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丹阳,平日最爱炼丹,丹药又叫金丹,我从中取个金字。阳,音同羊,道德天尊骑青牛西出函谷关,而后紫气东来,就取个牛字。”
“往后就叫我金牛吧。”
他说了一大通,还以为能取个如何雅致的名号,却不想竟取了“金牛”二字,红樱不由得笑了起来。
莫惊春也憋不住笑了,眼睛亮晶晶的。
丹阳挑眉,看他,似笑非笑。
莫惊春轻咳,“这名字好,一听就很富贵。”为了忍笑,他开始发散思维,想到了白雨妖道。
不分青红皂白,取白字;云对雨,取雨字。
合起来不就是白雨吗?
青云观,白雨妖道。
说这是巧合都有点不敢信。
而秦家,也是被皇帝不分青红皂白,直接冤杀。
“红对白,花对树,我就叫白芙蓉。”
取名号只是小事,莫惊春这一趟出来的目的地其实是西域。
要去西域,就要路过京城,再往西北而去。
晨光熹微,京城里的报晓鼓声依次响起,正是开城门的时刻,此时早就有等着进城的百姓排队等候在城门外,守城的士兵们神采奕奕,只有一位服饰比常人华贵许多的将军悄悄打了个哈欠,指挥手下们合力打开城门。
若非昨夜跟三五好友们胡混了一夜,他也不至于一大早的如此困倦,可惜,他虽为伯爵之后,却不是世子,不能继承爵位,家中兄弟又多,只能靠老爹当个守城门的偏将。
心中正想着下值后先去哪混个饱觉,将军却听到了几个手下的大声惊呼,引起人群一阵骚乱。
他正想怒斥这些大清早就裹乱的家伙,一回头却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
只见一双神骏的高头白马精神昂扬、步伐轻盈地拉着一架华丽的马车,就像拉着空气一般轻松,全身上下都在闪闪发光,让人不由得为之倾倒。
哪怕是在不识马的人看来,马车的主人都是暴殄天物,恨不得摇着他的肩膀发出琼瑶式的咆哮。
怎么能用这样的宝马拉车?怎么能!
你不喜欢这样的马,给我啊给我啊,我一定把宝马们当祖宗伺候。
大昭朝开国几十年,尚武之风未堕,尤其是有镇国公之流作为榜样,时人都爱骑马射箭,见到这一幕就越发心痛。
其中又以将军最为心痛,因为他曾随父亲去参加过先帝举行的秋猎,见过不少好马,甚至连西域来的汗血宝马都见过,算是在场见世面最多的人。
但此时他目眩神迷地看着眼前的白马,心底产生了一个大不敬的念头。
其实,和这对宝马比起来,先帝的汗血宝马也不算什么嘛……不过等等,这马儿额头的东西是什么?鳞片吗?
将军不由得摇头,不不不,这一定是他睡得不够,出现了错觉。
这绝对不是什么鳞片,估摸着是什么宝石磨成片镶上去的,也罢,这宝马的主人虽然不太爱惜宝马,但还算慷慨。
等马车进城时,将军还是忍不住拦住了马车。
其他士兵都目光炯炯地看着他们的上司,在心底无声呐喊,头,上啊!
就连要进城的百姓们都默契地放慢了脚步,一时间不论是要进城买卖的,还是进城有事的,都变得脚步优雅起来。
走出三里地的还要把脖子扭过来,甚至可以的话,耳朵都想变长伸过来。
一个头戴庄子巾的青年从马车上探出身来,他眉目如画,只微微一笑就显得十分亲切,“何事?”
将军耳朵微红,但一想到这两匹宝马,心中就一片火热,也顾不得尴尬了,连声问道:“敢问阁下,这两匹马是从何处得来?是否有意售卖?”
“我不缺钱,无意售卖。”说完,莫惊春就放下了帘子。
“哎等等!”将军伸手,“那你家的马是公是母?可找了伴了没有?”
一声笑从马车上传出,双马扬蹄小跑,马车辚辚。
“我家马儿不找伴!”
将军望着马车,放下手,神情失落。
一盏茶后,他反应过来,立即叫人传消息回家。
人群也集体“嘘”了一声,大为叹息,如此好马竟然不想找个伴,难道是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么?
在古代,马的地位就相当于豪车。
若算上在军事领域的作用,马的地位就更高了,类似于装甲车,在战场上,甚至能起到左右胜负的作用。历代中原王朝,但凡国力昌盛,又有进取精神的,都会努力培育良马。
莫惊春的马,虽然不明品种,也不明其耐力、习性,但光是那白珍珠似的外表就足够引人注意了。
随着人群的散开,良马腾空出世的消息也随之扩散到了整个京城。
本来想低调出行,结果莫惊春一行人险些被堵在京城里。
好在离开了京城之后,法器就可以全速前进,很快就甩掉了那些心有不甘的尾随者。
只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给那些知道马儿的速度后,悔得捶足顿胸的围观群众。
一路上走走停停,不时补充食物和水源。
他们走过了草原,见过了雪山,也去参观过石窟里的佛像。
沙漠里驼铃悠扬,来往如梭的商队带来了皮毛、玉石和牛马,也带走了丝绸与茶叶。
最让人心神动荡的还是雪山上的日照金山。
日升日落时,阳光深深浅浅地铺在雪山上,把雪山变成了金山,璀璨的、神圣的金色,仿若神仙下凡,带来不可思议的奇迹,为人们的心中注入希望,冲刷掉红尘里的尘埃。
凡人仰视金山,就像蝼蚁仰视神佛。
神佛诞生于蒙昧的远古,是否也是古人被这鬼斧神工的大自然所震撼?
当地人说只有受天神祝福的人才有这个运气看到这一幕,看到后的一年里都会平平安安,万事如意。
莫惊春没有相机,只好拜托金戈帮忙拍了好多照片。
丹阳转头就买回了画笔与颜料,试图描绘下这个美丽的场景。
而红樱只恨自己读书少,找不出诗词来形容这幅美景,回去读书愈发努力。
他们走过了许多国家,见过了各式各样的人。
外貌、文化、风俗也许会有不同,但和大昭人一样,也会有好人有坏人。
大昭是世界的中心,京城一直有许多胡人商队来经商,丹阳和红樱都多多少少听说过,只是没接触过,见了胡人,又打过几次交道后,就连见识最少的红樱都不再好奇了。
唯一令人烦恼的是,沙漠里不但有商队,还有马匪。
有的马匪甚至就是商队或一些国家里的国民、军队假扮的。
莫惊春这车实在太耀眼,一路上没少因为马车跟这些马匪交手,他基本次次都冲在最前面。
没想到的是,丹阳看起来温文尔雅,莫惊春还担心他这个习惯隐于幕后的高手会害怕,打起来却也是个不要命的主。
什么叫害怕?丹阳压根不知道。
他的敌人倒是挺了解的。
让莫惊春欣慰的是,红樱虽然一开始有些害怕动手,但是当莫惊春灵机一动,送了一柄超级大锤给她之后。
——锤子有大半个人高,锤头中空的那种。
大约是身怀利器,杀心自起,红樱顿悟了,挥舞大锤砸人,一锤一个小朋友,进步超级快。
现在对付马匪们,已经能眼都不眨,干净利落地干掉对方了。
时间一长,三人小队声名远扬。
人称马匪杀手,又称马匪克星。
每到一处,都会受到当地人家的热情款待。
大家也是享受了一番唐僧西游的待遇。
甚至还有一些小国的国王公主试图和他们春风一度,或者直接成婚,吓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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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连夜带着马车跑掉。
沙漠里渐渐流传出奇奇怪怪的故事,什么沙漠里的奇怪马车是天神的座驾,最爱猎杀那些做了坏事的男人,带走男人的头颅作为战利品炫耀他的武力。
这也导致马匪们远远看到一架超级华丽的马车,就头也不回地跑掉了,压根不敢多看第二眼。
三人小队猎杀马匪的事业也就此中道崩殂。
他们也终于来到了棉花的产地。
支付了一些酬金给当地贵族之后,他们得以进入贵族的领地,看到那些如同白云般的棉花。
丹阳捏了捏手感绵软的棉花,感叹道:“惊春,这就是你说的棉花啊。”
“是啊,不过现在的棉花还不能用,摘下来后还需晒干、清出杂质、剔除掉棉花籽、纺纱。这个棉花籽可以用作饲料,也可用来榨油。”莫惊春想了想,说道。
其实他对棉花的了解不多,只知道个大概。
不过他相信劳动人民的智慧,只要把种子带回去,人们会知道该怎么利用的。
三人留了下来,跟当地人学习如何种植、处理棉花。
说实话,在这方面的天赋,莫惊春和丹阳都远不如红樱,最终红樱负责学习,莫惊春负责记录文字,丹阳负责绘图。
一开始,那些贵族是不愿意教导他们的,还是拿出红参保命丹救了一个大贵族之后才得到了学习的机会。
除了棉花,这一趟西域之行,他们还带回了菠菜、莴苣等植物的种子,次年才回到京城。
回到京城后,莫惊春将种子和资料交给朝廷,让朝廷推广,又补充了物资之后继续出发。
这一次,他们是往南去。
又一年,三人往海外而去,几年后带回了辣椒、番茄、玉米、番薯、木瓜等。
风云变幻,几十年后,大昭的餐桌上多了许多蔬果和调料,冬天也多了一种布料可用。
丹阳已经老了,他白发如雪,躺在故乡的床上,看向莫惊春的眼神蕴含着生命中最后的火光,“师叔,谢谢你,一直没有变。”
告诉他,原来这世上还是有好人的。
只是好人难做。
只可惜,他是罪孽深重的恶鬼,师叔是笃行善事的鬼差,他们大概不会有下一次的结缘了。
说罢,眼里的光渐渐熄灭,最终合上了眼睛。
记忆里那双美丽的眼睛也渐渐消散。
莫惊春是修行之人,虽然一直没办法突破到筑基期,但他的寿命也大大延长了,和丹阳比起来,看着不像一代人,倒像是爷孙。
他握住丹阳的手,静静地看着挚友离去,为挚友立了碑,上面写着:青云观丹阳子之墓。
莫惊春挚友。
还请了著名文人写了一篇墓志铭,记录了丹阳这一生的事迹。
他会死去,但千年后的书本还会有他的存在。
“谁谓道消,碎此珪璧?”
“谁谓霜落,凋此松柏?”
丹阳墓边种着几棵松树,莫惊春摘下一枝,垂首轻嗅松香,心中忽然就想起了刘相的墓志铭,恰如丹阳的写照。
他知道丹阳心底的黑暗,可是论迹不论心,论心无完人。
前世,是爸爸妈妈指引他向善。
此世,是他指引丹阳,也算一轮回。
至于红樱,前些年就去了。她在三十多岁的时候,莫惊春见她心智成熟,也明白了将来要做什么,就和她分开了。
红樱向莫惊春求了一颗续赤龙的药,留在南洋建国。
她不再害怕,也不再抗拒,以最真实的面目来面对这个世界。
此外,还收养了一个女儿继承她的王位。
她虽已去世,但她的女儿、孙女会继续统治她征服的国度,她的姓氏、家族、荣耀会随着国度流传下去。
莫惊春作为这个国度的武神,也会永远享受百姓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