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突现靶眼
    “明迪,干什么去了?用了这么长的时间?”达蒙·麦克里迪戴着眼罩、穿着紧身衣皱眉的看着明迪道。

    “爸爸,我去上了个厕所!”明迪道。那小眼神,一点也看不出撒谎时的慌乱,脸色都没有变一点。

    “嗯!”达蒙·麦克里迪点了点头道:“今晚就是我们替你母亲报仇的日子,绝对不容许半点闪失,你明白吗?超杀女!”

    说到最后,达蒙·麦克里迪严厉的叫出了明迪给自己取的代号。

    “明白了!大老爹!”明迪也是异常认真的回答道。

    “那么,出发!”随着大老爹的声音落下,两道黑色影子穿行于地狱厨房之中。

    叶烨和明迪家虽然不在地狱厨房之内,可是也临近地狱厨房,所以明迪和达蒙·麦克里迪要去地狱厨房很容易。

    自从那天和叶烨、明迪训练之时离开后,这件事就开始拉开了帷幕。那时达蒙·麦克里迪已经调查到了黑帮大老板弗兰克正在进行一场大额的黑帮毒品交易的信息。这几天,达蒙·麦克里迪一直在为这件事奔走,终于得到了这场交易的最终时间,那就是今天晚上!

    身为一个大,平日里弗兰克也不敢太招摇,一般都是低调行事,长时间待在自己的老巢不出来,达蒙·麦克里迪就是再想杀他也没有办法,可是今天不同了,今天弗兰克就要走出他的乌龟壳了!

    而今晚弗兰克是和墨西哥黑帮之人交易毒品,双人携带的人数均衡,而且一定不可能太多。不然极容易引起警方的主意,那时就都完了!

    不多也不少,刚好在明迪和达蒙·麦克里迪和承受范围之内。

    ……

    “噗嗤!”窗户口,一个黑色西服黑色墨镜的在注视窗户下面的黑帮人士陡然间被一柄刀轻易的割开了喉咙,喷洒出了鲜红色的血液,倒了下去,身体微微抽搐,就此葬送了性命。

    在他身后,一个与他相对的一个窗户口,是早已经倒下的另一个人。

    这已经不是明迪第一次杀人了,所以手法极为纯熟,非常流利。

    而另一边,大老爹也收拾了他负责的人。

    两人暗自打着暗号,兵分两路,一起向顶楼的交易的黑帮双方摸过去。

    达蒙·麦克里迪早已经超越了一般特种兵的素质,不论是枪械、格斗技能,或冷兵器技能,都非常不错。明迪在他的教导下,漂亮的蝴蝶刀挥舞的极为绚丽,威力也是极强。

    他们两个短时间之内竟然就摸到了两伙人马交易的腹心位置,真是可怕的穿透力。

    一切都非常安静,但是就是因为太安静了,反而因此了在废旧大楼顶楼的放哨人员的主意。

    “亨利,你那边有情况吗?”一个面容严肃的西服男人拿着对讲机对另一边道。

    对讲机内没有回应。

    男人眉头一皱,将对讲机机切换道另一个人,问道:“艾里森,有没有什么事情发生?”

    又是一片沉寂。

    “该死!”男人骂了一句,拿着对讲机走到费伦身边,在费伦耳边悄声道:“老板,出事了!下面的人都失去了联系,很可能是条子到了。”

    而对面的人也有人凑到了对方首脑面前悄声说着什么。

    弗兰克眉头一皱,对坐在桌子对面的墨西哥大汉道:“诸位,条子不知道怎么收到了消息,已经潜入进来了,但我想我们应该撤了!”

    “这些该死的条子,总有一天我捏爆他们的卵蛋。”那虎背熊腰的墨西哥大汉一拳砸在桌子上,狠声道。

    前段时间,他可有一批货已经损失在条子手里了,那让他损失了至少八百万美元!

    但是此时他们人马不是很多,硬拼的话肯定不是条子的对手,再怎么愤怒,肯定还是要撤退了。

    两伙人马都不慌,有序的开始撤退。

    之所以挑中这个废楼进行交易,不是没有理由的,他们早已经在这个地方安排好了退路。

    “砰!”明迪以墙壁为遮挡躲过了几发子弹,立即转身开枪射击。

    “砰!”

    “砰!”

    两声枪响将对方两个人爆头,明迪快速的越过他们前行,正要上楼。

    楼梯上突然冲出来了一个人,明迪眼神一凝,手中明亮的飞刀一闪,飞刀刺中对放的手臂,再到其身后用力拽,用惯性将敌人的手枪拉到其颚下,接着爆头。

    另一边大老爹的速度也不慢。

    在明迪和大老爹一路砍瓜切菜般的杀戮中,两人终于来到了顶楼,可惜这里早已经没有了弗兰克的身影,只有一个面容阴暗的男人等着他们。

    “靶眼,从不失手!”站在窗口边的男人,白皙的牙齿闪烁着亮光,疯狂的眼睛之内闪烁着杀戮之气,手中把玩着一副扑克牌,长长的大衣已经拖到了地上,额角标志性的伤疤。

    “靶眼!”明迪和大老爹都惊呼出了声。

    丝丝寒气弥漫。

    这个地方进行交易的时候,双方就留了后手,在废楼中心有一个电梯,直通废楼的地下室,所以弗兰克和墨西哥黑帮的人很轻易就从废楼中逃走了。

    而明迪和大老爹的入侵一开始被他们误认为是警察的到来,可是随着后来他们的警惕防范,他们也发现了入侵者是两个人,应该就是那种类似于夜魔侠的超级英雄!

    这个发现使得弗兰克异常恼火,就是这些人害的他每个月至少损失数十万美金的货物,他们早已经成为他的眼中钉肉中刺了,正好此行为了保险,他带了靶眼。

    正好让靶眼去教训一下这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混蛋!

    靶眼是一个臭名昭著的刺客,为了赚钱,他成为了纽约黑道霸主金并的首席刺客。

    在地下世界,靶眼赫赫有名!

    靶眼有天生的投掷能力,他能使手中的任何物体以难以置信的精度掷向目标,他能够利用扑克牌撕裂人的喉咙,用一根牙签扔在一百码外的窗口并杀死了一个人,极为恐怖。

    而且他还是一个专业的武术家和一个常规武器或冷兵器的神射手,有优越的体能与敏捷性、耐力、速度、反应力。

    可以说,明迪和大老爹这次算是遇到了真正的对手,说不定一个不小心就会死在靶眼的手中。

    “靶眼,从不失手!”这句话并非虚言,而是靶眼一路杀出来的口头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