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混社会的人情道理来说,这个时候理应分点东西给叶果。
但沈瑾晓得叶果是大大方方的人,给她银镯子、绢花,反而会让她生气,她性子直接,不讲这些虚头巴脑的。
“也辛苦叶姐姐给我送东西来,日后和姐姐一起为二小姐做事,还请姐姐多多教我。”
既然不给礼,那就多讲些好话,沈瑾一贯这样处事。
“你我之间,不用这么客气,你以后就是我亲妹妹一样。”
叶果一边说,一把拿起勺子挖了一块蜜糕吃。
屋里气氛宁静下来,沈瑾看到一旁的金嬷嬷还在嘿嘿的傻笑着数钱,便立刻朝叶果使了个眼色,示意她拖住金嬷嬷的注意力。
叶果也心领神会,快速地嚼两下,吞咽了正在吃的蜜糕,就开口喊道:
“金嬷嬷,您真是有福气,女儿瑾姐儿得了二小姐赏赐······”
金嬷嬷现在对叶果特别积极,她一开口,金嬷嬷便离开了之前一直严守的赏赐堆,巴巴地凑上去讨好叶果。
“好果儿,你才是那最好的,嬷嬷我心里最喜你······”
沈瑾退后两步,把空间留给养母,确保她已经完全看着叶果,注意不到其它的了,便静悄悄地快步走,三两步迈到堆放赏赐的柜子前,飞快伸手,抓了一把铜钱,塞进了自己胸前的荷包兜里。
刚才二小姐给的赏赐,除了绸缎子、绢花、首饰以外,还有一串铜钱,用精美的荷包装了,放在漆盒上头一起送过来的。
首饰布匹等显眼的大件,数量具体,又只有一两个,早就被金嬷嬷计算清楚了,绝对拿不走的。只有这铜钱是一串包在袋子里的,金嬷嬷还没数完有多少,所以好糊弄,可以浑水摸鱼拿几个走。
方才沈瑾余光就发现了,金嬷嬷正在数铜板,趁着她还没数完,赶紧要叶果帮忙,拖住金嬷嬷,好拿点银钱。
新丫鬟进院子,主子给的赏赐基本就是前期没发月钱时,小丫鬟的吃食生活花销。
现在沈瑾手上基本没有银钱,首饰布匹之类的,给了金嬷嬷也无妨,但若是连二小姐刚给的这一串铜钱也都被占了,她拿什么生活?
必然是万万不行的。
拿完钱,沈瑾冲着叶果眨眨眼,俏皮一笑。
叶果也眨眼回应,干脆利落地结束了和金嬷嬷的说话,吃完最后一口蜜糕,见时候不早了,便起身走了。
“瑾姐儿,我在大厨房等你吃饭啊。”
人走了,金嬷嬷终于按耐不住了,跟装了弹簧似的扑到柜子前:
“哎哟,我的宝贝哦,你看,一整匹绸缎子咧。”
摸着这些赏赐,眼里放着光,稀罕死了。
金嬷嬷就是这样的见识短。
“嘿嘿,好女儿,去了二小姐院子,要好好伺候,多拿点赏钱回来,知道吗?”
刚才还跳脚般不愿沈瑾搬出去,这会儿跟变了个人似的,又腆着脸让沈瑾快去。
沈瑾心里很是想笑,但金嬷嬷就是这样眼皮子浅,又蠢的人。
不浪费时间,沈瑾借坡下驴,赶紧去里屋收拾东西。
零零碎碎的一包杂物收拾完,打包好出来时,金嬷嬷已经不见了,十有八九又是出门和其他婆子吃酒炫耀去了。
炫耀她得了多少多少钱,绸缎子多漂亮,银镯子多重之类的。
沈瑾无奈地摇了摇头,有些人恶习就是改不过来。
不过,她不在正好。
趁这个空档,沈瑾赶紧把大衣柜挪开,掏空了底下的老鼠洞,里面东西说实话也不多,就几个铜钱子罢了,但也是沈瑾辛苦攒的,不能便宜了别人。
弄完了所有的行李,沈瑾先回了新房间,放下包袱,又整理整理衣裳,估摸着叶果应该已经在大厨房打好饭食了,就往大厨房去了。
天气越发寒冷,即便穿了两层厚袄子,也扛不住外头的寒气一阵一阵往里钻。
大中午的,沈瑾两人吃完饭从大厨房出来,冻得手脚生疼,红通通的。
“怕不是要下大雪了。”
叶果抱着胳膊,跺着脚说。
“是啊,听说快过年了,年前最冷的时候就这段时日了。”
沈瑾也冻得慌,一说话,嘴里都冒白气。
“咱们赶紧回院子去吧,小姐的饭食都快要冷了。”叶果催促着说道。
除了给小姐送饭,沈瑾下午还要去二姑娘屋里拜谢,不仅仅是谢赏赐,更是拜码头,至此就算是正式在二姑娘院里落脚了。
本是个好事,没曾想一进二小姐屋里,便听到一声哭泣。
“呜呜呜······”
屋里没有点燃暖盆,四面的窗户也都敞开着,冷风呼呼往里直灌,冻得沈瑾直想打喷嚏。
“小姐,小姐!你怎么了,别吓奴婢啊!”
叶果慌得连手中的饭食也不管了,随手往旁边一堆,便跑向屋子屏风后面。
原来是二小姐在屋里哀泣。
本身秋娘的性子就偏内向,还经常忧思过度,也就是现代所谓的内耗型人格。再加上今日天气温度骤冷,北风呼啸,二小姐内心压抑多日的悲痛抑郁又泛上心头。
昨日还是有太阳的天气,虽然冬日里的太阳并不管用,但好歹亮堂些。今天乌云蔽日,冷风缠绕,二小姐看着窗外的枯枝被吹得歪歪倒倒,一瞬间就想到了自己往后的婚事,大抵也是这样无依无靠,风中飘零。
一下子,眼泪就下来了,打开的窗户也不管了,冷不冷无所谓,只沉浸在自己难过悲伤的念头里。
“呜呜呜以后我还怎么活,那国公府的公子据说恶贯满盈、不知杀了多少人,他房里的丫鬟小厮都被抬出去好些个,我嫁过去,能活过一日吗?”
二小姐眼泪仿佛断线的珍珠,哗啦啦往下掉。
“小姐你别哭,呜呜呜,你哭,奴婢也跟着伤心啊。”叶果也跟着抹眼泪。
眼瞅着一个两个的,都在哭,完全不顶事,沈瑾头疼的揉了揉脑袋。
“二小姐若是愿意,我有一法子。这些时日,我总有事需要经常跑北市,市集上人来来往往的,消息灵通,我帮小姐去打听打听,如何?”
“姑娘别伤心,哭久了伤身子,我现在就去集市,好吗。”
沈瑾低声细语地安慰着,二小姐的哭声也逐渐收缓。
“真的能打听到吗?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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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我的瑾姐儿,你真好。”二小姐握住沈瑾的手。
楚州城的集市,就属东市和北市最为热闹。
北市大店云集,周边全是富贵人家,府里跑腿的小厮丫鬟都去北市买东西,无聊时跟店家唠嗑,说出的小道消息也最多最快。
东市则是南来北往的客商首选之地,当初国公府派来调查二小姐的薛嬷嬷不也就落脚此处嘛。这里鱼龙混杂,各类消息最为灵通,主要是不同地界儿,或者朝廷里的大事消息,若要说八卦,最多的就是都城里的新鲜事了。
所以,沈瑾给二小姐打听国公府的事儿,东市是第一选择。
况且,去东市打探消息,不仅仅是为了二小姐,更是为了沈瑾自己。
沈瑾是穿越来的,原身更是刚出生婴儿时期就被金嬷嬷捡回王府,怎么可能对都城有充足的了解。
偏偏原身的秘密就和都城有关。
她沈瑾要是想活下去,就得在三个月内找到原身的真正身份,完成她的执念。
这也意味着必须去都城。
都城环境复杂,不像边疆偏远的楚州城这般人物关系清晰简单,如果不提前打探清楚,怕是容易踩雷。
这一步可不能踏错啊,头上的大刀还悬着呢。
楚州离都城较远,消息传达不便,要不然国公府也不会特意派人千里迢迢地赶过来了。
若想打探都城的事儿,沈瑾还必须去趟东市。
东市和楚王府隔了点距离,走过去还要一会儿,况且消息也不是一时半会能打听到的,所以估摸着起码得留半天空档,但在府里做事,无论是梳妆房还是金嬷嬷都不会随便让沈瑾溜出半天去。
本来还在愁找什么机会去东市,如今刚好打瞌睡就有人送枕头,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这不就有现成的借口了吗。
说干就干,沈瑾当即揣了几个铜钱子,又挎了一个篮子出府去了。
二小姐嫌弃担忧未来夫君这件事绝不能叫旁人知晓,尤其不能传到王爷夫人耳朵里。
出去打听事儿,也得低调为上。
这个篮子就是用来做伪装的,若是碰到人,问去干什么,就说是去集市上买点吃食。
今天是真冷,路上都没什么人,北风也刮得人脸生疼。
沈瑾心里有点打鼓,这种天气,不知东市还有没有北边来的客商。
若是没有······
唉不想了,赶紧跑吧,万一不凑巧,还可以早点回屋里暖和,外头实在是太冷了。
裹紧衣物,又往下遮了遮竹编帷帽,沈瑾加速往东市跑。
“呼————万幸万幸,好在还有人······”
沈瑾在心里庆幸,气喘吁吁地拍着胸口,一路跑过来,可真是累着她了。
大冬天的,穿的多,又刮大风,逆风跑起来,是人都知道有多费力气,而且东市还有点远,她跑了好一会儿才到。
‘真有够累的,幸亏我把这具身体养好了些,要是刚穿越过来那会儿,这样跑,都不用原身执念威胁我,都用不了三个月,当场就得趴下。’
沈瑾大口大口地喘气,缓解剧烈运动后,喉咙里的干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