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孙氏激动地膝盖都软了,纵然岁月催人老,老到她头发花白,忘性大发,不记得回家的路了,她都不会忘记这个声音,即使有一天,她耳朵都聋了,她相信,以他的深厚内力,也有办法,将他对她的深沉爱意,传递到她的心里去……
在她差点跪倒在地的瞬间,一个一米九的伟岸身躯迎上来,接住了她。
美妇情恸,硬汉落泪。
多么感人的一幕啊!
看来,这个人就是刀戈了。
两个人相拥在一起,哭够了,才想起来,阿珍和阿宝正在大眼瞪小眼,瞅过来、瞅过去地,发懵呢。
孙氏招呼他俩,“阿珍、阿宝,过来叫阿爸——”
“阿爸……”
两个小娃儿心里都有点发虚。
阿爸离家的时候,一个刚学会走路,一个刚学会说话,脑子都不大记事儿呢。几年过去了,实在对他没什么印象。甚至不觉的,一个家里需要有个阿爸。
阿珍、阿宝不肯过来,刀戈就走过去,蹲到他们面前,想抬手摸摸两张稚嫩小脸儿,又怕手上茧子太厚,弄伤了他们。
他是近乡情怯,两个小娃儿却是巨物恐惧。
孙氏急了,“你们两个小崽子,怎么连阿爸都不认得了?还不快叫人……”
“别逼孩子了!”
刀戈拦着孙氏,不叫她凶小娃儿,“我走的时候,他俩才这么点儿,几年不见,都能打酱油了。小孩子嘛,都不记事儿的!唉,不能怪他俩,要怪都怪我,我走太久了!这一趟回来,说什么也不走了,就待家里跟他俩热乎。小孩子嘛,心捂热了,自然就会叫人了,咱不急。”
孙氏心里难受,觉的自己这个妈当的不称职,让两个孩子饿了肚子,媳妇当的也不称职,男人大老远地回来了,几年不见,连声“阿爸”也听不着了,便又抹起了眼泪。
刀戈看媳妇抹泪了,这心里也难受,叹了口气,“你呀,好好的一个大小姐,跟了我,可真是越活越糙了!一口一个小崽子。想当初,教阿宝翻跟头,他笨头笨脑翻不好,我喊了一句‘小崽子’,你抡起笤帚,就往我身上招呼,嫌我讲话不文明……”
孙氏猝不及防,被隔了好几年的回旋镖扎到了心窝,又气又笑,抡起胳膊,又要往刀戈身上招呼。
阿宝“胆大包天”,插空儿爬到了阿爸、阿妈中间,揪了揪阿爸漂泊海上一个月蓄出来的络腮长胡,扯动了他的下巴,一揪一抽抽,觉着有趣极了,拍手大乐了起来。
“阿爸……”
阿珍仰头瞅刀戈,瞅了老半天。
她瞧着这个一米九的“巨人”,有点眼熟,又不太熟……
直到阿宝扒拉他的胡子,她眼神一恍,恍出了他没胡子的样子,突然就哭了。
两个小娃儿,一个大哭、一个大乐。
这些年来,刀戈避祸在外,日思夜想的,不就是这一声“阿爸”么?他喜极而泣,刚干了的眼眶再度红润,一胳膊肘挂住一个小娃儿,将阿珍、阿宝都拢了在怀里。
孙氏不知是担心两个小娃儿挂不住,摔下来,还是自家男人胳膊太累,也拥了上来,一家人齐齐整整地,抱在了一起,又哭又笑,组成一幅质朴无华的人间小团圆。
苏椰的眼角,也跟着湿润了。
从十二岁那年起,她就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了,却在异时空,见证了别人的阖家团圆。
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她说不上来。
又美好,又滑稽。
天伦之乐告一段落,刀戈起身,再度注意到了她——
这个家里的陌生人。
她也看清晰了刀戈的外貌——
他的头发蓬乱,胡子拉碴,眉宇间尽是风霜之色。
他的鼻梁高挺,唇线分明,不笑时自有一股不可侵犯的威严,而笑起来,则覆上了一层轻度温暖,如同冬日里的阳光,极易受人拥戴。
他的声音豪迈,通身都是大英雄的大气派。
再破旧的衣衫套在他的身上,也不能掩盖。
她不禁怀疑:秦庚笔下第一英雄人物“万霆”,就是照着刀戈写的吧?
“你听谁说,我就要回来了?”
这对刀戈很重要。
他去东京的消息很隐秘,离开东京时,也没几个人晓得。
昨夜里回到上海,除了青莲阁,哪儿都没去。
二楼包厢里,他同他的旧友——青龙帮的帮主乔龙望,喝了顿大酒,吃了顿这一个月以来的第一顿饱饭(船舱上晕了一个月,吃一顿、吐半顿)。
酒足饭饱,睡在了青莲阁的客房里。
乔龙望够朋友,把他的紧要事,当成自己的紧要事。当天夜里,就发动了青龙帮的兄弟们。第二天,日上三竿,他醒来的时候,他妻子和两个孩子的地址,就奉上了(帮派分子,行动诡秘,不怪小vi的数据库里,只有一个“月光石巷108号”,而没有刀戈回到上海后,如何找到“月光石巷108号”的记录)。
有人先他一步,找到了他的妻儿。
这件事,简直不能往深处想……
“我、我听洪门的人说的!”
苏椰大脑快速运转,分析着时代背景,编了几句瞎话,“您还不知道吧?您的《近代豪侠列传》,已经在《快意林》上连载八期了。第一个单元主人公‘陈永华’,就是他们洪门的开派祖师啊!看到本门祖师爷的故事,以小说的形式,出现在了杂志上,洪门上下,都可激动了呢!他们的人,从‘天地英雄传’篇章面世那一天起,就奉您为偶像,开始在找您了。”
陈永华的父亲陈鼎,在清军入关的那一天,殉了大明。
而后,陈永华出逃,去了台湾,追随郑成功,终其一生,以“反清复明”为己任,在郑成功死后,继续辅佐其子郑经。
陈永华的故事,常常出现在各种形式的武侠作品中。
最早写陈永华的,是民国的刀戈。
香港武侠四大家之一的秦庚,在他人生最后一部武侠小说《逍遥游》中,也提到了陈永华,他以主角高登宝师父的身份出场,没多久就下线了。
人们通常认为,有志报国,心系苍生的英雄豪杰,就该有一个光彩的结局,最好莫过于血染沙场,壮烈牺牲,得尽天下人的悲鸣。
而事实,往往不尽如人意。
历史上的陈永华,是感染了瘟疫病死的。
秦庚笔下的陈永华,死的更加默默无闻,因为识人不清,被一个叛徒一刀捅死了,很是窝囊。
不过,出于对风评不错的历史人物的敬重,每一轮《逍遥游》的影视翻拍,都会找一个有分量的,上一代的顶流男演员,来客串“陈永华”。
“洪门……”
刀戈的眉头皱了起来。
洪门跟青龙帮的关系,亦敌亦友,时好时坏。
他是乔龙望的过命兄弟,向来不与洪门的人打交道。
他盯紧了苏椰,质问,“姑娘同洪门的关系是?”
“我跟洪门没什么关系!”
苏椰迂回曲折地奔向了主题,“洪门的人是你的读者,我家阿爸也是你的读者啊!我家阿妈跟着他,看了《近代豪侠列传》以后,就照着小说里‘福禄双鲜粥’的描写,做了一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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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要不,您尝尝?刚夫人和阿珍、阿宝已经尝过了,都说好喝呢!”
“好喝呢!”
“真的好喝呢!”
阿珍、阿宝都是诚实的好孩子。
孙氏对苏椰印象不错,也来帮腔,“相当好喝!跟我煮的粥比,味道那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我是那个地下。”
说着,幽幽地瞥了一眼阿珍。
阿珍捂着嘴憋笑,晓得妈妈有一颗金子般的豆腐心,才不会怪她童言无忌,笑够了,便作乖乖小兔状,蹭到妈妈的大腿边上,好依赖地撒起了欢。
见全家倒戈,刀戈狐疑地舀了一碗粥。
他就像平日里喝烧刀子一样,仰起头来,干掉了半碗,豪气万丈。
暖粥下肚,驱散了丹田四周的寒气。
一丝丝难以言喻的鲜香与醇厚,暂留在了口腔里。
嗯,确实好喝。
大概八九岁那年,他随本家二伯,押镖到了广州府,见到了垂垂暮年的黄师傅,在醒狮楼上观景最佳的一处包厢里,聚了一餐。
他头一回喝黄鳝田鸡粥,久久难忘。
在写《近代豪侠列传》,写到黄师傅的时候,就顺手把记忆里的“黄鳝田鸡粥”,换了个雅称,也写了进来。
没想到,有人注意到了,还近乎原貌地复刻了出来。
他很惊喜。
刚成亲那会儿,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孙氏,说要做他的贤妻良配,为他洗手作羹汤。人生第一回下厨,问他想吃什么?他随口说出“黄鳝田鸡粥”。孙氏在厨房里捣鼓了半天,端出一锅糊糊来……
在那以后,他再也不要喝黄鳝田鸡粥了。
这姑娘家里人的厨艺,跟孙氏比,确实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但他不能这么说啊。
“嗯,味道确实还行,跟我家夫人的厨艺,有的一拼。”
见孙氏给他夸成了一株笑弯了腰的美人蕉,才开始发话,“小姑娘,你大老远跑来,就是为了送这一锅粥?”
“当然不是!”
当下,是刀戈人生中最穷的时候。
他应该会为了钱,立刻签下合同,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苏椰赶紧说,“我是来给你送钱的!”
说着,从食盒子最底层,取出两份合同,和两条“小黄鱼”。
又解释,“我们家是开饭馆的,想把这一道‘福禄双鲜粥’纳入菜单。又不能擅自做主,得经过您这个原创作者的点头同意啊!这是食谱的授权合同和版权费,您看一看,差不多就签了吧!”
刀戈是个粗人,但不是个无脑粗人。
要不然,也写不了武侠小说,打不来游击战。
他可是个真正的江湖人,晓得来历不明的钱,收了烫手!
再穷,也不能没了底线。
他认真翻看着一式两份的合同,从头看到底,认为很合理,又见小姑娘家里厨艺好、诚意足,讲规矩,就算不付什么版权费,他也会点这个头,便叫孙氏取来钢笔,在每一份上,都签下了自己的本名,括号里备注笔名。
最后一笔落下的一瞬间,苏椰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她喜滋滋地收好合同,陪阿珍、阿宝玩闹了一会儿。
此时,刀戈的目光,落在了那个不小的食盒上,久久无法移开。
他出身武术世家,十二个小人儿都认得。
其中,六个他写过,六个没写过。
他指着食盒子,问苏椰,“这个,卖吗?”
显然,是想用刚到手的版权费,把食盒子买下来。
“这个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