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第 16 章
    永嘉侯府,前院书房中,从金鳞卫回来的薛琮一直忙到了现在,伺候的亲随侍从看了看时间,怕主子再忙下去天都要亮了。

    “世子,夜深了,您该休息了。”侍从提醒道,“已经寅时了,若是您还不歇息,被太夫人知道的话怕是会担心。”

    要知道,太夫人最看重世子的康健,纵然现在世子年轻力壮,也拦不住老人家一颗担忧爱孙的心。

    “且您明日还有行程安排,卯时便得起身,所以,再耽搁下去,怕是连两个时辰都睡不足了……”

    这么一算,确实该早些休息,薛琮放下手中公文,揉了揉酸痛的眼睛,“如此也好。”

    起身去往卧室的薛琮,刚走了几步,似是想起什么似的突然变了脸色,他抬手闻了闻身上的味道,脸色立时难看起来,“备水,我要沐浴。”

    瞧着世子难看面色,侍从不敢多言,立刻吩咐下人去备水,等将主子送进浴房后,对方打发走所有人,一个人独自洗漱。

    深沉夜色中,浴桶之中的热水冒着袅袅烟气,湿润润空气里,薛琮刚解开腰带脱下外袍,袖子里突然掉下一片轻飘飘的布帛。

    薛琮怔了下,抬手捡起,明亮烛火中可见上面绣的桃花,许是深夜反应迟钝,他花了一会儿功夫才想起这是沈怀栀被人扯坏的那片衣袖。

    至于动手的那两人,已经被他处理干净,沈怀栀要他们半条命在薛琮看来太过心慈手软,至于他,却是不会给自己留下后患的,自然选择斩草除根。

    看到衣袖,不免想起白日里的事,如今再回想,薛琮很不满意自己当时的冲动。

    事实上,他已经在沈怀栀这个人身上花费太多心思和时间了,不管是拒绝她也好,思量她的改变也罢,她总是在消耗着他的情绪和时间,薛琮很不喜欢这样。

    所以,有时候他对她不免过于苛刻。

    但到此为止了,只要婚事定下,沈怀栀成为了永嘉侯府的世子夫人,将这样一个不安定因素控制在他的内宅之内,此后他将再无后顾之忧。

    自觉问题解决的薛琮,将衣袖重新收好,开始了洗浴。

    确定身上残余的甜腻脂粉香气彻底清除,他才满意的出了浴房,回房休息。

    但或许是脑子里总在不由自主的想起白日的事,薛琮眼前突然晃过沈怀栀肩颈处那个酷似花瓣的红色胎记,他有些厌烦的闭上眼睛,不愿再回想。

    等心里将明日的公务过了一遍后,睡意终于渐渐涌上,薛琮总算陷入沉眠。

    梦是很奇妙的东西,有时候你明知自己在做梦,却依旧无法控制梦中的自己。

    就像现在,薛琮面前就站着一个姑娘,她身上穿着绣着粉色桃花的寝衣,似是刚沐浴过,正侧着身子在慢慢的擦拭湿发。

    她似是有心事,眉眼间皆是愁绪,动作也慢吞吞的,以至于黑发披散满身,让粉色白色与黑色交织成了一副有些诱人的画。

    他所处的位置似是极佳的欣赏角度,以致于梦里的他在这处站了许久,都没有动作。

    姑娘抬起头,露出一张他再熟悉不过的脸,她似是终于发现他的存在,含着欣喜与亲昵的唤了他一声,“夫君。”

    薛琮清楚的知道,眼前这个姑娘是沈怀栀,但不是现在那个已经开始端谨守礼对他无意的沈怀栀,而是很早之前那个满心满眼都是他对他一腔热情爱慕的沈怀栀。

    尽管只是短短的一段时间,他却觉得自己似乎很久没见过这样的她了,以致于视线只能满是贪婪的钉在她身上,不肯移开须臾。

    眼前似是有风拂过,微凉的风促使他伸出手将人抱进了怀里,似是对他突如其来的亲近感到意外,她靠在他怀里时,总是忍不住打量他。

    “夫君今天真奇怪……”她喃喃自语着,却不妨碍露出笑容,抬脚亲近他,“不过不管夫君什么样,我都很喜欢的。”

    轻薄的吻落在脸颊,却仿佛火焰一样顷刻蔓延烧至全身,梦中的薛琮觉得自己仿佛变成了熊熊燃烧的火焰,非要将眼前这个蓄意纵火的姑娘一起焚烧殆尽才好。

    他抓住了沈怀栀的手,将她变成自己的俘虏,卧房里那张他再熟悉不过的床榻上就此多了两个人。

    桃花被揉碎,沁出粉红花汁,薛琮眼前闪过曾经惊鸿一瞥的红色胎记,然后就此烙下细密齿痕。

    梦里的沈怀栀,再没有尖牙利齿和倔强脾气,她是可爱的,柔顺的,满目亲近与依恋,依赖他的模样仿佛他就是她此生不改的挚爱。

    然后,他还没看上多久,这样的沈怀栀便彻底消失,再度出现的她,只会用满目柔情的眼神去看院中那一颗普通至极的海棠树。

    当他朝她走过去,她循着脚步声看过来时,薛琮看到的,是一张面上虽有笑意眼神却冷漠至极的脸。

    这份冷漠,毫无疑问,针对的是他。

    从梦中醒来的薛琮,认真的回想着他那个半分未曾忘却的清晰梦境,不得不承认,最后沈怀栀的那个眼神,正是如今她每次见到他时的眼神。

    但梦也仅仅只是梦罢了,就像梦里的他是厌恶甚至是恨着拥有这样眼神的沈怀栀的,可现实里的他,却即将与沈怀栀定下婚约,或许要不了多久,她就会像梦里一样,后半生都扎根在薛家,和他相敬如宾,与他生儿育女。

    可偶尔的偶尔,他也会觉得,倘若成为妻子的她那爱慕的眼神落在身上,似乎也没那么困扰。

    ***

    小青山的春日,暖洋洋日光里,文谦先生看着窗前长势正旺的青竹,提笔在纸上落下线条。

    他的窗前种了一丛月季,此时正灼灼盛放,暗绿的密叶里一朵朵或红或粉的花随春风招摇,鲜艳夺目灿烂似锦。

    “信送去沈家了?”文谦先生放下笔,询问身旁侍奉笔墨的寻砚,“确信没有送错人?”

    寻砚稳重的点头,“先生放心,我亲手交给了沈姑娘的心腹,想必看过信后,沈姑娘很快会登门拜访。”

    “最好如此吧。”文谦先生眉心微微皱起,轻叹了一声道。

    自从昨日从友人家归来看过沈家姑娘送来的那篇文章之后,他就一直是心事重重的模样,惹得随侍的两个书童格外担心。

    但有些东西不足为外人道,就算是身边亲近的书童,关于那篇文章中所谈及的内容,文谦先生也不会透露一二。

    毕竟,怀璧其罪,这个道理多年来他早已深刻了悟了。

    在信件送去沈家的第二天,小青山的文谦先生等来了自己的客人。

    这次再见,寻砚比起上次要热情许多,一路领着沈怀栀等人去往厅堂,还不忘替先生解释,“先生今天早上起了个大早,说是要去山上看朝阳初升,于是寻墨就陪先生上山去了,留我在这里等沈姑娘的消息。”

    “也是我没有提前投递拜帖,冒昧登门,”沈怀栀温声道,“若非我急于求见先生,今日本不必这么匆忙的。”

    “沈姑娘客气了,”寻砚道,“先生可是很期待沈姑娘登门拜访的,自从让我送信之后,一直在等待沈姑娘的回信,很是在意。”

    “我也很期待同文谦先生相见。”沈怀栀笑道,“我一向钦佩先生的才华与抱负,称得上是慕名已久。”

    山上,前来传信的仆从将话递给寻墨之后,很快引来文谦先生注意,“沈家姑娘人已经到了?”

    匆匆而来的人看向守在山道上的侍从,等来对方回话,“沈姑娘人一到,寻砚就已着人安排好待客事宜,先生尽管放心。”

    能被派遣来山上传话的都是家里的机灵人,这仆从言语清晰面上带笑,三言两句间就安抚好了有些焦急的文谦先生,同寻墨一起仔细的扶着人下山归家。

    “寻砚办事我是放心的,”文谦先生点点头,面露满意,“若非如此,我不会把他留在山下交托大事。”

    旁边听着的寻墨本有些不服气,但想想平日里寻砚办事的妥帖与周全,这份不服气又尽数化为了泄气,论能干和本事,他确实还不及寻砚,但等他再磨砺两年,日后也能得先生托付正事。

    几人一路匆匆下山,沈怀栀画刚赏到一半,就等来了暌违许久的故人。

    “请问可是沈家沈七姑娘?”文谦先生甫一进门就单刀直入的开口问道。

    他一向不擅长同女子相处,是以说话行事便毫不扭捏,尤其眼前这个姑娘年纪小得可以做他孙女,文谦先生声音里甚至不由自主的多了两分慈爱意味。

    尤其是想到那篇让他惊艳的文章,这份慈爱更是浓重的仿佛可以滴出水来。

    “先生安好。”沈怀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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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看向快步走来的儒雅长者,同多年后亦父亦师的老师相比,现在的先生虽然也温雅睿智,但相貌仍旧有几分俊美,听说师父年轻时因为姿容过于出众,在外有玉郎之称,很是让师父困扰了许多年。

    不过,此时的文谦先生显然没有寒暄的闲情逸致,他一坐上主位就直奔主题,“前阵子沈姑娘登门拜访时,恰逢老夫出门寻访友人不在家,姑娘留下的书和文章我都已看过,书确实是前朝京明先生亲笔所著,至于文章——”

    “老夫想请问沈姑娘,这篇文章的作者,还有当时沈姑娘问我那句话,到底出于何人授意,今日可否明言告知?”

    沈怀栀慢慢品着手上这杯热茶,在对面人堪称急切的眼神里,慢悠悠的道,“听先生所问,看来是不曾想过那篇文章是出自我之手了,又或者说,先生并不觉得女子能写出如此文章。”

    “并非如此,”文谦先生摇头,“老夫并非是不信,而是不敢信,实在是文章所言之事干系重大,让人不敢轻易妄言罢了。”

    闻言,沈怀栀认真的看了文谦先生许久,突然笑了,“正因为干系重大,所以这篇文章我只给了信任之人,如今普天之下,知晓且看过这篇文章的,有且只有先生一人。”

    听到这话,文谦先生沉默良久,终是道,“姑娘如此信重,老夫不胜荣幸。”

    “只是,文章中所言之事,到底还有许多地方未明,若是可以,老夫想同沈姑娘讨教一二。”

    “讨教不敢当,”沈怀栀笑道,“先生就当做考校我吧,若是我答得还算合先生心意,有一件事,想请先生为之通融一二。”

    “俗话说,术业有专攻,隔行如隔山,农家之事,老夫并不算擅长,观沈姑娘的文章,已在此道之上别有所长,所以讨教谈不上,互通有无才是正理,”文谦先生正色道,“圣人都已有言,三人行必有我师,以沈姑娘之见解特长,也足以让老夫称上一句老师了。”

    老师还是这么谦虚,沈怀栀想,如果说她没能有一位合格的父亲的话,那至少老师的存在填补了她这份空白,以致于她从不会去盲目的追求一份以利用为目的的缥缈父爱。

    于是,以讨论文章为名,两人一同去了书房论学。

    两人刚落座,文谦先生便迫不及待的问道,“沈姑娘,之前你在文章里提到的引入良种和优化良种繁育之法,说是已有实证效果,不知可否为老夫解说一二?”

    “先生且听我一一道来,”沈怀栀道,“我所说的引入良种,主要以极西之地的麦种和极南之地的稻种为主。”

    “须知,历来民以食为天,我朝古来已有五谷养民,但田地真正能养活的百姓,实则并不如想象中那么多,就像北麦,每年麦收亩产多少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我从前读书,在书上看到麦种的传入与极西之地的魔罗之国有关,虽说如今世间已无魔罗之国,但极西之地传来的麦种确实有着更高的产量……”

    沈怀栀回想着她上辈子在引入良种一事上的实践,有权有钱的帝京贵妇,实在不想将才能与精力消耗在那些内宅琐事与情爱风月上,便用权与钱开道,网罗天下名种,来自极西之地的优质麦种与极南之地的优质稻种就是在这样的契机下入了她的眼。

    虽说一亩田地每年收多少粮食都无碍她这种帝京贵妇的奢华生活,但在经历过逃亡路上忍饥挨饿的磨难之后,她很清楚,蚍蜉之力亦有撼树的可能,纵然她势单力薄,但只要有志同道合之人相携而行,亦能改换天日。

    至少,朝堂之上推行变法时,她这些微末功绩确实有益于百姓民生。

    那时的沈怀栀隐于幕后,不求半分声名,她只希望,自己多做一点好事的话,能惠及自己所爱的那些人身上。

    即便有些人早已不在,但也不妨碍她心心念念全都是他。

    或许是在老师面前较为放松的缘故,沈怀栀想到哪儿说到哪儿,虽有些不成条理,但字字句句皆发自肺腑真情实感,以致于文谦先生听到最后,已然两眼发红泪意盈眶。

    末了,他突然开口问道,“沈姑娘,你介不介意,拜我为师?”

    而沈怀栀,面露微笑,朝眼前这位早就熟悉的长辈伏地行了拜师大礼,“多谢老师收下学生。”

    “恩师在上,请受学生一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