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如风简单的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正装,看向了被告方席位。
他的补充诉讼,就是询问被告当事人一些问题,对于自己的诉讼进行补充和解释。
“请问...”
“被告人王建业,你能够列举出自己作为监护人所付出的责任吗?”
责任?
什么责任,抚养的责任?
王建业听到江如风把矛头指向了自己,心里一沉,他...好像真的没有付出什么责任。
在得到监护权以后,立马就听自己媳妇儿的,把张梦露和自己大哥的女儿给撵出去了。
对方律师这么询问,他该怎么回答?
这时,王方圆低声提醒:“不需要你具体的说明,你只需要把责任推给你妈就行了。”
监护人的责任,王建业没有尽到,这一点是很清晰的。
直面回答,必然出现问题。
所以需要规避这件事情。
而且,在庭审场上不是所有的问题都需要正面回答,只需要搅浑水,影响审判长的倾向判断就可以了。
这也是王方圆当律师那么多年,总结出来的经验。
十次有六次管用,百分之六十的概率,足够了。
听到提醒,王建业心里安定了不少,平静的开口:
“自从我大哥去世,彩虹的监护权落到我身上,我就想要好好照顾彩虹。”
“可是..我本身没什么钱,哪照顾得了一个孩子。”
“我妈和彩虹接触的时间比较长,她们俩就在一起了,不是我没有起到监护人的责任,而是我妈非要把这个责任揽过去了。”
“这能怪我吗?”
江如风提了提话筒:“也就是说,你在这个过程当中,没有起到任何监护人的监护和抚养责任?”
“怪我妈,没有给我这个机会,如果不是我妈非要包揽过去,我能这样吗?”
王建业坐在被告席位上摆了摆手,一脸的无赖样。
张梦露坐在原告席位上,气得整个人身体发抖:“我非要包揽过去?”
“什么叫我非要?我七十多岁了,你哥去世了,彩虹除了我,只有你一个叔叔了。”
“你让我签了什么放弃书,说好好照顾彩虹,可你拿了你哥的财产,就开始经常不给彩虹饭吃,骂她。”
“还把我和彩虹赶出你哥家里。”
“你怎么忍心呐,你怎么好意思说出这种话的,今天有法官在这,你好好说,你到底做了什么!”
张梦露两眼泛红的拍了拍桌子,情绪激动。
江如风拍了拍张梦露的手,示意讲到这里已经足够了,剩下的交给他就行了。
看到被告席位上,一脸无赖的王建业,江如风毫不在意,毕竟,这场刑事庭审,结果肯定把对方给送进去。
现在表现的很嚣张...
等庭审结束,能不能笑出来,还不知道呢。
江如风继续开口:“不好意思,审判长,刚刚我的委托人情绪过于激动了。”
“不过,我还有一个问题想要询问,被告方当事人。”
“根据我方的调查和证据,当初是被告方当事人主动要求承担王彩虹监护人的责任。”
“而且,还要求我方当事人,张梦露主动放弃成为王彩虹的监护人。”
“那么...”
“被告方当事人,你为什么要想成为王彩虹的监护人呢?”
面对这个问题,王建业不暇思索的回答道:“我大哥的女儿现在就我这么一个亲人了。”
“我当然希望成为她的监护人,陪着她成长,照顾她了。”
江如风笑了笑:“没有其他原因?”
王建业斩钉截铁道:“没有。”
“好的。”
“可是我在这里有一个疑惑,既然被告方当事人的目的是希望成为王彩虹的监护人,为了能够让其安全成长,主动成为其监护人。”
“那为什么,不愿意承担监护人的抚养责任?”
“根据我方提交的证据和我方当事人依据事实的描述,在你成为王彩虹监护人的时候,利用监护人的身份,快速转移走了她父母遗留下来的遗产。”
“而且...”
“不愿意承认抚养责任,还将张梦露和王彩虹从继承的房产中赶走。”
“通过客观的事实来看,王建业没有尽到监护人抚养的事情是真实存在的。”
“而通过主观来看,被告方当事人,讲的他的目的是为了照顾自己的侄女王彩虹。”
“可他并没有怎么做。”
“他的行为与观点不符,似乎不存在刚刚被告方当事人和其委托律师所说的,没有恶意侵占的主观。”
“我想请问被告方委托律师,对于被告方当事人所述的主观与客观事实不相符合,应该怎么解释啊?”
“怎么来证明,被告方当事人王建业,不是为了王彩虹父母留下的遗产,而成为王彩虹的监护人的?”
“怎么证明不存在恶意侵占的主观?”
话音落下,江如风面带笑意的望着被告方律师席位。
他询问这几个问题的关键点就在这里——反驳王方圆提出来的观点。
王方圆提出来王建业没有恶意转移和占有的情况,只是暂时进行保管。
王建业同时也说了,他成为监护人是为了照顾和抚养王彩虹。
可事实呢?
截然相反。
当江如风将这一切全部逐字逐句的分析出来,庭审的情况也开始了反转。
既然,被告方提出来,王建业不存在恶意占有的主观情况,那么,请证明。
怎么证明?
压根证明不了。
话说回来,王建业还能继续在庭审上,把责任全都推给张梦露吗?
当然可以,但是..你看法官信不信?
阳谋!
直接用被告方当事人和被告方委托律师的陈述,来反驳对方。
此时,王方圆在听完江如风的反问和陈述,望着自己手里面的材料,皱了皱眉。
江如风这是什么逻辑?
这不妥妥的讼棍嘛!
自诉案件,无论是刑事责任还是附带的民事责任,都需要原告方来提供证据。
可...现在,这个江如风用提出来的客观事实,把需要证明主观的事情抛给自己一方,可他们偏偏还拿不出来有利的反驳证据!
知道对方是讼棍,但是对方又有法律依据,压根反驳不了。
玛德!
真气人啊!
一仇加一仇,王方圆望着江如风的目光几乎快要喷火了。
注意到王方圆的表情,江如风扬起一丝笑意,朝着对方点了点头,示意继续。
继续啊?
所有答辩,我都接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