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谢知意的手背受了伤,沈青薇便向金烨讨要了一瓶金疮药,替他小心地包扎一下伤口。
她将药粉,轻柔地涂抹在他手背狰狞的血痂上,鼻头却是忍不住地狠狠一酸,豆大的泪滴难以抑制地夺眶而出。
那泪滴明明只是温热,落在谢知意的手背上,却如同是沸水一般滚烫。渗入肌肤,直颤心弦!
他慌忙抬起手,用衣袖去轻柔地擦拭她眼角的泪滴,边擦边细语地安抚她道:“沈姑娘,你别哭,我并无什么大碍。”
为了证明,自己所说话语的真实性。谢知意竟然忽地握紧了,他那只受伤的右手,装作若无其事地挥动了几下。
结果这一挥,原本已经结成血痂的伤口,又猛然地裂开,只惹得殷红的血迹又生生地溢了出来。
沈青薇慌忙捧住谢知意那只挥动的右手,从袖中掏出锦帕,去捂住他那溢血的伤口,眼角的泪滴是掉落得愈发汹涌了。
谢知意心下着急,但是却无可奈何,只得是伸出无碍的左手,将她一把拥入自己的怀中。
感受到他胸膛温热的气息,沈青薇心中所有的难过委屈,都顿时如决了堤的洪水一般汹涌而出。
泪滴大颗大颗地掉落,将他胸前的衣襟浸得一片濡湿。
良久之后,她终于停止了泪滴,从谢知意的怀中缓缓退了出来。而后她抬眸望着他胸前濡湿的衣襟,脸上不由自主地生出了那么一丝窘迫。
她抽了抽鼻子,声音里隐着深深的心疼,自责道:“谢公子,对不起。都是我连累了你,让你受了这么多的苦楚。”
谢知意的双眸不禁黯然了下来,心底霎然涌出一股无力的挫败感,万般失落道:“沈姑娘,这与你无关。是我自己无用,护不住自己,亦……护不住你。”
这二人相互关怀彼此,看在金烨的眼里,就像是心头突然扎了根刺。这根刺虽然不足以让他致命,但是却能让他深感痛楚,恨不得拔之而后快!
他定了定心神,十分不合时宜地打断他们的对话,正色道:“你们无须再争论孰对孰错。这原本就是我对不住你们,我定会好好地给你们一个交代。”
为了给沈青薇和谢知意一个交代,亦为了给藐视寨规的众人们一个教训。金烨当即严厉地责罚寨中众人,皆要认真地抄写百遍的寨规。
而赵骁和孙旭不仅藐视寨规,更是做下了欺男霸女的龌龊勾当!他们除了要抄写百遍的寨规外,还要被杖责二十的棒棍,以及负责打扫寨中的茅房一个月。
一时之间,寨中众人叫苦不迭,纷纷表示——再也不敢藐视寨规,擅自去做那些欺男霸女的龌龊勾当!
正所谓事出必有因,寨中众人会那般藐视寨规,也是出于对他的深厚情义。他们想要的,只不过就是——能为他好好地庆祝一下生辰,仅此而已。
他如此不留情面地教训寨中众人,难免会有些寒了他们的心,遂毅然代替了赵骁和孙旭的棒棍之刑,硬生生地挨了四十的棒棍。
待受完棒棍之刑后,赵骁和孙旭心怀愧疚地拿着一瓶金疮药,想要替寨主后背上的伤痕涂药,却被柳春花给无情地阻拦了下来。
被阻拦住了去路,赵骁有些气恼地朝柳春花低吼道:“柳大婶,您快点给我让开,寨主后背上的伤痕可等不了人!”
柳春花没好气地剜了他一眼,鄙夷道:“赵骁,你也太没有自知之明了!给寨主伤痕涂药这么细致的事情,哪里是你一个糙汉子能够做得来的?”
她一把夺过赵骁手中的金疮药,转而将它塞到沈青薇的手中,言语恳切道:“这些糙汉子们笨手笨脚的。定然是做不来,给伤痕涂药这么细致的事情,所以还是得麻烦姑娘你了。”
沈青薇握着手中的药瓶,一时之间竟有些踌躇。金烨的伤痕在背上,若是替他涂药,必然是要脱去他的上衣。
如此坦然相见,她一个尚未出阁的姑娘家,实在是有些于礼不合。
于是乎,她又把金疮药重新塞回到柳春花的手中,极力推脱道:“我与寨主男女有别,前去涂药实在是有些于礼不合。我看大婶您心灵手巧,想来涂抹伤药这种细致的事情,您定然是得心应手。”
柳春花兀自抬手捂住自己的胸口,痛心疾首道:“我分明是个上了年纪的半老徐娘,头晕眼花还手抖!姑娘这样说,岂不是故意在我的伤口上捅刀子,还顺手撒了一大把的盐粒!”
说罢,她又抬手抹了一把自己眼角,根本不存在的眼泪,一副风一吹就会倒下的孱弱模样。
最后,在柳春花一番“声泪俱下”的哀叹中,沈青薇终是无奈地败下阵来,答应她前去替金烨的伤痕涂药。
房间内,金烨安静地趴在床上,褪去上衣,裸露出的后背上尽是青紫交错的伤痕。其中有那么几道伤痕竟还破了皮肉,生生地渗出殷红的血迹来。
沈青薇将锦帕,放进一旁的热水中打湿拧干,替他小心地擦拭背上的伤痕,将伤痕上的血迹尽数擦去。
那湿热的锦帕随着她擦拭的动作,在金烨的背上细细摩挲,只激起阵阵的痛意。
那痛意虽然绵延不断而来,但是尚在他能忍受的范围之内。可他却偏偏鬼使神差地闷哼出声,苦着脸道:“疼……”
听见他喊疼,沈青薇拿着锦帕的手微微一顿,紧张万分道:“怎么了,是不是我的力气没控制好,弄疼了你?”
金熙顿时起了逗弄沈青薇的心思,因而故作气恼道:“与你无关,是我的那帮兄弟下手太狠!也不看在我是寨主的份上,对我稍稍手下留情那么一点,我现在是背疼心更疼!”
沈青薇果不其然地被他这略显哀怨的语气给逗笑,继续着擦拭的动作,却是忍不住地关怀道:“说起这个,你怎么会跑到这蛇山上当了山贼头目,莫不是因为家中……遭遇了什么变故?”
当年沈谨言将金烨带回来时,就告诉过沈青薇——他乃是京城的富商之子。
那富商不幸中年丧失爱妻,倍感沉痛伤怀,而其爱妻唯一所出之子的模样,又是像极了她。
所以每当看到儿子,他那好不容易平复下来的心情,又是难以抑制地变得郁郁寡欢起来。
那富商家财大业大,而他作为一家之主,又怎可整日沉沦在悲伤之中颓废不前?眼不见心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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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而决定将其子托付于故友。
沈谨言与那富商乃是故交,他将其子托付于他,他只得是欣然答应,带着其子一同回归了故里。
时光荏苒,一瞬便是七年。
那富商,终于是将心中所有的伤痛都给愈合,便派人前来将儿子接回了府。
按理来说,金烨被接回去以后,定当是会子承父业,过上安定富足的奢逸生活。
可现在,他却沦落成了一个山贼头目。除了家中遭遇到变故以外,沈青薇着实是再想不出其他的原因。
金烨突然翻身而起,抬眸定定地望着沈青薇,眼波里流淌着炙热的情愫,认真道:“并非家中遭遇了什么变故,而是因为我……舍不得一个人。”
那目光太过于炙热,只看得沈青薇莫名地有些心虚,慌忙别过了脸,不敢再与他直视。
见她躲避自己,金烨便兀自止住了话题,转过身再度安静地趴了下来,闷声道:“今日乃是我的生辰。等会你替我涂好伤药后,可否陪我去一个地方?”
在沈府的七年里,金烨从未庆祝过一次生辰,所以沈青薇自然是不知道,他的生辰究竟是哪一日。反倒是她每年生辰的时候,他都会万年不变地送给她一根糖葫芦。
如今得知今日竟是他的生辰。看在他往年生辰送自己糖葫芦的面子上,她自然是不能拒绝他的请求,于是便点头答应道:“好。”
待涂抹完伤药以后,金烨将褪去的上衣穿戴整齐,便一把拉住沈青薇的胳膊,拉着她径直往寨门外走去。
在经过议事厅时,原本端坐在椅子上的谢知意,却是按捺不住地猛然站起身来,一把拉住沈青薇的另一只胳膊,神情紧绷道:“沈姑娘,你要去哪?”
金烨紧盯着,谢知意拉着沈青薇胳膊的那只手,心底霎然涌出一股不悦感!当即用力地将他那只手给拍开,皱眉道:“光天化日,男女有别。还请这位兄台,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行举止。”
沈青薇挣脱金烨拉着自己胳膊的手,眸含怒意地瞪了他一眼,反讥道:“既然如此,那也请你注意一下男女大防,拉拉扯扯的像个什么样子!”
说着,她又回以谢知意一抹安心的笑意,柔声同他解释道:“谢公子,你不要担心,我没事。只是今日是金烨的生辰,我要陪他去……”
然而还未等到沈青薇把话说完,金烨却是再次厚脸皮地拉住了她的胳膊,不耐烦地说道:“不要跟无关紧要的人说那么多。快点跟我走,我有些等不及了。”
说罢,金烨便拉着沈青薇的胳膊,继续往寨门外走去。沈青薇想要再次挣脱他拉着自己胳膊的手,谁知她一用力,对方却是将她拉得更紧。
望着他二人渐行渐远的背影,谢知意的心里就像是揉碎了一颗黄连,顿觉又苦又涩。
原来,她竟是要陪着他去过生辰,他的担心当真是有些多余又可笑。
他方才情急之下,拉住沈青薇胳膊的那只手,正是他受伤的右手。被金烨那么用力地一拍,又生生地渗出殷红的血迹来,将原本雪白的纱布染得一片通红。
一如他此刻的心,泛着刺骨的疼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