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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otshareyourpast,ifyouwillnotshareyourheart.
Allthatweshareistheviewofthesestars.
如果你不能给我真心,就不要跟我说你的过去。
我们共享的只有这一片繁星寥宇。
——《Moons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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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的时候,奚元在宴会上睡着,且做了一个无比身临其境的梦。
但在晚九点之前,这天在她看来都无比正常。9:30起床,一上午都在一百多平的衣帽间里试衣服,终于敲定下一套。中午在家里随便喝了碗奶油蘑菇汤,下午跑出去和朋友喝下午茶,16点回家,换上上午敲定的黑色礼裙。她坐在梳妆台前昏昏欲睡,任化妆师在她的脸与头发上大做文章。化妆师新来的,夸张的口吻和前十几个一模一样:“呀,您长得真好看,素颜都这么完美,我都不知道该往哪儿化了。”
“对,我妈给我换过好多化妆师,都不满意,就是因为她们给我化的妆太浓。”奚元努力让自己说这句话时显得很真诚,“所以简单化一点,让我妈挑不出毛病就好,我想睡一觉。”
她的家庭很严格。哪怕是今晚这种只有年轻人参加的私人晚宴,她在出门时也需要经过自己母亲李女士的全身检查。然后她顺利出门了,玩嗨了,在饭后的酒局上喝多了,大刺刺倒在落地窗边的贵妃椅上睡着。她做了那个梦。
她梦见自己在一座摩天大楼的最顶端,内心是前所未有的空洞和安详。她站在空荡荡的天台边缘,再往前一步就是这座钢铁森林的车水马龙。
金色夕阳包裹着她,那么温暖,就像全身泡进咕咕冒泡的活水温泉。身后的建筑里似乎在举行一场无比盛大的交响乐表演,那些纯音乐她听过的,从《Experience》到《MerryChristmasMr.Lawrence(圣诞快乐,劳伦斯先生)》。在最后一阵急促而盛大的旋律中,她像一部电影结尾的主人公一般,纵身一跃,好像有人在找她,她好像很悲伤,但那一刻她在城市上空被夕阳余晖所浸泡,然后她在一阵不寒而栗中惊醒了。
她呆呆看着落地窗外的夜景。不是车水马龙,而是山间的郊野。
这里是一座坐落于山顶的私人别墅。她满脑子都是《MerryChristmasMr.Lawrence》高潮部分的旋律,一身虚汗,直到从窗玻璃倒影中看到自己身后的钟瑶。
钟瑶轻轻打了个酒嗝,下意识看向她,然后没有最夸张、只有更夸张地捂住嘴:“你什么时候醒的?”
“刚刚……”
奚元虚弱无力地撑起身体。
她在贵妃椅上换了个姿势,按太阳穴。出虚汗就意味着酒醒了吧,她一边想着,一边和钟瑶说话:“我今天上午九点半醒的,我前一晚看那本小说看到凌晨两点钟……”
“什么小说?”钟瑶纳罕,“该不会是……该不会是……”
“对,去年夏天,在你家度假村,你给我的那本。我断断续续看了一年半。”奚元每吐出一个字,钟瑶的嘴就会张更大一些。作为言情小说的资深爱好者,她无法理解为什么会有人将一本二十多万字的小说看上一年半。小说对她来说是日抛的。那本小说也是她推荐给奚元,原因简单且粗暴——那本书里的女主人公也叫“奚元”。
“真神奇,按说这两个字都挺简单,但组合在一起并不常见,怎么就重名了呢?”钟瑶那时候吐槽。
以致之后的一段时间,奚元一直怀疑自己的名字十分大众;这也间接导致她对这本小说没好感,踏进小说世界的大门被关上一半。
钟瑶最后一句话是:“你该不会穿书吧。”
附带一忧心忡忡的表情。
穿书?什么穿书?
那会儿奚元只读过那么一本小言,对钟瑶口中的这类奇怪词汇习惯性忽略。
但她现在对这本小说的改观很大。她又开始揉鼻梁,闭上眼,继续和她说:“我昨晚熬夜到两点,终于把结尾看完了。我没想到那个女主会跳楼,虽然之前的情节完全不记得,但这个结尾对我造成了严重心理创伤……她和我重名,所以就像是我跳了楼一样。刚才我做了一模一样的梦,甚至还自带BGM。”
钟瑶目瞪口呆地听她说完,如是点评道——“6.”
奚元扭头看一眼窗外。
她从长椅上起来,拉钟瑶一起:“去走走吧,我现在只想离窗户远一点儿,真害怕自己下一秒就控制不住地破窗而出了。”
钟瑶环视四周,看了看这三面落地窗的宴会厅,仍旧说:“6.”
两人来到厅外走廊,好像无处可去。最后奚元拉钟瑶拐进后厨,因为发现里面亮着光尚有人在。大部分在清洗盘盏,另一边有两人在煲汤。奚元当即两眼放光,她就是想来看看有没有甜品或汤品之类,继续醒酒。
但靠近后有些尴尬,因为发现那汤盅就那么丁点。
煲汤的阿姨笑眯眯和她打招呼。对方的情商高极了,立即盛情邀请她尝一碗,反轮到奚元不好意思。因为这一碗下去,半盅汤没了。
“酒喝多了有点难受吧?”阿姨柔柔地说,“这是蘑菇汤,喝下去胃能舒服点。”
“她最喜欢蘑菇了。”钟瑶在一旁感叹,“阿姨,怎么这么晚还在煲汤?宴会都结束了。”
“是为江小姐侄子准备的,他明早会住进这里。”
“哦——我记得她侄子比她都大。”
“对,对。”阿姨似乎为钟瑶的口无忌惮有些汗颜。
今晚的宴会就是由这位江小姐召集,这宅子也是他们江家的资产,而她那位侄子是她哥哥的儿子,比她还大一岁,可见他们家关系之复杂。不过他们这圈子里的家庭大多是这样,大家都习以为常了。
“江贞贞今年二十四,比我和奚元都大一岁,我记得她那个侄子二十五……就是不知道叫什么。”
“钟瑶你别念了,我头又晕了。”奚元放下碗,“阿姨,谢谢你,我感觉舒服多了。”
回到宴会厅,她不再念叨窗户的事,重新在贵妃椅躺下,舒舒服服地闭上了眼。
……
凌晨,她惊醒。
发现事情不对,因为周围环境她并不熟悉。从偌大一张床上起身,第一反应:自己喝断片,已经被送回了家,但这并不是自己家;第二反应:这里该不会是江家那座山间别墅的客房,但看屋内陈设,分明又是一个女生的房间,极富生活气息。
是江贞贞房间?
哪个缺心眼的,把她送这里了,不会是同样喝断片的钟瑶?
边腹诽边站起来打量,心想:这房间品味倒是与自己完全契合。当看向窗外时,她惊呆了。
首先,窗外并不是熟悉的山间夜景,而是富丽堂皇的花园;其次,窗外正杵着个人!
可这里好像是三楼!
不知道为什么,她看着那夜风中一脸崩溃的男人,分明不认识,却油然升起一股熟悉感。她靠近窗子,甚至下意识叫出他名字:“李维霖?”
玻璃似乎隔绝了声音,她费力地将窗户打开。风吹乱了窗外男人本该精致的发型,他才发出极度生无可恋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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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元,说好了一点来接你,你看看现在都几点了!你对得起我吗?”
“啊……几点了?”她讷讷地问。
“已经一、点、二、十了!我在这里站了足足有二十分钟,可你在床上睡得就像头……”
他不敢说了。
可见奚元在此之前将他教训得有多好。
——指书里的奚元。
……当下意识叫出这名字时,奚元恍然明白了什么。她明白了钟瑶当初所说“穿书”二字的含义。因为自己当前所经历的一切,分明就是那本小说的开头——她现在也只记得开头和结尾了——书中的女主人公,也就是此时的自己,正因抗拒“包办婚姻”而被禁锢家中,连手机都没有。只有她这位过命交情的朋友某天翻进花园、了解了她的处境,于是两人定下于今晚一点帮她逃离此处的计划。
“事不宜迟,快走吧!”
奚元回了神,往窗外钻。北纬40°的十二月寒风肆虐,她瞬间打了个哆嗦。李维霖震惊:“我的祖宗,说走就走,你倒是先穿上件外套!不用再带些什么么?别忘了你的证件。”
奚元回头看了眼房间,床头果然放着只豆沙灰色的超大号罗意威旅行袋,鼓鼓囊囊,应该是“她”之前收拾的行李。
出于对“自己”的信任,她不再检查了。另披上一件外套,随手拎上个小香包包,将床头柜上已经摞好的证件塞进去,通通递给窗外的李维霖:“喏。”
李维霖脸色很差。
他说:“祖宗,你知道我找到这么一副能架到三楼的梯子有多不容易么。”
奚元诚恳地摇头。
李维霖先将东西运下去,再护她下去,最后把梯子架上花园的一处后墙,两个人往上爬。整个过程相当费事儿,还要在墙顶将梯子收起,再架到外面,奚元看着正对两人的一部监控摄像头,沉默。
李维霖顺她目光看去,告诉她:“放心吧,你们家监控室我已经打点好了。我跟他们说,如果谁因此被辞退,我出更高的工资聘他们来我家工作,并且他们对你这位大小姐的遭遇都十分心疼。”
“……谢了。不过这算是挖墙脚么?”
“都这个时候了,你就别伶牙俐齿了。”
奚元冷哼一声。
离开住处,两人连夜乘上前往美国的私人飞机——李维霖家的。
奚元放松下来,捧着杯热腾腾美式,消化着自己穿书的事实。
其实她挺佛的,穿了就穿了,现实那边除了钟瑶这些没心没肺的朋友,她毫无挂念。甚至她现实中处境也愈加向小说靠拢,因为家里也给她撺掇了一门婚事,但是她不想结婚,因为对男人没兴趣。她的家庭很严格,所以她还没和他们闹到离家出走这一步。
这么一想,穿书似乎还挺好。可以暂时放空段时间,体验另一段人生。她笃定自己能够再回到现实,毕竟小说总有完结的一天,她在现实中也没有死(大概吧)。
看她出神,李维霖告诉她:“放心,美国那边我也安排好了。我带你去我一朋友那儿,他是江家的二少爷,叫‘江悯’,在芝加哥富人区有一座临湖的大别墅,还有保镖,他一定能保护好你。”
奚元皱眉:“‘江敏’?”
李维霖懂了她疑惑的点,解释:“‘悲天悯人’的‘悯’。”
“Ok…Fine.”
奚元反应过来,这就是小说中男主的名字啊,怎么从别人嘴里出来就觉得陌生了。
虽然李维霖的解释让这名字升华到nextlevel,也勾起她记忆,但她很快哭丧起脸:“我和人家又不认识,人家凭什么收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