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刽子鲍魁(二)
    这是一个伤心的故事。

    当年朝中一位权臣的老家就在老爷子的家乡西平府,其族中子弟出来游玩时见到村里不少妇人下田收麦,其中不乏待嫁之女。

    麦收时节,天气炎热,又要抢收以防天气有变,农人几乎是全家男女老少齐上阵,连小孩子都跟着捡拾麦穗。

    男人们打着赤膊,女人们也汗透衣衫。

    权臣族中子弟看中一位田间劳作的姑娘,那姑娘前心后背汗湿大片,衬得姣好身段更显凹凸有致。

    那公子当即让下人掳了姑娘上马车带走,一个时辰后又给送回田边,那姑娘衣衫不整、昏迷中被扔下马车。

    待姑娘醒来,便跳了河。

    此事一发生,全村人都知晓,村长亲自带村人进城上告,县官老爷唯恐事大,将人暂时扣在县衙,然后火速通知权臣。

    五日后的夜里,村庄起火。

    彼时村人都在熟睡,发现时已晚,有强壮者试图冲出火场,却被官差砍杀,重新扔进火海,县衙扣押的已经被打得半死的村长等人也被扔了进去。

    这个村就这么灭了,对外说辞是全村感染麻风病,没人知道真正原因。

    “全村五十五户,二百三十七人,仅活下来三个,”鲍魁说道:“一对儿新婚回门的小夫妻,另一个就是我;

    我们三人是在那名权臣子弟来村里之前就出村的,因此什么都不知道,衙门直接把我们划归到别的村;

    因为我十二岁,不到成丁的年纪,算孤儿,不分我土地,还要把我送去‘养济院’;

    我没同意;

    因为‘养济院’名义上是救助老弱孤残的地方,可实际上,那里早就成了为官府贪提供不花钱的苦力的地方;

    那里的老弱孤残不但得不到救助,反而还要承担繁重的劳动;

    我们村长早就给讲过,每年各村都要额外上缴二百斤粮食,说是支持‘养济院’;

    可村长他们偷着去看过,根本看不到粮食!

    反倒是隔三差五就往外抬死人,尤其冬天,几乎天天都有饿死、冻死的;

    有些样貌周正些的大孩子,会被牙行的人带走卖掉;

    小的、老的、残的卖不掉,就得天天织麻袋、搓麻绳,完不成任务不给饭吃,完成了一天只也有一个馊了的窝头,比犯人还不如;

    那里根本不是人待的地方!

    所以我坚决不去养济院,只要求落户,不分土地就不分,但得给我分一间能住的房子,小不怕,必须得是能过冬的地方;

    就这样,我落户在桑柴县疏河村,然后便出去找活计了;

    每年回去一次,有时候一年能回去两次,但是每三年一次的户籍核查我是必然回去的;

    到二十岁成丁时,我不但没让村长分我田地,我还给村里捐了一百两银子、并交给村长二百两银子,让他替我缴付纳粮、服役等费用!”

    说到这里,老人面上带了些得色。

    李蔚珏听得很认真。

    作为读文科的学生,他明白古代户籍编制的重点不在于人口统计,而在于赋税,最终目的是替统治者榨取百姓资源。

    “百姓当户,应输课税”,鲍魁当时只有十二岁,即便面临将来要承担纳税和服役的支出,也要保留住户籍,可见心志坚定。

    不然,一旦落入被贪官控制的“养济院”,他的后果可能就是被卖到什么地方做奴仆,那便沦为奴籍或贱籍,也有可能早早夭折。

    而且,从十二岁到二十岁,鲍魁不但活了下来,还赚到钱,而且是几百两银子,那就更难得了。

    多少成年人一辈子都未必攒够一百两银子。

    “您老真了不起!”李蔚珏由衷赞道:“不但养活自己,还能攒下这么多钱!”

    骆毅就直盯着李蔚珏看——这死孩子到底是不是李府的小少爷?是真失忆了还是真的借尸还魂?

    三百两银子对你来说算多吗?你瞧瞧咱们都用什么当桌子呢?一堆银锭!

    足足五百块儿!五千两!

    你家给陪葬的!

    不过要真是借尸还魂,那你可能是穷鬼,三百两都觉得多,倒也不算奇怪。

    骆毅虽然这么腹诽,但她也知道三百两不是小数目,因为三妮儿全家的存款只有一百文铜钱。

    这么一对比,就可知老人当年是多能干。

    可是……

    “老爷子,您一下子拿出三百两银子,不怕被村长和村人惦记上?您可是孤身一人,万一他们坑你呢?要是生出歹心,再把您给……”骆毅问道。

    财不露白,这是骆毅从小就懂的道理。

    那时候家里算得上小康,比上不足,但比下有余,她和弟弟的零花钱在班级可以说是高水准,因为大富之家的孩子全校也就那么几个。

    但爸爸妈妈很早就告诉她和弟弟,在学校不要露出零花钱,怕被坏学生勒索,校园霸凌很可怕;

    放学要马上回家,不许在路上逗留,更不许在路上买东西,怕被歹人抢劫或绑架。

    鲍魁年轻时赚到些钱就这么张扬,就不怕给自己招祸吗?骆毅甚至想到,鲍魁当年没有父母教导,果真是不行。

    “呵呵呵,”鲍魁笑了:“女娃娃,你忘了我是刽子?那时候,全村都知道我当了刽子!

    那年春节我一回村,全村人都避着我,避我还避得不远,就在我房子院外面叽叽咕咕、交头接耳;

    然后村长脸色很难看地过来,我请他进屋坐,他一坐下就拐弯抹角希望我搬家,搬离这个村子;

    我心想,我一年也回不来一两次,干嘛要赶我走?

    转头一琢磨,明白了!

    那年秋后的时候,县里处斩了几个杀人犯,行刑的刽子中就有我一个,怕是有村里人看见、回来说给大伙儿听了;

    我自然不同意迁走,因为咱普通老百姓想迁户籍哪有那么容易!

    村长看我不肯搬家,便道出实情,告诉我村人视我为恶魔,都闹到村长那儿了,说我身周肯定环绕着冤死鬼;

    村长跟我在屋里说话,院外那些人就进我院子在门口偷听;

    还时不时喊上一嗓子,说什么反正我是外乡迁来的,不如赶出去,免得污了村里名声,让男娃不好娶亲、女娃不好嫁人。”

    “这也太过分了!”骆毅叫道:“你是刽子不假,可干的是官府让干的事情,砍头也是官府让砍的,又不是你自己主动杀人!

    再说,什么活儿不都得有人干?依我看,你这活儿与捕快也没什么不同,捕快手下不也有人命吗?咋没人嫌捕快不祥呢!”

    这一点真是让人不好接受,就算是现代,也有执行枪决、或执行注射死刑的方式,是合法的,凭什么这些村人如此对待这位老爷子?

    鲍魁拿起一块银锭,在其它银锭上敲击几下,说道:“我从十二岁起就出去谋生,深知一个道理,只要有钱,啥事儿都好办!

    所以我当时就掏出一百两现银放在桌上,对村长说,这是我鲍魁捐给村里的!

    再掏出二百两银票,告诉他我不要丁田,但该缴的税、该服的劳役我一文钱不会少,让他替我办了,剩的钱放到第二年接着缴税;

    我还告诉他,钱我有的是,砍头的刀也够锋利,没钱了我多砍几个脑袋就赚回来了!

    我年轻的时候个子高,身高八尺,高吧?身子骨也壮实,一百八十来斤,壮吧?

    我就往那一站,把话一说,不但把村长吓住了,连屋外偷听的村人也给吓住了!

    村长再看看我拍在桌上的银锭和银票,你们说,他会怎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