俗世凡尘 第65章 喝茶听书
    咦,今儿个能吃白食,有人当冤大头,谁这么好心呢?陆长风目光一转,靠窗的位置坐了三个人。一个是五十岁上下的青衫文士,剑眉星目,颇为儒雅。注意到陆长风看过来后,那青衫文士报以一笑。

    在青衫左边的是个十七八岁的白衫公子,面容光洁素净,眉宇间英气勃勃,与那中年文士有几分相似,看起来像两父子,这人却是陆长风很熟的。阴魂不散呐,花教习!

    花初见旁边是个十七八岁的蓝衣书童,模样俊秀,不过比她逊色了几分。不用说,这书童也是女扮男装的了。这主仆两人好的不学,长那么好看偏偏要玩角色扮演装男人,都什么癖好这是。

    见了师长,招呼还是要打的。陆长风向花初见深鞠一躬:“弟子见过花老师!这位先生是?”陆长风看看向青衫文士道。

    “他是我爹。”花初见冷冰冰地道。

    原来花初见有个这么帅的爹,难怪长那么标致。至于那个蓝衣书童,则是花初见的侍女红儿。

    陆长风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弟子见过师公!”

    青衫文士问花初见道:“免礼。你是丁香的学员?”

    丁香?丁香是谁?陆长风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他压根不知道丁香是花初见的小名。

    “算是吧!”花初见面无表情!一旁的书童有些错愕,似乎是对自家小姐这副样子觉得有趣。

    茶楼伙计拎来了白开水。这会茶楼人有点多,青衫文士指着他们那一桌唯一的一个空位道:“小友若是不嫌弃的话,可以坐这与我等同饮。”

    “这……弟子不敢与老师和师公同桌!”说实话,在吃喝这事上,陆长风还真不习惯与陌生人同桌,太拘谨。尤其是遇到花初见,这茶就更加没法喝了。

    青衫文士爽朗一笑:“无妨,丁香虽是个实习教习,却也有许多东西要学。论年纪你们也相仿,所以你大可不必将她视作老师,也不必拿我当师公,再说我还没那么老呢……”

    “爹,你跟他说这些干嘛?”花初见似乎是觉得自己的父亲有些话多了。

    说到底,老师大都不喜欢表现的糟糕的学员,花初见亦不例外,可这还真怪不了花初见。陆长风在堂上的表现就不说了,淘汰赛的时候他消极避战,创下学院有史以来最耻辱记录,现在他在学院声名狼藉。再加上江永林那厮天天将陆长风挂在嘴边当反面教材,花初见耳濡目染,肯定会对陆长风有不好的看法的。

    对于这一点陆长风是有自知之明的,因为花初见从来没有给过他好脸色看。于是陆长风鞠了一躬:“打扰三位了,弟子告退!”

    “好走不送!”花初见头都懒得抬。

    “丁香,不可如此无礼!”青衫文士也是无奈。方才他在楼上看得真真的,这少年人心肠不错,给乞丐们治病还赏饭钱,因此他对此人的印象还是不错的。可女儿明显不喜欢这个少年人,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陆长风也没打算招惹花初见,扭头就要下楼。可尴尬的是他发现自己没法走了,因为下雨了,这还真是天留人不留啊。随着下雨,街上好多人来茶楼歇脚避雨,茶楼里马上挤满了人,陆长风反应慢了点,没抢过别人,现在连个坐处都没有了。

    “小友,这里请!”青衫文士再次开口相邀了,还好心地将板凳挪了挪,给陆长风腾出位置来。

    “多谢师公,我站着就可以了!”这板凳烫屁股,陆长风真的不敢坐下去。

    花初见冷冷地道:“叫你坐你就坐下吧,别装模作样了!”

    既然是花初见发话,那陆长风就没有必要再扭捏作态了,毕竟站着被人推搡的滋味不好受。于是陆长风道:“如此,叨扰三位了。”说罢挨着青衫文士坐了下来。

    那个蓝衫书童微微捏了捏鼻子,脸色有一丝不适。陆长风一见之下,不由得脸上一红。原来他这给乞丐们看病后,手都还没洗呢,衣服上也沾染了不少污秽。陆长风只得将外袍脱下,垫到座位上去了。

    倒是青衫文士仅仅是微微一笑,浑不在意。花初见则依旧脸色漠然,不知道在想什么。

    随后陆长风却直接倒了白水一饮而尽,尚觉意犹未尽,又自己倒了一杯喝了,完了又一杯……一直喝了五杯白水,方才停下来。两个喝茶的年轻人对视一眼,均从对方眼睛中看出强忍的笑意。青衫文士则面不改色,饶有兴趣地看着陆长风。

    这其实也不能怪陆长风,他在街边坐了那么久给人看病,早就渴得紧了,谁还管得上那些繁文缛节。老子就这样,你们爱笑不笑。

    青衫文士微笑道:“陆小友好像不习惯喝茶。”

    陆长风点点头,喘着粗气道:“乡野之人,无福消受,让师公见笑了。”

    陆长风没有喝茶的习惯,但也不是不能接受。只是今日实在太渴了,茶水没有白水解渴。钟老头倒是挺爱喝的,这茶楼也是他先带陆长风来的,陆长风也算熟门熟路了,今日看完病直接跑这来了。

    青衫文士道:“方才我等见陆小友给街边的乞丐看病,一打听后才知道,原来陆小友是常来此义诊的。想不到小友年纪轻轻,就已精通医术了,真是难得!不知尊师是哪位?”

    陆长风谦虚地道:“不敢,精通谈不上,小子也不过是跟着学院的钟老师学了个皮毛而已。”

    青衫文士微笑道:“原来是钟老的弟子,难怪有这等本事。小友年纪轻轻就得钟老真传,前途不可限量啊。”

    看来钟老头没吹牛,他的名声是在海滨城挺响亮的,这随便个人都知道他。陆长风想起钟老头喝多了那自吹自擂的样子,不禁哑然失笑:“师公见笑了,小子胸无大志,医道只学了个皮毛,此外并无一技之长。”

    花初见冷哼一声:“还算有自知之明,不过是练武不成跑去学了一些……”

    青衫文士冷喝道:“丁香!”花初见吐了吐舌头,把头转过去了。陆长风则是敢怒不敢言,当作没听见,这个花教习看不起自己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就算是习惯了吧。

    “来了!小姐,来了!”

    正当陆长风唯唯诺诺不知道怎么跟花家父女俩相处的时候,一旁的侍女红儿突然兴奋地叫出声来。陆长风松了口气,扭头看去,原来是一老者带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走了进来。

    这两人手里拿着二胡和快板,分开众人之后就来到了茶楼中央,众人纷纷给他二人腾出一片地方。祖孙两人给众人作了个揖,说两句抱歉来晚了之类的,随后就拉起二胡,敲着快板说起书来了。

    方才还冷着脸的花初见马上喜笑颜开:“这次总算赶上,幸好我们来得早。”说罢聚精会神听起书来了,直接无视了陆长风。而茶楼里也马上安静下来了,众人都在安安静静地喝茶听书。

    原来这祖孙俩平日就以在茶楼里说书唱曲为生,由于他们说的比较精彩,故事引人入胜,茶楼老板特意把他们请来常驻于此,招揽客人。对于客人来说,喝茶的时候听书,嗑嗑瓜子花生,不失为一个好消遣。花初见他们自然也是冲这说书来的,以往她总是来晚了,找不到好位置不说,还错过了一些情节。今日花初见特意赶了个早,不想意外碰到了陆长风。

    “话说大月朝中宗年间……”

    这故事陆长风很熟,他曾在读过这本书,是前朝一个读书人杜撰出来的故事。故事说的是有个叫“大月”的王朝,在中宗年间,丞相密谋造反,把皇族几乎赶尽杀绝,只有三皇子逃得性命。

    在众多皇子中,三皇子平日里最不受中宗皇帝喜欢,自然也没有继承皇位的资格,可就是这个最不受宠的皇子,在被灭族后只身入江湖,创立赫赫有名的“复兴盟”,而后成功复国,最后成为一代明君。

    当然,作为代价,三皇子最爱的女子为了保护他,毅然牺牲了自己的性命。为了纪念心爱的女子,三皇子即位后,追封此女为皇后,并且余生没有再立过皇后。

    看起来很感人的故事,经过说书人的一番改编和夸大,再加上抑扬顿挫的语调,时而哀婉,时而激昂的音乐,极富代入感,说得众人是声泪俱下。陆长风则是味同嚼蜡,自顾自喝水吃着点心,不知不觉间已将桌上的点心一扫而空。

    “老少爷们,今日就到这里了,欲知后事如何,明日请早!”

    “哎,晦气,正得劲呢。”

    雨下了半个时辰,说书的爷孙也说完了一回,茶也喝得差不多了,众多客人陆陆续续散场,拥挤的酒楼瞬间只留下了寥寥数人。

    花初见秀眉微蹙,唉声叹气地发着牢骚道:“怎么这么短啊,真是的。”

    红儿和青衫文士一时没搭腔,他们还沉浸在精彩的故事里面迟迟没有回过神来。

    “嗝!”

    就在此时,一个响亮的饱嗝声很不合时宜地从陆长风身上传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