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第 3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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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格回到茶馆,没找到沈闻君,一问那老板,才知道她已走了。

    乌金去外面查探了一圈,回来说:“咱们的人留下讯息,沈娘子回去客栈了。”

    六娘还是这样,不愿意搭理他。

    朝格笑了下,心道,这又怎么样呢?只是没有和他说一声而已,怪自己走的太急,让六娘不高兴了。

    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于是朝格和乌金又回到客栈。

    客栈的气氛有些奇怪,掌柜一看见他就迎上来,叽里咕噜不知道说些什么,西域的土话夹杂着不大地道的草原胡语,连乌金这个天生对语言敏感的也没能听懂。

    很快,不用掌柜解释太多,朝格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沈闻君住的房间外面乱糟糟一片,地上铺满了玫瑰花瓣。他们走进去,里面的窗户上围着红色的绸布,是一副喜气洋洋的布置。

    乌金膛目结舌:“这、这是谁家姑娘出嫁了吧?”

    朝格脸色阴沉得可怕。

    “去找。”

    乌金道:“少主,这是左家的地盘,危险得很,要不我们留一半人,让其余人朝不同方向去找,咱们在这里等消息吧?”

    朝格重复道:“全部都出去找!”

    四下里跳出几个草原装扮的汉子来,沉默一礼,分散而去。

    乌金终于没说什么。

    他默默查探了周围的记号,说:“没有起争执,沈娘子是自愿跟他们走的。”

    朝格闭了闭眼:“我们也出去找。”

    他正要转身出门,门却被突然关上,特木尔从黑暗中踱步出来:“二王子,这么快又见面了。”

    朝格缓缓抽出弯刀,上面仍流着血渍,那是方才特木尔断指处流的血。

    特木尔扭曲一笑,并不畏惧:“你在找那个中原女人?”

    乌金一看就知道特木尔在谋划不好的事,少年时两人在草原上决斗,他一露出这样的表情,准在憋着坏。

    “少主,别听他说话!”

    朝格原本不会信他的小把戏。

    可是下一刻,特木尔丢出一个糕点匣子来,里面几块被碾碎了的糕点惨兮兮地滚落在地,上面还溅着猩红的鲜血。

    “二王子是聪明人。”

    特木尔面上笑得自信,背在身后的断指却不安地蜷缩着。

    他静静地等候着,一息,两息……咣当一声。

    朝格扔下了弯刀。

    “你有什么条件?”

    果然!他猜对了!

    乌金愤怒至极一刀砍去,却被迎面而来的一把粉末扑了满脸,先前的玫瑰迷香作用还没有完全消失,现在加量的一把粉末再次轻易地发挥作用。

    乌金软软地倒了下去。

    狼一般的眼眸紧紧盯着特木尔。

    特木尔有些畏惧,道:“我不会动他,杀了他对我没什么用,而且他父亲是乞颜将军,我不敢动他,二王子放心。”

    他朝身后打了个手势:“我只是想动你。”

    伴随着一声犬吠,门外扑来一头狼犬,死死咬住了朝格的手臂。

    朝格下意识要后退挣脱,黑暗中几条铁链甩出来,分别缠住他的四肢,另外一条勒住他的脖颈,像栓狗那样往后一扯。

    脑中血腥的回忆不断闪现,朝格闭了闭眼,用力一挣,将几条铁链往自己的方向一拽,另一端的草原人踉跄着靠近了好几步。

    “快拉紧铁链!”

    五个草原人将铁链越过肩,死命地往外扯。

    朝格呼吸困难地想,这个姿势朝格在中原的书里看到过,叫做五马分尸。据说受此刑的人会被分成六块,连尸身都拼不完整,经历过这样残忍的死法,死后面容会扭曲,连草原之神腾格里也认不出来。

    特木尔喊道:“上铁钩,打穿他的琵琶骨!”

    如刺一般的铁钩扎穿朝格的骨头,他一时竟感觉不到痛楚,直到过了许久,痛意如毒素一般,自胸膛漫开,疼得他浑身抽搐。

    他很久没有过这种感觉了。

    鲜血汩汩从口中涌出,朝格看到地上躺着的乌金在没出息地哭,泪珠和草原上的羊粪一样大颗。

    这个时候他竟然还笑得出来:“她在哪?”

    特木尔佩服他的毅力,也为他强悍的生命力感到震惊,同时又有几分觉得可笑:

    “你还在惦记那个女人?我以为成大事者都应该像大王子一般,杀伐果断,不被感情牵绊。想不到,他视之为对手的二王子殿下,竟然是一个痴情种。”

    他只不过随意拿了一件那个女人留下的东西,稍微诈他一句,就这么紧张。

    特木尔踢了一脚地上的食匣子,不屑道:“早知道你是个感情用事的没用废物,我们何苦派这么多人抓你,派一个女人来杀你,岂不是轻而易举。”

    不是谁都可以的。

    只有生命中特定的那个人才可以。

    但这些人怎么会懂这些,跟他们说了他们也不会明白。

    朝格吐了一口血,嗤笑一声:“中原有句话说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爱情,友情,师徒之谊,兄弟之情……也是这样,你为我阿哈效忠那么多年,可有感受到兄弟之情?算了我问你做甚,你们这种人,不会懂的。”

    这副看不起人的态度惹怒了特木尔。

    他视大王子为伯乐,大王子却视他为刍狗,办砸了事情会毫不留情折损他的颜面。每当这时,特木尔脸红脖子粗,也只能生生受着。

    他并不是不会感到羞辱。

    可他没有办法,身为草原男儿却瘦弱得跟老鼠一般,他没有办法改变自己的身形,却可以在走出大王子营帐的那一刻,将屈辱关在身后,做草原上的体面人。

    “你以为你就多好?”

    特木尔连连冷笑,“二王子,你以为你是可汗最爱的儿子,草原上高高在上的二王子?你不过是一个可怜虫罢了!可汗不喜欢中原人,否则怎么会将那个姓林的中原人指给你做老师?你那个早死的中原阿娜也不喜欢你,你一生下来她就想把你掐死。你出生那天大祭司就说过,你是天煞孤星转世,会杀死所有亲人,你注定得不到任何人的爱!”

    特木尔说道:“包括你喜欢的那个中原女人,她也不喜欢你吧?中原和草原势不两立,她讨厌你生来弯曲的头发,深邃古怪的眉眼,深棕色的瞳孔,还有你这一身无害的伪装!她也迟早会抛弃你,你注定孤独而死!”

    孤独而死。

    这四个字如一记警钟,敲得朝格魂魄震荡。

    脑海中他想起了年幼时,长着一脸如枯树皮般皱纹的大祭司,瞪圆了眼珠,像是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

    “孩子,你生来是天煞孤星,注定孤独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