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第17章 “突然发育”的田三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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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马生得同当地的西南马截然不同,头细颈高,四肢修长,曲线优美。王清虽对马一窍不通,但也看得出这是一匹绝世宝驹。

    放现代的话,起码也是法拉力限量版级别的吧。唉,贫穷限制了她的想象。

    只见大红马弯下脖子,用脑袋蹭着王清,十分温顺可爱。

    王清是第一次跟马这样亲密接触,吸引她的不单是这匹马的漂亮乖顺,更是它身上的装扮。

    前面的攀胸和马屁-股上鞦带都串着亮闪闪的金叶子,马胸前的缨穗上还坠着一颗硕大的明珠,鞍袱上精绣着绚丽的花纹。

    作为一个大俗人,王清忍不住伸手握住一片金叶子,捏了捏。

    手感很软,貌似是真金的。

    真·宝马啊……

    而一旁的梁五,看得下巴差点掉下来。

    他对田三顺马术的认识,还停留在之前在马上嗷嗷乱叫的时候。而如今,田三顺连骑都不用骑,站在马前伸手一摸,就能让这匹马乖乖俯首。

    他还是田三顺吗?

    这小子发育之后力气变大了,连带着马术也变强了?

    很快,几个军士呼啦啦地跑过来。当先一人王清认得,便是入伍时帮助过她的王武骑,王朴实。

    “可算是找到了。”王朴实像盯着走丢的老爹一样盯着马,如释重负地叹了一口气,又转头打量二人,最终将视线落在梁五身上,“是你驯服的?”

    梁五回过神,指着王清:“他驯的。”

    一行军士纷纷面露狐疑之色,王朴实更是不例外,他难以置信地看着王清,“你?嗳?你是……田三顺!”

    “是我。”王清看见他,沉重的心情轻松了不少,脸上也有了笑容。

    王朴实拍拍王清肩头,“哎呀呀,真是没想到,你小子还有这能耐。失策失策,早知道就不送你去伤兵营了,留在帐下当个骑兵,这才是人尽其用嘛!”

    当骑兵?快饶了她吧!到时候不知道是她骑马、还是马骑她。

    王清的头摇成拨浪鼓,“您言重了,我骑术不精,只是碰巧与这匹马投缘而已。”

    “诶,可不敢乱说。”王朴实慌忙把她拉到一旁,“这可是高世子的马,咱们可不敢高攀。”

    “高世子?”

    “是啊,南平郡王世子,高千里。他这马是汗血宝马,偏偏在咱西南跑不开。这不,天天拴在马厩里,给憋坏了,不知怎的竟把绳子挣断了,害得我们追了一路。还好有你,要不然高世子怪罪下来,这一行人都担待不起!”

    “原来如此,我说这马,一看就不凡。”

    王清脸上笑嘻嘻,内心一万头羊驼奔腾而过。

    金贵得跟祖宗似的,这到底是高世子的马,还是他的妈?

    为了一匹破马,一群人要受罚。

    说自己跟它投缘,还成了高攀。

    就因为它的主人,是那个什么高柿子矮橘子的,连带着他的马都高人一等。

    切~

    话说,在辕门被砍头的那群倒霉鬼,该不会就是没伺候好这匹马祖宗,于是开罪了主子,被他咔嚓了吧。

    “啊——”

    冷不丁听得一个小兵惨叫一声,原来他要牵马回营,可甫一靠近,就被马狠狠踹了一蹶子。

    他从地上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愁眉苦脸道:“王武骑,这马性子太烈,不让碰啊!”

    王清自告奋勇:“我来帮你们牵回去吧,不过我这两桶针刀……”

    王武骑明白她的意思,指了个小兵,叫他跟着梁五把桶送回伤兵营。

    眼见王清过去牵马了,在场的人皆凝神注视。

    无他,只是难以相信这小子的话。

    这样一匹目空一切、桀骜难驯的烈马,连几个最精通骑术的校官都一筹莫展。就这么一个长得跟豆芽菜似的小子,说他驯服的,吹吧!

    也有那好事者,等着看这吹牛皮的小子是怎么被马一蹶子踹飞的。

    结果却是,这烈马就那么乖顺地被他一路牵回了营地!

    一行人渐行渐远,隐蔽的树后,不紧不慢地走出两个人来。

    这是一主一仆。仆,便是当日在邕州帮王清把那匹失控的马制住的男子。

    而主人,与他年纪相仿,一袭天青色云锦直缀,头戴明珠紫金冠。面如冠玉,神清气朗,手中白玉折扇轻摇,一行一止,意态风流。

    他启唇问道:“青峰,方才你都看清了?”

    “属下看清了。”

    “田三,三顺……”华服男子慢吞吞咀嚼着这几个字,“高世子的劲风,你是领教过的,跟它主人一个性子。”

    “属下惭愧。”

    “你说一个人的骑术,不到一个月,便能如此突飞猛进吗?”

    “回王上,人的资质千差万别,学习骑马的进益也是大相径庭。有那天赋异禀之人,能在短期内,便从一无所知到小有所成。

    可即便是天资过人,又勤加苦练,也断不可能不到一月,便有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况且,属下看得出,他资质平平,除非……”

    “除非,他是在故意藏拙。”

    华服男子砰地一声合上折扇,温润的眼眸中笑意凉薄,手持扇头,在掌心很有节律地轻扣几下。

    “那日,他的马是冲着您来的。”青峰神色一凛,“难道,他是崔氏派来……”

    华服男子将折扇冲他一抬,“你去趟邕州,查清此人底细。记住,切勿打草惊蛇。”

    这厢王清把那矜贵的宝马牵回马厩。王朴实重重拍着她的肩膀,拍得王清都快断气了。

    他却毫不知情,乐呵呵道:“三顺,今天得亏有你,嗳,你真不好好想想,留在这里?”

    “谢谢您这样看重我,不过我在伤兵营干得挺好,暂时没有跳槽的打算。”

    “跳槽?”

    “啊!我是说,我就先不过来了,嘿嘿……”

    “那好吧。”王朴实笑眯眯地看着她,“咱俩投缘,你今日又帮了我这么大的忙,以后遇上什么难事,尽管来找我;有人欺负你,你也来找我!”

    这人还真是人如其名,王清笑着答应,便同他告别了。

    她刚一回去,便有人告诉她,她家人来看她了,在军营外等她。

    军营戒备森严,闲人免进,以防有奸细混入。

    王清出了城门,远远看见田翁坐在大树下拿着斗笠扇风。

    “阿……阿爹!”她飞奔过去,“您怎么来了?您怎么来的?”

    田翁回道:“我找了个出远门做买卖的人,给了点路费,叫人家就捎我一程。我又走了一段路,紧赶慢赶的,怕吃食捂坏了。”

    他说着拿起身旁的包袱,“给你用香叶子煮的鸡蛋,还有几只风干鸡。”

    这些食物,在现代都是极不起眼的,甚至有很多人还不爱吃。

    但在古代,哪怕一个煮鸡蛋,对平民老百姓都是宝贝,舍不得吃的。像田家这样一贫如洗的人家,要攒下这些东西,该有多不易。

    “你快拿回去。”王清推给他,“军中有火头兵做饭,我不缺吃。”

    “你在军营里,不多吃点东西,哪有力气啊!”田翁又推给她。

    “我真不要!”王清小声道,“三顺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得吃点好的,营养充足才能发育好。”

    田翁虽听不太懂她的话,可也明白这是要他把东西带回去给儿子吃,便道:“已经这么多天了,我再拿回去,肯定坏了,就可惜了,你快拿去吃吧。”

    看着他如此坚持,王清只好收下,抱着沉甸甸香喷喷的包袱,鼻头酸涩,“多谢。”

    “谢什么!”田翁伏在她耳边,低声道,“你救了我们家,这点东西算什么,你吃好了,下回我再来送。”

    “您别来了,我不缺吃,兵荒马乱的太危险了。”

    田翁不以为意,抬头看看天上的太阳,戴好斗笠站起身,“我得快走了,天黑了路不好走。”

    王清送了他几步,“路上小心。”

    待到那抹佝偻的背影消失在密林中,王清将包裹收进随身空间,转身进了大营。

    *

    田翁走得很急,因为他必须在太阳落山前赶到附近县城里。否则天一黑,露宿荒郊野岭,势必会面临巨大的风险。

    可他到底是六十几的人了,如此赶路,很快便体力不支了。

    他扶着一颗粗壮的老树干,气喘吁吁,抬头望望天上的日头,祈祷它能落得慢一些。

    身后传来马蹄声,很快,一辆马车行到他跟前。

    驾车的是一位年轻男子,约莫二十左右年纪,一身劲装,皂衣皂靴。他吁声勒马,伸着脖子冲田翁喊道:“老丈,你去哪儿?”

    田翁粗喘着气说:“邕州。”

    “赶巧,我也刚好去邕州,上车吧,我载你一程!”

    田翁望着马车眼热,却站在原地,用袖子抹着头上汗水,“没钱给你路费。”

    “用不着。”年轻男子摆摆手,爽朗道,“顺路的事,老丈快些上车吧,再迟天都要黑了。”

    *

    晚间,王清果然又被苏军医单独叫去了。

    药房里安静得能听到心跳声,空气里弥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