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夜·店》的群星荟萃
    刘耀星闻言放下手中刀叉,狼吞虎咽下刚吃到嘴里的牛排,从公文包里又拿出一叠合同,快速翻看着。

    “何三水的角色确定由吴锰达先生出演。”

    “李俊伟的角色确定由梁超伟先生出演。”

    “朱辽的角色确定由周星星先生出演。”

    “唐小莲的角色确定由戚美珍女士出演。”

    “轮胎的角色确定由由徐锦江先生出演。”

    “剩下还没有确定的角色,分别是泼辣老板娘,抢劫犯,警察,还有唱片公司老板。”

    刘耀星汇报完毕后,王莫尊思索一下后开口道。

    “唱片公司老板的角色身份可以改一下,改成唱片公司经纪人身份。”

    “这个就由耀星你来出演。”

    “啊?我?我可以吗?我没演过戏啊。”刘耀星闻言一惊,本能就想拒绝。

    “你本色出演就行,你可是我的经纪人,宝俪金大歌星王莫尊的经纪人。”

    “而且这个角色只在电影末尾出场一下,不需要多少演技。”

    刘耀星这么一听,回想下电影剧情,男二号李俊伟的朋友朱辽是一个浮夸跳脱的小歌手,总是说自己要火了,李俊伟却并不相信,结果最后电影末尾,机缘巧合之下,正好被来夜店买东西的唱片公司老板看中要签约他……

    这么一想,唱片公司老板改成唱片公司经纪人确实没多大问题,电影末尾台词顺便改改加加提一下王莫尊的身份,正好还能顺带衬托宣传下莫尊的名气,正好一举双得。

    刘耀星笑了:“好,那我就客串一回我自己,不过,台词你要给我多加几句。”

    王莫尊哈哈点头:“成啊,到时你和周星星商量就行,你和他有对话戏,你俩可以自由发挥。”

    想到这王莫尊笑的更开心了,他可是给刘耀星挖了个大坑。

    现在的周星星可不是未来那位经过八年龙套磨砺后星爷,正是自命不凡,跳脱不服输的年纪,就如同电影《喜剧之王》里那位执拗的尹天仇一般。

    刘耀眼要和他商量加台词,哈,那可有的好戏看了。

    “剩下这几个角色,就拜托给吴先生你了,可以搞定吗?”

    “可以,可以,完全可以。”吴锰达闻言面色狂喜,点头如磕蒜,这是让他做人情,肯定可以啊,是人都有几個狐朋狗友,更别说吴锰达这样曾经也算是辉煌过的人,虽然如今落魄到只能跑龙套的地步,但依旧有不少圈子人脉,认识不少有演技却没名气的老戏骨。

    “那就交给你了,这几个角色的片酬我只能给一万,你看着找。”

    “我只有一个要求,必须要符合剧本里的角色,不要滥竽充数。”

    “没问题,绝对没问题,放心吧,王生,交给我老吴,保证我找来的人全都物美价廉,演技一流!”吴锰达猛拍着胸膛,如此说着。

    王莫尊哈哈笑着站起来,拍了拍吴锰达的肩膀。

    “好,我相信你,以后我就叫你老吴了。”

    吴锰达听到这一声更亲切些的老吴,脸上的喜色更甚了。

    终于,成功抱上大腿了,能不能乘风起,就看以后的造化了。

    这一次,为了拍摄港版《夜·店》,王莫尊几乎把认识的所有未成名的港星全都挖来用了,只有寥寥几人没被他拉来。

    比如梁嘉辉,他已经去了内地拍《火烧圆明园》,来不了。

    比如刘德桦,他在TVB混的很好,正在拍一部电视剧,同样来不了。

    比如泰迪·罗槟,他最近也在准备筹备着拍新电影,也是忙的很。

    港版的《夜·店》相比原版那个大猫小猫两三只的《夜·店》,简直可以说是天王般配置,堪比未来的贺岁大片,群星荟萃。

    时间又过去了三天,所有演员角色都确定到位了。

    吴锰达不愧是未来的达叔,又给王莫尊带来了三位‘惊喜’。

    第一个惊喜,老板娘的角色确定为叶德娴。

    逃学威龙里达叔的经典名言:‘伱在教我做事?’里那位给达叔金卡的中年女警官,类似于《最佳拍档》里的男人婆戏份,却又更胜一筹,展现出中年女人的老脸一红的老女人羞涩感,演技浑然天成,达叔的‘你在教我做事?’也因她的衬托,成就经典画面。

    第二个惊喜,抢劫犯的角色确定为成奎安。

    正是外表凶狠,实则内心蠢萌的大傻成奎安,懂的都懂,就不用多介绍了,

    让他来出演抢劫犯,当真是天作之合,甚至比原版里的抢劫犯要更符合喜剧电影里的搞笑氛围。

    原版《夜·店》里抢劫犯是由老戏骨张家益出演,实事求是的讲,张家益的演技不俗,但在这部电影里表现并没有亮眼表现。

    可以说,他是唯一在电影剧情里没有表现出喜剧氛围的人。

    如今换成大傻来出演抢劫犯,那就再合适不过了。

    第三个惊喜,警察的角色,更是让王莫尊意外。

    吴锰达找来的人,居然是肥猫郑则士!未来的影帝,著名导演。

    未来代表作《何必有我》《肥猫正传》《肥猫寻亲记》《三个受伤的警察演员》,一部比一部催泪的好电影。

    演员人选全部确定后,接下来只剩下唯一的问题,片场布景。

    《夜·店》的布景很简单,就是一个小超市,花销并不大,甚至都不用费心布景,直接租用街边的一家小超市即可。

    原版里《夜·店》的成本只有200万,除了演员片酬以外,可能最大的花销就是布景超市,那时拍摄电影时已经是09年,拍电影的成本已经开始水涨船高,日益夸张,却依旧只需要200万,可想这电影的成本到底有多低。

    现在换到这82年香江,直接成本10倍大跳水,10万租用费,包下小超市一个月使用,就搞定了布景,剩下40万分发所有片酬后,再算上片场每天要管演员一日三餐,呵,算算,居然还有点剩余呢,50万还真的够用。

    又过了一天,小超市的改装完毕,要改的其实很简单,就是换了个招牌,把原本的‘李家超市’店名改成‘旺旺超市’。

    片场布景完毕,一切准备就绪,电影终于可以开拍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