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第 42 章
    沈瑾预料得对,二小姐果然没有勇气开口跟王爷夫人要嫁妆。

    委委屈屈地,就这么熬到了春娘送亲前日。

    成婚的装饰已经置办好了,楚王府前院的门楣上新贴着大红的‘喜’字,大门的朱漆也是新刷的,泛着浓浓的桐油味。

    府内庭院每一块地砖上,都铺满了彩绸带子,四周挂着成串的红灯笼。迎接外客的院子、客房用红绸卷成花系在连廊檐角上,隔一个窗子便往下绕一个弯,远远望过去像波浪一样,喜气洋洋。

    大姑娘屋里摆着十几盆红绣球花,还新添了一对红烛龙凤灯。

    绣球不在这个季节盛放,是大夫人花重金请暖房培育的。

    “乖女儿,娘的心尖儿,去了侯府一定要担好楚王府的脸面。”王氏摸着女儿春娘的额鬓,“你那木讷的妹妹,蠢笨的很,我是不指望的,楚王府的未来就系在你身上了。”

    王氏心口一酸,拿起帕子擦眼角的泪。

    她其实不太想这么早让春娘结亲,女儿家的,甚是辛苦,在家做姑娘的日子是最轻松的时候了,她心疼春娘,想让她多自在几日。

    但生在这样的人家里,很多事,由不得自个儿,就连梳妆娘子的人选都做不得主。

    她本来属意宋娘子的女儿脂奴给春娘当梳妆陪嫁,脂奴从宋娘子那儿学了一身本事,手艺也稳当体面,更是自己使了多年的妆娘的亲生女,忠心得很。

    但前几个月,娘家爹便递了口信过来,已经给春娘选好了梳妆陪嫁,是精心培养的女侍。

    王氏晓得这女使肯定不会只是一个简单的梳妆妇人,就如同当年她嫁进楚王府,她爹因此得了皇商的生意,还有了进贡御品的渠道,一跃而上成了海边最大的商家。

    用人换钱,她爹最熟悉的老计谋。不用想都知道,妆娘七姑姑这次来,奉的是什么命。

    无外乎是看看能不能再攀上都城侯府。

    可惜她拒不得,能当上楚王正妻,全靠她爹背后的巨额银子,要不然一介商户女怎么可能嫁进皇室,就算楚王落魄了,也轮不到她。

    王氏心疼女儿,自觉对不起她,又从自己陪嫁中拿了一万两银子给春娘添妆。

    “娘······娘生养之恩,女儿没齿难忘。”

    春娘眼泪直掉,她最担心的就是嫁妆不够,去了侯府没底气受欺负,如今看王氏还这么关心她,心里一松,和王氏抱着哭起来。

    “好女儿,以后好好照顾自己。你背后是楚王府,无人敢欺你。晚上你弟弟从学堂回来,我让他来跟你说说话。”

    王氏拍了拍女儿的手说道。

    春娘的弟弟是王府这一辈当中唯一的嫡子,也是王氏的命根子,将来是要继承楚王爵位的。

    王氏想让姐弟俩多接触接触,将来三少爷可以给春娘做靠山。

    三少爷在楚州最好的南松学堂拜师读书,南松学堂要求严苛,三少爷本身亦十分推崇繁文缛节,直至亲姐出嫁前日才从学堂告假归家。

    “你说,三少爷今天会回来吗?迎亲队伍明天就来了。”

    叶果一脸烂漫的捧着新裙子坐在床边幻想。

    三少爷会读书还是未来的王爷,府里年轻的下人们都幻想过和少爷发生点什么。

    不过叶果就嘴上过过瘾罢了,她没那个胆儿。

    新裙子是绸缎做的锦衣,二小姐大方,舍得给自己人花钱,院里每一个丫鬟婆子都得了件新衣裳,待到明日迎亲,大家都要穿新发的春裳。

    用叶果的话说,这叫场面,气派!

    不同级别的丫鬟婆子,衣裳不一样。沈瑾是妆娘,妆娘的地位高,所以得了件长袖的细凌上裳,淡黄色,下穿豆绿色的细折裙,六扇面的,外套一个无袖的长褙子。

    这套衣服又好看又防风,特别适合开春穿,可见二小姐用心细致。

    沈瑾旧年里养好了身子,气色好,穿着新衣服显得俏嫩嫩的,纯净的面容更亮眼了三分。

    沈瑾自己拿铜镜子照了照,嘶———好像有点突出啊,怎么说呢,高门大户的基因在此刻体现一二。

    原身瑾姐儿之前过得辛苦,身子还差,看起来一脸苦相。现在沈瑾穿过来,改善条件,隐藏在身体里良好天姿一下子就显出来了。

    “瑾姐儿,你穿这件儿真好看。以前怎么没发现你出落水灵灵的。”

    叶果从幻想中醒来,一眼就看见新版本的沈瑾。

    还怪好看的。

    叶果摸了摸下巴,突发奇想:

    “哎!你就穿这套,去大厨房拿小姐的晚食份例,叫她们那些势利眼的家伙们瞧瞧,咱们小姐院里的人过得多好!”

    哼,叫那些捧高踩低的烂货眼红去吧!

    她们可没有新衣裳,就算有,也没咱们瑾姐儿好看~

    “······这不合适吧,万一弄脏了,明天还有迎亲。”沈瑾摆摆手推拒道。

    她不想太过招摇,临到出发都城的最后关头,别出什么岔子。

    “哎呀,你别废话了,快去,喏,这是小姐今日吃食的牌子。”

    叶果把领份例的牌子强行塞到沈瑾手里,使劲地推着她出了院门,还把院门锁了,不让沈瑾反悔,一门心思就是想炫耀。

    沈瑾为难地挠挠头,这具身体长得确实好看,原先在寒冬天,为了保暖,总是穿的灰扑扑,遮掩住了美貌,今日突然打扮一番,即使只是换身鲜艳的新衣裳,没有戴花、也没有描眉画妆,依旧惹眼的很,仿佛初春树枝上新生的鹅黄嫩芽。

    只求不要节外生枝吧。

    但也不必畏缩,无论来什么,她都不怕!

    大大方方的,才是咱们大女人。

    沈瑾抬头挺胸,底气十足地往大厨房走去,路上心情好,还哼了两句小调。

    墨菲定律,不想什么就来什么。

    “嗯?谁在唱歌,这小调好像没听过,似乎挺轻快。”

    刚从外面踏进府内的三少爷楚冬言,一进内院便听见了悠扬轻快的小调。

    调子不是当今任何一种曲牌名,却非常吸引人,听得出哼唱的人此时心情应该很愉悦。

    很久没听见这么舒心的曲儿了,前面是何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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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吟唱?

    楚冬言本来往大姑娘院子迈的脚步,不自觉地偏移,往旁边的小路上望去。

    其实三少爷楚冬言平时很少驻足内院,他看中礼节,讲究男女大防,即使是自己的亲姐姐,亲娘,也不愿太过靠近。

    今日特殊,大姐姐马上出嫁,作为弟弟,理当看望一二。

    这才禀告了父王母亲,跨入内院,去春娘的院子。

    “你是哪家的丫鬟?在哼唱什么歌?”

    越过重重水山石林,三少爷伸出手中的折扇轻轻掀开眼前的柳叶,便看到一个身穿鹅黄衣裙的侍女,哼着歌儿,迈着快乐的步子走在前方。

    此时只能看到她的背影,但可以感受到蓬勃的生机,这个小侍女一边走,手里还一边甩着块牌子。

    牌子一看便知,是府里姑娘用的份例牌,她必然是姐姐院里的丫鬟,就···不知是哪位姐姐了。

    沈瑾放松地哼着歌赶路,却突然听见有人喊自己,一脸疑惑,条件反射地回过头向后望去。

    糟糕!

    是王府三少爷。

    他为什么喊我?发现了什么吗?按照现代看的那些电视剧,这时候该有少爷爱上丫鬟,一见倾心的桥段了。

    不要啊,求放过,这些狗血套路可千万不要发生在我身上啊!

    要是和三少爷纠缠上,必不能去都城了,她的小命就没了啊。

    她不要挂掉啊啊啊!

    救命!

    沈瑾在心里疯狂吐槽,拼命呐喊,就差没凹成世界名画的造型。

    但面上还是无恙,稳稳地低头行礼:

    “回三少爷,只是随便哼的两句,也想不起来在哪儿听过。只是忙着去给二小姐领晚食,冲撞三少爷,请恕罪!”

    说完立刻装作很害怕的样子,努力发抖得很明显。

    棒!不愧是我,在博主圈打拼的表情管理功夫还没忘哈哈哈哈。

    “哦,原是二姐姐的侍女,快起,你去干活吧。”

    三少爷瞬间觉得索然无味。

    刚才明明那样的生机鲜活,这会儿就黯淡无光了,跟其他那些丫鬟女使没什么两样。

    长期礼教压抑,物极必反,三少爷心里就喜好阳光明媚、超脱世俗的女子,只不过不敢表达出来。

    多年来,府里的丫鬟女使,要么害怕他,要么想爬床。

    刚才幢幢林影间,看见活泼轻快的沈瑾,那一刻宛如春花秋香,射中了他的心尖。

    三少爷的心狠狠地跳了一下,仿佛懵懂的小鹿轻轻撞进眼里。

    可惜她没有什么两样,终于还是庸俗的鱼眼珠子罢了。

    小鹿刚出现,便撞死了。

    三少爷甚是无趣的挥挥手,示意面前的小丫鬟赶紧让路。

    沈瑾马上领会,知趣地退后,还特别假装懦弱的样子,含胸驼背地小跑离开,片刻便了无踪影。

    “呼———还好我机智,逃过一劫。”沈瑾心有余悸地拍着胸口,躲在假山石背后,往外偷偷瞧去,“应该没有跟上来吧,吓死我了,这要是被看上,那我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