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拿来吧你!
    金黄色的芦苇荡内,元湘那么小的一只,麻利的舀了一锅清水,置炉子上煮沸。

    薛宝玉看着手里的龟壳,一阵寻摸。

    中途角木龟醒了一次,这回学乖了,不敢直接硬钢,当起了缩头乌龟。

    角木龟的壳硬的出奇,薛宝玉拿匕首一顿劈砍,愣是连个痕迹都没有留下。

    “哥,要不直接放锅里炖了吧。”薛元湘咽了咽口水,小脸希冀着。

    “你不懂,这东西吃之前得放血,不然不好吃。”薛宝玉也是一知半解。

    按炖甲鱼的路数解释。

    毕竟之前他还从未吃过灵妖。

    研究了半天,薛宝玉找到了一处破绽。

    攥紧小刀,对准角木龟的菊花,直接扎了进去。

    “嗷——”凄厉的叫唤吓得薛宝玉手一抖。

    角木龟剧烈的颤动了几次,随即就慢慢停止了挣扎。

    血液如涓涓细流淌落,很快就在土坑中形成了一小片血泊。

    【杀死开智角木龟,正随机抽取神通】

    【神通已抽取:龟息】

    【龟息:你将获得一定的隐匿能力,短时间内,心脏跳动频率大幅度降低,气息内敛,伪装成假死状态,持续时间八分钟】

    ……

    “这门神通倒是阴人保命的利器,强大的武者五感敏锐,可以从风中,辨别出一个人的呼吸、心跳声。

    纵使隐藏的再好,若遇到五感圆满的武者,也难逃一死!”薛宝玉喜笑颜开。

    对于他这样一个小人物来说,能活着,才是最大的成功。

    强有力的神通,他当然眼馋,但能获得一门保命神通,倒也知足。

    趁着龟羹还没有好,薛宝玉再次入水,实验起新掌握的这门龟息神通。

    咚……咚……咚

    手掌抚摸着胸口,已经感知不到心脏的跳动。

    而且,脉搏也消失了。

    估计除非用上听诊器,不然换做任何人,光从表面判断。

    薛宝玉已经是死人一个了。

    “如果我同时用上潜行和龟息,效果如何?”薛宝玉脑洞大开。

    潜行,可以让他在运动状态下,憋气二十分钟,不用呼吸。

    如果再配合龟息神通的效果,纵然是五感圆满的武者,估计也料定薛宝玉是死人一个,毫无威胁了!

    凡胎期、灵胎期、筑元期,此乃武道前三境。

    灵胎期,练得便是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这五個感官。

    气血冲破五感大窍,修至五感圆满境,便是灵胎期巅峰。

    这种境界,放眼方圆百里范围,都是了不得的高手。

    像魏市之中,有一江湖宗派,曰碎岳门。

    碎岳门的宗主,不仅是魏市的主人,还是一位灵胎期巅峰强者。

    而魏市,便是用碎岳门宗主的姓氏冠名。

    以一家之姓,执掌一座集市,再用一宗宗主之位,号令各方豪杰和少年天才。

    从而奠定了魏家数十年的基业。

    想想魏市那日进斗金的能力,附近县乡想要吃鱼,都需要从魏市进货。

    溧水河内,各类灵植、矿藏,大多都要在魏市过一遍手。

    好的东西自然被碎岳门留下,可想而知那魏家的财富,到底有多么惊人。

    “嗨,我现在连凡胎期都不是,就窥伺灵胎之境。为时尚早,为时尚早……”薛宝玉压下杂乱的念头。

    在两门神通加持下,他悄悄地来到一条鳣鱼面前。

    鳣鱼悠哉悠哉的游动,鱼眼不轻易的斜瞥,看到辣么大的脑袋,死死盯着自己。

    妈耶,好大的怪物!

    鳣鱼受了惊,一甩尾巴,快速的溜走。

    “拿来吧你!”一刀剁了下去,快准狠!

    锋利的匕首直接插进鱼身,鳣鱼剧烈的抖动。

    不得不说,鱼这东西,生命力就是顽强。

    有的时候,脑袋都没了,还搁那活蹦乱跳呢。

    “加餐加餐!”薛宝玉上了岸,一股脑的把鳣鱼丢进锅里,一通乱炖。

    鳣鱼可是个好东西,具有益气养血之功效,绝对的大补之物。

    武者修行,前期最重气血。

    气血就像是蓝条和经验值。

    气血充沛,才可以无往而不利。

    冲关的时候,保持充沛的气血,是前提,若气血不足,冲关必然失败。

    所以,任何能增进气血的天材地宝,都能卖的上价。

    锅里的那三斤重的鳣鱼,若拿到埠头去卖,少说也是二钱银子起步!

    一两白银等于十钱。

    一钱等于一百文,二钱银子就是二百文。

    一个捕鱼好手,平均一个月,也就六七两银子净收入。

    二钱银子,足足顶一个捕鱼好手一天的收入了!

    “这日子啊,一定会越过越红火。”薛宝玉美美地喝了一碗羹汤。

    不愧是灵龟啊,没有添加任何调料,只撒了一点盐巴,味道非但一点都不腥,反而异常的鲜美。

    “嗝~~好饱啊。”

    元湘吃的满嘴溜光,笑盈盈的眯着眼睛,回味无穷。

    灵龟的肉质紧实,蕴含灵气,能够滋润全身,只需要几口就有饱腹感。

    本着不浪费原则,薛宝玉将残羹剩饭打扫干净。

    摸着溜圆的肚皮,撑得一步都不想动。

    “都这么晚了还没回来,会不会出什么事啊?”

    “能出什么事?不回来拉倒,死外边也算清静!”薛老太的嘴巴,还是一如既往的毒。

    想起白天的事,那鳖孙竟然帮着外人,欺负自己这个奶奶。

    薛老太想想就来气,摔摔打打,吓得众人再也不敢吱声。

    薛父看了眼门口,犹豫了片刻,选择继续当鹌鹑。

    家里有一个强势的娘,从小到大的管着,也造就了老二老三鹌鹑的性格,只敢窝里横。

    “倒是老大也是好久没回来。”薛老太念叨着。

    三兄弟当中,她无疑最器重老大。

    一来,老大的性子不似老二老三。

    他会算计,为人奸猾,是天生的市侩料子。

    二来,谁让人家有一个好女儿呢。

    潘元英虽说已经认祖归宗,但薛家毕竟养育了她十几年。

    之前的薛家确实不富裕,日子过得紧凑。

    但自从大伯家的养女潘元英认祖归宗后,安陶县潘家出资帮助大伯薛家和,在魏市开了一间鱼档。

    夫妻俩个,将生意经营的红红火火。

    每月都能拿出五两银子,给薛老太养老。

    再加上薛家种的几亩水稻,养的鸡鸭,三头肥猪。

    标准的小地主阶级。

    可以说,靠着一个养女,直接鲤鱼跃龙门,完成了阶级上的跨越。

    所以,三兄弟中,薛老太最器重老大,最疼爱老三家的孙子。

    而老二薛万兴,不上不下,地位颇为尴尬。

    “奶奶,顿顿吃鸡蛋我都吃腻了,我想吃灵鱼换换口味!”薛文龙叫嚷着。

    他只比薛宝玉小一岁,也是个大孩子了。

    这年纪的孩子,许多都已立事,甚至在筹备着自己的婚礼。

    可他,肩不能扛手不能提,活脱脱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

    娇生惯养,养尊处优,被全家人无限溺爱,像极了一头巨婴。

    三婶孔氏轻拍了薛文龙一下,“吃什么灵鱼,那东西是咱们能吃的吗?”

    薛老太不满的瞪了孔氏一眼,“你打我乖孙干嘛?不就是一只灵鱼嘛,明天让老大送过来一条。”

    薛万兴皱眉道,“娘,一条灵鱼最便宜的,也要二三两。你这不是难为大哥嘛。”

    薛老太却浑不在意,“我是他老娘,就说我馋了想吃,让他孝顺孝顺,他敢不送?

    哼,别看他现在住在市里,自以为翅膀硬了,老娘要想收拾他,随时随地都行!”

    “哦,奶奶最好了,明天吃灵鱼喽!”薛文龙拍手叫好。

    三婶低下头,眼中浮现一抹算计。

    显然刚才的话是故意为之,激老太太。

    薛老太眉开眼笑,家里啥好东西都给乖孙吃。

    挣得这么大的家业,将来不都得传给文龙嘛!

    至于那俩小王八羔子,饿死拉倒,省的心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