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的萌发是一瞬间,持续的期限却很久很久,当喜欢成为一种习惯,呼吸间都是对方的味道,那又要怎么将对方从生活中剔除呢。——阮岑日记
“邓珩哥哥,你真好看。”幼儿园里,三岁的阮岑,看向一身帅气小西装的邓珩,眼中满是星星眼。
她在镇上的小学从没见过这般打扮的小男孩,莫名的会闪闪发光哎。
三岁小姑娘不知道的是,刚从江城回来的邓珩,身上穿的是江城最流行的装扮,上下一身,就要一千多。
小小的邓珩却是皱紧了眉头,他刚被妈妈带回村里,乡下的生活与城里截然不同,对他来说却没什么区别,都是在书房看画本,唯一的优点就是没了奶奶时刻的督促。
眼前的小女孩却突然把他拉到了乡村最自然的地方,这里的鸟语花香,这里的清澈河流、林木葳蕤的小山丘,就连春日枝头顺着丝线爬下来的毛毛虫都有了别样的色彩。
“啊啊啊。”小姑娘咋咋呼呼,明明害怕毛毛虫害怕得要死,却还是能顶着衣服上到处乱爬的毛毛虫凑到他跟前,“邓珩,你看,彩色毛毛虫哎,还怪好看的。”
邓珩嫌弃地撇开眼,能从毛毛虫上看出好看的阮岑,傻乎的不行。
“邓珩,原来萤火虫这么丑啊,亏我以前那么喜欢。”初中的阮岑到底长大了些,喜欢的不再是彩色毛毛虫,也不是蜗牛赛跑,而是夜晚池塘上空成群的萤火虫,最大的梦想是晚上的蚊帐能被萤火虫点亮。
为此,两人半个夏天都转悠到池塘周边,还撞上一棵大树下盘踞的蛇,两人一蛇对峙不过三秒,就唬得两人落荒而逃。
但好在结果是好的,玻璃瓶里最后装进了两只萤火虫,丑兮兮的,发着光,确实很好看很梦幻,邓珩如此想。
然而阮岑却只有大呼小叫,“救命,邓珩,没人说过萤火虫这么丑啊。”小姑娘嫌弃地瞪眼,恨铁不成钢的姿态,明明在池塘上空转圈圈时那么梦幻,怎么现实如此残酷。
前后反差实在巨大,邓珩好笑的同时,忍不住科普起来,“萤火虫能发光是因为它体内的荧光素酶与氧气反应发生了反应,可不是你所说的浪漫。”
“知道知道,你就会破坏气氛。”阮岑嘴上嫌弃,可费劲抓住的萤火虫还是得好好珍惜,特意准备了鲜花、草叶甚至还有露珠,用纱布困住,就希望把萤火虫养起来。
“喏,你一只,我一只。”归家前,萤火虫分装,阮岑一人分了一只,“看我俩谁养得好。”
事实证明,任何事上,阮岑就没赢过邓珩,一次都没有!
第二天,阮岑的萤火虫就蔫吧了,眼看着奄奄一息,阮岑恋恋不舍将萤火虫放飞回池塘,邓珩便也将自己那只精神满满的一起放飞了,两只交叉飞行,最后还是凑到一起。
“是爱心哎,这两只萤火虫说不定是一对呢。”阮岑傻兮兮,根本不知道萤火虫的荧光信号不过是自然界最简单地□□信号,至少,邓珩根本看不出椭圆形的飞行痕迹是怎么看出爱心的。
蝉鸣蛙叫,天空中星光点点,阮岑小圆脸上的笑容灿烂得好似六月的太阳,那么温暖。
原来这就是乡村啊,年纪小小的邓珩像大人般感慨。
在大人眼中,邓珩一向是成熟可靠的代名词,在阮岑这里更是。
疯玩的她追逐其她孩童打闹,邓珩从来不参与其中,但等她跑的满脑门是汗回来,头发可怜兮兮贴在额角,邓珩总是会从口袋里掏出小帕子,替她擦干净粘人的汗水。
当她在学校门口因为落了红领巾,面对纪律委员的检查,急得快要哭出来时,邓珩总会神奇地从书包里再抽出一条。
颜色艳丽的红领巾好似飘荡在眼前,记忆与现实交织。
邓珩从来是保护在她跟前的那个人,是勇士,是哥哥,是青梅竹马,也是喜欢的人。
犹记得,高二时,她还跟初中一样,到点下课,到点吃饭,到点睡觉,她自己不操心,爸妈也不怎么在意,倒是邓珩一个跟她同龄还是学生的邻家哥哥,为她操碎了心。
主动给她划重点,补习功课,成叠的模拟卷,每个周末,在阮家或者乔阿姨家的小院,一模一样的并排小书桌,刮风下雨,从不间断。
多少的陪伴和努力,她才顺利考上了江城最好的江城大学。
却原来,一切都是她的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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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故事,在阮岑这边是一个印象,对于邓珩来说,是截然不同的体验。
小邓珩记忆中最深刻的是自己奶奶歇斯底里的模样。
他的奶奶是个奇怪的奶奶。
每天盯着他吃饭,盯着他睡觉,盯着他看画本,也会盯着他出去玩,偶尔还会突然大哭大闹,打骂妈妈,一切不可控的因素,都是奶奶的代名词。
每当他想要出去时,奶奶就会紧张兮兮地全程跟随,一双眼睛片刻不离,他的小伙伴说,他是离不了大人的小屁孩,很快就不愿意带着他一起玩耍。
邓珩委屈,但邓珩不说,没了小伙伴,他就默默缩回家中,继续窝在书房。
妈妈会给他读书,各种奇怪的、温暖的、可怕的小故事,偶尔还会讲讲那个他没怎么见过的爸爸,妈妈说爸爸是英雄,可妈妈才是小邓珩的英雄。
爷爷会给他放新闻,广播里,字正腔圆的主播音播报着他听不懂的国家大事,爷爷摇头晃脑,最后的总结都是一句,珩珩,你要跟你爸学,以后也做一个有出息的人。
爷爷眼里,爸爸是一个有出息的人。
奶奶依旧是最奇怪的那个。
会给他各种好吃的、漂亮的新衣服,新书本,会背着妈妈说妈妈的坏话,最后的总结却是一句,珩珩,你可不要跟你爸学,以后就待在爷奶身边。
奶奶眼中,爸爸所有的一切正面都抵不过当年离开家的“叛逆”。
三岁邓珩的小脑袋还不懂这些,他去问妈妈,得到的回答也总是一样。
“没关系,爷爷奶奶说他们的,珩珩只要好好长大就好。”妈妈摸着他的头,眼神深邃,那时候的他还不知道,那眼神里尽是怀念。
等到幼儿园开学,妈妈突然带着他离开了爷奶,他也没什么不习惯,反而更自在了些。
但上天总是戏弄人的,没了爱唠叨的爷奶,却来了一个更为叽叽喳喳的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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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年纪,小姑娘比他还要高出一小截,喜欢跟在他身后,说不完的童言童语。
邓珩从小早慧,很多阮岑不记得的事,其实他都隐约记得。
记得初遇那一天,幼儿园放学后,小姑娘直直跟在自己身后,死活不愿意回自己的家。
记得阮叔叔、夏阿姨当时的无奈,妈妈对可爱小姑娘的喜爱。
一点一滴,弥足珍贵。
记得那一日奶奶和妈妈的激烈争吵,两个他最为亲近的亲人,为了他的未来利语相对,小姑娘笨拙的安慰。
但也是那一日,他第一次知道,自己的未来需要是什么样的,而非本来应该什么样。
他自私地选择留在小安村,多了三年的时间,他对妈妈的理由是,答应了某个小姑娘的要求。
可事实上,他留下,只是因为他还记得三岁之前的记忆,在小安村的几年是他生活中最为平静安宁和幸福的日子,他贪婪地想延续更久,仅此而已。
高中毕业后,回到江城,重新进入那隐约熟悉的小楼,束缚重回身上,邓珩倍感压力的同时,也有些如释重负,好像他就该合适这样的场所。
展开交际,跟在爷奶身后结识更多的人,拥有属于自己的朋友圈,对未来有更多的展望,这是他给自己圈定的未来。
唯一的不确定,就是过去那些年跟在自己身后的小姑娘了吧。
其实,不管有意、无意,邓珩不可否认的是,两人自从上大学后,就开始逐渐疏远。
他有自己的事要做,有自己的路要走,阮岑亦然。
这样或许更好,亲密的过去固然值得怀念,但未来,早已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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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萌发是一瞬间,持续的期限却很久很久,当喜欢成为一种习惯,呼吸间都是对方的味道,那又要怎么将对方从生活中剔除呢。
阮岑想不到。
邓珩之于她,不仅是喜欢,更是前进路上的指明灯。
因为有邓珩,所以,从小学到初中、高中,乃至大学,都有了具象化的存在,否则,江城大学和其他千万万的大学又有什么区别呢,信息管理专业,跟其他形形色色的专业又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呢。
不过是因为一个人。
在那个高中开学的前夕,怦然心动的心就告诉了她自己的选择,之后的她不过是按照心中的心意在行走。
考江城大学,读信息管理专业,都只是因为她喜欢走在邓珩的身后。
就像爸爸喜欢历史,妈妈喜欢英语,纯粹而真挚,若无意外,这份喜爱可以持续一生。
既然邓珩注定是星空中熠熠生辉的太阳和月亮,照亮周围,而她可以是万千星辰不起眼的那一个,渺若尘埃,但肯定也会有个时刻能够闪闪发亮一下吧。
但事实证明,鱼目不能混珠,真正的珠子会被所有人看到,但鱼目只会在角落发烂发臭。
一时间,自我厌弃的心理达到了顶峰。
阮岑恨恨踢了脚垃圾桶,只庆幸自己这会在的空间空无一人。
很不凑巧,在她这么巧想着的时候,三楼门外突然想起了开门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