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鹿角塔占地并不大,巅峰时节也不过驻扎了四五十人,不过随着与罗多克王国的连年战争,不论是侍从、士兵,还是领民数量都大幅缩水。
现在整个塔中一共就九个人,一个领主、一个侍从、四个常备士兵、一个管事兼战士、一个马童和一个厨娘。
领主是兰特爵士,侍从“学士”斯伍德,四个年轻的士兵,分别是“胖猫”汤姆,“野猪”彼格,“笨牛”比尔,“金毛”道格。
斯伍德他们的这些绰号,都是兰特爵士取的,而私下里他们都偷偷称呼兰特爵士为“犟驴”骑士。
还有管事“老爹”米隆,和他的老婆厨娘玛莎,十五岁的马童“小鸡”米格是他们的儿子。
当然,兰特爵士的手下不可能只有这么点人,鹿角村还能再提供七八十个男性农兵,不过他们只有在战争时节才会集中起来。
斯伍德走到山顶时,就看到站在角楼上放哨的笨牛比尔和金毛道格,正在向他挥手致意,然后向着塔下的庭院中喊话。
很快,胖猫汤姆山上走下来,小跑过来问道“斯伍德,今天的收获怎么样?”
汤姆今年十七岁,浓眉大眼,一头乱蓬蓬的棕发,肌肉发达,为人稳重。
他穿着一件打着补丁的粗麻上衣,腰间的皮带裂痕累累,皮带上系有一把插在木制剑鞘中的长剑。
“汤姆,接着。”斯伍德将背后的皮袋子扔给汤姆,笑道,“天气热,赶紧交给玛莎大婶把肉煮了,鹿皮交给老爹鞣制。”
胖猫汤姆接过皮袋子,掂了掂,咧嘴笑道“这些肉足够我们几个吃上三天了。”
斯伍德“嘘嘘嘘”地赶走在大门前觅食的母鸡,打开围墙上的简陋木门,和汤姆一起走了进去。
庭院里的建筑都是用木板敷泥搭建的,顶上盖着裹了烂泥的稻草,木板墙上爬满了苔藓。
沿着庭院的栅栏内,右侧从高到低,分布着一个马厩、一个羊圈和一个鸡窝。
马厩长约八米,现在里面却只有两匹马和一头骡子,显得有些空荡荡的。
其中最为高大的一匹马是兰特爵士的老战马“奔雷”。
这匹棕色的公马早已褪去了昔日的英姿,毛色失去光泽,变得粗糙干燥,但仍有着一双有神的眼睛,是整个鹿角塔最宝贵的财富。
奔雷旁边是一匹骑乘的旅行马和一头载货的骡子。
这三头牲口一天消耗的燕麦和草料的重量,比塔里的九个人吃的食物加起来还多。
马厩旁边是一个羊圈,里面养着五头山羊,现在里面空着,小鸡米格正带着它们在后山放牧。再接着就是一个鸡窝,十几只鸡正在庭院外放养。
庭院的左侧分布着厨房、餐厅、木柴间和一间木屋,野猪彼格正在木柴间旁,挥汗如雨地劈着大木柴。
彼格今年同样十七岁,皮肤黝黑,体格精瘦,双臂有力,穿着一身黑色的麻布外衣,外衣两腋下都现出大大的黑汗圈。
“斯伍德,你回来了。”
彼格嘴上和斯伍德打着招呼,眼睛却盯着汤姆手上的鼓鼓囊囊的大皮袋,轻舔了一下嘴唇。
“野猪,你的小眼睛别开小差!”汤姆打趣道,“小心斧子劈到自己的脚。”
“去你的,死肥猫,老子才不会。”彼格立刻回敬道。
这时,他们的头顶传来角楼上比尔的大嗓门“下面的笨蛋胖猫和野猪,你们告诉玛莎,我今晚想吃烤肉。”
斯伍德他们仰头看去,带着宽边遮阳草帽的比尔和道格正探着头,看着下面。
笨牛比尔和汤姆一样身强力壮,但更加高大,平时都是憨憨的,但特别的嘴馋,嗓门也大。
金毛道格也在顶上附和道“下面的笨蛋,我也想吃。”
他是个长相俊美的金发少年,体魄强健,动作敏捷迅速。
“滚!”汤姆和彼格一起仰头回敬道。
“哈哈哈!”斯伍德看着几个小家伙拌嘴,忍不住笑出声来。
鹿角塔的四个士兵,按照后世的标准都属于未成年人,他们和斯伍德一样,祖祖辈辈都是鹿角村的村民,不过由于战争,他们成为了孤儿。
于是,兰特爵士将他们四个作为领地内的常备士兵,养在了鹿角塔,所以他们几个的感情一直很好。
“好了,都快干活吧。我去找犟驴爵士。”斯伍德说着向塔里走去。
鹿角塔的唯一入口离地一米多高,是一座包铁橡木大门,通过一个木制的阶梯连接地面,守塔时也可以将阶梯摧毁,提高敌人的攻塔难度。
斯伍德一步两阶地登了上去,脚下的木台阶不停地发出嘎吱嘎吱声。
塔楼的内部比外面看起来要大一些,这是因为它依山而建,开凿了许多的房间和地窖,地底一层,地面四层。
地窖中有一个储水池,通过鹿角塔地下的一条隐蔽通道,连接到后山的一条溪流,保证即使鹿角塔被围也不会断绝水源。
除了蓄水池,地窖中还有一个围城时使用的灶台,一个可以容纳五个人同时洗澡的小型石制浴室,以及存放麦酒的一个房间。
第一层的几个房间分别用来存放蔬菜、腌肉和粮食,以及武器和工具。
第二、三层是士兵的住宅,不过没有窗户,和第一层一样只有狭长的箭孔;只有塔楼的第四层才有窗户,那是兰特爵士的住所。
斯伍德刚进入室内,就见米隆正在制作松木箭矢,他正专注地用粗棉线和胶水将三根羽毛,呈120°固定在箭杆上。
斯伍德招呼道“老爹,爵士在楼上吗?”
“小学士,你回来了。”米隆抬头看了他一眼,继续忙着手上的活,“他刚从鹿角村回来,现在正在楼上呢。”
米隆今年才三十七岁,身穿普通的皮衣,他个子不高,长得却十分粗壮,胳膊结实有力。由于他不苟言笑,抬头纹很重,显得比实际年龄老了十几岁,所以被他们称为老爹。
他同时也是鹿角塔的武力担当,无论是短剑、长剑、盾牌、斧子、长矛,样样精通。
斯伍德继续往里走,感到阵阵凉意,虽然体感舒适,但里面非常的阴暗,只有几道光线从箭孔中透入,斯伍德过了一会眼睛才适应这个环境。
塔内的楼梯盘旋而上,十分的狭窄,只能容纳一个人上下,斯伍德先到自己居住的三楼,他和汤姆、比尔、道格、彼格四人共享一个石头房间。
他将弓箭放在自己的稻草床边,然后再登上四楼。
兰特爵士的房间也十分的简陋,一张单人木床,一张靠窗的书桌,前后有两张椅子,旁边还有一个书柜,上面放着五十多本书籍。
天气晴朗的时候,斯伍德都要将这些书籍送到塔顶上去晾晒。
对那些实在破损得厉害的书籍,他们两个就一起用莎草纸重新抄录,然后装订起来。
兰特爵士年轻时,是一个真正的学士。
他曾经在王国首都帕拉汶的学宫中学习了三年,后来他兄长战死,他才回来继承领地。
斯伍德的知识也都是兰特爵士教授的,因为天资聪明,学习能力强,所以被兰特爵士起了一个绰号“学士”,他也可以说是兰特爵士的学生。
斯伍德进来时,老爵士正坐直身体,端平肩膀,在书桌后认真地读书。
虽然已年近六十,须发皆白,皱纹已经爬满了脸上,但他仍然身材魁梧,照样可以上马架枪,开弓射箭。
“我的小学士,过来坐。”看到斯伍德,他眼前一亮,放下书本笑着说道。
斯伍德微笑着走过去,拉开椅子坐在书桌前,看了一眼桌上的书,笑道“老师,这本《卡拉德帝国灭亡史》你都看了快一百遍了。”
卡拉德帝国曾经是大陆上最大的国家,除了位于沙漠地带的阿塞莱苏丹国,大陆上的其他领土都是它的疆域。
这个幅员辽阔的国家,拥有漫长的海岸线和众多的港口城市、广袤的丘陵草原和平原、储量丰富的井盐和绝佳的雪原猎场。
这个建立了几百年的庞大国家,在连绵不断的战乱、饥荒、瘟疫等一系列打击下,于一百多年前灭亡了。
斯伍德所在的斯瓦迪亚王国,继承了帝国的大部分遗产,成为了这片大陆上新的强盛之国。
“哈哈,每次重看一篇书籍,总能有些新的体会。”兰特爵士微笑着起身将书塞回书架,背着身对斯伍德说道,“你今天带回来了点什么?”
“一只野鹿,正是长得正肥的时候。”斯伍德自豪地说道。
兰特爵士回过身坐下,看着斯伍德问道“不会是白鹿林的野鹿吧。”
“嘿嘿。”斯伍德不想对老人撒谎,嬉笑着默认了。
“白鹿格雷德伯爵可是整个斯瓦迪亚王国难得的厚道人,下次别去白鹿林狩猎了,多带两个人去山上狩猎吧。”
斯伍德知道老爵士说的没错,这位格雷德伯爵确实为人不错,作为兰特爵士的效忠对象,为鹿角塔的修缮出了不少力。
今年春天的时候还借给兰特爵士大量的种粮,让鹿角村能够顺利的播种。
“老师,这位伯爵是个好人。”斯伍德俏皮地说道,“如果他能开放白鹿林就更好了。”
兰特爵士捋着他依旧茂盛的白胡子,笑道“小学士,这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