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部落当祭司》全本免费阅读
“阿父。”常念遵循原主的记忆,像部落其他孩子称呼父亲那样。
因为原主一直没有开口说话,他的声音十分沙哑,听在跟上来的族人耳中,就好像苍老的灵魂装在一个年轻的身体里。
后面赶过来的人也都停下了脚步,他们看向略微佝偻的祭祀,而后又将目光投射在常念身上。
眼泪模糊了视线,常念已经看不清眼前那张长得和父亲一样的脸。
上辈子,他生活在3697年末世世界的庇护所里,但由于父母是庇护所核心工程师的原因,常念的生活一直过得不错。出生就没有双手,父母为他打造了一双很好用的机械手臂,由于特别好用特别酷,常念不但不觉得自卑,反而经常炫耀。
父母将他照顾的很好,即使工作再忙,也会抽时间陪他。
他也有极大的自由,随心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喜欢探究、向往庇护所外的生活,父母为他搞来了智脑,可以快速阅览很多书籍和视频,让他对未曾踏足的世界有更多的了解。
如果说生活一直这样,即使永远待在庇护所中,他或许也不会觉得乏味。直到四年前,父母在维修任务中失去了消息。
地面的生存状况太恶劣,四年都杳无音信,常念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这四年他拼命努力,以最优异的成绩毕业,只为争取去地面搜救的机会,只是还没能看到父母,自己也意外身故了。
一只有些粗粝的大手在常念肩上轻轻拍了拍,这双手和上辈子的父亲不同,粗糙的茧子上染着洗不掉的草木汁液。
擦了把眼泪,他分辨得出,眼前的人和记忆中的父亲不是同一人。父亲是个风趣幽默的人,眼中常带着捉弄他的笑,不正经的根本不像是个严谨的科学家。
面前的父亲也爱笑,这从眼尾处深深的沟壑就能看得出。只是他的笑带着温柔和包容,像是个行走过漫长岁月的长者。
“天快黑了,回去吧。”祭司的声音打破了沉静,他转头看向厉,“一起回去。”
走进部落,是一个个错落有致的帐子,帐子呈圆锥形,基本都是皮毛搭配着干草搭建的,只是有大有小。大一些的帐子看上去占地应有十几平方,小一些的也只有五六见方。
常念随着祭司来到最中间的一个较为高大的帐子前,帐子里边有些暗,好在门口被撩了起来,能投进部分阳光。里面的空间是向下延伸的,大概下挖了半米左右,与新石器时代前期的半地穴式建筑差不多。
帐子里走出一个女人,女人的相貌和常念有六分像,和上辈子那个给他装机械手臂的母亲几乎一样,只是肤色要黑一些。常念知道,眼前这个女人是他这辈子的母亲,叫瑶。
瑶侧身将三人请入帐中,眼神一直落在常念身上。好半天她才开口:“听你阿父说,你回来了。”
常念不确定自己算不算他们的儿子,但既然来了,进入了这个身体,那她就是赋予自己生命的人。
但一想到自己的到来很可能是送走祭祀的催命符,他的喉咙就发涩。虽然他一直觉得自己是无神论者,但遇见了在乎的人,似乎以前的信念也没那么坚定了。
“是的,阿娅。”他的声音干涩,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哽咽。
瑶看着低头搓着手指的常念,她挂上温柔的微笑,“孩子,你回来,阿娅很高兴。不要自责,如果不是你的到来,十六年前你的阿父可能就要因为高热离开了。”
常念鼓起勇气看向瑶,她脸上依然是笑着的,只是眼里却藏着氤氲的水汽。常念伸手,帮瑶擦掉刚滚落出的眼泪,“阿娅,对不起。”
瑶将常念搂在怀里,轻柔的拍着他的背,像是在安抚新生的婴儿一样:“我不哭,我的念也不哭。”
反倒是祭司,一点没有即将结束生命的悲伤,他找了个地方坐下,又对因为帐子高度不够被迫弯腰站在门口的厉招招手,示意他做到自己的身边。
四个人都坐下了,狭小的距离才显得没那么拥挤。
祭祀看一眼伴侣,又看了看自己的两个儿子,“没什么难过的,该走的人总是要走。这十六年原本就是我同祖神借来的,能陪着你,能看着两个孩子长大,我很知足。”
祭祀好像是陷入了某种回忆,却没人打断他。
“被朔风部落遗弃后,我们能活到现在不容易,这多亏厉和战士们的勇武。厉十二岁就已经成为部落的战士了,不只是厉,其他族人也一样,只要能拿得动木矛,就都要出去战斗狩猎。孩子们这么拼,才有了现在的延越部落。念,以后我不在了,希望你可以辅佐厉,守护好我们的部落,你能做到吗?”
常念迎着祭司的目光,“您放心,我会的。”
他其实很想说,你不会离开的。但他更明白,现在的人更相信预言。与其争辩,不如让父亲安心。
上辈子,他的父母担负起建造和守护地下庇护所的重任,父母是他的至亲也是他的骄傲。只是作为儿子,他并没有如父母那样,担负起什么。这辈子,新的世界,充满生机也充满危机,他想在这里生存,就不能再做一只被护在羽翼下的雏鸟。
祭司很满意常念的回答,随后他的身子又佝偻了一点,“虽然你之前不说话,但我和你说了快有15年,该说的,我都讲了,也没什么好叮嘱的。关于部落的事情,不懂的就问厉,趁着时间还早,我去给你们煮点食物。”
常念嚯的站了起来,“能让我去做吗?我想做给您……你们吃。”
祭司眼中有些惊讶,随后露出一点期待,“食物就放在外面的草棚里,如果找不到,可以找你阿娅帮忙。”
融合了原主的记忆,常念最基本的事情还是知道的,他转身出门说:“不用了,我知道在哪里。”
为了能让祭司的这一餐吃的好点,常念取了一点家里不多的盐粒,用陶碗盛水融化,再用草木灰水过滤沉淀,然后将上面清澈的盐水煮开、结晶,最后得到一点味道相对更好的细盐。
做这个的同时,他将几根红薯裹着黄泥扔到柴堆里,再去处理今天分到的鹿肉。
照顾他们的饮食习惯,常念还切了一块鲜嫩的鹿腿肉清洗好,放到陶罐里小火炖煮。然后他才将剩下的一块鹿腿肉切成薄厚均匀的一片片,用盐腌渍上,放在一旁备用。
常念又点燃一个火堆,上面放上了石板,等石板预热。
石板比较厚,升温的速度有点慢,直到常念第三次用动物油在上面尝试,才达到他想要的温度。
舀出一勺油脂放在石板上化开,不知道是什么动物身上的,飘出点淡淡的腥膻气。但没办法,现在的条件有限,并没有更好的油让他尝试。
把腌渍好的鹿肉放到石板上,随着滋的一声,蛋白质的焦香飘了出来,他点点头,对这个味道是满意的。
石板不同于锅,煎的速度并不算快,等所有的肉都煎好,煮着的鹿肉也熟了。常念又拿出几颗鸟蛋打散,就着煎过鹿肉的石板,做了一盘煎鸟蛋。
做完这一切,他急急跑开,回来的时候抓了把小葱。这是在原主的记忆里看到的,部落的人管小葱叫绿辛草,因为口感辛辣,所以并没有人当他是食物,只有小孩子喜欢用它的叶子吹出声音当玩具。
并不熟练的将小葱切成葱花,说真的,石器并不好用,常念很想念自己珍藏的瑞士军刀。摇摇头,把不切实际的想念抛到一边,又将葱花撒到煮鹿肉的锅里,今天的晚饭就算是做好了。
他做晚饭的时间并不短,因为时不时飘出的味道,好些族人都向这个地方看过来。有一个大胆的小孩好奇的过来闻,常念撕了一块摊鸡蛋给他,见他一口吃下去后眼睛亮亮的,心里对自己的厨艺又多了几分信心。
这时候太阳基本就剩个金黄色的边,帐子里太黑,一家四口坐到了帐子外面。
一盘手撕鹿肉,一人一块香煎肉排,一盘煎蛋,还有全都掰成两半露着橙黄内里的烤红薯和每人一碗的鹿肉汤。
常念看一眼祭司和瑶,两人眼中都露出吃惊和期待。这份期待是从食物上飘出来的香味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