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白崖
    “没有任何诱惑你的意思,江悯,我在此严正声明,只是这样睡觉会让我更舒服点,仅此而已,我现在喝醉了,请你尊重我。”

    奚元说梦话般零零碎碎地说,说完了,房内非常安静。她反而清醒了。

    她想,江悯一点反应都没有,至少该说一句“知道了”、“早点睡吧”之类,毕竟他人设是多么的有礼貌有教养,但他现在好像完全不愿意搭理她。

    她睡意骤然退了。

    刚才的对话本像一阵风吹过耳边,过去就过去,明天睡醒了她百分之七十五概率不会去回想,多半就记得——噢,他和贺婉词可能真没有睡过,是她想多了。但现在,她又把刚才的每个字咀嚼一遍,终于找到自己可能让江悯不想说话的原因:她说他“见到异性就发情”,并告诉他,他没办法让自己相信他与贺婉词之间清清白白。

    他可能有些不悦。她现在清醒点才后知后觉,“发情”这个词真不怎么入得了耳。

    她撑起身子,转向他。

    他与她之间还隔了段距离,两人之间凹陷下去的被子有半米宽。她枕着被沿,在黑暗中试探:“你生气了吗?

    江悯平躺的,斜睨她一眼,好笑:“我生气什么?”

    “谁知道呢。你这个人总是让人捉摸不清楚,嘴也很硬。”奚元也平躺了,“当然,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沉默一秒,江悯嗤笑一声。

    惊诧于,她即使喝醉也对她自己有着非常清晰且深刻的认知。

    *

    第二天醒得很晚,奚元睁开眼睛时,江悯已经不在身边了。

    雪下一夜,卧室的两扇窗帘间有一分米空隙,她懒洋洋地侧过头看去,天空惨白一片,是雪下干净后空洞寂寥的感觉。顺便也瞥见床上乱七八糟的褶皱。当她再转向后方,看到自己安安静静躺在地毯上的黑色bra,她哭笑不得。

    倒没有误会什么,只是回想起自己昨晚上干的蠢事。昨日与江悯之间的对话也零零碎碎飘回脑子里。躺了会儿,待整个人更清醒一点,她起了床,又发现自己在卧室一角的行李箱。

    本来在贺婉词车上,应该是看演出时被交到江悯这里。

    干脆直接冲了个澡,将自己收拾好,肚子根本经不起这么番折腾,但她一点不慌,因为下楼就看到餐桌上摆满糕点还有着一瓶牛奶。江悯坐在一旁,悠闲地看着份报纸,那架势简直和贺婉词一模一样。奚元在心里翻了个白眼,落座,开始享用自己的早餐。

    她早上习惯吃西式的东西,因为一些油炸的,或除甜味之外、味道很大的东西总让她没有食欲。这点她似乎与江悯非常契合。

    江悯也很自然地放下报纸,起身,帮她去热牛奶。

    这并没有感动奚元,恰恰相反:“你知道吗,你特别符合一些我对渣男的刻板印象。”一边说着,她直接上手去撕面包,蘸了蘸黄油塞进嘴里,又开始了她的论调。

    她瞥江悯一眼,看他侧脸。

    他好像是弯起嘴角的样子。她无语了。

    算了。她懒得说了。

    她又撕一块面包:“我们什么时候回芝加哥?”

    “天气不好,明天或后天吧。”

    她沉思片刻,又看了看窗外,雪倒是停得很干净了。

    厨房里“叮”的一声,江悯将热好的牛奶放到她面前,她提议:“反正雪不下了,我们在这房子里待着也没什么意思,我想回我的学校看看。”

    “学校?”

    “对啊,我之前不是在这里读书吗?”

    “好啊,那你先把饭吃完吧,再磨蹭一会儿就能直接去吃午饭了。”

    “哈哈。”奚元干巴巴笑两声,“你可真幽默。”

    他又轻轻地笑了笑,也不再和她唇枪舌战。这却使她浑身难受。

    她简直m属性大爆发,很不习惯他这样平静,甚至可以说是宠溺(讲实话,这个词蹦进她脑海中的瞬间她几乎吓一哆嗦)。或者往好方面想,江悯纯粹是厌了,所以干脆以微笑让她闭嘴,毕竟两个人总拌嘴偶尔也会觉得累。

    “我本科读的是伦敦大学学院。”奚元告诉他,“是不是一听名字就很非主流?天知道我费了多大劲才成功毕业,我的大学生涯对我这学渣来说简直是智力上的人生巅峰,自此以后,我发誓,无论花多少钱我也不要去任何地方念硕士了。”

    江悯沉默片刻,跟她说:“那你其实挺厉害的。”

    “Nonono.”奚元晃着手指,“跟你和贺婉词完全没法比。”她又指一指被他摊在桌角的那份全英文报纸,“我读这玩意儿一分钟就会打瞌睡。”

    “快点吃吧。”他再次催促。

    “哟。”奚元边吃边回怼,“某人温文尔雅的优质形象好像终于装不下去了。”

    江悯微微一笑:“你不是说,那样很符合你对渣男的刻板印象?”

    “所以连装都不装了,是吧?”奚元冷哼一声,又很识趣地在自己嘴上做个拉上拉链的动作,“我不说话了,我要好好吃早餐了。”

    两人出门,江悯车的轮胎上已经上好防滑链。一切准备就绪,他这次没要保镖跟,亲自开车去她的母校,她坐在副驾驶心情愉悦。

    其实她觉得她学校挺破的,就是那种一看就饱经岁月沧桑的破败——当然这个词过于夸张。主要是,这里的建筑就像伦敦的天气,打眼望去一片灰蒙蒙。但也有翻新的地方。她之所以说这里水校,是之前和同学朋友打趣打习惯了。并且这里在前几年对国内的招生门槛非常之低,听说现在又提高很多,她没再关心。

    溜达一圈,她很满意地看过一遍熟悉的景象,和江悯在学校咖啡厅找了个位置,回想自己来这里时的新生派对。

    其实那会儿她觉得有点恐怖,因为她丝毫不喜欢在那种场合里那样谈笑风生地社交,看到来自各国的校友也非常恐惧,因为想到将要和他们一起学习。而且她最痛恨小组作业,她已经预想到彼时的痛苦,和一群外国人一起做小组作业的痛苦,她的社恐心理在那一刻上升到顶峰。

    她在国内时也这样。她认识的人很多,但真正玩得好的朋友不多。后来她终于在这里认识了一位非常合拍的闺蜜,她们“相濡以沫”地度过了整个大学时光。可惜那都是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事,而不是在这本书里。在这里,那个人是不存在的。

    略微晃神中,她想起李维霖前不久和自己提过的童梦真——她在这本书里的闺蜜。可她此时却对这号人毫不了解。但根据李维霖之前描述,那多半是一号和钟瑶差不多的,相当傻里傻气的人物。

    “又在那想什么?”江悯忽然问。

    奚元回过神,又给他讲了讲他们学校里各种小动物,问:“你们学校是不是也有很多小动物?”

    江悯想了想:“等我之后带你去看看吧。”

    “啊?”奚元也想了想,“那要等春天了吧。”

    坐累了,直接在学校吃过午餐。其实回学校没什么事做,只是想看一看昔日的风景,她又提议:“我们下午可以去一趟白崖,从这里开车过去大概两小时左右?我大学去过一回,但是是春天去的,我们还捡石头在草地上摆各自的英文名字,在我的……”

    说到这儿,顿住。

    她想说“在我的ins上”,但现在,她ins只有一张前几天的奢侈品大丰收纪念照。

    她尴尬地笑一下,继续说:“……呃,但我觉得冬天去可能会更好看,现在还有积雪。如果你不敢开车就让我开行不行,我有驾照的。”

    沉默片刻,他说:“如果你想开车,你可以直说。”

    奚元笑出声:“我怕你懒得开车,不想去,不过我现在确实挺想开车的。那我来开吧!”

    她不爱开车,除了现下这种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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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兴致的时候。她开着他的奔驰G63飞驰在银白的车道上,任肾上腺素随时速不断飙升,时不时瞥一眼中间位置的导航。

    车里放着他歌单,但是是她最喜欢的盆栽哥与打雷姐合作曲之一《Prisoner》,她点了单曲循环,一遍一遍跟着唱,开心的情绪像一只只白色的小鸟从车里向四面八方飞去。

    中途休息过一次,到达目的地,将车潦草一停,她和江悯走在白崖边缘,看过去就像是洒满糖霜的蛋糕横切面。

    这景象是海洋微生物沉积了1.3亿年的结果,想想就觉得神奇。崖下是冬日海面,并没有奚元想象中萧瑟,反而映着傍晚一汪难得的蛋黄般的夕阳,清蓝蓝的。

    她穿着浅色毛边的黑色羽绒服,忍着冷意,将手机拿出来拍了几张风景照,本想发给大学的那位朋友——她继续读研深造去了,两人毕业后见面的机会很少。但再次想到自己正身处小说之中,她放下手机,眯了眯眼,心里有点空。

    “我给你拍几张?”江悯在她的身后问。

    奚元回身,想了想,将手机递给他:“好啊。”

    “为什么还要犹豫一下?”

    好像是在那一刻从遐想抽离到现实,或者从现实中回忆抽离到眼前的虚假世界,她看着面前这个高大的人,想到,他也只是个虚构的存在而已。

    可周围环境,冰冷的空气,海水翻涌的声音,他呼吸出的隐隐约约的白雾,她的每一个感官告诉她,这都是真实的。对当下来说是完全真实的。

    顿了一会儿,她解释:“因为害怕啊,害怕你是直男拍照法。”

    他好笑:“什么是直男拍照法?”

    说着,举起手机,将她容括在一方小小的显示屏里。

    奚元很自然地揣着手,面向镜头,露出微微笑意。冬日风将她长发吹得飘飞,有种恰到好处的凌乱美感。

    站了一会儿,江悯也没放下手机的意思。想了想,她又举起手,比了个“耶”,这万年好用的拍照姿势。

    江悯终于放下手机,递给她看。横着竖着的照片都有,胸部及腰部以上的半身也都有。她挺满意的:“不错不错。”

    “这不是直男拍照了?”

    “嗯……不算是吧,你还挺厉害的。”

    “所以我现在是gay了?”

    “……”

    奚元没忍住,“噗”地一声笑出来。笑到前仰后合。

    周围并没有人,确切来说,他们走的一路上都没有遇到人,她的笑声就这样在悬崖边回荡。

    往车边走的时候,又下起雪。

    奚元有点冷,并且能觉出双颊被冻得有些红。

    她走在江悯的斜后方,他比她高大的黑色身形正好为她遮去迎向而来的风雪。她始终盯着他手臂位置。

    没忍住,松开在身前揣着的双手,拉住他衣袖中的手。

    很宽很有骨感的一只手。

    她第一次正式握男人手,这感觉很陌生,但又很刺激。嗯,还是一个有着未婚妻的男人的手,她很变态地想着,觉得这只手更好握了。

    风掺着雪在两人的身边刮着,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看见他们这样突兀地将手牵在一起。

    但她心里莫名一怂,想:奚元,你在干什么啊奚元?见色起意、鬼迷日眼了是不是。不应该这么主动的。于是她要将手缩回来,但又被江悯给握住。她心里一惊,又有点尴尬,轻咳一声,开始了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辩解:“……那什么,我刚才是差点要摔倒了,所以牵一下你的手,嗯……那你是?”

    他没多大反应:“让你小心点,别真摔了。”

    “……”

    她干脆也反握住他手,就差问:你是不是也喜欢我啊,江悯?

    但一切好像都在情理之中。毕竟他们在这本书里是男主和女主的关系,这一天迟早要来的,没什么不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