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第 6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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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思伦处理事务越发得心应手起来,沈闻君虽不懂他用了什么手段,但从周围人对待自己的态度可窥见一二。

    最近的一次宴席中,左思伦改头换面,撤了圣女专属的红毯,虽然眉眼不改昳丽,但他身着男装,任谁看到都会怀疑,自己眼前的是否是一个男人。

    沈闻君看到,坐在最前面的长老脸色变了几变,最终什么都没说。

    苦云旗评价道:“此举可谓颠覆传统与信仰,顶着这么多人的压力行事,这少年手段不简单。若是站在他的对立面,得遭多大罪!”

    沈闻君见他苦着一张脸,比左家那些长老还凝重,忍不住道:“又不是你跟他对上,操心个什么劲儿?”

    “我是替你操心。”

    “替我?”

    “对啊,别人也替不了你。”苦云旗指着远处走来的人影:“躲也躲不掉,人家来这找你了。瞧瞧这眼中的绵绵情意,对你念念不忘这么多年,可不要辜负了人家。”

    说得她好像是始乱终弃的浪荡子一样。

    苦云旗往一边躲开,左思伦款款朝这里行来:“闻君,宴席无聊,我们出去逛一逛吧?”

    要如何才不算辜负呢?

    沈闻君想了想道:“好。”

    左思伦带着沈闻君走出左家,一直走到即将离开神女部的地方,来到一棵大树下。神女部多是丘陵沙地,想不到在这样隐蔽的角落,藏着一棵参天大树。

    沈闻君跟在左思伦身后登上了树顶,树木中间竟然是掏空的,外表看着枝繁叶茂的大树,可能不知道哪一场大沙暴袭来,就能将它摧毁殆尽。

    “我小的时候,这棵树还不是这样的,树心是后来掏空并修了梯子,才变成这样的。很久以前,这棵树根里生了一窝蚂蚁,我束手无策,去救助左家的花匠,花匠却说一窝蚂蚁不碍事,就这样天长日久,最终被不起眼的蚂蚁蛀空了身体。”

    左思伦在树顶摸出一截树枝,没想到树枝上生着三缕鳞片似的紫色红叶,在色彩单调的神女部,可谓神迹。

    这是神女部唯一的异色。

    蠢蠢欲动,如花朵一般含苞待放。

    “三月前和过路商人讨的一截枝叶,随手接上,没想到能生出新芽来。”左思伦脸上并无珍惜之色,伸手就要将红叶掐断。

    沈闻君忙伸手阻止:“花开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掐断?若是神女部能多一些这样的颜色,看着也让人高兴。”

    “这叫做红柳,按中原话来说,也叫做观音柳。能生红柳,也能生白柳。我曾试移植或者在别的地方栽培红柳,可总不成功。只剩这一棵小小的树芽依附大树,哪知道大树也自身难保,注定长不大,还不如就此掐断,免得未来遭遇风沙还要受苦。”

    这道理沈闻君不敢苟同:“不试试怎么知道呢?大树起初也是一颗种子,最终才能给你我提供这一隅之地坐着吹风。更何况,你怎么知道树芽它不愿意与风沙对抗,与其默默无闻死去,不如奋力抗争,死得绚烂。”

    左思伦笑了笑:“闻君总是这样,对一切心怀希望。”

    说话间,一轮圆月从天边的沙漠中生了起来,幽幽地泛着寒光。

    皓月当空,皎洁如玉。

    看着这样的月亮,两人都静了下来。

    “本来想带你来看星星的,神女部每一晚都有星星。有时候是稀疏几粒,像沾染到黑衣服上的白米饭,有时候是如银河白练般的星河,像是天上仙境的黑幕破了个洞,星星顺着水流就这么淌下来……今天来得不巧,没能看到星河,但好在我早有准备。”

    左思伦拿出一个瓷瓶来,倒出一点黑漆漆的东西出来。

    “这是黑油。”

    左思伦介绍着,折断一截树枝淋上黑油,用火折子引燃,在树冠上的几个位置处点亮。

    “三,二,一。”

    “砰!砰!砰!”

    五颜六色的烟花在空中盛放,虽然只是昙花一现,可烟花准备得够多,一朵又一朵不停在天空炸开,像开不尽的花丛。

    左思伦道:“听说这是你们中原的星星,不知道和你们那边的像不像?”

    中原的烟花师父制烟花的技艺绝不外传,左思伦不可能从中原学会,他只可能是自己琢磨的。

    即使这样,学习能力也太过恐怖。

    “很像,很美。”沈闻君赞不绝口:“不过我们那边放烟花,不是在新年节日,就是在办喜事好日子到来的时候。”

    “对我来说,你的到来就是喜事,你在的每一天都是好日子。”左思伦握住了沈闻君的袖子,见她没有拒绝,继而勾住她的手指:“姐姐,留下来吧,或者带我一起走。”

    沈闻君默然片刻,反手握紧了左思伦的手指。

    意识到这个动作代表的含义,左思伦欣喜若狂,他一时不敢呼吸,不由得寸进尺地试探问:“你可想好了,留下来就是要与我成婚,永远在一起……”

    不辜负就是这个意思吧。

    想了想,沈闻君微微笑了出来。

    左思伦情不自禁地抱住了面前之人。

    .

    朝格醒来时,看到一片昏黄的天空,沙漠里的天气总是这样,那匹马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他活动了下手腕,将匕首重新放回袖中,心道左思伦绑人的手法可真不怎么样。若是换他来做这件事,必会事先搜身除去俘虏一切武器,将人的手臂反剪至身后再绑。

    朝格猜测,大祭司一定身娇体弱、四肢无力,若是单独比划,他一掌就能把左思伦打趴下。

    只是这孙子不给他这个机会,不仅带了许多人以多欺少,还使阴招撒毒药,一撒就是一大包!

    真是可恶。

    这么险恶的一个人,只有沈六娘眼瞎了一样,看不出来他的性情。

    他已命乌金将话带到,苦云旗是个聪明人,一定能领会他的意思。

    朝格捂着发疼的心口,心道自己快要交代了一条命,付出这么大的代价,但愿沈六娘能早些醒悟。倘若再看不明白,若能活着回去,他非得把她脑袋里的水给倒干净不可。

    不过,他能活着回去吗?

    朝格往怀里一摸,几个药瓶里还有的药丸管,他治什么的,杂七杂八地都倒进嘴里。

    想道,管他的呢,能活不能活,他总不能一个人待在这。他天性爱热闹,就算死了也要把尸身运回去风光大葬,六娘一定会参加葬礼,就算左思伦那个孙子也得装模作样地给他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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