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夜店
    “好家伙,你这什么兼职啊?工作强度真够高的,这都8点了才忙完……”

    手里攥着一瓶啤酒的张思远见路遥走进来后就开始吐槽。

    但手里却没闲着,要给他倒酒。

    讲道理,都高三毕业了,喝酒肯定没毛病。

    可路遥却摆摆手:

    “不喝了,我开老板车回来的,一会万一有什么事情,喝了酒没法开车。”

    “……搞了半天,给老板当司机?”

    “对啊,一天一千块。”

    “……我靠!”

    听到这价钱的张胖子懵了:

    “这么多?……这老板看上你啥了?凭啥这么高啊?诶?男的女的?”

    一旁的孙倩也有些好奇的看了过来。

    毕竟,这一天一千块,真的不少了。

    而瞧见俩人的目光,路遥自顾自的耸耸肩:

    “女的,家里好几辆车,我开宝马X6回来的。”

    “嘶~~~”

    张胖子下意识的倒吸了一口凉气,看着路遥那张有当明星潜质的脸,愣了几秒后忽然来了句:

    “你真该死啊!”

    “嘻嘻~”

    孙倩喜笑颜开,从炸串桌子旁边的冰柜里起身拿了瓶可乐递给了路遥,接着举起了杯子:

    “那让我们祝路遥被富婆包养成功~干杯!”

    “哈~”

    路遥好笑的摇了摇头,给自己倒满一杯可乐后,同样举杯:

    “干杯~庆祝我们重逢。”

    别管这顿饭晚不晚,好歹是赶上了。

    张思远前世酒量就好,这点路遥是知道的。可看到孙倩那手到杯干的模样,还是忍不住吐槽了一句:

    “按照加拿大那边的年龄,你好像还不能喝酒吧?”

    “你凭什么拿加拿大的剑斩我天朝本地的官?”

    “……”

    路遥嘴角一抽。

    却见一头火红的女孩笑嘻嘻的耸耸肩:

    “我不仅现在要喝,一会儿去酒吧咱们也喝点。”

    “还去酒吧?”

    见路遥惊讶,张思远点点头:

    “孙倩说想去酒吧玩。”

    “这……好吧。”

    本来想回家休息的路遥还是点点头。

    虽然他明早还要起个大早接徐若初,但今天已经鸽了好友一天,这时候再扫兴肯定就不合适了。

    “你在那边已经考上了?”

    “嗯。”

    “什么学校?”

    “纽约大学公共管理。”

    听着俩人的对话,张思远好奇的问道:

    “纽约大学是常青藤么?”

    “不是。”

    孙倩摇头:

    “我这个专业……全美排名十五六吧。不算常青藤……诶,我都忘记问了,你俩考的怎么样?估分了么?”

    “还没。”

    一说起这个,张胖子便有些意兴阑珊:

    “有啥可估的?我也就四百多分,要是运气好,没准能到五百多……跟某个人可没法比,某人估分估了七百五呢。”

    “……啊?”

    孙倩愣了愣:

    “满分不是才七百五吗?”

    “那可不,所以某人才是天才嘛。七百五,全国高考状元,妥妥的。以后见面就不能吃炸串啦,得请状元郎吃大龙虾呢!”

    来自发小的YYGQ听的路遥一脸蛋疼的表情。

    索性翻了个白眼,无视了他那满口喷粪,对孙倩点点头:

    “我觉得我考的还行。六百大几……保底吧。”

    他这次倒真没说假话。

    高考那些题,前世明明还觉得有些压力。

    可重生一遭后,反倒有种尽是坦途的既视感。

    更何况,前世他还能考六百四十多,这次应该也不会太差。

    孙倩也不意外。

    因为从小路遥的学习就好。

    “那可真不错啊……你打算去哪个学校?”

    “电子科技大学。”

    “那是什么学校?”

    “川渝那边的985,211。”

    “什么专业?”

    “电子技术。”

    “搞研究?”

    听到这个专业,孙倩一边嚼着炸串,一边眨了眨眼:

    “我记得……你不是要考军校吗?”

    “诶对。”

    一听女孩提起这个,张思远也点点头:

    “我也记得……你姥爷去世的时候,你不是答应他要考军校么?”

    “……”

    听到这话的瞬间,路遥的眼神就有些恍惚。

    而孙倩也应声说道:

    “对啊,我也记得有这回事,并且,我听我妈说,像路遥你姥爷这种老军人家属进军校都是有优待的,而且前途好像也很不错。我记得你小时候还拿过你姥爷的勋章给我们看来着,好几枚呢。勋章越多,功劳越大,你进军校多好啊。”

    “呃……”

    一时间,路遥无言以对。

    其实他之所以选择电子电路专业的原因……也挺简单的。

    俩发小说过曾经自己的承诺,至少在前世报考的时候,路遥自己已经不记得了。而他之所以报这个专业,也是因为当时他的分数线刚好够,而且学校的老师也说电子工程类的学业前景很不错。于是跟家里商量了下,就报了这个专业。

    在重生前,一个十八岁的孩子让他自己选择专业或者前途之类的,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讲真谈不上理性。

    而带着一脸的懵懂进入了这个专业后,路遥才发现,他对电子专业还真的挺感兴趣的,也觉得很有趣,所以就一直学了下来。

    真正让他明白自己身上背的使命感,是在他大三期间。

    学校举行了一场参观活动,地点是■■厂。

    请了一些技术大牛现身说法的同时,也请了一位工厂里的退休老教授。

    老教授有一段话,让路遥一下子豁然开朗:

    “我们的先辈用一辈子,打了三辈子的仗,换来了今天的和平年景。可是,小同志们,作为同一领域的从业人,我们更应该清楚,多方面的战争从来没有一刻停止过。电子技术领域,是未来战争的重要基石,如果我们落后了,就一定会挨打。我们爱好和平,但一定不能对战争心存任何幻想!电子技术,就是未来。而未来的钥匙,在你们手中。”

    这位老教授的话,放到其他人那,或许没什么感触。

    场面上的话,场面上听就行。

    可对路遥而言……却有些不一样。

    因为他的姥爷,就是老教授口中的“先辈”。

    从小,姥爷就教过路遥该怎么爱自己的国,爱自己的家。也用亲身经历,告诉过路遥,如今的国家是用怎样的热血浇灌出来的。

    老教授的话虽然充满了鹰派风格,却让当时还没本科毕业,只能说是成绩优良的他明白了书本上这些“科技”是如何与国家战略息息相关。他们这些老教授口中的“小同志们”、“人才”又是怎么样一种位置。

    于是,从那时候起,路遥就明白了,他哪怕没有参军,也同样走在正确的路上。

    也是从那时起,心思逐渐变得踏实了起来。

    本科毕业,研究生,读博,进入研究所……

    他始终在精进自己的专业水平。而同样的,伴随着国际形势的风云变幻,当有些国家彻底撕下了那一层伪善的面具后,无论是行业内的见闻,还是国际上的遭遇,都让他清晰的明白自己身上到底肩负着怎样的使命。

    或许是无心插柳,亦或者是一朝醒悟。

    都没关系。

    姥爷告诉了小时候的路遥怎么爱自己的国家。

    长大了的路遥已经知道该如何把这份爱化作动力,推动它继续前行。

    是家学家风,亦是命数使然。

    于是,面对俩人的“劝说”,愣了一下的路遥只是笑着摇摇头:

    “军校太苦了,我怕我受不了。况且我对这专业挺感兴趣的。”

    “那倒也是。”

    孙倩似乎很理解,应声说道:

    “把喜欢的东西变成自己的人生道路,确实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说完一扭头:

    “张胖子,你呢?”

    “我想当个演员。”

    “……”

    “……”

    男孩和女孩齐齐嘴角一抽。

    孙倩上上下下的打量了张胖子一眼,微微点头:

    “嗯,还别说,你眼儿挺圆的。”

    “……”

    ……

    张思远和孙倩一人一瓶啤酒,喝完就不喝了。

    估计是还没适应这种“苦水”。

    三人从炸串店出来时,还不到九点半。

    出门后,路遥朝着旁边的彩票店努努嘴:

    “张胖子,你懂足彩么?”

    “咋?”

    张思远瞥了路遥一眼,随后恍然大悟:

    “哦对,今天是南非世界杯开赛呢,等会儿啊,我看看赔率。”

    他直接走到了彩票店门口,看了一下那块黑板,接着摇了摇头:

    “赔率可真差,买了还不如不买呢。胜1.7,平1.08,负2.1……南非和墨西哥这俩半斤八两。而且我估计南非作为东道主,第一场比赛肯定不想输,肯定是防守阵型。要真平了的话,两块钱才给一毛六,算了,不买了,走,去酒吧!”

    路遥无言以对。

    如果他的记忆没有出错,也没有蝴蝶效应,那么,这场南非对墨西哥的比分,是1-1平。

    就像是张胖子说的那样,两块钱投进去,平局才给一毛六。

    真划不来。

    而听着俩人的话,孙倩说道:

    “你俩还赌球啊?”

    “不是赌球,这是足彩!官方上的事情,怎么能说赌呢?”

    张思远一脸“你这孩子觉悟好低”的嫌弃。

    接着搓了搓下巴:

    “……诶?要不咱们找个外围的?我感觉南非平手的机会也挺大的,弄几百块,把今晚的酒钱出了?”

    路遥还没说话,孙倩无语的拍了他后背一巴掌:

    “想什么呢你?用得着你俩请客?我请好不好!再说……你说那种赌球不是官方的,肯定违法了。万一被人抓到了,你的前途不要啦?你不是要做演员么?这表演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还没来,就想进去啦?”

    “……”

    路遥点烟的手顿了下。

    随后点头:

    “嗯,有理。”

    孙倩嫣然一笑:

    “走啦,咱们去哪个酒吧玩呀……”

    ……

    对路遥而言,“酒吧”倒不算什么陌生的名词。

    他一直很喜欢川渝地区那种安逸的闲适感,尤其是巴蜀都城的太古里,酒吧街附近,以前有事没事,都会和同事在下班里之后去那里坐坐。

    也有过几次艳遇。

    所以,他对酒吧的定义,就是那种三五知己坐一起,一人点杯酒闲聊,安静听听音乐的地方。

    可对孙倩和张胖子而言,“酒吧”的意义显然是不同的。

    啥?

    静吧?

    谁家好人去静吧?

    夜生活,那不得燥起来?

    于是,最近在魔都最火的夜店,连张思远这种高中生都听过的“LINX”,成为了孙倩的首选目标。(注1)

    不过和那些开着什么法拉利,兰博基尼到来的人相比,路遥这三人就属于透明到再不能透明的小透明了。

    LINX很火,据说是谢霆峰开的夜店。

    反正在魔都圈子里很流行。

    而且路遥做代驾那几天,也天天从这路过。

    确确实实很热闹。

    火到路遥他们到的时候已经人满为患了。

    不过还好……做代驾的时候,公司给过这些酒吧卖酒经理的联系方式,路遥在出租车上试着联系了一下,很幸运的拿到了最后一个散台的位置。

    代价是一千块的底消。

    张胖子还嫌贵,考虑要不要换一家。

    结果孙倩听到后却摆摆手。

    毛毛雨啦。

    这顿她请。

    于是乎,到夜店,给经理打电话,买酒,站到了只有……估计也就五六十公分大小的桌面前。

    躁动的音乐,拥挤摇晃的人群。

    确实很容易激发人的荷尔蒙。

    可令路遥没想到的是,他刚刚站在散台前,好奇打量四周,往卡座的方向望了一眼时,就与一双眼眸对上了。

    胡璃。

    几个小时前被自己送到了酒店的海后,自己一个人坐在宽大的卡座长条沙发最中间。

    左手烟,右手酒杯。

    隔着散台与卡座阻隔的护栏,和路遥对视到了一起。

    (注1:LINX我在网上看,是12年开业的,我之前去的时候是13还是14年来着,反正10年没开,这里略作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