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有人?

    叶布修一下子就被注意力放到了门外,他耳朵贴着门,但是听了一会也没有听到门外有人走动的脚步声。

    他刚刚被迟轻则的动作吸引了全部注意力,根本没有去分辨门外的声音。

    也许现在那个人正贴在门上,听着房间里的动静。

    是路过的人还是变态。

    想到这里,叶布修心下多了几丝紧张,扯住迟轻则的衣袖,用眼神寻求进一步的帮助。

    迟轻则也在看他,视线下移到他的手腕上。

    叶布修不明白。

    忽地,迟轻则牵住他的手,叶布修还没反应过来他要做什么,人就被转了个弯,本来两个人脸贴着脸的位置改变了,变成了他背对着迟轻则,脸贴在门板上。

    背脊上清晰传来身后人呼吸时胸膛带出来的震颤,摁在门板上的手被另一只手掌盖上,纤细些的手掌被完全包裹住,隔着衣料感知迟轻则传过来的模糊体温,叶布修有点不知所措。

    另一只手掌从耳后绕过来盖他唇上,迟轻则贴在他耳后的嗓音低沉,“现在,叫出来。”

    男生失去了主导的位置,被身后的人顶在门板上,有些慌张地抬眼看向身后,视线只能看到一个黑色的脑袋埋在他颈侧,微凉的湿软唇瓣刺得他缠了几下,忍不住闷哼出声。

    被手掌盖住的唇传出来变成了不成腔调的奇怪声音。

    这一连串动作发生得太快,等叶布修反应过来,已经是木已成舟了,但是刚刚那种声音实在是让他受不了,太…………

    明明在商量的时候没有说要做这些,迟轻则的临时加戏,叶布修有些不舒服,伸手就去掰盖在唇上的手。

    没掰开。

    他又去推身后的人,心下已经想好了等一下推开以后要把迟轻则说一顿,演戏不要贴得那么近,像真情侣一样真的不适应。

    他做这些的时候身体是贴着门板的,把门都弄出了不小的动静。

    迟轻则松开了手,但是没有把手收回去,修长的手指在门上一处地方点了点。

    这个地方怎么了?

    叶布修靠过去看了一下,没发现门板什么不对劲,但不知道是错觉,他听到了隐约听到了一些声音,他把耳朵贴到门板上,终于听清了那是什么声音——

    人的呼吸声。

    不是迟轻则的呼吸,是门板外传出来的。

    门外真的有人。

    在心情平稳时,人的呼吸声是几乎听不见的,但是门外的呼吸有些急促,仿佛储蓄了一腔快要喷发出来的情绪,隔着门板叶布修也能捕捉到他呼吸的频率。

    敲门的声音仿佛手指在他心上扣动一般,叶布修屏住呼吸,紧张得差点拧不开门把手,还是迟轻则伸手过来把门拧开的。

    迟轻则先走出房间,叶布修跟在他身后,视线全被他遮住,只能探出一个头去看来人。

    站在门外的青年被鸭舌帽和口罩遮住脸,身形和迟轻则差

    不多高。

    见门开了,青年垂眼目光停在躲在迟轻则身后的男生身上,视线从脑袋自下一一扫过,触及男生脸上漂亮的红晕,青年虹膜紧缩了一瞬。

    他不发一言,突然上前抬腿就往迟轻则的关键位置踹去。

    招式狠辣,踢出的力道也很大,叶布修都为迟轻则捏了一把冷汗,这踢中了肯定是会废了,他后退了一步,用手机给楼下守着的警察发了条短信。

    然后再去看战局,迟轻则已经闪身避过那招,并反手就拉住青年的腿,手肘曲起撞击他的腿骨,力道之大看着能把人的腿骨打骨折,被青年躲过去了。

    嘶。

    迟轻则也不是好惹的,叶布修躲得老远,害怕被战斗波及到。

    收到他信息的警察很快就赶过来了,两个打斗的人被分开,疑似变态的青年被撕下了口罩,要被押走审问。

    叶布修看到他脸时楞了一下,回过神来赶紧上去和警察说这个是误会,这个人不是变态,是他朋友。

    警察确认了一下,发现真的不是嫌疑人,带着没有抓住变态的遗憾走了,叶布修很不好意思地道了歉,说下次继续会配合继续抓那个变态的。

    等警察走后,叶布修才愤恨地瞪向罪魁祸首,“你跟踪我?”要不是为了不给警察找麻烦,他都想让警察把这个人抓走了。

    刚刚的警察,让钟之差不多明白事情的经过了,他眯着眼睛看了眼迟轻则,啧了一声就很快移开,“你和他不是真的在偷情?”他声音里的愉悦是掩饰不住的。

    “不过也是,这个人看着跟个病秧子一样,谁会相信他和你有一腿,”他继续贬低迟轻则,紧接着他话头一转,“下次你要是想再做这种事情,找我就好了。”

    “你闭嘴,”叶布修被他气得想打人,安慰地拍了拍迟轻则的手让他不要生气,然后继续骂钟之,“下次再跟着我,我就让警察真的把你抓走,我看你和变态也没两样了。”

    结果这么骂完以后钟之没有收敛,反而是看到两个人的互动,他又开始发疯了。

    “虽然林荀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也不是你这种货色能比得上的,”视线不屑地扫了几眼迟轻则,钟之又道,“看着你就是个穷酸的,别妄图

    想要一些不属于你的。”

    钟家是顶级豪门,确实是比很多人都富有,但是叶布修就是看不惯他这种态度,怕接下来的事情影响到迟轻则,叶布修拉着他到角落里,让他先走。

    “他的精神看起来不是很正常。”

    中肯的,一针见血的,叶布修不觉得他这是说别人坏话,还非常同意迟轻则的看法。

    不过叶布修还是和他说没事,钟之不会对他做什么的,现在是法治社会,而且刚刚警察可都看到钟之了。

    “你先走,我骂完他就走。”捏捏他的手臂,叶布修再次劝他离开。

    两个人说话时,手黏糊糊地握在一起,活像是即将被拆散的鸳鸯,如果目光能杀死人,迟轻则已经被钟之杀死了。

    之前钟

    之在说话的时候迟轻则一个眼神都没有给他,临走之前他终于用眼角看了一眼钟之,里面充满了没把钟之放在眼里的轻视。

    这场对决立分高下。

    表面上是钟之赢了,实际上呢?叶布修开始偏袒被钟之言语攻击的迟轻则,还对他多了一些把他拉进来这场闹剧的愧疚,迟轻则在叶布修心里的占据的位置越来越多了。

    等迟轻则一走,叶布修就撸起手衣袖,上去教训钟之,扯着人就拉进房间里。

    怕打扰其他人,他把房间门先关上,才转头骂钟之,“你为什么那么骂人,你也不过是出生在有钱人家里,又不是你赚的钱,你在高贵什么?”而且还那么羞辱迟轻则。

    想着又更火大了,他又上手推了钟之的肩膀,试图把他推得趔趄几步。

    手下纹丝不动,叶布修不死心地又推搡了几下,把人推得后退半步。

    今天,他就要和该死的有钱人拼了。

    钟之低着头任由他狠狠斥责,视线定格在他脖子上的一处痕迹上。

    看着他一副被骂懵了的模样,叶布修心里的气出了一些,他骂人的功夫果然是太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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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下次要是钟之再这么冒犯他,他就把钟之骂死。

    结果钟之突然凑过来,还伸起了一只手,以为他是恼羞成怒要打人,叶布修是嘴上王者可打不过他,吓得抬手抱住脑袋。

    可不要把他的聪明脑瓜子打坏了。

    早知道就不让迟轻则走了,他心里懊悔。

    但是预料中的疼痛没有到来,反而是脖子上被摁住了,叶布修从手臂缝隙里抬头去看钟之。

    “这是什么?”

    什么是什么?

    叶布修听不懂,略有些迷茫他在发什么病。

    男生的脖颈纤细白嫩,但是在靠近动脉的皮肤上,突兀地出现了一个红色印子,这种痕迹也曾经在男生脖颈上出现过,但是当时是他印下的。

    “他亲的?”钟之捧起他的脸,让男生的视线和自己对上,嗓音凉凉地:“你们在演什么戏?给男朋友戴绿帽子的戏码吗?是不是很刺激。”

    神经病。

    “是不是我刚刚没敲门,你就让他继续了,”指尖下滑,从锁骨到腹部,再往下是腰肢,最后隔着衣服停在他的大腿根部,“这里,是不是就让他全舔个遍了?”

    他的指尖仿佛穿过衣服点在那些地方上。

    叶布修抬起手就往他脸上狠狠扇了一巴掌,用力得他打完手都在颤抖,他又换了只手在钟之另一边脸上抽了一巴掌,他眼睛都被气红了,抖着唇骂钟之,“你要是有病就去看病。”

    他犹觉得不够,又用脚踹了好几脚钟之的腿。

    摸了下脸上被抽出来的红印子,钟之舔了下被抽裂开的唇角,把脸凑得离他更近一些,“再抽一下……”他的呼吸声变得急促了许多,嗓音喑哑。

    以为他在挑衅,叶布修愤恨地又抽了他一下,他刚刚打得太用力手还很痛,这次抽钟之时用的力道其实不是很大,但

    是钟之却被他抽得闷哼一声。

    一开始他没有发现什么端倪,直到视线往下,触及到钟之颜色变深的裤子。

    叶布修像是被怪物咬到了一般把目光移开,他脸涨得通红往后退开了好几步,说出来的声音都不成调,“你变态……死变态……”

    他不怎么要说些什么了。

    啊啊啊啊啊啊变态,怎么会有这种变态。

    太变态了。

    不敢多看几眼,叶布修打开门就跑了,根本不想再在房间里多待一秒,内心已经崩溃到不行了,这个世界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有如此变态的人。

    跑到楼下,怕钟之追上来,他随便拦了一辆的士没问价格就飞快上车。

    --

    “你拍到鸟了吗?”大爷热心肠地问收起摄像机的年轻人。

    刚刚这个年轻人敲他的门,说想要租他家的窗户一下,拍一下窗户外面的那个鸟巢,那个鸟巢长了好些时间了,附近的人都知道,大爷家窗户刚好正对着鸟巢,是最佳的观赏位置。

    听他来意,大爷没收钱,乐呵呵地就让他进来拍了。

    现在见他收起摄像机,心里有点痒痒。

    俊秀的青年笑了一下,用相机给大爷传了好几张鸟巢的照片,照片很清晰能清楚看到小鸟的羽毛,拍得很好看。

    大爷开心坏了,传到了朋友圈上去和邻居们显摆。

    见年轻人要离开,大爷还给他送了两个水果,让他下次有空再过来坐坐。

    等人走了,大爷又打开图片看了好几遍图,他在心里感慨,还好这个鸟巢是长在地方是宾馆,宾馆老板根本懒得去打理才能长得这么好,不然是民居房可能早就被弄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