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如此,何必开始……我还是原来的……”
“喔~~~~~~”
歌声的末尾,都没用路遥开口唱,最前面那一桌女孩就用欢呼替代了“我”。
“好听~”
“再来一首~”
“好好听~~~”
她们就像是路遥花钱雇来的一样,明明就仨个人,但却非常捧场。
“谢谢。”
路遥再次道谢,这时,稀稀拉拉的掌声也同时响起。
“你这同学可以啊……”
王天书看着不知何时举着新换的IPHONE手机的表妹,也真心实意的发出了赞美。
魏芊芊同样点头:
“他吉他弹的很好的。”
“在学校肯定很多女孩喜欢他吧?”
“……”
魏芊芊嘴角一抽。
没好气的白了一眼自己这大表哥。
随后抿了抿嘴。
可不。
是不少。
挺多的。
不过人家的学霸光环太耀眼,除非他主动,否则谁能担得起耽误学霸学习的责任?
那可是班级第一……
哦不对,现在应该说是高三第一,乃至魔都第一了。
而这时,刚才开场那段轮扫的旋律再一次响彻了起来。
其实吉他是路遥的消遣方式之一。
就如同陈女士说的那样,当初,父亲就是靠一手吉他,把母亲给“骗”到手的。
他和路卿小时候,路远山只要跑车回来,也总会给儿子和女儿弹上一曲。
所以,他的吉他可以说是“家学”。
而成长过程中,又正统的报了吉他班。
再加上前生后世的……真要算下来,他弹了“一二十年”也不为过。
技巧虽然不是什么拔尖人才,但熟能生巧已经成了本能。
这会儿,见胡璃仍然维持着那姿势,他估摸着这姐姐没听够。
其实他也没唱够。
谁让他刚挣了十八万呢。
可惜……彩票中奖不能退还本金。
不然赚的更多。
但这会儿他确实需要一个发泄情绪的渠道。
而这一首《原来的我》,显然达不到那种程度。
于是,他想了想,把刚才轮扫的那段,来自陈楚声的《姑娘》前奏,给续上了。
在前世,每逢酒后,或者和朋友KTV聚会,陈楚声的歌都是他的必选曲目。
原因无他,他和这位歌手的嗓音实在太像了,并且,路遥比他的KEY要更高一些,音域也更广。
他唱这些歌的时候,总会收到无数同事或者是艳遇女孩的赞美,也算是他的杀手锏之一。
于是,一段弗拉门戈的旋律响起。
他刻意让自己的发声更具备金属感了一些。
《姑娘》前面的这段弗拉门戈,可太经典了。
他弹了十几年。
熟到不能再熟。
可在观众耳朵里,这段自然、欢快的旋律却代表着吉他手的技艺。
连没变换姿势的胡璃眼里都露出了惊讶的神色。
但马上她就眯起了眼睛,呢喃:
“hola,Flamenco。”
擅长多种舞蹈的她显然也会跳弗拉门戈。
甚至脑海中已经跟随这段旋律而响起了滴滴哒哒的舞步。
“我曾多少次梦见你呀~姑娘~”……
她耳朵一动。
比起刚才男孩那清澈、干净而温柔的嗓音,这次的歌声里多了许许多多金属的味道。
莫名的,她嘴角流露出了一抹笑意。
脑海中的那位身穿红裙,踩着红色高跟鞋的女郎叼着玫瑰花,以一种傲人的姿态,踏入了舞池中央。
裙角飞扬。
旋转。
犹如热情的玫瑰。
旁人欣赏它馥郁的芬芳与娇艳的美。
可想要摘一朵时,却总是会被它的刺灼伤。
但……
她的嘴角上扬的迹象却愈发明显。
这朵玫瑰,
在黑夜中绽放。
“大王,让咱老弟上我这当一暑假的歌手兼职吧,唱的也太好了。”
宇哥端酒说道。
胡璃没搭理他。
看都没看一眼。
而是专心致志的看着那个舞台上扫着吉他歌唱的男孩。
眼眸如藕节。
开阖即折。
媚眼成丝。
……
一曲《姑娘》唱完,路遥心里那股兴奋劲儿算是下去了一些。
在那几個特别捧场的姑娘掌声中,他本来都摘下了吉他要下场了,可往胡璃的那个方向看了一眼,忽然动作一顿。
因为他发现……海后还是刚才那个姿势,一动不动。
这是……还要听?
你跟着其他人一起鼓鼓掌不挺好的么。
可看着她那一动不动的模样,路遥想了想,还是摘掉了吉他。
把吉他放回原处时,那几个姑娘也以为他要下场,还在那喊:
“再来一首!”
“安可安可!”
而路遥则拿起了那把电吉他。
就像是回应了她们一样。
于是,几个女孩再次发出了喜悦的掌声和欢呼。
而把电吉他挎到了肩上后,他扭头看了一眼那几个站在舞台旁边的乐队成员,礼貌的指了下架子鼓的方向。
意思是让他们上场。
这几个人也看到了路遥拿电吉他。
和民谣不同,电吉他,肯定还是乐队配合效果更好一些。
于是纷纷上台。
只是不知道路遥要唱什么。
这时,众人却见他在兜里摸出了烟,给自己点燃。
说实话,还挺别扭的……毕竟刚才还那么干净的男孩,这会儿竟然点起了与气质毫不搭配的烟。
但路遥也不是烟瘾犯了。
而是他需要一些“技巧”辅佐。
把烟点燃后,他用力的嘬了一口,接着在烟气喷吐之间,对着麦克风发出了“喂喂喂”的声音。
刚才还惊讶于路遥胆大的魏芊芊立刻就察觉到了差别。
他的声音……比之前要浑厚沙哑了许多。
不复清澈。
是烟的作用。
音乐素养绝佳的女孩立刻就判断出来了。
烟气,让他的嗓音多了更多的“气泡”,变得沙哑了下来。
紧接着,路遥弹奏起了一段舒缓的旋律,试了试音色后,对后面坐在架子鼓上那哥们说道:
“4句后,2/4。”
他说的是架子鼓的节拍。
那哥们秒懂,点头。
就听路遥吉他一扫,伴随着电吉他那带着几分忧郁的旋律,唱道:
“从前,现在,过去了再不来……”
一段不算特别标准的粤语节奏响起。
《一生所爱》。(注1)
因为香烟的缘故,他的嗓音变得极为沙哑。
带着明显的忧郁与淡淡的悲伤,继续唱道:
“红红,落叶,常埋,尘土内。”
而此刻灯光也变成了以蓝为基底,配以深红的色调。
“开始终结总是,没变改。”
“天边的你漂泊,白云外……”
电吉他的旋律恰时响起,与此同时,是缓慢而轻柔的架子鼓的声音。
而有了架子鼓充当节拍器,找准了节拍的贝斯也拨弄底弦加入了进来。
一下子,这个临时的乐队就凑成了。
甚至都没经过怎么排练。
但贝斯手压底节奏,鼓手这边也明确得到了节拍,作为LIVE现场的专业人士,自然不算难。
而与原版的不同,路遥这一版,更缓慢。
并且加入了架子鼓的音色后,和原版不同,这个版本显得“更好唱”。
更别提,通过两首歌的磨合,灯光师也知道什么时候该打什么样的灯了。
于是,整场演出忽然变得丝滑了起来。
以吉他为主,少年那人工“雕琢”出来的沙哑声线,与这首歌的气质简直如出一辙。
当架子鼓响起时,他开始拿着吉他SOLO。
他的SOLO方式非常美式。
主要靠单弦,结构并不复杂,可此时此刻与这首歌却相得益彰。
此刻,恰当好处的鼓点。
找准定位了的灯光。
与少年手里那把白色的吉他浑然一体。
而天作之合的,则是他手里那支烟。
烟气袅袅,萦绕周身。
在灯光下,随着比尔盖茨效应,烟气让光变成了少年的形状。
“从前,现在,过去了再不来……”
少年再次唱起了主歌的开头。
而这次,连带着副歌一起。
“苦海~~~”
“翻起爱恨……”
“在时间~”
“难逃避命运……”
他这一版的《一生所爱》,每一句的尾音都特意拉唱了一些。加上声音的浑厚与沙哑,掩盖注了原版普通人唱,显得声线特别单薄的缺陷。
变得非常的好听、悦耳。
而当副歌响起时,路遥已经看到了自己面前的几桌舞台,有几个刚才没什么反应的大哥,已经跟随架子鼓的鼓点摇晃了起来。
甚至副歌都在和他一起唱。
显然,路遥能唱,这首歌也适合他们唱。
而当第一段副歌结束后,切换了拾音器。随后再次开始SOLO。
一下子,整首歌的电吉他风格变得轻摇滚了起来。
而为了和弦的准确性,他把一直夹在手里的烟叼在了嘴角。
整个人的气质再次转换。
从原本背着吉他追寻诗和远方的男孩,化作了带着些许叛逆、忧郁的美系摇滚青年。
而在揉弦时,他已经闭上了眼睛。
气质如同某位吉他大师,在舞台上放肆而随性的演奏。
看的在场的所有女性目眩神迷。
就像是一杯透明的液体摆在她们面前。
以为是水,喝上一口。
清冽,甘醇。
可当男孩用电吉他在舞台上开始了SOLO的时候,就像是入口的液体被她们察觉出了区别。
疑惑的放下杯子,用火机点燃。
“轰”的一下,凶凶的火焰在那吉他的摇滚旋律与沙哑的烟嗓中迸发。
让这杯水,变得可燃了起来。
烧的人五脏六腑都产生了轻微的刺痛。
可刺痛之下伴随着的,同样是无比的快感。
令人在暗夜里……愈发着迷。
“覆海……翻嘿爱恨……”
“在系咁~蓝逃背命完。”
“?苍~竟罢阔~接哏。”
“或我应该,相信,是命运。”
胡璃眯着眼,用不标准的粤语跟着轻声哼唱。
陶醉。
最后,和所有人一样,在男孩收尾的丝滑摇滚SOLO旋律中,深深的沉迷。
不可自拔。
(注1:《一生所爱》书中版本是歌手:GS大头版本。我觉得这一版挺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