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演唱会邀约(求追读)
    “嗯哼。”

    沈浪都快把那本书看完了,那依终于醒了过来,看到她迷迷糊糊地样子,他俯身亲了一下她的额头。

    “醒了?”

    “饿了吧,我去把早饭热一热,你去洗脸刷牙,等你洗好,正好吃饭。”

    “呜嘛。”

    那依揽住沈浪的脖子,对着他亲了一口。

    “咦……”

    沈浪故作嫌弃地擦了擦脸:“牙都不刷,一点都不卫生。”

    “哼。”

    听到这话,那依一把抱住他,一边狂亲,一边赌气式的说道。

    “我亲,我就亲!”

    女人,你这是在玩火!

    沈浪哪是那种嘴不还口的人,必须要好好反击。

    “呜……呜……呜……”

    然后。

    走火。

    考虑到昨晚太用力,最后还是用了别的办法。

    晨练结束,时间已经来到中午。

    早餐,彻底冷掉,不过,两人肚子都饿得咕咕作响,计较不了那么多,稍微热了一下,三下五除二就把包子、油条、豆浆塞进了肚子里。

    幸好沈浪知道需要补充能量,多买了一点。

    六个大肉包,三根油条,两大袋豆浆,全被两人一扫而空。

    吃完早餐,两人还有点意犹未尽,但他们下午还有事,不论是重新做饭,还是出门吃饭,时间都不太够。

    勉勉强强吃个半饱,简单地收拾了一下战场,沈浪就跟那依携手出门。

    目标——央芭!

    几天前,从陈建添那边化缘成功,沈浪第一时间把钱送去了央芭。

    今天是第一次正式排练的日子。

    两首曲子一块排练。

    作为国内有名的乐团之一,央芭乐团的专业水平,毋庸置疑。

    连排练带录制,一个月时间完成两首曲子,那是绰绰有余,这还是算上一边排练,一边调整编曲的时间。

    毕竟,他们是专业人士。

    打车来到央芭,两人直接来到了演出厅,他们到场时,央芭的乐手们已经摆好了阵势。

    “卞老师,抱歉,我来迟了。”

    眼见人都到齐了,沈浪第一时间向卞祖单表达了歉意。

    “没事。”卞祖单神色和蔼的笑了笑:“你没迟到,是我们早到了半个小时。”

    “你先在台下坐着等一会,我们一会先试着练一遍。”

    “好勒。”

    沈浪点头道:“那就麻烦您了。”

    接着,沈浪跟那依坐到了演出厅的第一排。

    黄金位置。

    “好了。”

    又过了一会,眼见团员们准备就绪,卞祖单拍了拍手,面朝众人道。

    “准备第一次试演。”

    这时,老歌也急匆匆地赶到了现场。

    “抱歉,来迟了。”

    身为专辑的录音师,虽然不用每次排练都跟,但具体进度,他还是要关注的。

    什么时候乐团排练结束,什么时候跟(摇滚)乐队合练,什么时候进棚,那都是他的工作范畴。

    如果不是条件不允许,录音师还得兼职排练现场收音。

    但这个年代没有那個条件。

    仿真人头录音技术,此时还是妥妥地‘黑科技’。

    很快。

    卞祖单拿起了指挥棒,随着他的双手在空气中舞动,宛如狂风暴雨的前奏,骤然而起。

    听到这前奏,坐在沈浪旁边的老歌,瞬间就被击中了。

    每一个音符仿佛都带着电流。

    钲的一下,直冲天灵盖!

    没有任何铺垫,第一秒就是高潮!

    当高音部的小提琴声响起,那一刻,那感觉,就像是一把尖锐的刀锋划破夜空。

    既狂野,又激昂。

    充满激情。

    哪怕只是短暂的前奏,哪怕没有摇滚三大件(贝斯、吉他、鼓),老歌也服了。

    他娘的,沈浪真是个天才!

    碉堡了!

    仅这一段前奏,这家伙就能在滚圈封神!

    虽然这首歌录制起来麻烦了一点,但老歌已经打定主意,便是不吃不喝不睡,他也要把这首歌最完美的状态录制下来。

    炸!

    炸翻摇滚圈!

    炸翻两岸三地!

    越想,老歌越是激动,沈浪真他娘牛逼坏了。

    能够参与这张专辑的录制,与有荣焉!

    必须要做好!

    不能有任何一点瑕疵!

    如果录不好,老歌甚至觉得自己是在犯罪。

    那是对音乐的亵渎!

    一曲奏罢,卞祖单伸手一招,示意沈浪上台。

    “小沈,你觉得第一遍有没有什么问题?”

    “演得非常棒。”

    沈浪先肯定,然后在委婉地表示:“但是,我觉得这里好像有一点点问题……”

    接着,两人低声交流了一阵。

    一首曲子从谱曲到编排,再到录制,难免会有部分调整。

    然后。

    第一遍。

    第二遍。

    一遍排,一边改,一转眼,一整个下午就过去了。

    收工之前,沈浪再次向央芭的乐手们表达了谢意。

    虽然他们是收钱办事,但人情世故,总是要的。

    日落时分,沈浪、那依、老歌一起离开了央芭,走出排练厅之后,老歌忽然开口道。

    “沈浪,有没有兴趣去演唱会玩玩?”

    “演唱会?”

    “对,李济攒的局。”

    看到沈浪一副不认识的表情,老歌解释道。

    “差点忘了,李济你估计不认识,李济是前不倒翁乐队的成员,跟臧天硕、秦琦、丁伍等人一块组的一个乐队。”

    不倒翁乐队也是早期摇滚乐队,比老歌他们的万李马王乐队晚成立四年,彼时,玩摇滚的人很少。

    所以,他们互相都认识。

    “前不久,李济组了一个局,准备效仿90现代音乐会,再办一次摇滚音乐节,以奥运·华夏之梦为主题。”

    “手续什么已经办好,7月18,19号在首体举办,呼吸、眼镜蛇、指南针、窦威、张憷、王笛他们都确定参加。”

    “你要不要上台玩玩?”

    “老歌,这事我得跟Leslie商量一下。”沈浪略带歉意的说道:“当初签的合同有规定,不得随意在外界演出。”

    “哦,行。”

    老歌点头道:“有信了告诉我一声就行,我还有事,先走了。”

    言罢,他摆了摆手,跨上他那辆雅马哈XV250,发动之后,径直驶离了央芭大院。

    不得不说,这年头有一辆大太子,绝对是一件非常拉轰的事。

    上路之后就是街上最靓的崽。

    所谓的太子摩托车,不是某个品牌,而是一种特定的款式。

    太子的车把通常比较高,车座比较低,前轮直径大,后轮小,油箱是水滴形,驾驶时,胳膊通常要举得很高。

    很拉风。

    老歌驾驶的那辆雅马哈XV250,可谓是太子摩托中的王者,王者中的王者!

    四万多的售价,令人望而却步。

    不过,这玩意再拉轰,沈浪也不会骑,万一骑着骑着,脑子里冒出一段旋律,然后一愣神。

    保不齐车毁人亡。

    肉包铁,它不安全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