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寒料峭,天色还未大亮的时候,杜家村家家户户伴着鸡鸣燃起了炊烟。
向晚揉着眼睛从卧房内走出,瞥了眼院中那只在寒风中依旧精神抖擞的白毛公鸡,裹了裹身上的棉夹袄,无语的翻了个白眼:“叫叫叫,就知道叫,连蛋都不会下,迟早把你炖了。”
她穿来这个陌生的时代才三天,不是很适应这种古老又健康的生活作息,更加不适应自家院子里这个行走着的“闹钟”。
不过没关系,她是厨子,还是一个熟练掌握杀鸡技能的厨子,只要她想,随时都能把这个小白毛宰了。
但是还得等几天,目前家里余粮还没吃完,她还打算抽空去集市上买个母鸡回来下蛋,等孵出小鸡来再宰也不迟。
向晚心里盘算着一百种吃鸡妙法,手上却认命的抱着柴火去灶台点火,准备今天的早饭。
脱离了方便的现代社会,就连给灶台点火这事对她来说都是个不小的挑战,刚穿来那天,她顶着寒风在厨房里蹲了半个时辰才琢磨明白这个灶台怎么用。
这个家里的厨房造的特别宽敞,门窗都很大气,且南北都有窗户,格外通透又不严实,正赶上那天寒风大,冷风嗖嗖的往屋里刮,冻的她直打摆子。
火一直升不起来,人又饿的没力气,折腾的她头晕眼花,胃里直返酸水,险些再次见了阎王爷。
当然这环境还不算重点,家里那个快要见底的米缸和篮子里的烂白菜烂萝卜才最让人绝望。
她在厨房搜刮了一圈,还找到些豆子和小米,主食是暂时不愁,可是非常缺蔬菜,还有肉食。
这么冷的天,不吃点肉哪有能量挨到春天呢。
向晚凭着自己强大的自制力勉强忍下了杀鸡的冲动,准备再坚持几天看看情况。
眼看着家里余粮不多,她在前后几间屋子里翻箱倒柜找了个遍,至今都没有找到原身和她父亲的银子藏在哪。
穿来三天,向晚只堪堪隐晦的跟村民们打探出了她现在这副身体的处境。
原主姓杜,与她同名,也叫向晚,她自幼丧母,从小跟父亲长大。
她的父亲杜知材是个远近闻名的木匠,为人老实手艺又好,而且十分疼爱女儿。
为了给女儿攒嫁妆,他总是特意跑到县里去接活,就为了能多挣几分银子。而且为了取用木材方便,杜知材还特意将原来建在村口的房子拆了,迁到了杜家村的最北边,靠着西北侧的琅山。
迁宅的时候,杜知材还仿照县里富商的宅子样式,给自家也建了个格外宽敞的大宅子,又根据自家情况做了改动。
建成之后的宅子前院十分开阔,方便他做木工活,厨房和杂物间也都安排在了前院,挨着正堂,正堂边上又另开辟了一间房做自己的卧房。
为了做工时不会打扰女儿休息,他将杜向晚的房间安排在了自己屋子的后面,学着富商的样子将两间卧房和正堂都用连廊接起来,这样下雨的时候在家中走动不用打伞也不会被雨淋湿。
不仅如此,他还在杜向晚的房门前种了许多漂亮的花草,还有一梅一桂两棵花树,使得院子里四时皆有花香,哪怕是冬日,窗外的景色也不会单调无趣。两颗树旁还打了个宽敞漂亮的秋千架,刷着红漆,在花草的掩映下格外漂亮。
可以说,杜家这个院子虽然不算特别奢华,但在村子里也是独一份了,家中的一草一木都是杜知材费尽了心思仔细布置的,处处都能看出他对女儿的疼爱。
他甚至还想着将来若有可能的话,就给女儿招个赘,最好能继承他的手艺,一家人就在这宅子里和和美美的过日子。
可惜好景不长。
前段时间,杜知材去县上给富商送新画的餐桌花样,却碰上富商儿子醉酒纵马,他手里捧着一堆杂物,躲闪不及,迎面撞上了马蹄。
那马是从游商手里买的,性情狂烈且格外高大威猛,势若千钧的马蹄当胸踏下,害的杜知材当场身亡。
杜向晚在乡亲们的陪同下共同去富商家里讨要说法,最后还闹到了公堂上,可是最后却只得了五十两银子的赔偿,堪堪够她为父亲买个好点的棺材,将入葬仪式办的体面些。
家逢巨变,相依为命的父亲身亡,以后的日子剩她一人形单影只,杜向晚忧思悲痛之下也生了病。
她强撑着病体为父亲守灵、下葬,之后便关闭院门一病不起,就这么静悄悄的离开了。
若是没有这番变故,杜向晚的人生应该是非常幸福的,家境不差,父亲疼爱,甚至不需要担心出嫁之后要费心侍奉公婆,她的父亲自会留她在家……
可惜并没有如果,最终,还是自数百年后穿越而来的向晚在她的身体中睁开双眼,替她重新活了过来。
如今虽然已过完了年,但是天气还未彻底转暖,向晚在这里待了三天,家中囤积的炭火燃起来烟雾又大,她不敢点太久,所以晚上睡觉只能靠裹紧棉被。
几天下来,只觉得自己脑袋都冻僵了,与其说这几天是被鸡鸣吵醒,倒不如说是被冻醒的。现在的她,一心只想找到点银子让自己吃顿好饭,恢复恢复精神。
向晚叹着气来到厨房,不太熟练的把火点上,将昨晚剩的大饼和清炒白菜给热上。
饭刚入锅,那边院门却被人“梆梆梆”的敲响了。
向晚抬头看了一眼天空,此刻那一弯冷月还在天上挂着呢,也不知道是谁这么有精神头,这么早就来串门。
她本来不想理会,可是想到原身葬父这段时间多亏了乡亲们照顾,不理会实在不合适,还是急匆匆的去开了门。
院门刚开一条小缝,一个身材壮硕,皮肤黝黑,长了满脸络腮胡的中年大汉就推门挤了进来,他身上穿着由各种花色的兽皮缝制成的皮袄,头上戴着个灰扑扑的毛绒帽子,身后还背了把半人高的长弓。
大汉带着满身的寒意进了院子,环顾一圈说道:“晚丫头,你家这院子也该收拾了,回头我来帮你一起收了吧。”
院子里有一堆木料正杂乱的摊在地上,是杜知材生前预备给那富商做餐桌的,院子里已经有两张半成品了,只差雕花,就这么摆在木料中间。
还有许多葬礼后剩下的杂物,放眼看去乱糟糟的一片,格外醒目,也不怪来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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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说要帮忙。
向晚在冷风中眨巴眨巴眼睛,懵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挤进院子的这位是离她家最近的猎户大叔,名叫杜文龙。
杜文龙的年纪比杜知材只小两岁,两家离得近,又多少沾了点姻亲关系,所以平日里没少走动,杜文龙没事的时候就爱来找杜知材蹭饭,就连他家里的家具还都是让杜知材打的。
杜向晚去县里讨公道那日,也多亏了杜文龙在旁帮忙。
想到这里,向晚挤出一个笑容,语气中不自觉多了几分尊重:“龙叔,这几日实在冷的慌,过几日再收吧,到时候少不得麻烦您了,您这一大早过来是?”
“嗨,有事要请你帮忙。”杜文龙举起手中提溜的东西,二话不说就要往向晚手里塞。
向晚定睛一看,发现那竟是两只被抹了脖子的山鸡,它们身上长着五彩斑斓的羽毛,哪怕已经死了,光泽也丝毫不弱,而且还肥嘟嘟的,也不知这大冷天的从哪找了那么多好东西才攒下这一身肉。
“丫头,我前两日上山,意外捡到了个重伤的少年,怕他冻死就连夜扛回家了,可是你也知道,让我打猎行,可照顾病人实在不行,又得煎药又得做饭的。我那厨艺,勉强能凑合自己吃饱,如何能拖累一个重伤之人,想来想去也只有麻烦你了。”
向晚惊讶道:“那龙叔可有为他找大夫看过?”
杜文龙略有些不好意思,说道:“我替那少年请了邻村的老张,给他开了伤药,还叮嘱说要给他吃些好的补一补,谁想那少年竟强打起精神头给我塞了张银票,说要吃住在我家,等伤养好再走。这不,我昨天刚打的山鸡,难得碰到两只这么肥的,我怕自己这手艺给它们糟蹋了,所以才想着来找你。”
说着,杜文龙又叹了一口气道:“这些日子你也受苦了,眼见着身形瘦了一大圈,这一只帮我炖成汤给那少年养伤,另一只你自己留着吃,日后再有新鲜吃食,照例交给你来做,你跟那少年一人一份,如何?”
向晚一听这话,眼睛盯着那两只鸡都快发光了,可她还是矜持着说道:“龙叔,您平日也没少照顾我,就是做几顿饭的事,不必这么客气,您辛苦猎到的吃食,给人养伤就是了,何必分我一份。”
“还说我,你这话不又是在跟我客气吗?”他把脸一板,漆黑的面色故作严肃道。
“我跟你爹是好兄弟,自小也拿你当女儿看,如何能看你如此消瘦痛苦。给你的你就拿着,我马上要进山,看能否给他寻些人参补药,最快也得傍晚回来,那少年今日的餐饭就交给你了,院门没关,你若做好直接送去就行。”
话一说完,杜文龙将鸡往向晚手里一塞,转身急匆匆的离开了,没有给她再开口的机会。
虽说他们杜家村靠着琅山,可要上山还是要走很长一段路,他要上山,必须在鸡鸣之时就出门,脚步快些才能在日头挂出来之前到山脚。
向晚在院门口目送杜文龙走远,这才转身将院门关上。
真是想什么就来什么!
她抱着两只鸡没忍住蹦了两下,替别人炖个鸡还能白得一只,这好事去哪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