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房这地方,虽说里面做粗活的奴才地位低,可在贝勒府却缺不得,每个月府上各种都要换新的盆景,以供主子观赏。
到时候花房的奴才四处走动,完全不会引人注目。
而且就是因为花房的奴才地位低,所以才更容易被收买。
同样的,因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绿植,所以主子身边的奴才去花房挑选盆栽,也不会引人怀疑。
这么一想,这花房倒是一个不错的情报中转站。
而那个病逝的花房丫鬟,嫌疑就很大了。
也算是赶巧,张高的这个老乡正好在花房,要是蕙兰还不知道加以利用,那就是傻子了。
不过这事也不急,当然也急不来。
无论是她要找一个合情合理的借口安排这事,还是张高去收买他的那个老乡为蕙兰所用,都是需要时间的。
金钱上,蕙兰倒是不缺,这年头银子可值钱了,二十两银子就能让一个普通的五口之家好好过一年。像杏儿桃儿这样的奴才,一年的年例也才五两银子,这还是跟在她这种有身份地位的格格身边伺候的奴才。
蕙兰现在缺的就是一份在四贝勒府的底蕴,连个稍微帮忙干事的人都没有,要不然蕙兰完全可以派人去直接监视四福晋的奶娘,那样更容易摸清楚事情的真假。
只能说,四福晋老谋深算,就只这么一招,就能让后院小妾们束手束脚。
所以,蕙兰不准备尽快有孕,至少要在一年后,自己在四贝勒府上有些根基后,再有孕,她才有把握保住孩子。
而且怀孕生孩子,少说也要有一年的时间不能伺候四阿哥。
她才刚刚入府,和四阿哥没有半点感情,若是立马就怀孕了,等孩子生下来,还不知道四阿哥对她是什么想法了,说不得就被四阿哥抛到一边去了。
蕙兰很有自知之明,现在的自己在四阿哥心里可没什么地位可言,先在床上伺候好他,博得四阿哥欢心,然后展示自己的内在美,在四阿哥心里占据一点地位后,在怀孕,才是上上策。
后院讲究母凭子贵,可更多的还是子凭母贵。
只有她得到了四阿哥的宠爱,她孩子才有机会得到四阿哥的喜欢,日后得到四阿哥的看重。
反正现在有没有什么“长子”加成,蕙兰不急。
等桃儿回答完蕙兰的问题,已经要用午膳了。
蕙兰用了午膳,小憩了一会儿,就开始准备起来。
今天是“三天蜜月期”最后一天,按照四阿哥的性子和习惯,今天后,至少两天内,四阿哥是不会来自己这里的。而两天后,正好是初一,四阿哥肯定是去正院休息,以示他对嫡福晋的敬重,确保嫡福晋在后院的地位,方便其管家。
再加上李庶福晋那边,蕙兰估计四阿哥今天后下一次来自己这里,怎么着也要五六天之后,今天这一晚,她可得将四阿哥伺候好,让四阿哥对自己念念不忘最好。
这天四阿哥还是没有很早来西三院,蕙兰暂时还没有机会陪着四阿哥用晚膳。
等太阳落山,接近睡觉的时间,四阿哥才来了西三院。
蕙兰在门口将四阿哥迎了进来,先是伺候四阿哥净面更衣,然后又亲自给四阿哥奉上一杯淡竹叶茶。
“怎么不是酸梅汤?”四阿哥好奇的问道。
蕙兰顿时不好意思的说道:“今天秋老虎特别大,妾白日里将分过来的酸梅汤都喝完了。再说爷昨晚才喝了酸梅汤,日日喝也不好,淡竹叶茶也有消暑的功效。”
闻言,四阿哥轻笑道:“原来是有一只小馋猫呀。”
这话一出,屋子里的奴才都不敢待了,连忙轻轻退下,最后一个走出去的苏培盛还将房门给轻轻关上。
听到四阿哥说这话,蕙兰立马嘟起嘴巴来“妾才不是小馋猫了,爷再说这话,妾可生气了。”说着还将身子和头对侧开,一副自己生气了的模样。
“对,你的确不是小馋猫。”四阿哥今天似乎心情不错,竟然有时间有心情和蕙兰调情,把蕙兰拉到自己怀里,双手放在蕙兰的腰上,将蕙兰的身子板正,四眼相对,四阿哥突然俯身低头对着蕙兰小声的说道:“你是我的小点心,看爷怎么吃掉你。”说着双手就在蕙兰身上不老实的游走起来。
蕙兰顿时双颊绯红,这是第一天那梗,虽然心里有些羞涩,但蕙兰也落落大方的回应着四阿哥“妾就睁着双眼看爷怎么吃掉妾。”说着,就主动去扒四阿哥的衣服。
一时之间两人激情四射,很快床榻就摇晃了起来。
休养了一天多,又上了药,蕙兰感觉自己又行了,又考虑到四阿哥后面考虑会有好几天时间都不来自己这里,因此这一晚很是积极的迎奉四阿哥的动作。而四阿哥这边,也想多在蕙兰身上耕耘,已盼早日能开花结果。
两人一拍即合,配合得默契极了,折腾到了凌晨才算万事。
一番清洗后,也没了多少精力,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
男人和女人的差距就在于,同样做一件事,第二天早上,四阿哥起来神清气爽,蕙兰却是腰酸背痛。
瞧着蕙兰那副被他“欺负”狠了的模样,四阿哥只觉得心情非常好,也就没让蕙兰亲自伺候梳洗更衣,让她再多睡一会儿,好好休息。
当着四阿哥的面,蕙兰自然是从善如流的做了,以示自己老实听话。
可等四阿哥离开后,蕙兰可没有继续再睡,而是起床梳洗,还得去正院向四福晋请安。
有嫡子在的时候,四福晋可能不会太在意这种小事,可弘晖阿哥没了,四福晋的心态当然不一样起来,格外看重这些形式上的事情。她是绝对不允许有人爬到她头上去,真敢恃宠而骄试试,四福晋绝对教你如何做人。
而且以蕙兰现在的眼光和心机来看,就为了这种小事得罪四福晋,实在是太划不来。要真得罪,那就将四福晋得罪死,让她永远无法翻身才是。这种行为只是平白吸引仇恨,完全没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