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
    变法风潮春秋末年到战国初年(约公元前481年一前453年),社会新的生产力如铸铁技术的发展使铁质农具广泛使用、农作物产量提升,以及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如炼铁、治铜、制陶等私营手工业兴起;齐国的鱼盐、楚国的皮革、鲁国的纺织品等物品的交流,商人的频繁往来,新的商业中心增多,旧的生产关系成为新生产力的阻碍,社会需要变革。

    同时,取得了政权的地主阶级为了巩固和发展自己的利益,必须进一步削弱旧贵族的特权,他们在诸侯国里进行了程度不同的变法运动,按照自己的意志改革旧制度,建立新制度。

    他们继承了春秋末叶以来公布成文法的传统,相继制订了各自的成文法典。

    如:韩国有《刑符》,楚国有《宪令》,魏国有《魏宪》,齐国有《七法》,赵国有《国律》。

    特别是魏文侯时的李悝制定了《法经》并在魏国成功变法,使魏国成为战国初期的强国。

    楚悼王(公元前401—前381年在位)时吴起变法让楚国实力大增,楚国北伐击破陈蔡两国,击退三晋(韩、赵、魏),又进攻秦国,成为诸侯中的强国。

    秦国落后商鞅变法前,秦国比山东六国落后,还保留着如

    “父子无别,同室而居”这样的落后习俗,与六国相比,秦国封建化的进程明显滞后。

    当时的秦国,国内旧贵族势力强劲,自秦躁公死后,怀公、灵公、简公、献公等几位君主在位期间均因王位继承发生过争斗。

    外交上中原各国鄙视秦国落后,不约秦国参加诸侯会盟;魏国攻伐强劲占领秦国的河西之地。

    在这样内外交困的情况下,秦国国内变法的呼声高涨。公元前384年,秦献公即位,在新兴地主阶级的支持下,初步进行改革,如

    “止从死”,废除人殉制度;

    “初行为市”,便于交易;

    “为户籍相伍”,即制定什伍的户籍制度等。秦献公的改革,使得国力提升,君权加强,有了与中原各国、特别是魏国竞争的实力,同时为秦孝公时的商鞅变法深入改革指明了方向,减少了阻力,奠定了基础。

    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为改变

    “诸侯卑秦”的局面,决心继续改革,振兴国家。发布

    “求贤令”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后颁布

    “招贤令”向天下公开征聘贤才。在

    “求贤令”中秦孝公表示无论秦国人民还是其他六国的宾客,只要有谋略能让秦国强大,他愿意任命他为高官并裂土分封。

    当时,卫公子商鞅(公孙鞅)身在魏国,他年轻时就喜欢赏罚的刑名之学[a],后到魏国做了魏国国相公孙痤的家臣,公孙痤很欣赏他,临终前向魏惠王推荐商鞅,建议魏惠王把魏国的国政都交给商鞅,还言明如果不用商鞅就不要让他出魏国,否则会有后患,但是魏王并没有用商鞅,也未处决他。

    商鞅听说秦孝公的”招贤令

    “后,便带着魏国李悝所著的《法经》由魏入秦。商鞅到秦国后结交了秦孝公身边的景监以求见孝公,为之陈说强国之策。孝公与商鞅相见三次,商鞅先以帝道、次以王道、终以霸道游说秦孝公,得到了秦孝公的赏识。变法之争公元前359年,秦孝公准备变法,又担心国人非议自己。他召集大臣商议,变法遭到了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等人的反对,商鞅认为如果能使国家强盛,就不必沿袭旧有的法令;如果能够使百姓获得利益,就不必遵循旧的礼制。秦孝公很认同他的观点。但上大夫甘龙和杜挚认为遵循传统的法令规则更利于国家的稳定。商鞅进一步指出,历史上夏商周三代礼法制度也是有差异的,但是也成就了王业,春秋五霸的法律制度也是不一样的,但也都成为了霸主。争辩之后,秦孝公选择支持商鞅,正式决定在秦国实施变法。实施变法颁布

    “垦草令”公元前359年,秦孝公命商鞅在秦国颁布《垦草令》,确定了秦国变法的方向。

    《垦草令》确立了重农抑商的原则,鼓励开垦土地,发展农业生产,扩大社会总供给。

    《垦草令》中为垦荒兴农提出了二十种措施,其中包括地税、商税、徭役、刑罚等制度,以及取消贵族特权,防止官吏贪污、压抑工商、制裁奢侈等内容。

    《垦草令》反映了商鞅以

    “农战”

    “富国强兵”为核心的治国思想,他通过整饬吏治、强化司法、压抑特权等方式,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让更多的人去开荒种地,专心务农。

    第一次变法公元前356年,《垦草令》颁布三年后,秦孝公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在秦国国内实施第一次变法。

    商鞅在颁布变法令之前,为了取得国民的信任,专门命人把一根10米长的木头立在了首都栎阳(今陕西临潼)的南门,下令说谁能把木头扛到北门就赏赐十两金。

    百姓不敢相信有如此好事,一连十多天都没有人来搬动木头。于是商鞅又将赏金提高到五十两金,终于有一个青年将木头移到了北门,然后商鞅就将赏金给了这个青年。

    取得国民信任之后,新法开始推行。此次变法要点是:在户籍上实行什伍连坐,也就是将百姓按什伍划分,名列户籍,互相监督连坐;鼓励分居,有两个儿子以上而不分户的,加倍缴纳军赋;重视耕织,抑制工商业;明令军法,奖励军功,废除世袭,建立二十等爵制。

    这次变法在秦国实施几年后,百姓富裕,民间私斗减少,秦国大治,同时国民战斗力也有所增强。

    第二次变法公元前352年,秦国变法初见成效,在对外战争中不断取得胜利,商鞅因功由大庶长晋升为大良造。

    公元前350年,秦孝公与魏惠王修好后,秦国的社会环境逐渐稳定,国力也有所增强,在商鞅的建议下秦孝公把都城迁到了咸阳(今陕西咸阳东北),仿效中原各国都城规模建造宫殿,同时命商鞅开始进行第二次变法。

    此次变法要点有:开阡陌,废井田,土地归为私有;废封建,立郡县;统一度量衡。

    商鞅进一步从经济和政治两方面进行改革,新法施行五年后,秦国更加富强,战斗力进一步增强,诸侯向秦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