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下城区
    第三十四章

    X-201号致幻剂,普通人一天喝下三管就会呕吐晕厥,出现强烈的副作用,更不用说用所有存款买下二十六管,并全部喝下的东识午了。

    都郁沉默了一瞬,打量这间狭窄的员工公寓,这就是东识午为自己挑选的棺材,手腕上手表形态的光脑震了震。

    都郁熟悉的手机这一智能设备在两百年多年前就已经淘汰,取而代之的是功能更全面的光脑,分为脑内植入的内设芯片和身上佩戴的外设。

    这外观和手表一样的就是东识午的光脑了,这还是她十几年前进入公司后发放的老型号。

    光脑操作不难,有原身和东识午的记忆,都郁很快就掌握了光脑使用窍门,按住光脑左边的金属凸起,只有她一个人能看见的光屏在空中亮起,代表“通讯”的图标上有一个显然的红点。

    有人给这个账号发了消息,都郁顺手点开,目光一凝,随即变得古怪,嘴角勾起笑意:

    “哦?有趣。”

    ——

    逐日之城中,根据距核心区域的距离由近到远分为01到07七个区域,其中城市区域止步于06城区,没人知道那个神秘的城主,为什么要将城郊及城市外广阔的灰雾地区成为07城区。

    01到06六个城区,不止有距离上的区分,各自负责的功能也大不相同。各大公司的总部、市政部门、核心实验室、四所大学等都分布在前两个城区,因此这两个城区也被好事者称为上城区。

    有上就有下,06城区这个位于城市边缘、距离灰雾最近的区域也就约定俗成地被称为下城区。

    下城区在普通人眼中,是混乱、失序的代名词,是魔窟一样的存在,只有邪/教徒、自诩为迷雾猎人实际和黑/帮没有区别的猎人工会、为了实验不顾一切的科学怪人、游走在违法边缘,从事灰色行业的狂徒。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东识午也是最后一种人之一,能在下城区开分公司的,能从事什么正经产业。

    不过东识午是负责干粗活的那一类,她只能隐约感知到上层似乎在找什么东西,具体的战略布局以她的地位是不可能知道的。

    因而,得益于如此“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下城区里别的都可能不行,酒吧和赌场这两项比上城区都发达,可谓是下城区三大支柱产业。

    至于另一个支柱产业,则寄托于酒吧和赌场开展——人体买卖。在下城区里,“零散”的人比整个的人价格可要高的多。

    几个醉汉跌跌撞撞地推开门,没走几步就跌倒在地,门童习以为常地冷眼看着。没几分钟,酒吧对面的黑色卡车里下来一个光头,一道刀疤从左耳连到右耳,几乎要把他整张脸劈成两半。

    皮鞋毫不留情地踹了几脚,醉汉吃痛翻到正面,刀疤脸光头打量了几眼,叼着烟,拎起其中最健硕的男人,手臂肌肉只稍微绷紧,直接拽着醉汉领子将他提起,就要往卡车走。

    几个醉汉见同伴被带走,没有丝毫惊疑愤怒,其中一个还对着刀疤脸光头比了个中指,唾了口唾沫:“横疤头,你是不是瞧不起老子?”

    “呸。”

    刀疤脸光头吐掉烟,骂了几句脏话,直接从身后的鼓囊处掏出激光枪,一枪打掉了醉汉伸出的中指。

    中枪的醉汉愣了下才反应过来,才弓着身子捂住伤口,嘴里不断发出惨叫。

    他身边几个醉汉反倒被刀疤脸光头激怒,嘟嘟囔囔骂着什么掏出枪,甚至还有从项链里取出炸弹的,七七八八地冲向那光头壮汉。

    摇晃中不知谁的枪走了火,“噌”地一声擦过一人的帽子,弹射在酒吧的前门墙上。那人带着几个同伴正往酒吧门口走,见状大怒,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怒骂一声,直接加入了这场混战。

    或波及路人,或看戏被打,或是看见群架直接加入,这场无厘头混战的人数一度增加到三十多人,打到最后,几乎没人还记得打架的初衷。

    那刀疤脸光头打到一半脱离了混战团,见拎着的醉汉死了不由大怒,索性又打了回去,在酒吧门童无聊的眼神中扭断最后一个人的脖子,才伸指掏出仿生心脏中卡住的子弹,骂了声“晦气”后走了。

    都郁仰头看着那坐在驾驶座上的光头,重新点燃了根烟,一脸默然无趣地碾过酒吧门口还在抽动的肉块,踩下油门扬长而去,不由啧了一声。

    不管是上城区长大的原身,还是每天两点一线,兢兢业业攒钱还债的东识午,两人记忆里都没有下城区的记忆,这下城区的混乱让刚到的都郁开了个大眼。

    “阿彪,出来洗地了!”

    门童不耐烦地将脚下尸块踢远,回头喊了声。一个看上去不到十六,长相清秀的女孩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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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出来,脸上的不耐烦比门童更甚。

    她穿着过于宽大的旧卫衣,瘦的跟筷子一样的细腿在牛仔裤里的破洞里晃,双手向外,十指爪状弯起,两股手腕粗细的水流凭空出现,冲刷地面,将满地人体组织冲到一边。

    这酒吧已经豪横到雇佣异能者做清洁的地步了!

    水柱冲掉了尚新鲜的红色,却难以清洁地砖缝隙里积年累计下的黑色污垢,女孩看着几个流浪汉打扮的人冲出,用编织袋装起人体组织,厌恶地皱起鼻子:

    “我这辈子都不想喝下城区产的营养液了。”

    “哦?为什么?”

    “哪来那么多问题?”

    吉祥标想也没想回怼了一句,看见搭话的女人一愣,眼里浮现出些许惊讶和嫌弃:

    “你穿的什么鬼样子?”

    一件洗得松松垮垮的大红宽T恤,睡衣一样的条纹短裤,脚下一红一绿,红的那只还被线缝过的旧拖鞋,即使在以穿不出人样为时尚的下城区,这女人穿的也太没有人样了吧?

    “唔?”

    都郁顺手将吃到一半的棒棒糖丢掉,口腔里犹自弥漫着工业糖精的齁味,闻言不解地扯了扯身上的红色T恤,踩着红色拖鞋的脚提了提:

    “我的穿搭也是有巧思的,你看,这两个颜色还能形成呼应。”

    吉祥标看了眼穿得像下楼买菜,完全不像酒吧买醉的女人,冷哼一声,径自转身离开,肩膀狠狠撞了一下……都郁的大臂,眼里怒气一闪而逝:

    “想吃到自己的手指,就去买下城区的营养液吧!”

    “年纪轻轻的,这么大火气。”

    都郁摇摇头,跟着进入了这家名为“红灯”的酒吧。

    昏暗的室内,台上五颜六色的彩灯疯狂闪烁,人声沸杂如一锅倒了半锅油的开水,几乎要压过歌手歇斯底里的尖叫和嘶吼。

    都郁双手插兜,踩着拖鞋,避开三个醉醺醺撞来的醉汉、两个硬蹭上来的装醉人,一个想偷东西,瞪着眼硬是不知道偷什么的小偷,总算在靠近卫生间的偏僻卡座里找到了要找的人。

    此时一束紫光正好扫过,照亮了女人狂热的眼睛和呆滞的五官。

    东识玖,和这具身体出自统一社会抚养院的朋友,并与她相约一起自杀的同伴。

    一个理论上,应该是死人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