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使唤人家的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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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个时代,每个人心中或多或少都有一个军人梦,军人被视为英雄的化身,是无数人心中的向往。

    穿戴哪怕一点点军事风格的配饰,都能让人感觉格外自豪。

    凌艳也不例外,当他背上这背包,搭配斜挎包与手提包,仿佛整个人都焕发了不一样的精神面貌,梦想着自己以这副模样踏上火车,定会引来旁人艳羡的目光。

    “这都是我自己挑选布料,设计并亲手制作的。”

    施诗轻声解释,眼中闪烁着对自己作品的自信与骄傲。

    书包的设计灵感来源于现代的流行元素与实用性相结合,而裁剪缝制的技术,则是源自她前身从小锻炼的技艺。

    那个小小的女孩,自七八岁起就开始摆弄针线,随着时间的推移。

    十岁出头时已能熟练操作缝纫机,年年为家人缝制新衣,自己却总是穿着那些修补过的旧衣物。

    多亏了邻居云薇薇家有一台缝纫机,这才让她的创作得以实现。

    施诗上前几步,轻轻拉开背包底层的隐藏拉链,露出了一片额外的存储空间,宽敞而实用。“这样一来,你的所有物品都可以轻松容纳其中了。”

    她笑道,眼中洋溢着满足与期待。

    “真是太奇妙了!二嫂,你究竟是怎么想到这种设计的?”

    凌艳由衷地赞叹。

    “就是随便鼓捣鼓捣,你喜欢就好。”

    施诗故作轻松地回应,嘴角却难掩笑意。

    周围的叔伯婶娘们也纷纷围拢过来,仔细打量这书包,不住地点头称赞。

    “这孩子的手真巧,这包既美观又实用,看这缝纫机用得,线条均匀,还是双线缝制,结实耐用。”

    大家的赞美声此起彼伏。

    不仅是男人们连连称好,就连厨房里忙碌的妇女们也被吸引了出来,她们对针线活的门道最为熟悉,不由得发出阵阵惊叹:“老凌家真是有福气,娶了这么一位心灵手巧的好儿媳。”

    正当赞美之声达到高潮,突然间,“咔嚓”一声脆响划破了热闹的气氛,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地转向凌述,只见他手中紧握的玻璃杯不知何时已经碎裂,鲜红的血顺着茶水,滴滴答答落在了地板上,那画面显得既突兀又刺目。

    “这水,该不会是滚烫到连杯子都承受不住,砰然碎裂了吧?”

    人群围绕着凌述,手脚麻利地清理着这一片狼藉。

    凌母的眼中满是不忍,轻柔地以毛巾拭去凌述身上的水渍,动作里尽是细腻的关怀。

    “我早提醒过,这玻璃杯质地不够结实,咱家大儿媳偏偏不信,只因它外观讨喜。”

    她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无奈与责备。

    谢秀秀闻言,脸上浮现出几分委屈:“话虽如此,那杯子确是精致悦目,谁能料到竟是如此脆弱不堪。”

    众人的议论和埋怨交织成一片,唯独凌述的视线坚定不移地锁定在施诗身上。

    直至感受到施诗回望的温柔目光,他的嘴角才缓缓勾勒出一抹淡笑,轻轻道出:“我没事。”

    随后,他轻轻抽出被擦拭的手,从容地从衣兜里摸出一方手帕,开始仔细地擦去手上的血迹,甚至小心翼翼地将那些深深嵌入肌肤的细小玻璃碎片逐一挑出,神情淡然。

    施诗在一旁看着,心中不由得一阵悸动,而他却表现得仿佛毫发无损。

    处理完毕,凌述随手丢弃那些碎片,任由凌母用干净的手帕为他细心包扎。

    凌母边包扎边心疼地数落:“你这孩子,打小就这么倔强,就算从树上跌落也不哼一声,可再坚强的人,哪里会感觉不到痛呢!”

    一旁的司机紧张万分,迅速做出安排,要即刻送凌述前往医院。

    凌母深感自责,自家孩子完好无损地归来,如今却带着伤回去,这在街坊邻里间如何说得过去?于是,她拽着凌建一同前往医院。

    一时间,热闹非凡的小院落顿时安静了许多。

    察觉到施诗仍愣在原地,凌艳怕她受到惊吓,连忙安慰道:“二嫂,别担心,凌述哥皮糙肉厚的,这点小伤对他来说算不得什么。想当初,这类小擦伤哪里还需要去看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