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忆梨从集市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到午饭时辰了,他摸摸兜里的药瓶,愉快地舒了口长气。
想着现在他的问题解决,剩下的就该是多做点好吃的给简言之补补身体,是以这顿平常日子的午饭做得也十分丰盛。
简言之不清楚他贤惠的夫郎在忙些什么,只知道沈忆梨一回来就扎进了厨房,在里边哐当哐当地施展起了厨艺。
他想去打打下手来着,却被人连哄带劝的给轰了出来。无事可做之下只好继续埋头伏案,为即将到来的书院报名日准备拜师帖。
明望镇上一共有三所书院,分布在城镇的左中右。
最东边的叫东泽书院,去这所书院就读的大多是靠近城镇东边的住户。与之相反的西边也有一所书院,依山而建,名叫青西书院。
明望镇是由村落组建而成的镇子,很久以前两边的村子之间为争夺土地产生过一些矛盾。时日长久,虽同为一个镇,但两边的百姓不大常往来,连集市都是分了两边,各自管着各自的营生。
这两所书院也是常年相争,年年都较着劲比哪所考上的举人多,哪个入了朝的官员是从自家书院里走出去的。
唯独那所在镇子中心的书院从不参与这些,而在那里上学的与东泽、青西的又不往来。
缘由无他,能进翰墨书院的富与贵缺一不可。不提昂贵到令人咂舌的束修,光是得有县令大人的引荐书才有资格入学这一条,就已经摒弃了大部分学子。
包括简言之在内。
“也挺好的,不用和那些娇生惯养的贵公子们打交道,我就安安心心念自己的书,争取明年秋试能一举考中秀才。”
沈忆梨是进来给他送饭前零嘴的,见桌上放了几份招生简章,便伸头过去细看。
他对这些不大懂,就把注意力全放在了简言之才练好的字帖上:“我瞧夫君的字写得越发好了,想来明年一定能考上!”
简言之想说考功名不单字写的好看就能入榜,可看着沈忆梨一脸殷切给他端来卤鸡爪,只好笑了笑应声:“吃爪补爪,明年一定能考上。”
沈忆梨看他吃的香也很高兴。
“反正院子拾掇得差不多了,不如咱们自己养点鸡鸭吧,回头你想吃了我随时可以做。”
“家里又是田又是鱼塘的,再养上鸡鸭,会不会太辛苦了?”
“不会。”沈忆梨摇摇头:“这点活我还应付得来,以前在家的时候,除了地还养着猪和骡子,家里几口人的饭也都是我一个人做,早就习惯干这些啦。”
简言之听他说的这样毫不在意,不由心下微叹,愈发觉得得对沈忆梨再好一些。小哥儿也太不容易了,什么活都是他一个人干。
简言之看着沈忆梨清秀的轮廓,突然想起问他:“对了,阿梨,你今年几岁了?”
沈忆梨一愣,道:“还有半年就满十八,怎么了?”
半年,也就是区区六个月。
甚好,能等。
简言之含笑岔开话头:“没事,就随便问问。家里这些活不是非得要做,你乐意的时候当个消遣做做无妨,要是不乐意了丢在一旁也没关系。这里是我们的家,你别累着自己。”
这还是长这么大头一次有人跟沈忆梨说,让他别累着自己。小哥儿心头一暖,更加坚定了要生个大胖小子来报答简言之的想法。
简言之对此丝毫不察,瞧沈忆梨乖巧点头,伸过手去在他后脑勺上揉了两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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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忆梨的厨艺一向没得说。
午饭一道鲫鱼豆腐汤炖得鲜嫩入味,从集市上买来的豆豉拿辣椒和大葱爆炒激香,淋在鸡蛋羹上比肉末不差多少。
哪怕是很普通的晒菜干,焯过两次水去掉土腥味,再浇上几滴香油,用葱姜蒜沫一拌就很下饭。
沈忆梨还卤了鸡爪跟一小块猪头肉,就放在洗干净的青枣碟子旁边。
简言之神情微敛,这些菜都要功夫去捯饬,小哥儿也不嫌累,竟肯这样细心料理一顿家常便饭。
沈忆梨瞧他盯着菜肴看,以为是嫌肉菜多,花费贵,忙解释道:“鸡蛋和豆豉是先前钟婶儿送的,菜干是我自己晒的,回来路上经过一条小溪,就用水笼抓了两条鱼,这些都没花钱。”
“我想你总练字辛苦,就做主买了些鸡爪和肉,那枣是吃了荤腥解腻最好。要是你觉着贵,往后我不买就是了.....”
沈忆梨小心翼翼的样子看上去莫名有些可怜,简言之又一次被丧天良的感觉包围,于是立刻往碗里夹了两块肉验明正身。
“钱就是用来花的,我不会觉得买点什么肉菜就贵到哪里去了,我只是担心你捯饬这些太累。阿梨,这是我们的家,所有事你都有权力过问和做主,厨房里的忙我帮不太上,一切花销听你的就好。”
简言之一边说一边往嘴里扒拉饭菜,像是动作慢一点就会给人误会他心疼的不是人而是钱了似的。
沈忆梨被他脸颊鼓鼓的样子给逗得发笑,眨眨明亮的眸子,道:“味道还好么?”
“好!好吃极了,就这手艺,不到酒楼里当大厨那都可惜了!”
简言之疯狂夸夸,塞完脸颊又把沈忆梨的碗给塞得满满当当。
小哥儿就高兴他夫君吃的香甜,吃饱了才有精神,有精神身子才好得快,身子好全了才能圆房。
沈忆梨:计划通!
简言之:索命索呗,谁索得过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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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时沈忆梨就决定了要养鸡鸭,晌午刚过,他就加快了收拾杂物的速度,顺带打起了修整窝棚的主意。
厨房后边的杂物间很早就清理出来了,但那地方背靠鱼塘,墙面受了潮,不少土砖都被虫蛀了,要是遇上大风大雪很有可能会塌掉一边。
沈忆梨琢磨了一下手头的工具,找来一把铲子和一只木桶,先到后头的土坡上挖来满满两大桶黄土,又用捞鱼的网撑舀了大半桶淤泥。
做午饭时专门烧了些花椒树皮的草木灰,把黄土和淤泥还有草木灰混在一起,细细涂抹在墙壁受潮严重的位置。
他干活很细致,墙上的泥抹得厚薄均匀。怕一层不顶用,抹完一遍后还用大块木头燃成炭火,放在里面熏烤墙面,保证贴近土砖的那一层能完全渗透到缝隙里。
简言之看的有意思,伸着脑袋往里张望了好半天,认真干活的沈忆梨才发现他。
“快进屋去,专心念书呢,怎么跑出来了?”
简言之无奈:“我又不是黄花大闺女,作甚一天到晚闭门不出?再说书看久了眼睛疼,你今儿都赶过我两回了,也该让我活动下腿脚了。”
说着他就要进门来帮忙,沈忆梨可不依:“这不是读书人干的活儿,里头有泥,当心脏了衣裳!”
简言之更无奈:“哪就这么金贵了,拿来我试试嘛,没准比你弄得还好呢。”
简言之以前当医生的时候做事就很专注仔细,加上学习能力强,上手没两下就摸到了门道,糊泥抹匀弄得有模有样。
“如何?”
沈忆梨抿笑不答,看他一板一眼的涂抹墙面,也不再出言赶人了。自己搬了个小板凳,坐在门口用竹片编笼门。
篾成片的竹子编织成网状,上下用竹竿固定结实。回头再在门边装个插销,就能正常开关门了。
他们俩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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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干活,虽然不大常说话,可气氛却很好。
沈忆梨偶尔会悄悄用余光打量简言之,看对方利索的往墙面上刮泥,然后用铲子来回铲平整。简言之也时不时会看下沈忆梨,看小哥儿手指翻飞,把竹片交叠编织,每编完一条还会用厚木片给匝紧实。
晌午时光在这样的活计中消磨,没得给人一种岁月静好的味道。
——当然,要是院子外没出现一颗活跃跳动的脑袋的话,这份静好应该会持续更长的一段时间。
沈忆梨眼尖,捕捉到动静后抬头轻喝了声:“谁?”
简言之应声回头,快速往杂物间外走了两步:“怎么了阿梨?外头有人来?”
经过上次被简思奇偷袭的事,他们俩现在对鬼鬼祟祟的人都有种格外的警惕。简言之甚至抓起来门边的竹竿,只等那人露头就是临门一棒。
那人望见简言之的脸,登时大笑起来,推开院门就大剌剌往里跑:“嗐!我还说找错地方了呢,半天不见人!你小子是不是不拿我当朋友看了?闷声不响就搬来镇上,也不说上我家去吃顿饭!”
来的这人年纪和简言之差不多,身量略矮些,肩背宽厚挺拔。一笑小眯眯眼就成了一条缝,光看面相都知道是个憨厚汉子。
简言之从记忆里搜寻到这个人叫郑庭,是原身在书院时的同窗。
郑庭说起来还是一股清流,家里做生意的,当真有钱得很。只是他心思不在读书上,成绩常年吊车尾,幸而有原身这个老末垫底,让郑庭还能居于第二,一来二去的就混成了朋友。
这妥妥是倒数第一和倒数第二的革命友谊。
不过郑庭身上半点没有富贵少爷的娇矜脾气,好几次都给原身解过围,还三不五时的送点笔墨纸砚接济接济。
简言之通过记忆对郑庭也有了点浅薄好感,放下竹竿,拍了拍裤腿上蹭的泥才道:“这不是院子还差点没拾掇好么,倘若脏了郑大少爷的鞋底,那岂不是我的罪过。”
“得了吧,少大少爷大少爷的膈应人啊。对了!看我给你带了什么!”
郑庭喜滋滋把手里的猪头肉扬给简言之看,大半个猪头,也亏得是郑庭有膀子力气,否则一路找过来也确实难拎。
“你小子不够意思,搬家的事还是我上商行取账本的时候听人说的,你托方无寻介绍的孟掌柜刚好跟我们家有往来。他说是个姓简的书生把屋子给买走了,咱们镇上姓简的统共就那么几家,跟我一个书院念过书的就只有你了。”
“我听孟掌柜说那书生带了个哥儿,像是夫郎。我记着你没娶亲呢,怕认错人,就在外头望了许久。”
郑庭把肉放到门廊处,目光路过简言之落到沈忆梨身上:“哈!你还真娶亲了啊?不错不错.....弟媳一看就是个贤惠能干的,模样也标志,日后再给你生个白白胖胖的大小子继承香火,可算便宜你这个书呆子了!”
郑庭口中的书呆子满是调侃意味,简言之听了也不生气,笑着招呼郑大公子坐下喝茶。
“你嫂子脸皮薄,别什么话都拿来逗他。”
“我知道,这不夸我弟媳呢嘛。”郑庭嘿嘿一笑,是打心眼里为简言之成家了高兴。
沈忆梨听到生崽的话果然脸红了,拎起猪头肉小声道:“夫君,你陪朋友闲聊会天吧。我去把肉给收拾出来,晚上重新做几道好菜给你们吃。”
吃惯食堂和外卖的简言之对做饭一窍不通,忙也不帮上,只好抿抿唇:“那就辛苦你了,阿梨,晚上洗碗、擦桌子的活全归我。”
沈忆梨摇摇头,本来还想说点什么,瞧郑庭正玩味的看着他和简言之,头一低就飞速躲进了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