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4章 超体42
    律师继续发问:“你是不是非常讨厌……”

    希宁直接打断:“是!”

    律师终于抓住这个机会:“所以你要诬陷他。”

    希宁:“不是。”

    “你说谎!”走进了一步,面容带着严肃和杀气。

    希宁平静似水:“不是。”

    律师继续紧逼:“不,你说谎。”

    希宁语调依旧:“不是。”

    “你说谎!”律师冲着大吼着。

    按照这个节奏,很多人都会被带着一起提高声调,看上去象有点情绪激动,让陪审团感觉对方失控或者可能说谎被拆穿后恼羞成怒。

    可希宁却没有跟着一起吼,而是静静地看着他,就这样看着他。

    法庭里安静得连针掉在地上都能听得到。

    对方律师被看得心里越来越发毛,她才轻缓地吐出:“不是!”

    这下律师的汗下来了,果然是难搞的主,谙熟这类手法。

    既然绕不进去,那就再换一种吧。律师来回走了一圈,算是过场,也能缓解刚才尴尬的气氛,随后停下,和眉悦色地问:“奥斯丁小姐,好似你曾经的智商分数并不高。”

    希宁:“是!”

    律师:“记忆力也是智商的一部分,这会不会导致你记忆力和认知的偏差?”

    如果有律师一定会提出抗议,这显然是错误的提示。

    希宁淡淡地回答:“不是!”

    律师:“那你承认记忆力和认知力是智商的一部分?”

    希宁:“是。”这是国际上都认可的,不能说不。

    律师顿了顿,嘴角勾了勾:“我问完了。”

    希宁站了起来,也回到了原位。

    当法官问原告是否还有要召唤的证人和提供证据时,希宁站起,要求再次询问被告。

    “现在我问你一些问题,请你只需要回答‘是’与‘不是’!”一上来,希宁直接就将刚才律师的要求扔了回去。

    被告内心忐忑不安,详装镇定地坐在那里:“是!”

    希宁:“你是不是烧了艾薇儿·奥斯丁家的房子,把她父母给烧死了?”

    被告回答:“不是!”

    希宁:“你小时候是不是因为觉得智商较低的人比较好欺负,所以才经常欺负她?”

    被告:“不是!”

    希宁:“直到现在你还是拥有暴力倾向,欺负着比你弱的人?”

    被告开始随着陪审团投来鄙视的目光,而变得有点烦躁了:“不是!”这明显的就是睁着眼说瞎话。

    希宁:“刚才提供的证据显示,你确实这样做了,而且觉得很自豪。”

    “不是!”被告越来越烦躁,这话他都不信,陪审团更是不会相信。

    希宁:“你在说谎!”

    被告:“不是!”

    希宁加大声音,开始施压:“你在说谎,就跟十年前一样,你在说谎。你心跳在加速,你在流汗,因为你在说谎,你发过誓,不说谎。神灵在天上看着,看着你的所作所为,你在说谎。你敢现在摸着你的良心,发誓说,你没说谎,你说呀,你到底有没有说谎,有没有……”

    随着一声声紧逼着、犹如拷打灵魂的斥责,被告心态慢慢变坏,跟着一句话,反反复复说着“不是……不是……不是……”

    最后崩了,站起脸白目赤地吼着:“不是,不是,不是!”

    完蛋了!律师差点没捂额,用同样办法来对付,真是绝了。可人和人之间是不同的,被告可没有那么好的心理素质,在逼问下很有可能失控。

    希宁看了看陪审团后,对着法官,声音又恢复到了平静得好似柔和:“我问完了。”走回了自己的位置。

    而被告就象用去全身的力气,一下跌坐在椅子上,目光呆滞,嘴里反复叨叨:“不是……不是……不是……”

    在观众席上,有着被告的父母。此时被告的父亲拿出手机,开始在上面点击,显然是发送什么。

    希宁当然看得到……“遇到麻烦了,过来!”

    而聊天的账号,是一个当地,算是不错的大律师,也是被告父亲公司长期聘用的律师顾问。

    要知道有名的律师收费贵得惊人,原本以为律师能搞定,现在不得不砸钱出动大佬了。

    只二分钟后,这个大律师就手里拎着黑色公文包,带着男助理,推开法庭的门,走路带风的进来了。

    当场更换律师,原来的律师坐到观众席上去了。看到这个大律师,就矮了半分,哪里敢再去坚持继续下去。反正律师费肯定会拿到的,索性就坐着看热闹。

    大律师站了起来,直接振振有词,气势雄厚:“法官大人,我觉得这个官司根本就没必要打。民事诉讼有效期是一年,最多四年。现在都过去十年了,早就过了有效期。”

    希宁站了起来,缓缓地说:“法官大人,家园被毁,父母被烧死,我从小成了孤儿,在孤儿院长大,这种创伤会伴随我一辈子,时时刻刻有新的痛苦伴随着我。诉讼时效是按照起算点计算的,所以刚才的言论不能成立。”

    起算点,是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生时起计算,损害事实发生时,受害人知道的从损害时起算;损害事实发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从知道时起算。

    最重要是时时刻刻有新的痛苦伴随,那么随时可以按照当时的痛苦要求赔偿。

    法官想了想,回答:“诉讼有效,继续审理。”

    其实这场官司必输无疑,有视频证据,因为保安室内的监控发生故障,将调解中被告发飙辱骂原告的监控发到公众区,已经让被告失去人心。

    于是大律师再次要求庭外调解。

    这次直接让原告在外面,别进去了。

    大律师开门见山:“奥斯丁小姐,你应该知道,我的当事人名下并没有资产,哪怕你出示了他的跑车、游轮还有聚会、前女友。他可以宣布无力承担责任,最多宣布破产。”

    这样才对,少点废话。

    希宁回应:“毕竟十年前他只是个孩子。我原本就是拿他试试手,律师执照刚考出来,需要一些实战经验。”

    “你是打算让他父母出!”大律师立即会意。

    “他们是这孩子的法律监护人,不是吗?”希宁嘴角挂着一抹似有似无的浅笑。

    这才是目的!官司赢了再去告被告父母,被告没钱,被告父母是开公司的,有钱。当时被告只有十来岁,搞出来的事情,当然应该是法律监护人担责。

    大律师深吸了口气:“可能他们没你想象的那么有钱,给不了那么多。”言下之意,就是谈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