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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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亮之后,任知宜和宝珠来到珍珑阁。

    这里是兆京城最大的首饰坊,架上琳琅满目,流光溢彩。

    其中,一套八福掐丝红玉头面显得格外惹眼,顶簪和发箍上各嵌两枚红玉髓珠,色润泽美,晶莹剔透;花钿和掩鬓以金质累丝捻就,极为精巧。

    任知宜很是满意,笑问道:“店家,这套头面卖多少银子?”

    “姑娘好眼光!”店家笑道:“这头面共计八副首饰,金质累丝而成,尤其是这四枚红玉髓珠,绝对是难得一见的珍品。”

    他话锋一转,“所以,价钱不低,这一整套要一千八百两。”

    宝珠咋舌,“这么贵!”

    任知宜笑得温柔,“贵是贵了些,不过的确是好东西。咱们送给窈娘给她当嫁妆。日后她出嫁时,戴上这套头面,定然光彩夺目,明艳至极。”

    “可是,咱们的银子……”

    “无妨!银子再赚就是了!”任知宜眉眼带笑:“算算日子,我爹的案子应该有眉目了,殿下允我过两日先回灵州。此后一别,不知何时才能再见窈娘,我们总要备件像样的礼物。”

    付了银子,主仆俩欢欢喜喜地去到凌香阁。

    一大群人簇拥在凌香阁外,指手画脚地议论着什么。

    拨开人群,任知宜看到三具蒙着白布的尸体,被人抬了出来。

    她如坠冰窖。

    其中一张白布下,露出一截脚踝,步步生莲的链坠儿随着担架的摆动,一摇一摇地晃着。

    那是窈娘常戴的脚链。

    任知宜挤上前去想要看看,旁边的路人伸手阻拦,“别看了!听说被砍得血肉模糊,死状惨着呢!”

    她不理会,径直揭开那张白布,露出窈娘美丽的面庞,只是没了生机,毫无血色。

    霜色的褙子被血染成了石榴色,胸前的衣服被利刃划破,皮肉翻裂,血已干涸,顺着长裙的缉线凝结成一道道血块。

    任知宜跪在窈娘身旁,望着她身上的道道刀痕,足有十三刀,几乎刀刀见骨。

    她抬头望向站在一旁的北衙卫郎将庞大海,声音冷如寒冰,“行凶的是不是于家的人?”

    除了于家,她想不出还有谁与窈娘有这样的深仇大恨。

    北衙卫之前只管宫禁,庞大海也甚少见到此等惨烈的场景,长叹道:“不是。行凶之人已被抓住,是个有失心疯的男子。”

    任知宜一怔,朝着不远处望去。

    一个年约四十,身着褐衣的男子被兵卫按压在地,兀自挣扎着大喊大叫。

    “这人是个屠户,早年因为妻子与旁人通奸跑了,受了刺激,得了失心疯,这几年正常了些,没想到今日在凌香阁突然狂性大发,拿刀砍人,这三个姑娘躲避不及,都死在他刀下了。”

    任知宜深深地闭上眼睛。

    下一瞬,她突然站起身来,走到那屠户面前。

    “为什么要杀她们?是不是受于家指使?”

    那屠户梗着脖子,笑得癫狂,“什么于家?她们都是些贱女人!一看到男人,就搔首弄姿地笑。”

    “若不是有你们这些来凌香阁取乐的男人,她们何必在这里笑!”任知宜绷着唇,双眸泛红。

    那屠户继续高声骂道:“那不正好!又卑又贱,我砍死她们,倒是让她们解脱了!”

    任知宜右手一扬,一巴掌甩在他的脸上。

    “小姐!女史!”宝珠和庞大海同时惊呼道。

    “窈娘父母双亡,不到八岁便被族伯卖掉。好不容易遇到一个知心的姐妹,却又为救她身死,她早就可以离开京城,却甘愿为天下弱女子求一个公道,选择留下来。”

    “只差一步!”任知宜秀目泛红,“只差一步!窈娘就可以过上她想过的生活,却毁在你的手里。”

    任知宜扬起手,又给了他一巴掌。

    “你自己生活不如意,心中愤懑,便将满腔怨气发泄在这些弱女子身上,却没想过她们活在这世上,比你活得要艰难百倍。她们没有怨天尤人,只是想努力地活着,你却连她们这点儿微末的期望都要夺走。”

    任知宜心中大恸,右手颤得厉害,不想再看他一眼。

    她拿了一方洁净的帕子,小心地将窈娘面上的血迹擦拭干净,露出白皙的皮肤和光洁的额头。

    留给世人的最后一面,至少让大家记得,窈娘是个娇美的女子。

    ——

    房内,壁上挂着铜镜,旁边是红漆梨木妆台和花开富贵架子床。

    凌香阁的人受了惊吓,没人敢进窈娘的房间。

    任知宜将那套八福掐丝红玉头面从木盒中取出来,放在妆台上,想象着她戴上这套头面,该是何等的明艳照人。

    窈娘爱美,喜欢对着铜镜描眉画黛,喜欢将首饰擦得干干净净,还喜欢满眼带笑地说:“我回乡之后,打算承继母亲的技艺,开间绣坊。若碰上些有难处的女子,也能给她们一个容身之所。

    言犹在耳,恍然如昨。

    任知宜的视线落在台面上,妆奁的格屉未关严,露出些许空隙,里面的钗子和玉坠没有丢失,只是摆放得有些凌乱,不像窈娘平日所为。

    任知宜拭掉眼角的泪,环顾四周。

    除了这一点异处,整个房间明净、整齐,看不出丝毫被翻拣过的痕迹。

    惟有一样东西,稍显特别!

    任知宜凝神,望着眼前的东西出神。

    时值仲春四月,天气日渐暖热,窈娘却为自己准备了一床厚实的芦花衾被,放在床尾。

    铺平衾被,她细细地探手摩挲着,从芦花絮的内里掏出一张纸笺。

    是一封情信。

    字里行间情意款款,缠绵悱恻,叙说了寄信之人的浓浓相思之情。

    女子的闺名叫施施,写信的男子说,自己无意中得到一大笔银钱,会尽快为她赎身,让她再耐心地等待几日。

    信的落款人——敬之。

    任知宜怔忡半晌,一封和窈娘毫无关联的情信,她为何要将它藏到衾被之中?

    敬之,敬之……

    任知宜喃喃自语,总觉得这个名字似曾相识。

    突然,一道白光自脑海中闪过。

    高期在贡士院的同舍就叫,年敬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