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的乐维还是个三天两头惹是生非的野小子,上课就喜欢溜号、聊天、接老师话把儿,下课就喜欢翻墙、逃学、和高年级男生打架。而中队长是老师安插在班级里的卧底眼线,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只要谁调皮捣蛋了,中队长就把他的大名往小本本儿上一记,那个人就等着倒霉吧,被拎到办公室去罚站挨批都是轻的,闹大发了还得打电话找家长呢。
乐维在被老乐拿鞋底儿抽过几次屁股又被王大美逼着跪了几次搓衣板之后,渐渐学聪明了,让他做乖宝宝他做不来,但是拉拢腐蚀一下别的乖宝宝,倒不算啥难事儿。所以乐维摇身一变成了中队长的狗腿子,今天给送管钢笔,明天给买瓶饮料,一来二去,俩人混成了铁子,上学放学他骑着自行车,中队长就坐他后座上晃荡着两条腿啃棒冰。
给爱管闲事的同学看到了,就追在后头起哄说他和中队长是在早恋。乐维听见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更加来劲了。在他的观念里头,别人不敢做的事儿他乐维敢做,蝎子粑粑独一份儿,那就是能耐!
其实呢,乐维在高中之前都从没把心思放在姑娘身上过。他给自己设定了一个比跟小姑娘谈恋爱要伟大上无数倍的使命——那就是成为一名英雄!
在乐维的童年、少年时期,我们伟大的祖国竟然没有发生过一场对外战争,这让乐维感到深深的失落。他做梦都想要端着冲锋枪一跃跳出战壕,冲入敌营,单枪匹马干掉几十个敌人,然后高喊着“祖国万岁”英勇就义。每次想到那个画面里,他就热血沸腾。
后来这种对于战斗的渴望实在无法达成,他只好把意淫目标转移到了美国超级英雄们身上。既然不能拯救自己的祖国,就随便拯救拯救地球和人类吧。
除了为祖国而战,还有另一件事可以让乐维得到充分的满足感,那就是“行侠仗义”。有天放学路上,他看到几个社会小青年儿拦下一名小学生,凶神恶煞地想要抢钱,他当即撸胳膊挽袖子冲了上去,三下五除二猛一顿老拳,把那几个小子全给打跑了。当然啦,他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浑身是伤不说,脑袋简直成了个血葫芦。
乐维一路欢蹦乱跳回了家,进门后还嘿嘿嘿傻笑个不停,比路边捡着金条还要兴奋。吓得王大美以为他是被人一板儿砖给拍傻了,赶紧带着儿子去医院又是照ct又是核磁共振,结果乐维该吃吃、该睡睡,没事儿人一样。
从那天起,乐维每晚放学后都要去事发路口转上几圈,巴不得能再给他碰上一回小流氓,过过干瘾。可惜流氓和爱情一样,总是可遇不可求的,于是他就在这无尽遗憾里头慢慢地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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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学之后,乐维认识了白清瑜。
白清瑜以专业课第一的成绩考进大学,难免有点恃才傲物,再加上平日里沉默寡言,为人又清高,很快遭到了班上同学的排挤。入学不久上立构课,大家需要分组完成作品,女生堆里就剩下一个白清瑜,她默默坐在墙角,黑色长发垂下来遮住了脸,光是在旁边看看都替她觉得尴尬。
乐维受王大美遗传,向来最瞧不得别人受苦,见白清瑜实在难堪,他就主动站出来要求和白清瑜一组了。班上男生女生都把乐维当成了开心果,见状纷纷起哄,问乐维是不是看白清瑜长得漂亮起了色心。话说到这份上,难道还能承认是出于可怜才选人家的?乐维索性好人做到底,嘻嘻哈哈就承认了。反正他向来没什么正经,大家当笑话乐一乐也就过去了。只有白清瑜本人,低着头脸颊发烫。
因为这个契机,乐维和白清瑜逐渐熟络了起来。他发现白清瑜不是不爱搭理人,只是不善于和人相处。白清瑜爸妈死得早,从小和奶奶一起生活,家里条件差,奶奶又没什么文化,所以她从小很少参加集体活动,也没什么朋友,慢慢地,就成了大家眼中的异类。学艺术的人,心思比别人来得更敏感,奇奇怪怪的眼神看多了,不自觉就给自己包裹上了一层带刺儿的保护壳。
那个财政局卢局长的儿子,老早就盯上白清瑜了。与其说他是垂涎白清瑜的美色,不如说是想在白清瑜身上找找刺激。因为白清瑜是系里有名的冷美人,出来进去从不正眼看人,能追上她,才证明泡妞儿的功力确实了得。
大三开学之前,艺术系出去外地采风,回来后要搞汇报演出,白清瑜和卢衙内刚巧都是负责制作宣传海报的,于是姓卢的就以讨论设计思路为名,约了白清瑜去他家坐坐。然后拿出放了药的饮料待客,等迷晕了白清瑜之后,就把人给强|暴了。
卢少爷之所以敢这么明目张胆
,是因为他身边的女孩子要么是为名利主动往他床上爬的,要么就是被侮辱过之后哭闹一番,却又摄于他老爸神通广大不敢声张的。总之在那家伙眼里,他老子就是王法,只要有钱有门路,世上就没他们姓卢的不敢做的事儿!
可白清瑜和别的女孩不同,当晚她醒了之后,趁卢少爷还在熟睡,冷静地离开卢家,自己去警察局报了案,还跟着女警员去医院验了伤。本以为人证物证俱在,可以惩治那个姓卢的了,谁知那小子只是被带到警局里转了一圈儿,就给光明正大地放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