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洞房花烛夜
    虽多事之秋,婚礼必风风光光。有岁数的人还记得唐尚两家的那场争奇斗艳的满月宴。一双娃娃彼时金童玉女此刻佳偶天成。不过比之满月宴的浩盛,婚宴场面逊色不少。时乱岁艰,达官显贵无法捧场。保安团加强戒备,以防官军或土匪来袭,也不能甩开膀子不醉不归。

    芸儿娘盛装打扮,这是她最幸福的又一天。另外一天是芸儿出生的那天。这些日子,她越发觉的身子不对劲,有的时候甚至犯迷糊。小时候的人和事时时浮现在眼前。任郎中灵芝人参百般调理,这身子骨便如雨打的秋树,日渐凋零。

    就是死也满足了。若是还有想法,就是想看丫头好好嫁了。

    哎,不说不吉利的话。好着呐。不过芸儿的婚事办了,冲冲喜也好。郎中道。

    老唐家早就想了,一听尚家开口,正中下怀。

    芸儿踽踽到田头坐下。她的脑袋一片迷雾,任双脚载着她走动。她只想理一下心事,就算说再见。她没想到自己会哭。当她起身欲走,诧异脸上恰如水漫金山,地上彷佛一夜春雨,浇透埋着枣核的泥土。

    乱世连绵莲花塘久已忘记狂欢的滋味。今天人们终于置外面的混乱,眼前的窘迫不顾,痛痛快快的放纵一番。莲花塘挂满红花红灯笼映照乐呵呵的笑脸。酒肉的气息盘旋于山洼平野,鸟雀成群结队飞来觅食。野兽潜伏村边的树林里耸着鼻孔摇头张望。

    红烛把洞房烧的通红。光宗笑哈哈的看着芸儿。芸儿说:你知道的,我心里最在意中英。

    嗯呐,我晓得。

    我,可能要蛮长时间才会。

    不要紧。不急。

    那夜床上铺的是唐老爷藏的虎皮。光宗觉得就像那个梦,他喝的微醉。芸儿躺在老虎背上,他跨着芸儿骑着老虎。老虎长出翅膀飞升。芸儿觉得有点冷,慢慢的暖和起来,她脑袋里浮现中英,慢慢的变成光宗,最后融化了容颜,她什么也不知道了。

    格花来了。她第一次看见这么多人,这么热闹的婚礼,兴奋异常。围着芸儿叽叽喳喳蹦蹦跳跳,像早春枝头得一只黄鹂。

    来,丫头,过来婶儿看看。芸儿娘见着格花,眼睛莫名的一亮,格外喜欢,拉着手问长问短。末了,送她一个漂亮的小荷包包,上面绣两个漂亮雀儿。两只小雀儿并立枝头,翅膀相搭,五彩斑斓。

    谢谢婶婶。好漂亮。这个是芸儿姐,这个是我,我们拉拉手是好姊妹!

    芸儿娘笑了。是啊,好姐妹,多遥远多亲切的记忆。

    第二天晚上,夜色如泼墨。芸儿娘独自依在床上,想着芸儿又想着光宗这个新姑爷,脸上不自觉地露出笑容。是的,这辈子,有什末不满意的呢,多好的姑爷。她被门外传来的喧哗惊醒。纷沓的脚步声霎那间到了门前,接着是咚咚的擂门声。

    婶娘,开门,我是格花!

    女人打开门,格花后面站着一个妇人,手中紧握那个小荷包。烛光摇曳,她脑袋刹那模糊,仿佛在梦中飞翔。那妇人尖叫一声扑上来:梨源!妹妹!是你!真的是你!

    芸儿娘如梦初醒,一声惊叫:姐姐!昏黄的走廊里,相逢唯恐在梦中。女人抱头大哭。是夜两人并卧,细数十余载光阴,说尽世间沧桑。

    一个月后,芸儿娘走了,她走的安静平和。郎中,格花娘,芸儿光宗环绕。走之前一周,她翻出衣柜盛装打扮敷脂抹粉,从头到脚一派梨园春色。在院子里搭台献艺,和格花娘重演一出姊妹花。虽不如青春时轻灵曼妙,姊妹两个,人在剧中,剧似伊人。水秀轻飘,歌喉婉转。台下的看客无不暗自凄然。妇人们个个泪透绢肖。

    那是难忘的一天。

    中英独自坐在房间里郁闷。从二楼的窗户望出去,阳光洒在王家屯的房顶的瓦片上亮闪闪的。长长的街巷空无一人。这时于久领着红婉进来。中英诧异。

    光宗哥和芸儿明天结婚了。

    是的。

    中英的手中捏着光宗差人送来的大红请帖。

    喝酒去吧。

    中英要于久跟徐克打个招呼,带着红婉来到街面上一家酒馆。酒馆的人均识得这位少年队长,给安排好一个包间。

    喝酒吧!

    喝!

    祝光宗哥幸福美满

    也祝芸儿幸福美满

    喝!

    酒壶起落,肝肠空阔,催发无数愁云烦绪,胭红红婉脸庞。

    中英哥,这人呐,到底咋回子事呐?我喜欢光宗哥,从小喜欢,一直喜欢。他在我的心里,就像莲花塘的泉水摇啊摇。让我觉得实在,让我觉得滋润,甜蜜。为了他,我不顾姑娘家的脸面,当面去问他,问他要不要娶我?呵呵,他说,他从没想过,从没想过要娶我,说我们是朋友。朋友?从没想过。呵呵,中英哥,我喜欢他那么久,那么深,他却从没想过我。我是痴心向明月,奈何他是明月无心照山川。哎!

    说着又是一碗酒下肚。

    别干喝,吃点菜。

    中英心中乱哄哄的,有一千只蜜蜂在飞。

    我喜欢光宗,光宗喜欢芸儿,芸儿喜欢你,老天爷啊,就是这样子作弄人!给满心喜欢人的,都是硬邦邦的背影。给热火火心的人都是冷冰冰的屁股!

    中英喝得像个傻子。喝下去的酒,就像倒在沙地上的水,霎那间无影无踪。他的心里还是空落落干涩涩的。什么也填不住,酒不能肉也不能。红婉的话就像沙地上刮起一阵风,刮走了蜜蜂,却一片空旷寂寥。

    那是光宗这小子没福气,不懂稀罕你的好。

    中英安慰红婉,话一出口,味同嚼蜡,俗不可耐。同是失意人,谁又能安慰谁?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呵呵,中英哥。我不怪,不恨光宗哥。我要嫁,他不娶,我嫁不得,难过。他不要娶我,要是非娶了我,他娶的不乐意,他会难过。手心手背都是难过。不知道,哪种难过,更戳肠刮肚!

    来,喝酒。

    酒淡似水,痛却如刀。

    哎!这世上,有些事,就是命!

    中英咕咚一口酒,吧嗒一口肉。

    干!是,我和光宗,算是命。你和芸儿不是。你喜欢芸儿,芸儿喜欢你。这月老下海誓过山盟过。你不娶芸儿,干什么?红婉忽一拍桌子,怒睁双眼。

    你不懂。

    我不懂。你说我不懂。你甭怪我,说的直说得透。不就是你家穷?你怕了?

    不是怕,我得养老爹,养秀儿。

    你爹,秀儿,那芸儿呐?芸儿,你不顾芸儿?

    秀儿,除了我这个哥,没人靠。芸儿没的我,还有家,有娘,有爹,有哥哥。

    呵呵,中英哥,那不一样。你说的,自己不信吧?你还是怕了。呵呵。有手有脚,男子汉大丈夫,你怕什么?中英哥,这个脊骨眼,你做了逃兵,做了懦夫。芸儿家有钱。就算眼底下穷,成家了,就是一家人,用芸儿家的钱怎么了?只要不白用,辛苦操劳,难道不能做出个模样,不能有朝一日扛起大梁?不就是为你们男人的脸末?脸有多重要?为了你们男人的脸皮,你丢下了芸儿。若是我,我绝不会。光宗哥若是喜欢我,我什么都不顾,我愿意随他去天涯海角,去刀山火海!

    中英无言。

    我只是痛。我追过,尽力了,谈不上后悔。你们不一样。你们你情我愿。两情相悦,是多么难得,是前世的缘分。中英哥,你记得,你不仅是痛,总有一天,你会后悔。肠子悔青悔断。后悔的滋味比痛难受。痛如刀割,但畅快。后悔像蚂蚁啃虫子咬,不痛,却难受得想死。

    红婉,别喝了,太多了。

    喝吧,中英哥。酒似海,人如舟,一醉飘飘谢千愁。

    好吧。我陪你喝。

    酒店伙计把于久找来。两人趴在桌子上,不省人事。于久找两个兵,问王老爷家借了顶轿子和女佣。把两个人塞进去抬回来。两个嫂子扶着轿子乐哈哈:这个娃娃,把他两塞一起,这是成双成对上花轿勒。大家哈哈大乐。

    别瞎咀蛆,队长知道了,糗你们!嗨。

    哎?让队长上花轿,婉小姐上花轿,是你干的,要糗也是你!

    于久把中英弄到床上。女人把红婉扶到隔壁房间,安顿好方散去。半夜,中英出门起夜。头重脚轻摔了两跟头。他趴在地上呆了好久,才爬起来歪歪斜斜摸到床上:哎,光宗,朝里面滚滚!

    次晨,日上三竿。他做了个梦,梦到自己和芸儿那个了。嗨,臭不要脸的。他骂一声,自嘲地摇头。他眨巴眼睛,那梦这么真呐,周身每个细胞都沉浸在喜悦的余音之中。出门碰到于久。

    “嗨,于久,你过来,哎呀,我这个头啊,从没醉成这样。你把我弄回来的?”

    “是啊,队长,昨天你喝的像根木头。”于久笑了。

    “哎,红婉呐?”中英莫名紧张起来。

    “她昨天睡你旁边房间。王老爷让两个妈妈服侍她的。队长,真有你们两个的。孤男寡女的喝成这样。”

    “你混说什么呐。”中英朝隔壁探探脑袋。

    “别瞅了。我一起来,红婉姑娘就不见了。一早走了,许是怕家里人着急。一个大姑娘家的,家里能不急?”

    中英踢走于久。回房间坐到床上。到处看看又抽抽鼻子。他觉得昨晚自己是和芸儿一起的。他拍拍脑袋!

    红婉立在窗子前。酒醒了,醒的清清楚楚。作为一个女人她知道。她昨夜和光宗哥如愿以偿,一早却发现身边是中英!她慌乱至极,趁着中英没醒,赶紧收拾干净逃之夭夭。

    女人常弱于男子,偶尔也比男子坚强。红婉打扮好自己去了芸儿家。今天是芸儿大喜的日子。光宗和芸儿再也不是以前,同样自己也不是以前的自己了。生命在此狠狠的一刀两断。中英骑上马,来到村口,踟蹰良久。他听到鞭炮声,喇叭声。他旋马爬上高山,看见莲花塘裹在红红的绣球里。他坐了一天,没敢进村,山上的风呼啦啦刮到落日。他转回王家屯阅读兵书。沉浸其中,才找到安静平和,甚至忘记一切。忘记芸儿吧,他叹口气。爱不一定是结婚,结婚不等于爱,这根本就是两码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