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宴会中(重写版)
    宴会如期开始,正堂的菜品端上宾客的木案。

    春秋时候大家吃饭都是分餐制,不似后世围了一个大圆桌十几个人一起夹筷子。赵盾妻子给每个人提供的伙食是四个菜。苹果切片、烧韭菜、烧青菜和烧青菜,还附赠了一碗葱花豆子汤。纯纯的山西老抠。而公子卬供应的烧酒和椒盐烤肉就让宾客食指大动。

    不过赵家供应的主食非常大气——大米饭。稻米是先秦的稀罕物,五谷中最昂贵的,就连齐桓公多吃几顿,都要挨管仲的斥责。

    别的宾客碗里的米饭都是白花花的,唯独韩厥和公子卬碗里的,居然夹杂着秕谷之壳。谷壳难嚼,人所共知。这是赵盾妻子故意的。

    赵盾对屋里人的小九九了然,不过他没有命下人做任何动作,而是静静地观察两人的举措。

    韩厥从小就寄人篱下,习惯了逆来顺受,没有出言挑刺,默不作声地扒拉了起来。

    赵盾一会看韩厥,一会看公子卬,韩厥趁着赵盾瞄向他处的时候,把难吃的谷壳用舌头挑出,悄咪咪吐到宽袖之中。

    公子卬饥肠辘辘。他本是包邮区的南方人,素来吃大米。自打穿越以来,从来就没有吃过一顿米饭。仆人奉上白花花的米饭后,他想也不想就开始动筷子,吃出了家乡的味道。

    三两口,公子卬的牙齿也碰到了硬度截然不同的谷壳。初时以为是沙粒,一见是谷壳,也不大惊小怪。

    很多零零后几乎都没有见过谷壳,但是公子卬不然。作为一个标准的九零后,他出生在温州的一个小山村,若不是后来雁荡山旅游的兴起,这里甚至摘不掉贫困的帽子。

    小时候,家里积贫,米经常不够吃,冒险猎杀的野生动物就成了额外的粮食。后来山麓竖起了“严禁猎杀野生动物,违者追究法律责任”的警示牌,这里方才升级成为“法内之地”,公子卬一家不得不嚼食米糠、谷壳了。

    若非家里人咬咬牙偷渡法国做买卖,雁荡山陆续迎来天南地北的游客,公子卬才不敢想象后来的小康生活。

    尽管口感略粗糙,不过赵家的厨子好歹有点人性,文火多炖了一阵,把谷壳和米糠稍稍炖软烂了些许。公子卬也不挑,统统大口吃进五脏腑。

    韩厥的碗里还白花花的,公子卬这边已然见底了。

    赵盾没想到公子卬风卷残云的速度,奇怪地问道:“公子何以食如饕餮,其速如此?”

    公子卬抹了抹嘴,不卑不吭道:“卬素来知道,吃饭太快,对肠胃不好,但习惯如此,改不了,让中军将见笑了。”

    穿越以前,公子卬吃饭速度就很快,总想快点吃完刷B站、打游戏,临近毕业,吃饭更快了——这是为了赶实验数据,细嚼慢咽不是咱工科男的做派。

    韩厥趁机讽刺道:“莫非宋室卿大夫不曾吃过梁米?”

    公子卬不知道眼前人把他当作最大的情敌,也不恼恨,坦然道:“大米与小米的比价为115比50,我食一米,如用麾下两粟,何其不划算也。今年宋国饱经战火,长狄、山戎、内战接踵而至,国库空虚,百废待兴,实不相瞒,国家使我用兵剪除狄人,但出兵的钱都拿不出来,最后国君不得不举债向卿大夫借钱。

    是以今年卬不得不舍弃口腹之欲,而纾国家之难。”

    赵盾不禁刮目相看,又问:“秕谷之壳、梁米之糠,难以下咽,何不挑而弃之?”

    “习惯了。卬久在军中。军粮贩运不易,战机转瞬即逝,因此没有条件对粮秣精细加工,故而常有谷壳混杂其间。莫说是谷壳,就连粟中渗入的沙粒,卬也会同军士们一块下咽。”

    赵盾正要感慨,公子卬却有下文。

    “况且米糠、谷壳均是好物,价值颇高,食之于身体有益。”

    谷壳和米糠中的胚乳、谷皮、谷胚、糊粉层中富含蛋白质、膳食纤维、维生素B、维生素E、脂肪、碳水和微量元素。米糠、谷壳中的蛋白质含量为14%,远超大米本身的9%,脂肪、维生素B也是好东西,防治脚臭病,还抗饿。

    “若军队不吃米糠,很多身强体壮的士兵会因为脚气病而白白减员。”公子卬不好把后世的七大营养素解释给古人听,就简单介绍了一番。

    “哦?这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赵盾化身成为好奇宝宝:“米糠、谷壳还有如此妙用?”

    “不止于此。”公子卬补充道:“谷壳也是酿酒的佐料之一。

    气味正、无霉变、无虫害的金黄色瓣状干燥谷壳,非常适合作糟醅,这样的谷壳用水清蒸一次,抑或是煮沸一次后,能在酿酒过程中调节浓度、吸收酒精、维持浆水、保持酥松、催化发酵。这样酿出来的酒,既能够提升出酒率,又能显著改善酒品。”

    公子卬借机把话题引到酒上,趁机向在座的晋国权贵推销起自己的烧酒来。宾客一听今天的酒水是公子卬供应的才恍然:“我说今日之酒醇厚非比往日,原来是异国的珍品啊!”

    韩厥已经悄然挑干净谷壳,他从小在赵宅内和善儿一起长大,自以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早把善儿当成未婚妻一般的人物。只想着有一日,他能迎娶善儿入家门,登时一飞冲天,赵盾的权势在晋国不作第二人想,届时短则官拜上卿,达则继任中军将之职,光大韩门,权倾朝野,入则国内服,出则诸侯惧。

    半路却杀出个公子卬,居然带着大雁上门而赵盾还收下了!韩厥忍不住,阴恻恻出声道:“公子果然是商人之后,对酒如此有研究。可是公子方才说,吃小米不吃大米,是为了军中多粮。现在耽于酒中之乐,恐怕要浪费不少粮食啊,岂不是两相矛盾?”

    先克对烧酒爱不释手,出言维护公子卬:“军中多是厮杀汉,酒水便是壮胆摧敌的军资。不饮酒,军队哪来的士气、胆气?”

    酒壮怂人胆,即使到了现代也是颠扑不破的真理,纵观在二战中的斯大林格勒,伏特加的供应也是和炮弹划在老毛子单子上同一重量级的刚需。

    “是极,是极。”公子卬补充道:“出征前,要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誓师结心;战事焦灼,要派死士的时候,也是阵前饮酒砸杯。厮杀汉怎么能不饮酒呢?况且米糠的妙用不止于此。”

    公子卬卖了个关子,宾客和赵盾均想不出,不由得向前倾斜了身子。

    “米糠可以榨油,出油率略高于黄豆。且米糠榨油成本更低,价格更廉。有了油,夜袭、火攻都是极好的。”

    “火攻?”

    说着,话题被引到公子卬平定内乱,剪灭长狄,公子卬眉飞色舞地侃了起来,顺便推销自己的军校,把《太公兵法》上卷分与众人传阅。赵盾一边倾听,一边推敲细节,眉毛耷拉下来,显得更和善了:“子瞻果然知兵”,再没有看韩厥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