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臻对自己妈妈的感情……十分复杂。
林臻的妈妈许如君是个骄傲的人,到了父母认为该结婚的年纪,却拖着迟迟不肯结婚,将上门相看的人挑剔了个遍,最后选择了林臻的亲生父亲林复生,无他,只因为他长得最好看。
相处久了,发现林复生没有什么大志向,也没有什么能力,金玉其外,但其实没什么志气的人。但林复生也有自己的优点,长得好看,脾气好,做饭也好吃,很懂得照顾人。
许如君一开始欣然接受,毕竟她自己有能力赚钱,她年轻时扒火车到G市打工,混了几年,也凭本事在厂里干到了管理层,她的工资已经足够养活一家人。
林复生跟着她到了G市,她负责上班赚钱,林复生负责照顾她。男主内女主外,日子也过得挺好。
一开始有过柔情蜜意,但这种生活也在日复一日的茶米油盐中消耗殆尽。林复生的外表对她不再有吸引力,就连原本的好脾气顾家,都变成了不求上进,她渐渐无法忍受这样的婚姻生活。
就当她想要一拍两散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可能怀孕了,去医院检查之后,医生却只说她肠胃不适,等她再察觉到不对劲的时候,林臻已经在她肚子里扎根了。
她从来没有掩饰过,对这个意外出现的孩子的不喜,也不止一次在林臻面前提到过:如果第一次去医院就检查出来怀孕,可能就不会有你了。
父母失败的婚姻让林臻明白,男强女弱或者女强男弱的婚姻终究不能长久,两个人需要齐头并进旗鼓相当,才能保证不被另一方抛下。爱情的冲动,荷尔蒙的上头只能维持一阵子,激情退去,终究还是要回归到现实。
林臻出生三个月之后,就被她送回了老家,后来的事情,林臻不知道,也没有问过,只知道,从她记事起,就是被亲戚手中流转,轮流抚养的状态。
等林臻再回到自己妈妈身边的时候,已经是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
陌生的两母女别扭地相处着,许如君不懂得如何为人父母,林臻也因为长期的放养野了性子。
在林臻眼里,她不是个温和慈爱的母亲。
在她眼里,林臻也不是个乖巧懂事的女儿。
她们对彼此都不满意,却又不得不同处一个屋檐下。
林臻十岁前,从来没有人认真教导过她,只是像个野孩子一样,凭着本能野蛮生长,这样的她,自然无法让控制欲强的许如君满意。两母女针尖对麦芒,一见面就会吵个面红耳赤。
好在她们相处的时间并不多,许如君要工作,林臻要上学,等到初中的时候,林臻上寄宿学校之后,回家的次数就更少了。
后来她在高三的时候再一次抛下林臻,跑到G市来公司,中途的时候,她去过一次林臻的学校看望她。
林臻永远忘不了她那时的样子,穿着一身得体的墨绿色的小香套装,优雅高贵,大方得体,看起来那样意气风发,骄傲明媚。
即便林臻对她有怨气,却又不得不为那时候的她骄傲。
但时光终究改变了她,记忆中那个优雅得体的形象渐渐褪色,变成后来渐渐歇斯底里的样子。
她放弃了自己的事业,回归家庭,最后变成千篇一律柴米油盐俗气的样子。
她为事业一再放弃了林臻,最后又为了丈夫和儿子放弃了事业。
那时候林臻便知道,自己这个女儿在她心里的位置。
林臻有时候也会想,要是自己没有出生就好了,凭她妈妈的本事,说不定可以成为一个有钱且自由的单身富婆。
所以婚姻,到底可以带给女人什么?
林臻为自己她身为独立女性而荣,她为自己身为一个母亲而荣。
林臻偷偷擦了擦眼睛,不知什么时候早已泪流满面。
“所以说,女人为什么一定要结婚呢?”
林章撑着脑袋,眼神朦胧,哧哧笑了笑:“或许是因为,从小到大想做的事情都成功了,唯独感情这场考试我一塌糊涂,所有人都告诉我必须结婚,但我已经没有耐心和精力去重新认识一个新人,许先生挺好的,我们太熟悉了,熟悉到……”
林章停顿了一下:“比起爱人,我们更像亲人。这样挺好的,十年,我们终于要迎来最后的结局。就像解一道数学题,中间走了不少弯路,代错了不少公式,在上面耗费了太多的时间,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得出一个答案。”
答案正不正确,已经没那么重要了。
林臻晃了晃酒杯里的酒:“我想已经有不少老师告诉过你,遇到不会的题目先跳过。”
林臻以为林章不会被社会时钟裹挟,但终究无法违抗。
或许是因为这样安静的夜晚太煽情,也很适合回忆往事,林章絮絮叨叨说了很多,大多都是都是关于许先生的,也有关于林臻的。
“有一次晚上敲开我家门,我一开门就看到你蹲在地上哭,一边哭一边说自己饿得胃疼,我不会做饭,只能烤两块吐司给你,你一边吃一边哭,说自己一天没有吃饭,记得吗?”
“记得!”林臻笑着喝完杯子里的酒,又给自己续上一杯。“那是我这辈子吃到的最好吃的吐司面包。”
怎么会不记得,那是林臻最狼狈的一段时光。老板是个工作狂,没日没夜的工作,不是在见客户就是在见客户的路上,林臻跟在身边,经常饿到胃疼还要赶末班车回家。那天也是见完客户,地铁已经停了,林臻让司机把她放在林章家楼下。
林章可能真的是醉了,就起了熏红了她的脸颊,哭过的双眼中,泪光星星点点,看向林臻的目光温柔缱绻,如果换了别人,应该会醉倒在她眸子里。
林臻看着自己林章,目光变得无比柔和。她很感谢林章的存在,这个比自己年长几岁的姐姐,在她人生路途上,起到了领路人的作用。
“姐,你记得吗,以前我住在城中村的时候,有一次你去看我,送你回家的路上,你跟我说了什么,你还记得吗?”
林章没有回应,不知道是不是没有听进去。林臻低头,用手抚平衣服上的褶皱,思绪似乎又回到了那个午后:“你跟我说,臻臻,你不属于这里,所以你一定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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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自己尽快让自己离开这里。”
那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周末的午后,林章站在阳光里,她身后是一片凌乱的房屋建筑,没有经过规划,没有任何美感,只有纵横交错的小巷,巷子里是永远都不会干涸的水渍,一栋又一栋的自建楼房紧密结合,巧妙地遮挡住所有阳光能够照射的角度。
城中村的房子纵然有百般不足,但是胜在便宜,几乎是所有刚来G市外地人的第一选择,林臻也只是将它当作短暂的落脚处,并不认为自己会一直住在这里。
但是林章的话却一直印在林臻的脑海里,所以后来的林臻无论如何节省,都不会在住的方面委屈自己。
就在林臻以为不会听到回答的时候,林章突然动了,她将自己手里的空酒杯推到林臻面前,示意林臻给她倒酒,然后才有些口齿不清地絮叨:“记得,怎么不记得?”
G市大大小小的城中村不知道有多少,就连林章自己,也在里面打转过几年,林臻现在走的路,都是她先前淌过一次的,她又怎么会不懂对方心中的不甘。
林臻不属于那里,她衣服永远是熨烫平整的,脸上时刻带着得体的妆容,她把自己打扮的光鲜亮丽,眼里是炙热的欲望和野心,浑身散发着蓬勃生命力,好像在阳光照不进去的角落里,突然盛开的向日葵。
林章突然抬起头,认真地打量起林臻,想要看清楚,那双漂亮的眼睛里是不是还有着一同往昔的炙热。
只是她失望了,林臻的眸子依旧很亮,却无端让人觉得冷清,多看几眼都叫人难受。
她身上的浅粉色宽松T恤是自己在衣柜里随手拿的,穿在她身上也自有一股风流,明明是玉软花柔的一张美人面,看起来清清泠泠的。
林章突然伸出手,轻轻拧了拧林臻脸颊上的嫩肉,赞叹道:“你长得这么好看,不生个孩子可惜了。”
林臻蹭了蹭林章的手心,轻笑一声,她撑着手臂,看着窗外的万家灯火,轻声细语又好似呢喃:“我没有需要灌注到下一代的期望和野心,这一生荣辱,也不需要去继承。”
林章没有再说话,许是已经醉了,半躺在沙发上,轻微的鼾声在深夜中特别明显。
林臻拿着酒杯走到阳台,抬头望向被灯光照亮的夜空,上面的星光微弱到几乎看不见,目光往下移,G市的中心方向,耸立着一栋流光溢彩的大楼,大厦上面装饰着亮银色灯光,随着视线下移变得越发稀疏,渐变的设计好似夜空上的星光点点。
有时候天气不好的时候,抬头看过去,星光隐没在云层中,好似海市蜃楼。
曾经有人问过林臻,会不会感到孤单。
孤单,或许曾经有过,但后来习惯了,也渐渐在其中体会到了些许乐趣,四节的风景变换,晴雨各有不同的风味,不用驻足,路过也能看到美好的风景。
或者说这世界太大,林臻相信,在这个城市她看不见的角落,此时不独独是她抬头眺望远方,期盼看见不一样的趣味,大多数人的孤独汇聚在一起,也就不孤独了。
酒意上头,正好酣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