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荒野求生第一记
    江晚嘴角抽了抽。

    她时常因为自己的脑残症办不下来,而与对面这蠢货交流起来格外艰难。

    “这又不是你跟我干架,让我别癞蛤蟆想咬你哥那块天鹅肉的时候了?”

    “对不起,我错了!”

    就这么几个月的时间,李呈修道歉的速度已经练得格外丝滑。虽然当初他觉得自己没错,但是现在他觉得自己也没错。

    “晚姐儿你别生气,我是癞蛤蟆你是最漂亮的好蛤蟆,我哥那么块天鹅肉就配进你嘴里!放心吧,只要你想,这事儿四哥我能给你包圆了!”

    为了自己能安全下场,他非常讲义气的往胸口一拍,卖哥的速度熟练得让人不由沉默。

    “…………闭嘴吧。你才是蛤蟆呢,你全家都是蛤蟆!”

    江晚倒腾着几个药瓶的手顿了一下,还抽空扭头瞪了那蠢货一眼。

    “我找你哥干什么?他身边的那两个姐你看不见吗?我硬凑上去陪他们打麻将呀?”

    李呈修不是个真的蠢人,当然知道围在他哥身边的宋家和常家姐姐们是什么意思,不过非常心大的摇了摇手。

    “你放心吧,她们俩都成不了。

    宋紫樱与我大哥有口头婚约,是我爹当时给他定下的。至于常玉宁那性子,我娘要是能看得上眼才叫有鬼!

    所以你放心吧晚姐儿,只要你愿意,我那么好看的亲哥就是你的了!”

    顺便又插了点儿题外话。

    “这个麻将是怎么招你惹你了?谁家的混账玩意儿?

    倒也用不着去找我哥陪你打,他那手上功夫不行,你找我就行了!

    回头你等四哥给你出气去,我非把那麻将给打个通宵不可,叫他不长眼的敢膈应我妹妹…”

    “闭嘴!”

    受不了这碎嘴子的絮叨劲儿,把找好的药拿过来,江晚忍着烦躁的解释清楚。

    “你身上这些伤口不得把血给收拾干净?

    上了药以后不得包扎?

    这荒郊野岭的我上哪儿弄干净布去?

    你外衣上面又是灰又是血的,能直接往伤口上包吗?

    请问你不脱亵衣,那用谁的?”

    瘫着脸一连五问,把人家个半大小伙子给问的羞愧欲死。

    “对不起,我错了!”

    都怪常玉康那混蛋总是爱跟自己说些有的没的,搞得他现在总是会胡思乱想。一边懊恼的在心里直跺脚,一边手脚麻利的解着衣衫。

    人在脸皮太尴尬的时候,竟然也会下意识的忽略掉身体上的那点疼痛。

    也许是江晚眼神太过淡定的原因,叫光着膀子的李呈修也不好意思说啥于礼不合的废话了。他害怕万一哪句话没说好,又得在晚姐儿面前丢人。

    少年郎那双耳朵,红的都快冒烟了。

    “来,来吧。”

    江晚伸手接过亵衣,果然是棉的,很适合用来处理伤口。仗着力气大,直接挥着爪子把衣裳撕扯成好几份。

    拿着一块大些的布在水里浸湿,极为轻柔熟练的,把李呈修身上那些大大小小伤口旁边的污渍,都仔细给清理了一遍。

    是不敢直接擦拭伤口的,毕竟那溪水里得有多少细菌谁能知道?万一发炎感染了怎么办?别这小子没被人家砍死,倒是在自己手里被治死了。

    木着脸将瓷瓶里的止血药,小心敷在几处仍在流血的伤口处。

    真不知道该夸这小子运气坏还是运气好,出来玩平白无故的就被人家给砍了这么多刀,可是却刀刀避开了致命处。

    这行凶者手上有点真功夫呀,是不是医科生练出来的?

    知道手里这货没有生命危险,江晚难得放松的在心里吐槽了两句。

    等把该包扎的地方都包扎好,日头已经忙忙叨叨的爬过了他们的头顶。

    “现在怎么办?咱俩是原地等着救兵或者追兵们来找,还是想办法找路溜达回去?”

    江晚是个地地道道的路痴,想去哪个地方不跑个十趟八趟的,一般她都记不住路线。所以当初选择去三院上班,很难说的清楚是不是因为那医院就在自己家楼底下的缘故。

    李呈修站起来穿上外衫,虽然该看的刚才已经被看光了,可遮羞布还是必不可少的。穿上衣裳之后,安心感巨增。

    “我也没来过这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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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然咱俩先往回走试试看?”

    “你不怕撞上那两个蒙面人?先说好了我肯定打不过人家,我这套鞭法都是刚学会的。”

    “那,要不咱俩原地等着?”

    “这地方这么偏僻,他们能不能找过来?万一寻不过来的话,咱俩晚上就得在这荒天野地里以天为盖以地为炉了!你确定我们不会成为野兽们的晚餐?”

    “那怎么办?”

    左说右说感觉晚姐儿说的都有道理,李呈修被问的没了招。

    说实在话,江晚也挺愁的。

    早晨本来就没吃多少饭,逃命那会儿又消耗了太多的体力,现在真是又饿又累。

    她扭头左看右看,期待着能不能找到点垫肚子的东西。可惜来古代的时间太短,暂时还没进化出野外求生技能。

    也分不清楚那些已现枯黄的树呀草呀的,有谁能吃有谁不能吃,野生的

    那些瓜瓜果果也没见着。

    好不容易在树底下扒拉出一大丛黄不拉几的蘑菇时,她沉默了挺长时间。

    这届蘑菇很具有迷惑性啊,长的也挺朴实,跟以前在菜市场里买的蘑菇七八不离六,闻着味道也大差不差。

    这玩意儿如果真的上嘴试的话,估计也不是不可以,不过就是有一个问题啊。

    吃好了,应该挺鲜。

    吃不好,应该挺先。

    虽然她性子比较佛系,生生死死的没那么斤斤计较。

    但是当初在水沟子泡那一个月,好不容易把自己劝通想着来都来了,那就凑合着活吧。没道理现在为了口吃的,再把自己给送走喽哇?

    “晚姐儿,你看我抓到了什么?”

    在山的那边水的那边有一只蓝精灵,他,呸,唱错了!

    在小溪对面冲她直招手的缺心眼子,非常得瑟的晃着自己爪子里的野鸡。

    江晚立刻心下大定,看来这蘑菇能吃!没瞅见它那黄金搭档小野鸡儿都来了么?炖不炖的无所谓,吃惯了食堂菜系的人,要什么自行车?

    蹲下来动作麻溜儿的薅了一大片,兜在衣襟里就走。踩着小溪里的大石块,脚步灵巧地跳回对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