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扒手
    沈乐想起二人方才言语之中,提及的圣女,不知道是何人。

    说什么‘奸细’,不知道是何所谓。

    沈乐心想此事倒是与他无关,要是真遇着躲得远远的便是,他最不想摊上的便是修行者的事。

    如此想罢,没有多想,看两人有何动作。

    房中已然没了动静,下一刻听到窗棂打开,朱萧云闪出房内,没过一会,已经出了客栈,落在长街之外。

    沈乐操使血灵偃闪身追去,并未惊动房中的男子,血灵偃如同一阵风一般,落到长街的黑暗之处。

    血灵偃始终与朱萧云保持着十来丈的距离,并未靠近。

    沈乐透过血灵偃终于看清了朱萧云的样子,果真是他,和在云溪镇无二,只不过缺了一条右臂。

    血灵偃一路跟着,已近心血感应的最远距离之时,血灵偃不再向前。

    此时他清楚地瞧见朱萧云闪进一家布庄之内,失去了身影。

    沈乐心想到,这便是二人所说的堂口所在?

    血灵偃细瞧了一下布庄,幡旗之上,写着大大的朱家布庄。

    看着门面的样子,倒是气派,心念一动,血灵偃不再打量这个布庄,闪身而回。

    不消片刻,血灵偃出现在自己的身前,沈乐暗自思索,想着方才的一切。

    月上柳梢头,一夜无话。

    第二日,醒来时,几人睡得很好。

    沈乐安守一晚上,没有什么大碍,第二日众人醒来,沈乐想着朱萧云之事,决定让几人歇息一天,第二日一早再行出发。

    沈乐盯守一晚上,并未发现那房中男子有何异常之处,天方才亮时,便匆匆离开,沈乐一直跟到镇口,才放心下来,确定那人已然离开,证实了昨夜二人说话无误。

    如此想来,看来朱萧云的情况也属实,这堂口之中便只剩下他这一人,想要寻他的麻烦,今晚便是最合适的时机。

    客栈在街口,第二日醒来之时,已然是喧闹的叫卖声,好不热闹。

    小兰在房里用过早饭,推开窗子,瞧见这街面之上,热闹非凡。

    欣喜地和林书馨说道:“小姐,这街上好热闹啊,既然沈公子说今天不走了,我们去街上逛逛如何?”

    想着以前,一年就能逛上这么一回,还是在家仆左拥右护之下,但现在不一样了。

    林书馨想了想说道:“这一路咱们都得听公子的,我们就此出门闲逛,要是公子发现,他定然担心。”

    “这样吧,你去与公子说说,知会他一声,看他答不答应。”

    小兰‘嗯’的一声,喜笑颜开的开门寻沈乐而去,林书馨瞧见她如此,无奈地笑了笑。

    “公子,难得出门一趟,可不可以领我们出门逛逛呀,在房间呆着,快把小姐无聊死了,嘿嘿。”

    沈乐的房间之内,小兰一脸狡黠,嘿嘿的说道。

    沈乐看到她如此神色,怎能不知是她的想法,打趣说道:“真的是馨儿小姐无聊吗?”

    小兰不好意思地小声应道:“真的,呵呵。”

    沈乐笑道;“既然我们馨儿小姐这么无聊,当然可以啦!”

    小兰瞧见沈乐意味深长地看着她笑,她俏皮地吐了吐舌头,说道:“谢谢公子。”

    说罢,她便跑开了,沈乐好笑。

    “小姐小姐,沈公子答应了,我们快些吧。”小兰兴冲冲地跑回房里,与林书馨言道。

    林书馨瞧见她如此,开口问道:“公子怎么说的?”

    “公子说,既然我们馨儿小姐这么无聊,当然…”小兰意识到说错了什么,赶忙掩住嘴不再说话。

    林书馨听到她这话,一眼恶狠狠地盯着小兰,嗔恼道:“小兰!”

    说罢,就朝她上手,小兰连连求饶,二女又打闹在一起。

    片刻之后,二人才罢手,二人都春光满面地看着对方,呵呵地笑。

    “小姐,你可快些吧,别让沈公子久等了。”

    小兰如此与她如此说道。

    “知道了。”说罢她把纱巾系上,随小兰出了门口。

    沈乐早已等候在门口,瞧见二人出门,和她们打过招呼,三人下了楼,出门而去。

    覃家二人没有跟着,沈乐便把那些装着金银细软的箱子交由他们看着,沈乐领着二女出门而去。

    沈乐面带微笑,林书馨无奈。

    林书馨自然也很好奇和欢喜,但她自打出生便是深宅大院的小姐,礼仪自然端得有分寸。

    林书馨那股子落然天成的气质,任她如何遮掩,也掩盖不了。

    林书馨还以丝巾掩面,更引得一旁的路人好奇,时常驻足观之。

    三人毫不在意,小兰拿过一串糖葫芦,递给林书馨说:“小姐,你尝尝,可甜了。”

    林书馨白了她一眼,嗔骂道:“吃你的吧,小馋猫。”

    小兰吐了吐舌头,自己放在嘴里吧嗒吃着。

    看她这样子,沈乐忽然想起了小阿媱,那个也很馋糖葫芦的乖巧小女孩。

    想起那时候,还因为这事,被乌叶误会,差点杀了自己,想起这事,沈乐嘴角轻扬,仿佛像是忆起美好的回忆。

    林书馨瞧见他如此神色,看向他有些好奇,温声问道:“公子这是怎么了?小兰有这么好笑吗?”

    沈乐听到林书馨如此说,这才尴尬地说道:“这倒不是,看到小兰如此,我忽然想起一个故人,她也是如此,爱吃糖葫芦。”

    听到他如此说,林书馨才莞尔一笑,她才明白为何沈乐如此笑意。

    她心想能让沈乐露出如此笑意,想必是他心中十分重要之人吧,她有些黯然失落。

    沈乐接着说道:“是个小姑娘。”

    听到这话,林书馨像是阴云散过露出的阳光,脸在丝巾掩盖之下,会心一笑。

    她像是虚惊一场一般,小心翼翼。

    沈乐自然没有发现她的异常,领着两人往前走。

    沈乐至于为何答应带二人上街来,一方面是因为想解二人的无聊,另外一方面是他要到朱家布庄看看,他想探探朱萧云的虚实。

    只见前方锣鼓喧天,好不热闹。

    沈乐笑道:“那是杂耍,没想到这小镇竟然有这种表演,难得一见,去看看吧。”

    小兰听到这话,已经按捺不住,超前而走,也不等沈乐两人。

    林书馨瞧见如此,骂道:“小兰,慢一些,小心走丢了。”

    林书馨看着沈乐抱歉的说道:“公子见谅。”

    沈乐笑着与他说道:“无妨。”

    二人朝着前缓步而走,林书馨问道:“公子怎对这些如此熟悉?”

    沈乐笑道:“哪有什么见多识广,只不过之前有幸见过,那些表演的班子到过我们那。”

    林书馨莞尔一笑,没有说话,看着小兰摇摇头。

    沈乐和林书馨没有靠前,只瞧见是站在里小兰的身后不远之处,远远观之。

    场间热闹纷繁,喝彩声不断,各种表演演绎纷呈。

    小兰开心地附和,好不热闹。

    在众人喝彩声不断时,沈乐和林书馨忽然瞧见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悄悄地靠近小兰。

    他衣衫褴褛,混迹在人群之中,很快就靠近小兰。

    林书馨和沈乐见此,面面相觑,露出一番愕然的表情。

    沈乐:“扒手?”

    林书馨听到这话,满脸惊讶。

    没想到这光天化日之下,会有人在自己的眼皮底下行窃,她第一次遇着这事,她好奇地看着这一幕。

    林书馨出言说道:“我们过去吗?”

    沈乐摇了摇头,笑着说道:“再看看。”

    一群人又是纷纷喝彩,大声叫好,便在这时,那小男孩出手了,只见他轻轻向前一靠,便伸手握住了小兰的钱袋,下一刻,在众人的喝彩声之中,已将小兰的钱袋拿到手。

    沈乐暗道:“惯手!”

    什么意思?就是老手的意思,没想到这小男孩,扒钱袋如此熟练。

    看来经常干这事儿,不然不会如此大胆和熟练。

    演罢,场内的演绎者端着圆盘与周遭的人群道:“有钱捧个钱场,多谢!”

    小兰看到人群纷纷朝着里面放铜子,寻思着自己也当如此,于是想拿过钱袋,取些铜子。

    她摸向自己的腰间,发现钱袋不翼而飞,她低头寻找,并未发现,一脸惊愕。

    她左顾右盼,依然没见到。

    她心中大急,便听到林书馨的声音呼唤,她看向林书馨,发现只她一人在,沈乐不见了踪影。

    她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快速跑向林书馨,一脸悲愤地看着她,沮丧地说道:“小姐,我的钱袋不见了。”

    说罢,就想哭出声。

    听到这话,小兰愣住了,钱袋被扒了?

    小兰大急,哭丧地问林书馨道:“小姐,谁干的?”

    “你呀你!公子已经追去了,我们在此等候,一会便有音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