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郑家三少爷
    在一个略显嘈杂的服务区里,一辆熠熠生辉的劳斯莱斯缓缓停下,准备在此休整。

    贴身保镖欧阳锋神色紧张又小心翼翼地搀扶着面容憔悴的三少爷郑鼎走下车来。服务区里人来人往,车辆穿梭,欧阳锋费了好大劲才在一处较为安静的角落安顿下来。

    欧阳锋打来一盆热气腾腾还冒着缕缕白气的水,伺候着三少爷洗漱,嘴里忍不住絮絮叨叨地抱怨起来。

    “董事长也太绝情了,啥东西都不许多带,就这么狠心让少爷出城。这哪像是出城养病啊,简直就是无情的流放嘛!”

    “慎言!”郑鼎刚一张口,便是一连串撕心裂肺般的剧烈咳嗽,那咳嗽声在嘈杂的服务区里格外刺耳,仿佛要把五脏六腑都咳出来似的,吓得欧阳锋的脸瞬间变得像纸一样惨白。

    “少爷,快用药。明明知道少爷您身体这般孱弱,董事长还如此铁石心肠让您出城,去那遥远又陌生的凌云山。董事长夫人为这事儿大吵大闹了一场,嗓子都喊哑了,也没起到丝毫作用。董事长这简直是要把少爷您往死路上逼啊!”

    “叫你闭嘴,你怎么就不听!”郑鼎好不容易止住了咳嗽,眉头紧皱,满脸怒容,对着欧阳锋怒声呵斥。

    欧阳锋虽然乖乖地闭上了嘴巴,可那一脸的愤懑,那充满怨念和不甘的眼神,无一不在诉说着他内心的极度不满。

    堂堂的三少爷出城养病,竟然只有十来辆劳斯莱斯缓缓相随,外加二十来个随从。另外还有五百名身材魁梧、神情严肃的保镖,可那都是董事长派来的人,等把三少爷护送到凌云山的林府庄,这五百名保镖就会一刻不停地前往当地公安局驻扎。

    也就是说,郑鼎身边能够真正听他差遣、为他死心塌地办事的可用之人只有区区二三十人。

    这哪里是少爷出行该有的派头啊,就连一般的富二代出行都比这风光得多。

    董事长还美其名曰:“养病就是要清静,人多了太吵闹。”

    气得李红艳当时就柳眉倒竖,指着董事长的鼻子破口大骂:“你这个没良心的,根本不配为人父,分明是想要害死我儿!”周围的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惊得目瞪口呆,有人面露同情,有人则窃窃私语。

    董事长郑大志被气得浑身颤抖,又一次萌生出了离婚的念头。

    只是一想到离婚可能带来的一系列严重后果,钟雅那一党就再无人能牵制,于是只能硬生生压下这离婚的想法,咬着牙铁青着脸一言不发。

    “小的实在是心疼少爷,看到少爷受这样的委屈,就实在忍不住要为少爷打抱不平。”欧阳锋眼眶泛红,声音哽咽。

    “父亲既然心意已决,身为儿子的我,除了忍耐又能如何。”郑鼎微微上扬嘴角,那抹不屑的神情更加明显,透着丝丝无奈。

    他身形如竹竿般单薄消瘦,一张脸苍白得如同冬日的霜雪,毫无半点血色。看上去不过弱冠之年,可一开口说话,却透着一股远超其年龄的沧桑与暮气。他身上穿着绣着精美纹路的丝绸长衫,却显得松松垮垮,更衬出他的憔悴。

    “也不知那林四姑娘究竟是个怎样的人物,到底靠不靠谱。倘若她存了歹心,害了少爷,那可如何是好?”

    “死了便死了呗。”郑鼎的语气漫不经心,仿佛对自身的处境毫不在意。他的眼神空洞,望着远方,“出城也好,被流放也罢,反正情况不会比当下更糟糕。在这家族之中,我早已如履薄冰,心力交瘁。”

    跟在后面的那五百名保镖个个身强体壮,神情严肃,可不是什么好看的摆设。名义上是护送,实际上是监视。

    父亲对任何一个儿子都不信任,即便是最受宠爱的大少爷,也时刻处于被猜忌的境地。

    郑家董事长之位的传承,向来都伴随着骨肉相残、鲜血横流的惨状。也正因如此,造就了董事长那颗冷酷无情的心。

    对董事长来说,最不缺的就是女人,其次便是儿子。

    仅仅因为一丝猜忌,就断绝亲子关系的事情,在上流社会屡见不鲜。

    每个儿子见到董事长,就如同胆小的耗子见到了凶猛的猫,无时无刻不是战战兢兢、谨小慎微。

    出城前往凌云山,未必不是一件好事。至少躲开了父亲那如芒在背的目光,远离了家族中那些心怀鬼胎之人。

    凌云山除了地处偏远,条件艰苦简陋,再加上一个命硬的林四姑娘,似乎也没有其他不好的地方。

    联想到被家族抛弃的林四姑娘,再想到自己,两人倒真有几分同病相怜的意味。

    ……

    凌云山的林府庄,左右两边各站着五个壮丁,他们个个挺直了腰杆,努力让自己像一根笔直的人形棍子。管家在林焉身旁急得来回踱步,双手不停地搓着,嘴里还不停地念叨着:“这可如何是好,如何是好啊!”额头上豆大的汗珠不断滚落,显得焦躁不安。

    林焉百无聊赖地坐在石墩上,手中轻轻摩挲着那串木头珠子。这珠子可是她费了不少心思亲手雕刻而成,师父凌元子又精心帮她开了光,想必是灵验非凡的。

    早在四五天前的一个黄昏,林焉正坐在院子里望着天边的晚霞出神,突然一个小厮急匆匆跑来,递上了那封关于三少爷要来凌云山的林府庄养病的消息。相关的指示里还着重强调,要悄无声息地进村,万不可大张旗鼓。

    林焉当时就瞪大了眼睛,满脸的难以置信:“……”

    这究竟是搞什么名堂!

    她心里那股子火气“噌”地就冒了上来,恨不得当场爆一句粗口,狠狠痛骂董事长简直就是个不可理喻的疯子。

    堂堂的郑家少爷,不在那繁华的家族里舒舒服服地待着,却偏偏要跑到这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来养病?

    喂?

    这到底是来养病的还是被无情流放的呀?

    莫非是想借着她那不知从何而起的所谓“命硬”的威名来“克”死这位少爷,那往后她岂不是要性命难保?

    她就这么在心里翻来覆去地纠结了好几天几夜,绞尽脑汁地琢磨到底该用怎样的态度去对待这位貌似被家族抛弃的三少爷,可思来想去,却始终没有理出一个清晰的头绪。

    算了,她也不想再这般苦苦耗费自己本就不多的脑细胞了,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干脆就当作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对待得了。

    “到了!”

    道路的尽头,尘土如黄龙般漫天飞舞。十几辆劳斯莱斯在飞扬的尘土中缓缓驶来,车速不紧不慢,却透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

    这般奢华气派的车队,也只能是郑家少爷才有。

    这小小的破地方,就是个深深的、被世人遗忘的山沟,就连县老爷都嫌这里太过偏僻荒凉,从不肯将自己的脚步踏上这片土地。

    换句话说,以往来往林府庄的人当中,最为风光的也就是那些赶着皮卡的商队。

    皮卡那速度,哪里能扬起如此遮天蔽日的尘土。

    唯有这一辆辆劳斯莱斯,才有这般令人瞩目的派头。

    “都站好了,站好了!这可是从首都来的贵人,都给我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小心伺候着!”管家老黄扯着嗓子拼命吆喝着壮丁。那十个壮丁,皆是年轻力壮的大高个,模样也都周正帅气。他们可是从近百个壮丁当中经过层层筛选、激烈竞争才脱颖而出的,一个个精神抖擞,意气风发,仿佛即将迎接一场重大的战役。

    迎接少爷,别的先不论,首先得把东家的气势给充分展现出来。

    管家老黄一路小跑来到林焉身旁,额头上布满了细密的汗珠,神色紧张又带着几分讨好,小心翼翼地问道:“老板,一会儿见到郑家少爷,咱们要不要鞠躬啊?” 林焉皱了皱眉头,没好气地回道:“我哪知道!你自己看着办!” 老黄顿时一脸苦相,嘴里嘟囔着:“这可如何是好,如何是好哟……”

    林焉身着一袭简单的粗布衣衫,头发随意地束在脑后,眼神中透着一股不羁与直率。她狠狠地白了老黄一眼,没好气地说道:“不用。都给我老老实实地站着就行,别整那些花里胡哨的!”

    老黄身着一件洗得有些发白的长衫,满脸的忐忑,额头上的皱纹都快能夹死苍蝇了,急切地说道:“是是是!可这……不鞠躬真的没关系吗?我这心里头七上八下的,万一得罪了少爷,咱可担待不起呀!”

    “这位少爷如今自身都难保,哪还有那闲工夫去计较什么礼数。”林焉撇了撇嘴,神色中透着一丝不屑,双手抱在胸前,心里暗自想着:“哼,来了个病秧子少爷,还讲究这些虚礼。”

    那一排劳斯莱斯缓缓靠近,车轮与地面摩擦发出轻微的“沙沙”声。最终在众人面前稳稳地停了下来,刹车声尖锐而短促。

    贴身保镖欧阳锋一身黑色西装,戴着墨镜,神情严肃,小心翼翼地搀扶着三少爷郑鼎下了车。

    林焉上下打量着对方,甚至还伸出手比划了一下彼此的身高差距,随后不假思索地张口就问:“你这是还没开始长个儿呢,还是压根就长不高啊?就比我高了那么一点点。” 她心里嘀咕着:“这少爷看起来也不咋样嘛。”

    “放肆!”欧阳锋怒目圆睁,大声呵斥道,额头上青筋暴起。

    哎呀呀,这才刚下车,少爷就被这天煞孤星的林四姑娘来了个下马威,这往后的日子还能有个好?周围的壮丁们都倒吸一口凉气,脸上露出惊恐的神色。

    “无妨!你就是林四姑娘?”郑鼎倒是一身华贵的锦袍,依旧笑眯眯地看着对方,心中却在思忖:“这女子倒真是大胆。”

    林焉点了点头,直言不讳地说道:“你怎么跑到我这地方来养病了?我这儿可是神鬼都厌弃的地方。” 她眉头微皱,满不在乎地看着郑鼎。

    “都是被神鬼厌弃之人,来这神鬼厌弃之地养病倒是恰到好处。家族里都传闻,林四姑娘从小吃了不少苦,没想到你这身高倒是挺出挑,看来平日里的伙食还算不错。” 郑鼎脸上依旧带着笑,可那笑容却显得有些勉强,心里却有点恼火:“这女子说话真是不知轻重。”

    最多一米六的身高也能叫不错?

    “那是因为你太矮。”林焉一脸的理所当然,嘴角上扬,带着几分挑衅。

    “我这是长得比较慢,才刚开始抽条,往后肯定是越来越高。”郑鼎的脸上依旧保持着笑容,可那笑容却愈发僵硬,暗自咬牙:“这丫头可真难缠。”

    “可别吹牛!你可是堂堂少爷,如果成年后还是个矮冬瓜,估计得被人笑掉大牙吧。”林焉心直口快,想到什么就说什么,眼神中满是不屑。

    郑鼎始终保持着那副笑眯眯的模样,只是嘴角忍不住微微抽搐了几下,心里恨不得马上转身离开:“这位林四姑娘和传闻中的简直是天差地别,能不能克邪祟还不知道,反正这张嘴是真够毒的!”

    贴身保镖欧阳锋的嘴巴都歪到一边去了,紧握的拳头发出“咯咯”的声响:“会不会说话啊?到底会不会说话?什么矮冬瓜,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歧视,是污蔑,是对郑家少爷莫大的羞辱。”

    倘若身处首都,仅这番言语,便能给她定下大不敬的重罪。

    “你这嘴巴歪得如此厉害,难不成是水土不服?”林焉微微挑眉,嘴角上扬,伸手指向欧阳锋,那看似关切的语气中,实则藏着难以掩饰的戏谑,眼神里满是等着看笑话的意味。

    欧阳锋气得脸色铁青,双手紧握成拳,咬牙切齿却愣是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这位林四姑娘着实令人厌烦,在首都哪曾见过这般嘴如利剑的闺秀。

    郑鼎却是忍不住抿嘴偷笑,这一路的舟车劳顿与满心的焦躁烦闷,在这一刹那竟如烟雾般莫名消散。

    他轻咳一声,目光温和,缓缓说道:“嗯,这一路他对我的照料尽心尽力,着实辛苦,确实是有些水土不服。”

    “那赶紧进屋吧。”林焉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在前面领路,双手不停地比划着介绍情况,“东厢的跨院早就精心收拾妥当了,往后您就住那一头。我这地方狭小局促,条件也简陋得紧,您可千万别嫌弃。就算您心里真觉着不好,那也没法子,反正我是不可能把房子拆了重新修建的。

    您要是实在受不了这儿的艰苦条件,翻过那座山,十里之外有个流云镇。那地方宽敞开阔,条件不错,地势也较为平坦。您大可以搬到镇子上去住。由于有码头,常年都有客商来来往往,镇子上倒是热闹非凡。”

    此时,阳光透过斑驳的树叶洒在地上,形成一片片金色的光斑。微风轻轻拂过,带来阵阵花草的清香。

    郑鼎望着周围的一切,眼神中闪过一丝犹豫,随即坚定地说道:“不用,这里挺好。”他心里想着,远离了京城的繁华与喧嚣,或许在这里能寻得一份难得的宁静。

    一路上,跟随的仆人们都低着头,大气也不敢出,生怕惹出什么麻烦。路过的村民好奇地张望着,小声议论着这位陌生的来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