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若不是军中临时吹响集合号角,墨承影那一次别说是清白,只怕四人过后,他小命也要丢下。

    号声紧急,他们什么都来不及做,也并未带走墨承影。

    墨承影原以为是天意,谁知下一刻便有个小姑娘背着弓箭出现。

    这就是年仅八岁的沈雁归。

    是她偷偷往大帐射了一支箭,而那箭上有南褚国军队的标识,这才引起号角声。

    她看上去什么都懂,第一时间帮他穿了遮羞的衣裳,可又好像什么都不懂,张口就问

    “他们刚刚是不是想吃你啊?”

    “阿娘果然没骗我,这军中确实有人吃小孩。”

    那时候的沈雁归是个话痨,一边帮他上药包扎,一边絮絮叨叨。

    “你是哪家的小孩?”

    “你阿娘呢?”

    “你别怕,我阿娘是永州活菩萨,路过的猫猫狗狗都救,她不会放过你的。”

    伤口包扎完,她问他能不能走,彼时墨承影就剩下一口气,连看人都是三四个,根本走不了。

    女孩子小时候总是比男孩子长得快些,似墨承影这种,在军中吃个馒头还会被抢走一半的主儿,愈发显小。

    沈雁归往他舌下压了一片姜,然后将人背出林子,背回自家小院。

    她一路背得吭哧吭哧,憋着劲儿还不忘道

    “你一定是积了八辈子德,才能遇见我!

    你要是死了,记得在阎王爷面前给我说两句好话。”

    醒来以后的墨承影心如死灰,不吃不喝不说话,是沈雁归拿勺子强行撬开他的嘴,给他喂药喂粥。

    没轻没重,生叫他的小虎牙归了西。

    她虽然年纪小,却趴在床边反过来教育自己,说寻死只会叫亲者痛仇者快。

    “没人会在意我的。”

    他说得神伤落泪,她却忽然跳了起来,欣喜大喊

    “阿娘!这不是个哑巴!我就说!这不是个哑巴!”

    之后他便留在小院里养伤。

    沈雁归没有将他没穿衣服的事情,告诉任何人,只在没人的时候,对着自家的铜人,教他身体的死穴。

    哪里是心、哪里是肺?

    腹部最软,捅刀最方便,左肋下、斜角向上进刀,再旋上一圈。

    便是华佗再世,也救不了。

    八岁女娃娃能说出“永州这个地方,鱼龙混杂,王法永远比不上刀法”,便可晓得,这不是个普通小女娃,这地方也不是寻常地方。

    永州有永州的活法,沈雁归虽从不曾透露自己的姓名,可待他的心是真诚的,她眼神坚毅,一本正经告诉他“等人救不如自救。”

    墨承影对她的崇拜,简直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他那时候的名字不叫承影,只单字“影”。

    墨影,一个应该生活在黑暗里的人。

    他不喜欢这个名字,连同他的身世。

    她便添了个字,唤他承影。

    上古名剑,百兵之君。

    沈雁归说他是暂时困于浅滩的蛟龙,终有腾飞之日。

    他喜欢这个新名字。

    西路军在永州待了大半年,从冬到秋。

    他就像个跟屁虫,除了睡觉,寸步不离跟着沈雁归。

    沈雁归跟着娘亲布善行医,他会跟着,沈雁归去山中采药,他也跟着。

    新年下雪,她们爬到最高的树顶挂桃符祈福,元宵节一起做灯笼挂在院子里,还薅秃了金线绿萼,拿花瓣回来泡水喝。

    沈雁归请他吃糖人、教他认草药、还亲手编了一个草蜻蜓给他,说这个叫新郎官,他那时候便暗下决心,以后要做她的新郎官。

    也是从那时候起,他开始唤她卿卿,独属于他一个人的卿卿。

    离开那日,沈雁归送他一份礼物,是她亲手配置的十香软筋散,并赠一句话

    “身世是别人给的,身份是自己给的。”

    十二岁的墨承影回军第一件事,便是当众杀了百夫长,从那之后,他便开始了统军之路。

    十五岁单兵突袭,十六岁独掌一军,十八岁横扫西境无敌手,功高震主,他终于杀到他兄长忌惮,连下十二道军令将他召回。

    回京之后,他只用了一年,就为新帝在朝中杀出一条血路。

    残酷暴戾的名声也是在这个时候落下的。

    可以说,从善良小白花,到杀人如麻摄政王,沈雁归功不可没。

    ……

    怀中人有一搭没一搭回应着,墨承影翻了个身,“我从没有想过,手起刀落、那样厉害的你,会变成如此唯唯诺诺。”

    他将太后冯妧清错认成沈雁归,不只是因为一块玉佩、一双眼睛。

    冯妧清说她是庶出,受嫡母排挤,从小与姨娘住在城郊小院,靠在林中摘野果、挖草药贴补家用。

    关于她们在永州城一同经历的事情,冯妧清未必能一字不差说出来,但是桩桩件件清清楚楚。

    她说她原是想要等墨承影的,可及笄之年,她嫡姐被皇帝选中,却不肯应选,父亲为了全家性命,逼着她上京,替嫡姐入宫,嫁给年近五十的帝王。

    彼时冯妧清的性格,与当年沈雁归的性格,如出一辙。

    先皇抱恙,他奉旨护送皇子后妃祈福,路上遭遇刺客,冯妧清毫不犹豫为他挡了一剑。

    那枚信物玉佩,也是在这个时候掉出来的。

    便是那个时候开始,他坚信冯妧清就是他的卿卿。

    从此之后,他就开始一心为她儿子夺位。

    “卿卿,我真傻,真的,你从前那么厉害,怎么可能将那样微不足道的我,记在心上?亏得她说,打从第一眼就喜欢上我,我还欣喜若狂。”

    “我也不想想,咱们第一眼是个什么情况?”那些糟糕情况,让他对两性关系充满了恐惧,以至于后来无法与任何人有肢体接触,现在想来,前世不碰冯妧清,大抵是身体比大脑更早意识到真相。

    念及此,他又呢喃一句“我真傻。”

    “前世你在我身边那么多年,我心里明明是起了疑的,可总想着,比我小三岁的女娃娃,怎么可能背得动我?定是早先听错了。”

    “以前的你,谁敢逼你出嫁,头都能给人打歪,敢欺负你?手动剁手,脚动断腿,谁敢非议你一句,牙都给打掉了。”

    “我们分开以后,你到底经历了什么?为什么跟换了个人一样?”

    “卿卿,你能告诉我吗?”

    “……”

    沈雁归的梦已经从东海做到了西天,来回数十次,早没在听他说话。

    “我想过你对我没有男女之情,但没想到,你连记都不记得我。”墨承影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可是那时候太小的缘故?”

    “我现在长大了,你可有一点点喜欢我?哪怕是喜欢我的身子也行。”

    沈雁归“……”

    “我知道你现在胆子小,不说可是因为害羞?”墨承影自说自话,“小皇帝还是太蠢了,我想再培养他两年,然后让他亲政,之后我就一心一意陪你在一起,你说好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