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一次娶媳妇,下次就好了
    谢青山尴尬地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近视镜,呆呆地道:

    “对,对不起,我刚才没控制好!”

    顿了顿又补充道:“我没娶过媳妇,这是第一次,下次就好了!”

    他其实想说,自己骑自行车没带过人,所以不熟悉。

    只是,因为着急、害怕加慌乱,说的颠三倒四!

    姜玲瞪圆了眼睛,吸了口气压抑下汹涌的怒气:

    “算了,起来,我们赶紧走!”

    谢青山答应一声,急忙将自行车扶起来。

    姜玲跳上去,走了没几步,哐当,自行车又倒了。

    这一次姜玲看明白了:“你的腿是摆设吗?你怎么不蹬车啊!”

    谢青山垂着头低声道:“我,我蹬不动,没力气!”

    打从下乡至今,他就没吃过一顿饱饭,每天还要干那么多的活,哪里受得了啊!

    毫不夸张地说,现在的谢青山随时都要晕倒,又怎么能有力气蹬自行车。

    姜玲不知道的是,上辈子姜清月和谢青山也是这样摔了一次的。

    不过,姜清月善解人意,也知道谢青山不容易,之后再没让他带自己,两人是肩并肩走了一圈回去的。

    就在姜玲气得脸色发青时。

    远处传来了鞭炮齐鸣的声音,估摸着林墨那边接亲的人来了。

    姜玲心急,也顾不上那些了,一把从谢青山手里抢过自行车:

    “废物,上来,我带你!”

    谢青山愣怔了一秒,当触及到姜玲愤怒的眼睛时,急忙乖巧地答应一声。

    跳上了自行车后座,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上门女婿!

    接姜清月的迎亲队伍是六点五十八进院子的。

    姜玲带着谢青山急三火四地往回赶,可算赶上了。

    这会院子里有不少的百姓围观。

    姜玲把自行车推给谢青山,自己抱着装了钱的红色匣子就往人群里钻。

    一边钻一边激动。

    心里忍不住地叫嚣:“太好了,太好了,大公鸡来了。”

    她满脸兴奋地钻进人群时,一眼便看到了阿丑。

    阿丑看着还是那么的丑!

    他今天穿了一套黑色的短打衣服。

    脸上皮肤黑的如同煤堆里扒出来的,一刀伤疤斜着贯穿了整张脸,给他整添了几分狰狞!

    他的怀里果真抱着一只火红的大公鸡!

    公鸡看上去有五六斤,身上的毛蹭亮,鸡冠子红得犹如鲜血一般。

    最出彩的是,大公鸡的身上缠着红布,脖子上挂着一个大红花。

    阿丑抱着公鸡上前,众人先是愣怔,很快便哄堂大笑起来。

    “天啊,以前倒是听说抱着大公鸡拜堂,想不到这年头还能看到!”

    “不是说,那是家里死了男人,才会让大公鸡代替拜堂!”

    “哎呀,都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这嫁给一个大公鸡,是不是以后她就是鸡婆了!”

    “哈哈哈!”

    姜大伟很生气,愤怒地质问:

    “林墨这是什么意思,是要羞辱我女儿吗?”

    阿丑急忙否定:“不是,墨哥有事暂时过不来,所以让公鸡代替一下。”

    后面的话他也有些说不出口。

    毕竟,这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人用公鸡接亲的,这也太不把新娘当回事了啊!

    姜大伟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身边的白秀芳也气得脸色铁青。

    她虽然不怎么待见姜清月,可好歹是自家的闺女,要是她抱着大公鸡结婚,以后十里八村不定怎么笑话她呢!

    周围的百姓议论纷纷。

    大多是嘲讽和幸灾乐祸。

    一边的姜玲都要笑喷了,她紧紧盯着姜清月,期待着看到她的精彩表情。

    甚至脑子里打好了腹稿,连一会怎么表面劝解实际是奚落的话都想好了!

    但让她怎么都没想到的是,姜清月居然没哭。

    她看了看那只大红公鸡,站起身道:

    “都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

    “我要谢谢林墨,我还没嫁过去,他怕我饿着先给我送一只公鸡过来垫垫肚子!”

    “今儿各位一起来尝尝这大公鸡的滋味啊!”

    话落,众人都疑惑地看向她。

    就见她忽然撩起身上红色的确良长裙的衣摆,从腰后拽出一把砍柴刀。

    然后抓过来那只公鸡的头,一刀砍下去。

    “砰!”

    “啊,不要!”

    刀砍鸡头和阿丑惊呼的声音同时响起!

    姜清月利落地手起刀落,鲜血喷溅,鸡头落地。

    全场震惊!

    虽然震惊于新娘子剁了鸡头的凶狠劲,但更多的是震惊于……

    谁家新娘子结婚那天后腰里藏砍柴刀的!

    你这是要砍新郎,是砍新郎,还是砍新郎啊!

    姜清月却不在意地抹了抹脸上的血珠,顺手将那一抹嫣红涂抹在唇瓣上。

    没办法,这年头还没有口红,那红纸抿出来的红太难看,不如鲜血沾染出的更加艳丽。

    这一刹那,这一抹的嫣红仿佛画龙点睛,让她犹如一朵带刺的玫瑰,美艳不可方物!

    上辈子,谢青山全身心地沉入研究中。

    家里屁事不管,她原本是个柔弱的小姑娘,却因为三年牛棚生活变得粗糙。

    回到京城后,又因为各种琐事而不得不坚强,冷硬。

    那时候,就连半夜闯进家门的小偷和流氓,都被她拎着菜刀追了三条街去!

    更加不用说杀只鸡了!

    姜清月对众人扬唇轻笑道:

    “见者有份,妈,你把鸡拿下去炖了,刚好给大家吃席!”

    说完又有些遗憾地道:“可惜,少了点,就一只!”

    阿丑这会都傻眼了。

    公鸡是要代替林墨来接亲的,就这么被剁了头。

    那是不是四舍五入,等于新娘子把林墨给剁了头!

    小娘们够彪悍啊!

    阿丑不敢再想下去,急忙上前低声道:

    “嫂子,时间不早了,上车吧!”

    姜清月挑眉:“去哪里?”

    阿丑道:“回家啊,墨哥新房都准备好了,接你过去洞房的!”

    姜清月冷笑道:“我好歹也是个黄花大闺女,嫁给林墨,他都不来接亲吗?”

    “我要是就这么跟着你走了,那我多没面子!”

    “知道的是他忙来不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多上赶着犯贱呢!”

    阿丑震惊,他指了指厨房和地面的血:“来接亲的不是被你杀了吗?”

    姜清月咧嘴轻笑:“哪里,林墨在哪里?没看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