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南大陆
    南大陆,西拜郎。

    霍姆斯·弗莱德走进一家酒馆,拉来一把椅子,坐到了酒桌旁。

    作为可以说是世界上最混乱最多事端的地方,这里的酒保自然不会是文质彬彬的类型,与之相反,这里的酒保满脸横肉,腰上别着两把左轮手枪,背上还背着一把风格极其粗犷的霰弹枪——这大大地减少了挑事的人出现的频率。

    “回来了,“猎手”,这次收获怎么样?”

    “还行,稍微出了点小岔子,不过已经解决了。”

    霍姆斯挥手拒绝了酒保递过来的烈酒,酒保咧开满是酒气的大嘴笑到:“你这该死的家伙,每次到老子的酒馆都只点冰水不点酒,要不是老子见过一次你徒手打爆一个酒鬼的脑壳,还以为你是个娘们。不,这里的娘们都能喝两大瓶。”

    “作为一个“猎手”,我最需要的是清醒,它让我能够精准地把子弹送入敌人的脑壳。”

    霍姆斯指了指自己的脑袋,随意地说着。

    “说回正题,上次我让你帮忙打听的事情,有结果了吗?”

    酒保先是从旁边拿来一瓶酒给自己满上,霍姆斯闻着那股极其刺鼻的酒精味就知道这东西划根火柴就能点着。

    “结果有了,不过……”

    霍姆斯从腰间取出一个皮夹子,抽出两张面额一磅的纸币拍在了吧台上。

    酒保笑着摇了摇头,伸出一只肥壮的手掌。

    “不够,得这个数。”

    霍姆斯微微眯了眯眼睛,他又掏出三张一样的纸币放在了吧台上,酒保笑着就去抓,霍姆斯一把就按住了他的手。

    “你最好……确保你给出的情报匹配的上这个价格。”

    酒保脸上的横肉颤了颤,看了一眼抓住他的手腕好像钢锢一样的手,谄谄点了点头。

    霍姆斯收回手,酒保把整整五磅纸币塞入了口袋里,嘴里嘟囔着:“见鬼,你这个身高不到六尺(英尺,六尺约一米八)的小家伙怎么这么有劲?”

    “快说。”

    酒保喝了一口烈度极高的酒,压低声音说到:““黑手”他们约在明天晚上十一点的时候,在红鸳鸯馆对面再过去一条街的小巷子里交易,说是总的交易金额超过五百磅,已经确认过了,你要的红眼蜜獾也在交易范围内,是其中的重头货之一,该死,为什么一只动物的尸体能卖这么贵?这都值二三十个奴隶的价钱了。”

    霍姆斯看了一眼酒保,没多做声,这个酒保虽然不是超凡者,但像他这种消息异常灵通的职业,要是对这些事半点不知情那绝对是见了鬼了。

    “黑手打算去几个人交易?”

    “你以为我是谁?这种信息怎么可能知道,更何况黑手做决定往往都是临时下决定,只有上帝知道他们会去几个人,”酒保又喝了一口酒:“不过,他们去的人数肯定不会太多,毕竟本来也就是四五十个,外加大晚上没谁愿意去,往大了算也就七八个人的样子,至于交易的另一方,老子连他们是谁都不知道,来几个人就更不知道了。”

    “行,我知道了。”霍姆斯点了点头,站起身打算离开。还没扭过身,似乎是想起了什么事,随后看向酒保,似乎是漫不经心地说到:“卖我的情报可以,不过记得给我分钱,别一个人吃独食。”

    酒保短期酒杯的手瞬间僵住。

    本来半杯烈酒下肚,醉醺醺的神态立刻就没了踪影,脸上的表情似哭非哭、似笑非笑,极其难看。

    酒保的喉头滚动了一下,挣扎着说到:

    “这……这怎么会……”

    霍姆斯根本不听他的说辞,探手把酒保塞在衣兜里的钱全都拿了出来,约莫有七八磅的样子,塞到了自己的皮夹子里。仰头把冰水一饮而尽,一边咀嚼着还没化开的冰块,一边转身朝外走去。

    酒保看着霍姆斯离开,揉了揉僵硬的脸,眼里先是闪过一丝凶狠,随后又快速散去,他可是知道这家伙是怎样一个狠角色,不是他这个酒保兼情报贩子能解决的。

    “该死,是哪个狗日的走漏了信息,吓死老子了。”

    他一抹背上,全是冷汗,嘴里喃喃念叨着:“他妈的,这种人的钱真难挣啊。”

    ……

    霍姆斯看了下怀表,下午四点,还早的很。

    他绕了几圈,来到了一个鲜有人迹的地方,又东拐西拐,到了一间外表破败的房子前,这是他的隐蔽据点之一,里面有一定的武器、药品、金钱和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对任何一个从事类似雇佣兵职业的人来说都可以说的上是他们的生命线。

    先是确认没有人进入过这间房间,随后霍姆斯推门进去,来到了一根直立的硬木桩前。

    像这种隐蔽据点,能提供的帮助可以说是数不胜数,除了简单的物资供给外,隐蔽、提供训练场地也是其一。

    霍姆斯抚摸了一下木桩上一个浅浅的拳印,后撤一步,身体微蹲,沉下重心,狠狠地一记直拳打在了木桩上。

    他收回手,看着木桩上紧挨着的两个拳印,虽然差别不算太大,但细致看还是能很明显地看出一浅一深。

    霍姆斯微微皱起了眉头,上一个拳印是他三天前留下的,短短三天时间,他的力量提升了这么多?

    实验印证了力量的增长不是自己的错觉后,霍姆斯脑中快速思索了一下让他力量变大的原因。

    “魔药……我对魔药的掌控力显著增强了,可这又是为什么?”

    他服用“猎人”魔药成为超凡者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力量的增长早就变得极其缓慢,为什么突然就增长了这么多。

    他脱下上衣,露出遍布伤疤,但又充斥着条块状肌肉的上身,开始对着那根硬木桩打起拳来。

    只有稚儿才会觉得力量突然增长是好事,霍姆斯这种经验丰富的老手很清楚对于自身力量的掌控是多么的重要,不受控制的力量只会削减他的战力。

    在身体不断与木桩碰撞,缓缓地掌控增长的力量时,他的大脑也没有闲着。

    这三天他干的特别一些的事情也就只有狩猎了一个五六个人的混混团体,就在把那些吸祸害东西的赌鬼全都杀掉之后,他感觉到体内的力量多出了不协调感,现在想来,应该就是力量的突然提升了。

    一个肘击打在木桩上固定的凸出上,留下一个深深的印子,他的脑中继续思索着:

    如果细想的话,好像之前也出现过类似的事情,只不过当时他处在刚喝了魔药没多久的时候,当时本来就处在力量快速增长的阶段,所以没有特别在意。那几次好像也是先前做了一些事情,都杀了人,之后出现的。杀人是提升力量的原因?

    满是老茧的拳头在木桩上又留下一个拳印,他幅度极小地摇了摇头。

    不,应该不是,杀人这种事情在来到南大陆后经常做,不会导致力量的增长,那是什么?这些事件还有什么共同点?

    猛地一下肘击打在木桩上,木桩猛地折断向后栽倒过去,砰的一声摔倒在地上。

    霍姆斯揉搓了一下有些发红的肌肤,感觉已经适应的差不多,拾起脱下的衣服擦了擦身上的汗水。

    “猎人”的能力集中在身体素质和制作陷阱上,分析问题实在是不在行,要是增强过智力的超凡者,这时……

    等等?

    “猎人”?

    “猎人”!

    霍姆斯终于找到了那些事件的另一个共同之处,相比起他做的其他事,那些事更能被称之为:狩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