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吾赠情郎珠满斛
    许氏跟两个嫂子匆忙的回,到了厨房就开始犯愁了,做什么才能让贵人入口?

    “娘,我听说有钱人家天天大鱼大肉的,咱们就算杀头猪在他们看了也不稀奇,不如反过来,给他们弄点原生…味儿的乡野菜。”俞红豆看她娘扎着手,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模样便给她出主意。

    随便弄弄就行了,他们吃不吃还是个问题呢。

    “像这个野菜,洗干净放点花生,用糖醋盐加上香油拌一拌,香椿炒鸡蛋来一个。”

    “肉就就像咱们那天吃的那个,水煮一下切成片,淋上酱料,

    “鱼不用大条的,就用咱家年前晒的小鱼干,用油炒干,撒点爹给咱们吃的那个辣子,又酥又脆。”

    “再来个小鸡炖蘑菇,把白菜芯和龙拳菜用水烫了,配上一碗肉酱,萝卜丝做汤放上葱花,清爽解腻,这就差不多了。”

    俞红豆掰着手指头给她娘列菜单,这些都是家里有的材料,做法也不是很难的做法,唯一出格的就是胡椒粉和辣子粉,这两样已经在俞三郎那得到了验证。

    所以俞红豆根本不怕她娘怀疑她啥,当然以她爹娘对她的滤镜,就算她说出水煮鱼的做法来,他们都得觉得是女儿聪明,在人家饭店一看就会。

    “行,就按照你说的办。”许氏觉得女儿说的有道理,这些饭菜虽然简单,却是最符合农家特色的做法了。

    许氏这边饭菜做好了,正打算招呼两个嫂子帮忙送过去,张氏忽然说内急。

    “叫银杏和胡桃跟你们一起送吧,哎哟,我不行了。”张氏捂着肚子匆匆的往厕所方向跑。

    俞红豆看着大伯母的背影,想到刚刚二堂姐跟自己说的话,再看看“吱呀”一声推门出来的大堂姐,忽然有点无语。

    她大伯一家真是一点好印象都不给人留啊。

    这种事,不用俞红豆说,许氏都不同意,虽然村里男女大防没那么苟刻,那也是有限的。

    让已经订婚的和即将订婚的大姑娘给一群年轻男人送饭,除非许氏疯了。

    许氏吃不准大嫂是不是故意的,正准备开口拒绝一脸无所适从的大侄女和拉拉着脸的二侄女,碰巧俞三郎带着两个侄子进门了。

    “正好,你三叔他们回来了,你俩就别去了,这天都擦黑了,姑娘家不好走夜路的,叫榛子和栗子去,他们都是男人兴许还能聊几句。”许氏连忙把话折过去。

    “对,我跟你哥他们回来就是拿饭的,慧茹你也别出门了,早点休息,今晚儿二哥替我看房,榛子栗子跟我去岳父那边给几个公子做伴。”

    “对了,慧茹你拿两床棉被出来,山里冷,我看他们带的行李没什么厚重的。”

    俞三郎并不知道妻子的话内里的意思,他只听字面意思知道是送饭的事儿,便顺其自然的接过话。

    俞红豆眼见着她爹一句破万法,忍不住捂着嘴偷笑,目光扫过两个堂姐,见刚刚还拉拉个脸的二堂姐这会儿已经面上带笑,而大堂姐则一直低着头看不见表情。

    到了晚上,母女二人洗漱完,红豆知道娘亲累了一天,便主动给她按摩捶腰,顺带着把今天的事儿都给许氏说了。

    其中包括白天她哥带着三个谭公子来家,说到獒犬的珍贵,又及二堂姐说的那些话。

    “你大伯一家真是……”许氏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该用什么词形容。

    “眼大手空。”俞红豆很贴心的给她娘找了个词。

    女儿的机灵,惹得许氏噗嗤一笑,抓着她的小手不让她再忙活,而是小声的教导:“咱可不能学他们,那富贵是迷人眼,但也得有命能享受不是?”

    想到一直装羞怯的大侄女,许氏叹了口气,她那点眼界,真进了富贵人家,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真是龙生龙凤生凤,你大姐…倒是你二姐,是个明白人。”许氏想到二房妯娌今天无意间的吐槽,心里琢磨了一下,或许她可以帮一把?

    想着想着,许氏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倒是俞红豆因为白天睡多了,这会儿越发的清醒,她想了想这几天落下的功课,直接进入教学模式学习去了。

    地上扒着俞红豆鞋子睡得正香的旺旺动了动耳朵,呼吸更绵长了。

    ……

    俞松这边却是热闹的很。

    遭受各种油腻外卖攻击的俞红豆总结的原生态菜谱,十分受这三个没见过世面的贵公子的欢迎。

    “这个干炸小鱼有种特殊的口感,似麻又似烧,但又很让人上瘾,这个龙拳菜也好吃”俞蒙骜第一次吃这么质朴的菜,却不想竟然这么好吃,一边赞叹一边费解。

    “小鱼里应该是放了胡椒粉和辣子粉,这两样虽然是药材,调味却十分好,辣子种子少,今年就没种。”俞三郎作为陪客,细心的解释着。

    事实上他刚刚吃到小鱼干的时候也被惊艳到了,没想到妻子这么聪慧,吃过一次胡椒粉和辣子粉就知道把它们活学活用的做成别的菜了。

    “这烫白菜和龙拳菜肯定是红豆那个促狭鬼想到的,我娘定然不好意思把这么粗浅的菜端上桌待客。”俞松夹了一筷子开水烫白菜,笑着调侃妹妹,实则也是为娘亲找补。

    虽然见他们吃的挺好的,但这道菜待客确实有点不太雅观。

    “我吃着挺好,刚开春,也难为婶婶们整治这么多菜,烦请三叔回去替我们几个道谢,真是叨扰了。”谭燕临拿起酒杯对着俞三郎举起致谢。

    他最爱的就是萝卜丝汤和这道开水烫白菜,吃起来甜丝丝的,对俞松说的话不以为然,那小丫头机智的很。

    若不是太小,俞松又转变了身份,他都想带她家去了。

    酒过三巡,从儿子那偷偷知道谭家这三个公子目的的俞三郎,开始婉转讲起了道听途说的故事来。

    “南山坡后的五袋山,很早以前叫悟道山,据说曾经是仙家悟道的宝地,庆朝时曾派人在五座山峰上修建了五个道观。

    年轻的庆朝末帝在山上悟道时遇见神女,将神女回宫中做了宠妃。

    末帝与神女相遇之地,修建了一座娘娘庙,以纪念帝王和神女相遇。

    后来叛军起义,末帝带宠妃逃亡北都,路上众大臣将领皆言都是宠妃之祸,引得叛军讨伐,要末帝处死宠妃。

    宠妃自知夫妻恩爱到头,便跟末帝请求说:我在此与皇帝相遇,便让我在此离去吧。

    宠妃打扮一番自我囚禁至娘娘庙,放火自焚。

    岂料火刚起,天空雷鸣闪电直劈五座道观,伴随而来的就是倾盆大雨。

    末帝高喊,这是苍天怨怪,宠妃无罪。

    带人冲进娘娘庙救人,结果却发现娘娘庙里没有半个人影,娘娘庙的照壁上却多出了一副娘娘升空的背影图,遗留片刻后消失不见。

    至此传言都说娘娘是九天玄女,下凡与帝王相恋,却叫糊涂的世人打为妖孽,伤心之下,回到天上去了……

    如果俞红豆在场,听见这个故事一定会吐槽,这不就是杨贵妃和唐明皇的变种么,小说作者真是什么典故都能用得上呢

    “嗤这庆朝最出名的典故,都跟女人有关,前有花娘娘焚香救世人,后有九天玄女飞升,可真是……”谭燕临嗤笑。

    这样的庆朝不亡才怪,他即便小,读书少,也知道败一国从不是朝夕之事,更不是一人之势。

    “哦,原来这就是《梦卿》里的升天之地。”谭蒙骜恍然大悟,看着两个弟弟眨眼。

    梦卿就是后人根据末帝和宠妃之间的故事写的一出戏。

    戏词里有一句话:君王送我千金意,吾赠情郎珠满斛。

    就是不知此珠是不是俞松拿出来的那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