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地是卫国大夫孙良夫的封地之一。
在孙良夫的内宅中,端坐着一位神通广大的贵妇人,及笈的年华,眉清目秀,乌鬓如云松松挽就,绛唇莹莹泛着珠光,葱葱玉指一一排列,宛如玉箸初初削就,虽然颜色无意上妆容,装束无心用华贵,仍然不掩国色天姿色、花容之靓、倾国倾城之貌。
此女不是旁人,正是孙良夫的新婚妻子,公子卬的旧情人——菲姬。
今日孙良夫外出打猎,一应事务就交给妻子打理。菲儿的年纪比孙良夫的儿子都要小,得此娇娘后,孙良夫对他极尽宠爱,凡有所求,无不应允。
菲儿早有鹊巢鸠占之心,表面上对丈夫辗转承欢,琴瑟和鸣,在政务和财务上也帮了丈夫不少忙,成为孙良夫最信任的人;背地里,她阴蓄死士,挑拨丈夫和家族中其他人的矛盾,编制地下情报网,不仅把孙良夫的底子摸了个透彻,还收买了孙良夫身边的耳目。
只要孙良夫父子一暴毙,菲儿就能立刻接管孙家的一切,土地、财产、商业。
晋国的使者向菲儿发出过境通行。菲儿才知道公子卬提兵三万而来,心说:“三万劲旅,灭卫尚且足以,何况孙氏一门?”于是左右踱步,反复思忖,把晋使晾在一边。
好死不死,这个晋使见匡邑夫人竟然还没有露出臣服之色,面露不爽:“我受命公干,你等居然怠慢拖延。还不快快呈书上表,恭迎上国,以免刀兵之祸。须知一十二年前,我父亲曾从文公而过此地,虏卫侯,堕城墙,杀戮盈野,濮水为之鲜红。今若延误我军机,勿谓言之不预也。”
菲儿猛抬头,看向晋使的眼睛透露着嗜血的凶光,心中勾勒出一条阴毒之计:“晋人残暴嗜杀,曾在卫国大肆屠戮,罄竹难书。眼前的晋使跋扈无状,又是血手人屠之后,此等坏种,当借其项上人头以设谋。”
菲儿当即命令心腹力士把晋使钳住。
“你要做什么?敢对使者无礼,吃了熊心豹子胆了?信不信我叫晋国大兵来打你!”
菲儿冷冷地下令:“无礼狂徒,拔去他的舌头!”
使者一声惨叫,再也说不出话来,只能呜呜作响。
菲儿吩咐心腹之人:“立刻准备白茅和死鹿整只。并唤我夫君过来。”
孙良夫到,见爱妻满脸哀荣,他的整个世界立马晦暗下来:“何人惹夫人生气?”
菲儿让人把晋使押上来,并用白茅包裹着死鹿置于一旁。
“外国人?”孙良夫很诧异,他没有收到外国的任何过境通报,严重怀疑此人是违法越境之歹人:“为何此人被割了舌头?”
“此人乃宋国公子卬之走狗。宋卬此人轻佻无礼,他指派此人送来白茅和死鹿,欲与我求欢。我既然嫁作人妇,又岂能与他玷污……”说到这里,菲儿挤出眼泪,嘤嘤地抽泣起来:“我严辞拒绝,此人竟然口出污言秽语,下面人不忍我受辱,含恨拔去他的舌头。”
孙良夫问:“是何污言秽语?”
菲儿用手帕掩面:“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林有朴賦,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舒而脱脱兮!无感我緌兮,无使祌也吠……”
“好胆!”孙良夫勃然作色,只觉得头上绿草如茵。孙良夫也是读过诗经的,《大雅》、《小雅》里面佶屈聱牙的祭文他可能因为大学毕业几十年而忘却,但国风里面的男男女女诗文,孙良夫可是倒背如流。
菲儿说的这段诗文出自《国风·召南·野有死麕》,大意是:“有个女人春心荡漾,衣冠楚楚的男人色诱他,用白茅缕缕将鹿肉包裹起来,作为欢好一场的献礼。欢好的地点在灌木丛生的树林,女人带着宠物狗相会。他很急色,上来就对女人的围裙下手……”
年轻的时候,孙良夫常常唱着这段诗文去勾引良家妇女,现在竟然有人把这主意打到自家媳妇身上,是可忍孰不可忍!
孙良夫对爱妻说的每一个字都笃信不疑:“仅仅割舌,岂能泄恨?来人!将此獠投之于鼎,添柴加薪,先以大火烧开,然后文火慢煮。我要他在手脚被烹熟之时,自己能闻到自己的肉香味。”
菲儿拱火道:“夫君,宋卬折辱于我,夫君堂堂卫国上卿,却只敢惩戒手下,不问罪其人。
宋卬现在就在濮水对面,搭建了营地,供他的商队歇脚。不过宋卬与晋人生意做的火热,还招募了数千晋兵为他护送。
且先派人去问问,要是晋兵多于一千,此事就咬咬牙算了吧。”
孙良夫被激得怒发冲冠:“问什么问!就是真有一千晋兵又有什么好怕的?当年孔达尚且敢跟晋军较量,我又有什么忌惮的?我手握重兵五十乘,足足一千五百人,晋人不来则已,来必灭之。”
孙良夫的性格,在卫国跋扈惯了,相当膨胀。如果历史不变的话,未来孙良夫还会带兵去攻打齐国。那时候已经不是懦弱的齐孝公当政,而是战狂齐顷公。齐顷公对鲁国的龙城用兵,鲁国向孙良夫求助,孙良夫就趁着齐顷公正在鲁国的龙城掳掠,孤军深入,攻入齐国境内。齐顷公攻敌必救,直扑向卫国的新筑。新筑乃卫师的屯粮之所,若被攻克,前线的孙良夫必定粮尽而败,于是一路西向急行,返师回援。两军在新筑决战,孙良夫惨败,丢盔弃甲。
孙良夫脑子发热,大肆叫嚣。原本应该有贤明的家臣跳出来劝谏,给他的脑子降降温。可自从菲儿进家门以来,明里暗里打压、逼走、陷害家里的贤臣,就好像后世的郑袖陷害楚国的屈原一样。
孙良夫的眼里写不尽的残暴:“立刻开始煮,在城门口煮,城内国人围观的时候,给他们每人一杯羹喝,让这个使者亲眼看着他们把他的血肉喝下去:我要天底下每一个人都知道,追随宋卬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