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第 9 章
    院墙另一头,密密地站着六七余人。

    亭中石桌石椅,只坐着一人,其余皆恭敬站着。

    亭外石阶上,扬州通判公孙文正禀报:

    “姚知府公务繁忙,却在天香楼包了厢房,备上等酒席一桌,令姚公子作陪,若长公子不弃——”

    “我嫌弃。”

    公孙文噎住:“……老朽年老耳聋,方才长公子说的是?”

    陆青檐不耐皱眉:“我说,住嘴。”

    一声轻笑传来。

    公孙文朝声源看去,那是一个站在陆青檐身后的书生。

    他打听过这书生,说是陆长公子的谋士,叫邓显。

    邓显笑说:“公孙通判,你的声音太大了,压过那边的声音了。”

    公孙文顿时不敢吭声。

    压过哪边的声音?

    一片寂静中,院墙那头,传来了细微的说话声。

    .

    施茂林攥了攥手心,都是汗。

    因为常年习武,他的胳膊粗壮有力。一条胳膊比得上妙仪两条胳膊宽,整个人十分高大。

    站起来的身量,足以将妙仪整个盖住还有余。

    可不知为什么,每次见到单薄的妙仪,他就手心直冒汗,口干舌燥,胸口像揣了只野兔子。

    姜昙没有说话,似是在出神,施茂林又问了一次:“妙仪,成婚吧。”

    姜昙想起了娘亲。

    “阿昙,我们做女人的,就盼着嫁一个好夫君。只要夫君待你好,再生个一儿半女,日子蜜里调油,这一辈子就圆满了。”

    她又不合时宜地想起了舅舅。

    “姜昙,人贵自重。身为女子,做到这句话更为艰难。身边多是轻你贱你之人,你不可任人宰割,更不可得过且过。”

    施茂林是一个好夫君吗?

    姜昙仔细打量他。

    施茂林不停吞咽口水,他真的很紧张,好似她一句话就能定他的生死一样。

    他应该是一个好夫君。

    习武之人,整日比划拳脚,戾气横生。可施茂林在她面前,总是压着声音,轻声细语。与她说话时,也会紧张忐忑。

    他对她有情。

    守孝三年,他一直等她出孝,不曾变心。在她遭遇剧变、心情跌宕之时,他时不时守在她身边。

    他对她有义。

    有情有义待她好,不轻她贱她,怎么不算一个好夫君。

    更何况,若不是有他的守护,她那个好母亲,恐怕早就撺掇瞎了眼的父亲,把她贱卖给哪家的员外做填房了。

    唯一的缺点,也只有爱喝酒这一条,醉后冲动易怒,姜昙见过一次。

    “好。”

    姜昙应了。

    轮到施茂林愣怔了,他变成了个结巴:“你、你说什么,你、你……答应了?”

    姜昙笑了笑:“不过你先前不是说,等到中了武举人,再与我成婚吗?”

    施茂林欣喜若狂,将姜昙高高地抛了起来。

    “你答应了!你答应了!”

    “不过你也要答应我,以后不许醉酒,我不喜欢醉酒之人。”

    醉酒之人,她见过最可怕的,不愿意再见了。

    “好,我也答应你!”

    施茂林接住姜昙,高兴地说:“你放心,成婚之前,我一定中个武举人回来。不必再担忧了,我已经找到了门路!”

    .

    公孙文眼神游移。

    亭子里的人安静坐着,亭子外的人安静站着,而台阶下的他却有些坐立难安了。

    院墙那头是一对野鸳鸯。

    先是私定了终身,后又嘀嘀咕咕地说起了私密话。

    从出嫁前男方的聘礼、女方的嫁妆,说反了后家中的药田、院里的秋千……

    公孙文实在听不下去了。

    后面的因着声音渐小,也听不清楚了,那对野鸳鸯离开了。

    公孙文酝酿了半天,鼓起勇气再次开口:“长公子……”

    长公子背后那邓显忽然叹了口气:“哎,陆府的二奶奶真是巧思,把公子安排在这等住所,说是清净,分明就是偏僻之所。这等地方,最容易招惹野鸳鸯和孤魂野鬼,二奶奶莫不是怕公子住着太无趣?”

    邓显向亭中坐着的人提议:“长公子,可要把那两人抓来,故事要当面听才有意思——”

    话到此处,邓显突然转了个弯,笑吟吟问:“公孙通判,您说是不是?”

    公孙文满头大汗。

    陆府二奶奶刘香君,和姚知府的夫人沾亲带故,都姓刘。

    故而姚知府算是陆长公子的姨夫。

    姚知府称公务繁忙,实际上是自恃身份,不肯低身迁就,所以才叫姚公子作陪。

    可这……

    国公府长公子哪是好招惹的。

    神仙打架,小鬼遭殃!

    陆青檐并不说话。

    他抚摸着手下的狼狗,那狼狗皮毛油光水滑,在他手下乖得像猫,可外表着实与猫不符。

    与其说是狗,不如说是狼。

    眼神凶悍,令公孙文胆寒不已。

    这时,陆青檐随意从桌上拿了个什么,丢了出去。

    狼狗猛地扑出去。

    公孙文下意识就要跑。

    陆青檐慢悠悠地说:“公孙通判,我劝你不要动。我这狼犬一天要吃六斤生肉,俱是活物。今个儿还没喂过,你若是动了,保不齐它将你当成活物,咬上一口两口。”

    六斤!包成饺子,他能吃半个来月!

    公孙文不敢动了。

    他感觉到有重物压在背上,脖颈处有湿热的呼吸,扑哧扑哧的低吼声。

    是那头狼犬,张口能把他脖子咬断,整只趴在他后背,竟快比他还要高了。

    “下官、下官……长公子,下官有事要奏。”

    “说。”懒洋洋的声音。

    公孙文颤巍巍探出手,呈上一个檀木盒子。

    邓显拿过盒子,打开,送呈至陆青檐面前。

    盒子里放的是文房四宝,金光闪闪,全是用金和玉做的。

    公孙文听说,陆长公子最爱金银,也爱文墨,便想了这么个简单粗暴的办法。

    “公孙通判真是个妙人。”

    陆青檐收了,笑着随意扔在一边。

    那狼犬从公孙文的背上下来,乖巧趴回陆青檐脚下。

    公孙文方才松了一口气,便听陆青檐又叫他,心再度高高提起来。

    “通判,我托你件事,回去问一问姚公子。”

    “……公子言重。”

    “四月二十七日,我乘着一艘小船快到扬州时,正在船头坐着,忽被另一艘船撞了个踉跄。”

    公孙文想,谁那么胆大包天,敢招惹他?

    紧接着,陆青檐道:“那船上走出一个公子,自称是扬州知府姚大人的儿子。说是见我相貌,甚为倾慕,邀我船上夜话。”

    陆青檐慢条斯理地说:“所以我托你问一问姚公子,究竟何时邀我去夜话,左右不见人,莫非是有了新欢,忘了我?”

    公孙文简直要跪下了。

    这造孽的姚公子!

    “下官、下官……”

    公孙文原地抖了半天,忽听得一阵狗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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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条白毛狗出现在眼前。

    还未看清楚,陆青檐脚边的狼犬箭一般地冲出去,撕咬着那只白毛犬。

    两息的工夫,狼犬回来,一嘴的白毛和鲜血。

    公孙文两眼一翻。

    邓显踢了踢地上的公孙文,噗嗤一笑:“长公子,通判睡着了。”

    陆青檐置之不理,拿起桌上的书,专心看起来。

    外面传来呼喊声:“千金——千金——”

    狗主人找来了。

    “吵死了!”

    陆青檐皱眉,身边的刀疤脸护卫刘武出去。

    片刻之后,一个昏死的丫鬟被刘武提着回来,丢在地上。

    刘武拿刀比划了下,正想问主子,是否要杀了。

    却见陆青檐摩挲着书角沉思:“对了,那人……”

    邓显补上:“那对野鸳鸯,还是野鸳鸯里的女子?”

    不是她。

    陆青檐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眼前好似要闪出什么画面,却又想不起来。

    陆青檐闭了闭眼,仔细回想,鼻间弥漫过若有若无的香气。

    他睁眼:“杜衡香,去找佩杜衡香的人,在陆府。”

    邓显问:“是丫鬟?”

    那日寿宴上,陆青檐只闻到了一股香味。那味道离他很近,微微起身时,还能看见一片衣角。

    杜衡香。

    站起来时,却什么都没有看见。

    陆青檐说:“不管她是不是丫鬟。”

    哦。

    邓显明白了,那就是都要查。

    陆府上下,凡是女人,包括陆老夫人在内,全部查过一遍。

    邓显笑了笑:“这么些年,除了那一位,还是第一次看到大公子,这么费尽心思找一个人。”

    “别跟我提他!”

    陆青檐咬牙切齿。

    他又头疼了,皱眉揉着脑袋。

    刘武看了看主子,决定还是不问了。

    他头疼的时候,谁都不敢吭声。

    “我饿了。”

    陆青檐丢开书,邓显连忙接住。捞过来一看,果不其然,又是春宫图。

    烫金的书封,精描的内页。

    一本几十两。

    他一站起来,所有人都跟着动。尤其是听到主子说饿的时候,如临大敌。

    邓显和刘武对视一眼,俱都小心翼翼。

    下人直接将马牵到了府里,陆青檐翻身上马。

    邓显忽然想起一件事:“三公子晌午递了信过来,说要举荐一位朋友给公子。”

    三公子叫陆昂,其父亲属于陆府的另一脉。

    稀奇得很,正儿八经的兄弟亲人对他弃之敝履,反倒是这个另一脉的堂兄弟与他更亲近。

    陆青檐想起宴席那天,陆昂在门外拦住自己,说有事要谈,约莫就是这件事。

    陆青檐说:“转告他,让他那个朋友独自来天香楼。我可以看在他的面上,见他朋友一面。可能不能让我答应他所求之事,要看他朋友的本事。”

    邓显称是。

    陆青檐对陆昂的朋友起了兴致,问了一句:“那人叫什么?”

    邓显想了想:“施茂林。”

    话一出口,便是一顿。

    “巧了,方才墙头那边的野鸳鸯,其中的男子就叫这个名字。”

    陆青檐勒马,忽地笑了:“有意思。不去天香馆了,带他来一丝湖。”

    那可真是有意思。

    一丝湖是青楼画舫。

    前脚定了终身,后脚就带人去一丝湖,不知道那野鸳鸯的另一人,会怎么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