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打探情报
    天亮了。

    霍姆斯用力做完最后一组体能训练,喘了口气,站起身来。

    这并不是多么高强度的训练,只是简单地活动一下身体而已。

    用旁边的水管冲洗了一下身体,霍姆斯换上衣服,和正走下来的丽莎打了个照面。

    他们昨天已经交流过,组成一个临时性的小队,由霍姆斯担任队长。

    这一方面是三人人生地不熟报团,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在雇佣大厅里登记方便。

    吃过早餐,做了简单的伪装后,三人就一起朝着【刀剑】组织的大厅走去,根据他之前询问黑帮分子得知的消息,这个组织的人数最多、任务量最大、涉及的层次也偏高。

    当然,有利就有弊,【刀剑】组织的抽成不低,足足抽三成,但鉴于它无论是保密还是其他的工作都做得很好,还是在三个组织中最受欢迎。

    霍姆斯带着两人直奔柜台,开门见山地说到:“登记身份。”

    柜台后的一个皮肤白皙的女子问到:“两个?”

    因为柜台较高,阿米莉亚的头没有露出来,当然,就算露出来,登记员恐怕也不会把她算在内。

    “三个。”

    霍姆斯提着阿米莉亚的衣领把她拎起来,让登记员看到她。

    虽然南大陆没有美瞳哪种高精度的东西,但阿米莉亚可以通过灵来达到改变瞳色的目的,不担心她那极具特色的灰白色眸子暴露身份。

    登记员有点惊讶,但没有多问。

    显然,她对神秘的世界有所了解,不会因为小孩就看不起。

    “你们自己填表格,还是我问,你们说?”

    “我们自己填。”

    三张灰朴朴的纸被递了过来,幸好上面的字迹还算清晰。

    快速填完表格后,三人把表格交还给登记员。

    “登记费一人三磅。”

    很贵,虽然在神秘世界里几磅好像看上去不多,但若是对于普通家庭,一磅就是几天的生活费。

    这种“登记费”本身其实就是一种筛选,愿意花这么多钱登记本身就是一种实力的展示。

    不同于之前的刻意露富,这次霍姆斯拿出了一个不同于他平时用的皮夹子,里面零零碎碎地大约有二三十磅的样子。

    霍姆斯抽出一张五磅、四张一磅的钞票递给了登记员。

    “好,你们等一段时间,下午来拿凭证。”

    登记员给了他们一人一个象征登记号位的小木牌,并嘱咐他们不要弄丢,否则就要重新办理。

    没有身份凭证就没资格查看任务,霍姆斯也不着急,转身就离开了。

    没什么别的事情,三人小队暂时“分道扬镳”,丽莎和阿米莉亚一起,丽莎说是要保护小朋友,霍姆斯则一个人在城里四处转悠。

    以三个人序列八的实力,只要不主动惹事,任何一个都不会在城里碰上什么大麻烦。

    霍姆斯思考了一下,扭头走进了一家给冒险者们供应物资的专卖店里。

    扫了一圈确定了一下价格,霍姆斯挑了几样东西买下,随后看向店主。

    “多少钱?”

    “承惠四磅三苏勒。”

    “!”

    霍姆斯猛地扭头,看到了一只绿毛鹦鹉。

    刚刚,是它在说话?

    他收回差点直接拔刀的手,饶有兴趣地看向这只鹦鹉。

    鹦鹉踩在上方一根横着的架子上,身上的羽毛很柔顺,通体红绿色,眼睛是深黑色。

    “看什么看,没见过高贵的鹦鹉大人吗?”

    药店的老板韦德赶在霍姆斯把鹦鹉的毛拔光之前冲过来捂住了它的嘴。

    “不好意思,它今天犯病了。四磅三苏勒。”

    霍姆斯从皮夹子里掏出钱支付,用好奇的眼神打量着鹦鹉。

    “神奇动物?”

    “啊,是。”

    药店老板韦德死死地按住它的嘴。

    “听话听话,要不然今天没饭吃!”

    “我叫霍姆斯,老板怎么称呼?”

    “韦德。啊!该死的蠢鸟!”

    不去多管药店老板和他的宠物的纷争,霍姆斯扭头离开。

    这才刚开始逛,竟然就碰到了一个超凡者老板、还有一个神奇动物,圣保罗城真是卧虎藏龙啊。

    霍姆斯在阴影处用买到的材料给自己的面部、尤其是头发做了伪装后,带上一顶帽子,拿起一个黑色墨镜戴上。

    花了不到一磅置换了一身行头穿上,霍姆斯已经和几分钟之前的自己判若两人。

    他走到路边,拦下一个过路上,递上两枚硬币。

    “你好,赌场怎么走?”

    霍姆斯打算去一座城市里情报第二流通的地方转转。

    ……

    “要多少筹码?”

    “先来十磅玩玩。”

    霍姆斯掂了掂手里的一小袋子筹码,朝着旁边的赌桌走去。

    他先是看了一会儿,弄明白规则之后开始参与赌局。

    他参与的是最简单,也最迅速的赌局——猜大小。

    “压多少?”

    “五十个,小。”

    在到了第四轮后,霍姆斯第一次下注,引来了不少视线。

    一磅可以换取二十个单位筹码,五十个不是小数目。

    坐庄的荷官把所有赌客抛下的筹码拉走,随后打开了杯子,露出里面的三个骰子。

    三、三、一,小。

    霍姆斯拿回变成一百个的筹码,继续参加赌局。

    【挑衅者】的观察力配合魔术师戒指的占卜能力,让霍姆斯能十中九地猜准骰子的大小。

    没多久,霍姆斯的身前就摆满了筹码,他又打了一会儿,同时也在和身边的人交谈,最后“懊恼”地带着只剩下约最好时期三分之一的筹码离开了赌桌。

    临走前,他的视线扫过一个身影,他的着装非常简朴,甚至可以说是简陋,隐隐能看到他的衣服内衬上打着布丁。

    他在之前的赌局中大概胜负参半的样子,但赌得尤其的小,每次都是用赌局中最小单位的筹码,还只用一个。

    霍姆斯移开视线,提着自己挣来的筹码离开。

    花了不到半小时,两百个筹码最多的时候变成了一千八百七十个,要是没有别的限制,这比做任务划算多了。

    霍姆斯提着装满了袋子的筹码离开牌桌,四处逛着参与各式各样的赌局,凭借魔术师戒指的帮助快速地上手,并保持大致略赢的状况。

    别看霍姆斯有时候还故意输最后都在一小时内把初始金额翻了数倍,他要是再多赢点,过了某个限度就会有人邀请他去二楼了,到时候要么对超凡能力作出限制,要么就是超凡者之间的对赌了。

    毕竟,要是赌博真这么赚钱,就没有超凡者乐意苦哈哈地做任务了。

    霍姆斯坐在牌桌上打牌,墨镜后的眉毛微微皱起。

    他怀疑对面的人出千。

    这是一种规则比较特别的牌局,几个人都能打,现在是五个人。

    人来来回回已经换了好多次,霍姆斯都打过几轮走了一圈又回来接着打,居然有一个人一直在。

    他的牌技并不好,甚至可以说是相当烂、烂到家了,但总体还是赢多输少,而且因为时间长,霍姆斯估算了一下,他至少赢了相当于一百磅的筹码了。

    之所以牌技差还总能赢是因为……他的牌实在太好了,好到有时有点变态的程度。

    若是以罗赛尔大帝发明的斗邪恶来举例的话,他有些时候拿到的牌简直像是俩王四个二四个K四个Q再带四个J,其他人的牌则没有大过十的,还是打散分布的。牌好到只要他出就不可能输的程度。

    没看出有动手的迹象……霍姆斯皱紧眉头,怎么也想不明白,难道对方实力高他很多他发现不了?还是他只是单纯的运气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