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第 3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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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这个样式的荷包不错...”

    店小二点头哈腰道。

    他看了眼面前这两个带着黑色椎帽的女子,忍不住谄媚道:“昨日祁王世子来之前,确实是有个白衣乞丐带着这个荷包招摇过市,小人觉得违和,所以忍不住多注意了一二。”

    他又觑了一眼这两人的周身气度不凡,深恐自己再惹下什么祸事,急忙补充道,“后来小人思索再三还是觉得不对劲,怕不是她偷了谁的银钱来这里装阔?于是就要擒人去报官...只不过被世子爷拦下来了。”

    秦娇娇隔着椎帽望了他一眼,知他还有诸多话没说仔细,但也无意为难他,只是问:“那乞丐最后是跟着慕容雪一块走的?”

    能毫不避讳地对祁王世子直称呼姓名,纵然不是什么皇亲国戚,也绝不是他一个店前小二可以欺瞒的,小二心里直直叫苦,只望这些事不要牵扯到他才好。

    他如临大敌地避开旁人视线,冲着秦娇娇微不可见地点了下头。

    “知道了。”秦娇娇微微一笑,看他这小可怜样也不愈多为难,反而让春和掏出二两银子打点。

    一旁的秦月茗愁眉苦脸地跟她出了茶馆,“真是说什么来什么,果真是元芷,这下好了,两个一肚子坏水的凑到了一块,保不齐玩出什么新花样,秦娇娇,你可千万小心点,别阴沟里倒了船。”

    秦娇娇说:“你才见过她几面,就说她一肚子坏水啦?”

    秦月茗气道:“我还不是向着你才这么说,你怎么不识好人心呢...不过,她也确实怪可怜的,本来是炙手可热的大家闺秀,日后不说寻个如意郎君,也未必差到哪里去,如今却要给慕容雪这厮做妾。”

    慕容雪再好,元芷嫁过去那也是妾。

    两人说到这里未免有些唏嘘,最后想无论是元家还是慕容雪世子已经离着很远了,没什么担忧的必要,就停住了话头。

    等又过了几日,终于到了七夕节。

    长安城这一日可谓是热闹到了极致,相比于前两次秦娇娇同秦月茗参加的宫宴,这次的七夕节才算得上是普天同庆。

    到处都是火红的灯笼映在地上,红灿灿的剪影被贴在街边的墙上,柱子上。

    人潮人涌,川流不息。

    这天下最繁华最鼎盛的一刹那,好像就如同牡丹花绽放一般,在长安城缓缓盛开。

    秦娇娇这次的妆是她自己对着铜镜亲自化的。

    敷芊粉、抹胭脂、画黛眉、贴花钿、点面靥、描斜红、涂唇脂。

    足足耗了一整个时辰,她持着团扇揽镜。

    铜镜模糊,只照出美人的一二分神采,但就是这一二分神采,也足以让人屏息凝神。

    甚至见惯了她的美貌的春和为她梳妆的时候都忍不住顿住了半刻,然后打趣道,“今日小姐美成这样,奴婢都不敢抬头看您了,只怕多看一眼,手里的头发就要梳错嘞。”

    秦娇娇抿嘴笑了下,腮边的面靥显得端庄又淑贤。

    断断让人想不到,私底下这姑娘是个如何的泼皮性子。

    她为了搭这样隆重的妆造,半个月前她还央求青州的哥哥顺着要来长安的商队,给她寄了那套她及笄之日做的衣服。

    于是才有了今日她穿在身上的交领襦裙,单论款式来说在长安并不稀缺,可唯独这上襟是桃色扎染的,下裙是火烧云般渐变颜色的搭配,却让人极意外地觉得,这裙子比旁的什么繁琐华丽的衣饰还要适合秦娇娇。

    她又抬臂,让景和替她用一条浅白色的带子将腰身系紧。

    秦月茗见她的反应是最夸张的。

    “秦娇娇,咱们不坐轿子了,咱们就这么直接走过去,让长安那群笑话青州人野蛮的人瞧瞧,什么是盛世风韵!”

    秦娇娇被她逗笑了。

    “可别,等到了半路,梨花辛辛苦苦给你盘好的留仙髻也好散架了,到时候你这脸上的妆都好叫汗水打湿了,好端端的美女子又要跟我哭了,这算是赖我还是不赖我呢?”

    街道处,传来了一阵悠扬西角风铃声。

    摩肩擦踵的人群听到这阵陌生的旋律,不约而同的驻足了一二秒。

    有去过青州的人,曾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听过这阵来自远方的呼唤。

    风铃声疏旷,彩带飘飞,琉璃轿顶,白马配鞍。

    因灯火映照而显得通明的长安,这一刻却因下轿的少女而变得更加明熠。

    百姓听过秦娇娇这个名字。

    早在她还没来长安之前,后来是闹得沸沸扬扬的元家下狱,又是和九皇子共载一轿。

    但无论如何,这几次事件已足以让他们在脑海中模模糊糊地勾勒出一个人影。

    这个人影窈窕美丽,纤细又丰腴,要集万种风情于一身,才好对得起那从青州不远万里而来的第一美人的名号。

    但百闻,竟都不如这一见。

    “秦娇娇,你还真是会搞些噱头,惹人注目——”

    明明有那么多刻薄的话,在未见前攒了几箩筐,但在此刻刚起了个头,其余地竟都被周朝歌咽下。

    ——人群中央的少女好似听到了风声,是灯花落影遥遥,她朝着他含笑一颔首,便算见过。

    只剩周朝歌愣愣地站在那里,站了很久,直到手中提起的灯笼灭了火,簇拥他的几个公子哥自去自的找乐子了,他脑海中想到的那句话,这时候竟然还无法具现化出来。

    有多少诗句的浪漫,他觉得形容那一眼不够写实。而形容心跳最原始的砰砰,他又觉得不够华美。

    ——怎么就栽她手里了呢?

    那晚在江边吹了一夜冷风的周朝歌终于想透了,也心平气和了。

    约莫就是这一生太薄浅,纵使遇过不少美人,却都没她美得那么突出。

    简单点来说故事的色调自一开始就很分明,是见色起色,浪漫点来说,那就是一见钟情。

    周朝歌终于认输了。

    第二日在王府里清醒的他做了一个不清醒的决定,要带着自己的全部家当去秦府说和。

    但这一次,等待他的虽不是冷冰冰的大门,也不是那个那个他朝思暮想的美人。

    因为那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