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问程明月,叶云峥来了这两天到底起了多大作用,她还真答不上来,算经济账的话目前为止肯定是亏的。
她买他花了半斛豆子不说,给他治伤又花了不少钱。
她又怕他伤口愈合太慢容易感染,不让他干重活,衣服也不是说一夜就能做好。
可他来了这里之后,程明月就是觉得心里沉甸甸的,就好似有了一个人,还是个无依无靠需要靠她而活的男人之后,一切就变得不一样了。
她又盘算了下目前的处境,无论如何,玉米肯定是丰收了。
只要不发生洪涝,土豆定也能收个几千斤,吃饭应该是没有问题。
问题是粮食储存和过冬怎么办。
粮食储存需要挖个地窖,过冬的话就要修补房屋,或者另外起一个新屋。
地窖这一项她还勉强能自己挖,房屋无论是修补改善还是新盖一个,都不是她一个人,或是说,不是她和叶云峥两个人能完成的。
这么闭门造车不是办法,她现在村子里连个认识的人都没有,古代农耕社会可不是现代原子社会,一个人的力量是很难活下去的。
但她毕竟有两块农田,有庄稼,现在还有了叶云峥,鲁滨逊到了小岛上还能越过越好呢,她还不信她程明月都到了女尊世界了还不能闯出来一片天,她才穿来一个月所以才这么劳累,她不信一年后她还要这么辛苦的度日。
她脑袋里的知识是最大的宝藏。
不过么,鲁滨逊那句话说的对。
一个人只是坐着,空想得不到的东西,那是没有用的。
得想法子认识一些人。
不过最近事情太多,她要收玉米,收棉花,收完之后还要种土豆。种完土豆之后,会有很长一段时间农闲时期,到时候可以慢慢来。
她想下山看看能不能给她的玉米打开销路,一开始她想拉叶云峥一起,可叶云峥却拒绝了。
他低着头吞吞吐吐的说:“我之前公爹来临江,就是投靠临江附近的大户人家,我怕进城之后……”
程明月只得另做他谋,她不想一个人去县城,她对这里一无所知,万一碰到什么禁忌了呢?得找个古人给她带路。
想清楚这些后,程明月决定先从胡二娘和吴娘子这两个她还算认识的人入手。
胡二娘之前便帮过她,这个时候去求助会比较容易得到帮助,人都喜欢帮之前帮过的人。
吴娘子看起比较机灵,探销路找她应该比较合适。
她看了看手中的玉米,心里有了主意,她对叶云峥说:“自从你来这儿之后我还没带你见过人,你先回去煮点玉米,等天色晚一点我们去拜访下村里人吧。”
叶云峥温顺地点了点头。
日头渐西,程明月提了一篮子生玉米,叶云峥提了一篮子熟玉米,两人沿着小路向村里走去。
他们这次拜访的是一河之隔的胡二娘家。
刚走到河边就看到吴娘子正在河边钓鱼,这个点她总是准时出现在这里。
她看到程明月头跟她打了个招呼:“嘿,你家番麦收完了吗?什么时候跟我一起钓鱼啊。这位是……”她看到程明月身后跟着的叶云峥。
程明月拉着叶云峥给她介绍:“他叫叶云峥,是我请来给我家帮忙的。阿铮,她是村正的女儿,吴娘子。”
吴娘子好奇的目光流连在叶云峥身上,他不自然的朝程明月身后躲了躲。
程明月拿了一根煮的熟玉米来到吴娘子跟前:“这就是我地里的番麦,你先尝一根,回头我让阿峥送一些到你家。”
吴娘子拿起来看了看,又闻了闻:“这玩意能好吃的了吗?”
程明月说:“你尝尝不就知道了,对了,我过几日想去城里看看这个的销路,你跟我一起吧。”
吴娘子是只要不让她种地,她什么都乐意干的,当下同意。
程明月跟她约定好时间,就拉着叶云峥继续去胡二娘家。
胡家是程明月来到这个世界后认识的第一个人家,胡二娘是她交的第一个好友,连叶云峥现在身上穿的夏衣,都是她用豆子和胡老爹换的,很多农具也是胡二娘借给她的。
经过这些天的观察,胡家老爹和胡二娘都是敞亮人,和村民处好关系先从胡家应该会比较容易。
到地方的时候胡二娘不在家,胡老爹正在院子里喂鸡,他穿着一身朴素的粗布衣裳,头发随意地挽在脑后。
程明月热情地和他打招呼,说道:“伯父,这是我们家新收的玉米,也叫番麦,特意给您送一些来尝尝。”
看到程明月和叶云峥来非常开心:“程丫头来啦,快来坐,可是找二娘有事儿?她去地里收谷子啦。”说着招呼自家新女婿:“竹郎,去喊你娘子回来。”
胡二夫郎唉了一声,擦了擦手就往门外走。
胡老爹连忙摆手,有些局促地说道:“哎呀,这怎么好意思呢,你们种点东西也不容易。”
但他手却已经不由自主地接过了玉米,那玉米棒颗粒饱满,在阳光下泛着金黄的色泽。程明月从叶云峥的篮子里拿了一个煮熟的玉米递给他。
胡老爹咬了一口,眼睛顿时亮了起来,一边咀嚼一边说道:“呦,这玉米咋这么好吃,又香又甜,我在村里这么多年,还从来没吃过这种滋味的东西呢。”
程明月笑着说:“伯父喜欢就好,我们还有很多呢,以后可以常给您送些来。”
正说着,胡二娘风尘仆仆地从外面赶了回来,她的小夫郎乖顺的跟在她身后。
她的额头上还挂着细密的汗珠,看到程明月眼睛瞬间弯了起来:“明月,今年冬天我种小麦和油菜打算按照你说的条播种,也不知道种的对不对,回头种的时候你来帮我看看。”
程明月自然点头:“那必须的。”
条播在现代20世纪50年代开始推广的一种技术,程明月的套种法就是在条播的延伸技术。
和传统的撒播相比,条播植株分布均匀,光照与通风良好,利于光合作用与空气流通。
作物一条条排列便于施肥、除草等管理,能使种子、肥料高效利用,可以提高小麦产量与质量。[1]
之前胡二娘向程明月请教为什么她的大豆能长这么好的时候,程明月就教了她这种方法,还跟她说了小麦条播时理论较优的行距和株距。
胡二娘也是农村好把式,一听就意识到程明月说的有道理,打算今年再种小麦时她辟出来一半的地用条播法种的。
“对了,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儿不?咋带了这么多这个啥东西过来,想换点粗面?”
胡二娘是知道程明月家没有小麦的,之前程明月的粗面也是管她换的。
程明月说:“那个叫玉米,又叫番麦,番邦传过来的。我明日想去山下看看销路,想请你跟我一起。”
胡二娘爽快答应:“那明天等天亮我去你家喊你。”
“好,不过我可能会再拉上一个人,村正家的吴娘子。”
胡二娘皱眉:“那个大小姐,你带她干嘛啊,成天就知道吃喝玩乐,她除了钓鱼还会什么。”
吴娘子在村里的名声大约就是村正家那个败家闺女,好好的农村孩子天天不想着种地,就知道玩。
也就是农村条件不好,吴娘子手头没钱所以只能钓鱼,有点钱她就去山下花了。
程明月笑着说:“就是吴娘子知道吃喝玩乐才找她啊,不然我们两个去了县里一摸黑。”
倒也是。
胡二娘想想觉得程明月说的有道理,便也不再二话。
程明月在一旁和胡二娘子几句话把明天安排掉,另一边,胡老爹拉着叶云峥不住的说:“这小郎君长得真好。”
他的目光满是赞赏,又看了看自家的女婿竹郎,脸上洋溢着自豪,“我家竹郎也是,又漂亮又能干,家里的活计都打理得井井有条。”叶云峥听到夸赞,脸上带着腼腆笑了笑,心里却有些不好意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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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明月怕误会连忙上前介绍说:“伯父,阿峥是我请回来的帮工,只签五年短契,干个几年人家就是自由身了。”
胡老爹笑着说:“谁要你来讲了,我还不会看,人家还不会自己说。”
在胡老爹看来,不过是程明月年轻面薄,不好意思罢了。估计她心里爱重这个新买的小夫郎,怕别人听说他是买来的轻慢他,所以才时刻强调他五年短契的良家身份。
要他说,老程家的人就是古怪,都是农家老百姓,买来的又有啥好遮掩的,他家女婿不也是一起从山下买来的嘛,乡里大姑娘多小伙子少,能娶夫郎就不错了。
又不是高门大户和读书人,谁会在意这些东西。
想到这儿他又有些发愁:“唉,今年收成本就不好,聘竹郎又花了一斛麦子,估计竹郎和二娘的婚事今年难办成了。”
竹郎听了这话将头低下来,绞着衣服不敢说话。
胡二娘道:“娘,你咋又说这个了。不是说好了明年再说吗?”
胡老爹笑着说:“对对,等明年娃儿下来了再说也一样。”
听到这句话,程明月来了兴趣,她来这个世界将近一个月了,只知道是女尊,还不知道是哪种女尊呢。
也不知道是女人生孩子还是男人生孩子。
她竖起耳朵听起来,想听听他们接下来能不能娃儿是怎么下来的上面,谁知他们说道这儿就打住了,胡二娘开始留程明月在他家吃晚饭。
程明月没听到想听的内容,也没兴趣吃晚饭,再三推辞才走到门外,她怕胡二娘留她吃饭,说:“你的条播麦子明天咱们从山下回来我去看。”
“没事,你路上看着点啊,天色有些黑了。”
程明月忽然又想起什么,对胡老爹说:“伯父,明天我和二娘去山下,您要是有时间,带阿峥认识下村里人吧,别哪天村里人见了个陌生人,吓一跳就不好了。”
胡老爹笑眯眯的答应了:“你放心,我带着我家女婿跟他一起,定不会吓着他。”
程明月这才放心下来。
等程明月走了之后,胡老爹跟胡二娘说:“这丫头,面忒薄,还说不是夫郎呢,不是夫郎用得着这么费心请我带他和村里人认识吗。”
胡二娘对自家老爹的看法非常认同:“就是。爹,你没见着在山下,程丫头见到她家夫郎腿上伤时心疼的那样,照理说那会她刚签了文书,卖主还没走呢,她看到阿峥腿上有伤,不说找卖主麻烦退给他,还慌得不得了找郎中。竹郎,当时你也在,你也看见了对吧,当时程娘子是不是急得脸都白了。”
竹郎嗯了一声,说:“程娘子是个好人。”
他和叶云峥一起被卖,在同一个台子上找卖主,所以也算清楚里头的事。
他是被自己叔婶卖了,叶云峥是被公爹卖了。可他叔婶好歹对他有一丝怜悯,叮嘱牙婆莫要将他卖给人做侍,无论如何也要寻个好人家做夫。
而叶云峥的公爹就完全不顾他的死活。
他还记得当时叶云峥被公爹拽到台上的时候,模样简直凄惨极了。
那时叶云峥的头发乱糟糟的,上面还挂着灰尘泥浆,脸上也是灰蒙蒙的一片,五官都被掩盖得有些模糊不清。
他瘦得厉害,身上的衣服松松垮垮地挂着,一直低垂着脑袋,眼睛里一片麻木。
然而今日再看叶云峥,简直和从前判若两人。如果不是他亲眼看到程娘子买下的叶云峥,他都不敢认。
他身上穿着整洁干净的衣裳,头发梳得整整齐齐,柔顺地垂在肩头,脸上的灰尘早已不见,取而代之的是红润的气色。
更让人觉得欣慰的是他的眼睛里有了光芒。
叶云峥他真是找了个好人家啊。
胡二夫郎看了眼自家娘子憨厚的笑容,想到她结实的身子,脸上一红,自己也找到了好归宿。
真好。
希望以后风调雨顺,他和叶云峥以前受的苦都能化成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