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们学校特别不干人事,期末考试之后的几天还要回一次学校拿成绩,顺便开家长会,时间正好是在过年之前,这是让个别同学连年都过不好。
那时是我爸陪着我一起去的,说是见见我老师,问问我在学校的表现如何。那一路上,我心里都怀着一种胸有成竹的臭屁,又心存一种给他惊喜的愿景,故意表现得心虚起来,把自己的脸埋进围巾里。
我们来的不算早,屋里的暖气开着,各个家长已经开始聊起了育儿方法,你一句我一句地说着别人家的孩子如何如何优秀,自己家的孩子如何如何不省心。
走廊上都是我的同学,隔了几天没见,竟然还有点“小别胜新婚”的意思,我的几位狐朋狗友见我过来,也都围过来,装作懂礼貌的青少年,对我爸说叔叔好。
我爸也挺和蔼,他很高兴我能有这么多朋友,于是放心走了进去,留我在外面和他们谈天说地。
——我偷偷看见成绩单了,在班长那里,这次考的特别差,我妈回去非把我腿给打折了不可,你们谁收留收留我。
——别说你了,我考的也不好,入学时好歹还是前十名的呢,现在都不知道跑到哪个犄角旮旯里去了。
我接着他们的话说:要不你去他家,他去你家,你俩正好互相避避风头。
两个人听完,一块儿过来呲哒我,谢琅,你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了,就你考的最好,我说,你是吃什么长大的呀?
灵丹妙药。我扬唇笑笑,想接着跟他们侃大山,就听见旁边另一位趴在窗边的朋友说,你快看谢琅,你爸被包围了,嗬,可真壮观!
她这话一出,我们也都扒着窗棂看过去,我爸的坐在我的位置上,不夸张地说,都快赶得上端午节包的粽子,里三层外三层的了。有的家长还很夸张地拿了纸和笔在记,这架势,比我在电视新闻上看得传/销还要吓人。
——妈呀,你爸可真受欢迎,等下你进去不会也被他们给吃了吧。
——说不准,谢琅你赶紧逃命吧。
我问,能逃得了吗?
他们一致摇了摇头。
尽管我从来自视甚高,自诩天才,除了宋别再无别人能入我的眼中,但不可否认,高中那段让人回忆起来都觉得是苦难的日子,这几个我随便寻找的几个共同过路的人,为那段生活雪中送炭了。
年轻时我的不屑是真的,此时我的感恩也是真的,至少他们让我提笔之时,真的不至于无话可说,无字能写。
我们还趴在窗户上还聊着天,不知道什么时候班主任已经从办公室走了出来,手里抱着一大摞试卷,勒令我们进屋。
我和朋友们被赶进屋子,和其他同学一样,站在家长身侧,看着摆在自己位置上的成绩单。有的人愁眉苦脸,自然也有人喜笑颜开。我扫过一眼我的,数理全满,化学差了一分,语文是一百四,其他的科目也都在九十五上下徘徊,我知道,这次大概又是稳坐年级第一的宝座了。
我爸伸手拍了一下我的脑门,压低声音赞赏,说我还真不错,想要什么奖励任我挑选。
就连周围的家长,也隐约向我投来或欣赏或羡慕的目光,对自己家的孩子说,看看人家谢琅,能不能向他学习学习。人都是有虚荣心的,这次我狠狠给我爸长了一回脸,不同于生意场上的逢迎,这更像一种无心插柳柳成荫的幸运。
家长会和曾经我听惯的那些陈词滥调没有什么分别,我已经可以总结出他们的公式,关键时期,转折点,分水岭,家校共建等等,或许等十年之后还会是这样,可并不影响我们班主任的慷慨激昂。
我知道她身怀一颗济世救人之心,面对一些稚嫩年轻前途未卜的祖国花朵竭力地想劝其迷途知返,我想,或许是每一年面对的面孔都不一样,才能时时刻刻保持激情。
接下来就是颁发奖状的环节,我几乎没有从讲台上下来过,班主任站在讲台上复述我的成绩和名次,让刚才在以我爸为中心外三层的家长也听清了,我看见他们脸上惊讶又羡慕的神情,曾在他们孩子身上的那种仰望,在他们脸上又复刻了一遍。
最后颁奖结束,我手握数十张奖状从上面走下来,只有一个“进步之星”没有拿到手,其他已经是大满贯。
我走到哪里,目光跟随到哪里,离我爸较近的那个家长——我狐朋一号的母亲,倾身过来开始请教我爸教育经验,我和狐朋一号在一边挤眉弄眼,我看清她眼底对我的哀怨,最后吐了吐舌头,被班主任一记眼刀逼得转回了头。
那时的我,该怎么说,用鲜花着锦,烈火烹油来形容也不为过,以至于谁都没有料想到我会走向另一条不属于我的道路,连我自己也是。在那条路上,渐渐地,我病入膏肓。
大会表彰开完以后,就是属于家长们的小会,是我们默认的告状时间。同学们都被赶了出去,汇聚在走廊,是不是透过窗帘的缝隙向里张望。
狐朋一号说:谢琅,你的奖状都能拿来当风扇了,不知道回家我妈又该怎么念叨我,让我向你学习。
狐朋二号说:我得能学啊,鸡窝里怎么出凤凰。
狗友一号说:这次年级第一又是你了吧,不知道会不会有奖学金,记得请吃饭啊。
我没有谦虚,对他们说,你们别宰我就行。
然而这次,我们都失算了。
所有的同学都汇聚在门口,像几股水流,混杂在一起,隔壁二班的人就在我们身边,我和狐朋狗友都能听见他们的讨论。
——宋别也太牛了吧,这次总分直接飚到了一千零四十诶,这是什么脑子啊。
她的分数已经超过了我,仅仅是语文这一项,我就扣了十分。
我无视掉狐朋狗友脸上惊讶的表情,转头朝那边看过去,那个小个儿在前门口那里,低头看着手里的小册子,和很多次见她一样,身边如同有一层结界一样,把所有人都隔开在别的世界。
我不如她,她不需要同路人,她也并不孤独。
其实那时在我的心底里,早已把她划分到了我的阵营,这个阵营里没有别人,只有我和她。
然而在往后的岁月里,我却几乎再也没有想起过这样一个人,她在我记忆里并不浓厚,远不如我那些狐朋狗友。
2.
周寅压低声音对那边说:“孟良,安排一下吧,剩下那批货走水路。”
挂断电话,抬起头,看见了站在门前的沈缚。
“缚哥。”他叫了一声,再没别的话,抬脚开始往里走。走到沈缚面前时,他伸手拦了一下:“周寅,回来的有点晚吧。”
“是吗,没注意时间。”周寅把手机塞进口袋里,看向他的眼睛,“货的事你不用担心了。”
沈缚往后撤出一步,问他:“你打算怎么办,保不保险?”
“放心,不会往上牵扯。缚哥,您跟我问这事儿,是不是有点坏规矩。”他也稍微侧了侧身,倚在一边的电线杆上,“上不管下,下不管上,只管看成果,结果不好就吃枪子儿,这是我入行第一天,吕哥告诉我的。”
“记得还真清楚。”沈缚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抬脚往前走,离开了这里。
周寅看着他的背影,白杨路的路灯也是忽明忽暗的,沈缚没有开车,身影却很快消失在了一丛丛黑影里。他望着眼前的浑浊的黑夜,点燃了根烟。
今天发生了太多事,太多超出他预料和掌控的事,譬如宋别,譬如她。当时他确实是不想让沈缚对宋别起疑,或许是出于私心,也或许只是他不想赔进不相干的人。总之,他和宋别默契地在沈缚面前演了一场戏。
然后,她吻了他。像是突如其来,也像是水到渠成。至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周寅从没想过和病床上咄咄逼人的女人发生什么关系。
然而现在,分明没有多长时间,可这一层关系却真真实实地存在了。
周寅想起她那双时常带着讽弄和轻蔑的双眼,她不擅长伪装,不,怎么会不擅长伪装呢,在沈缚面前时,她演戏演得那么好。她是根本懒得伪装,是很多人不值得她的好脸色。
想起她放下座椅,躺在上面抽烟时的场景,匪里匪气,像个土匪头子。想着想着,嘴角不自觉弯了点弧度。
怎么会有这样的女人呢,怎么会呢。
他阖上眼,或许是今天真的太过疲累,很早就睡了过去。
周寅做了一场噩梦。
梦见了两个人,林康安,丁茜。
恍然从梦里惊醒,额头上已经隐隐渗出了一些冷汗,他从床上坐起来,茫然的缓了几秒,就是在这几秒里,梦里的世界就开始悄然崩塌解体,只能从几个模糊的碎片里寻找。
像一滩黑色的,有生命的泥沼,一刻也不松懈地咬着,要把他拖进去。
还有红色的,红色的鲜血,林康安的,丁茜的。缠住他的身体,把他死命地往下拽。
房间的白炽灯还亮着,手边的床单已经被他攥出来一道道纵深的沟壑,从这里看过去,看能看见马路牙子边忽闪忽闪的昏黄路灯。没什么生息地亮着,伴随着偶尔的一阵车响。
他转身坐在床边,窗子开了一条缝隙,外面的风对着他吹,把他的脑子吹醒了几分。
周寅忍不住细数起来,到澄州的这段时间,从他手上过的人命究竟有多少条。如果不是宋别给她的那把枪,林康安毫无疑外会死在他手上,丁茜的死,也和他们脱不了干系。
他吐出一口气,不敢再去回想了,每想起一个,他好像就越清晰地看见自己,一个十恶不赦,作恶多端的匪徒。这样一个他一手造就的身份反而让他自己恐惧不安。
房间里没有挂钟,外面一片浓黑,估计已经很沉了,压得他有些喘不过来气。他不想去抽烟,尼古丁现在已经起不了什么缓解作用。
他还记得第一次抽烟的时候,那是吕澄阳递过来的一支黄鹤楼。他知道这种烟算是很好的了,给他那么一个抽不出好赖的毛头小子实在是太浪费,可是吕澄阳还是塞到了他手里,还亲自给他点了烟。他抽第一口,烟雾在嗓子里团团转,把他呛得不轻,引得满座的人哄堂大笑。
那是他确实是个毛头小子,什么都不懂,半只脚都还没进门,更遑论见血杀人,谋财害命了。
后来不知道怎么就学会了,还越抽越上瘾,慢慢地已经戒不掉,连手艺也越来越纯熟。也是,已经过了这么多年,无论如何都该纯熟了。
他想起自己前不久见丁茜的那一面,大概是和他差不多大的年纪,在病痛的折磨下被摧残的几乎不见人形,身如枯槁,瘦骨嶙峋。听见他是来讨债的,还把他请进门,把最后那些救命钱还给了他。
他想起那个苍白空洞的眼神,还有丁茜在他怀里的重量,很轻。
周寅觉得一口气压在胸口,让他无法喘息。他拿过放在桌边的手机,一时竟然不知道该联系谁。里面的联系人并不多,他比旁人都更加谨慎一些,重要的号码不记在手机里,也不写在纸上,从来都只记在脑子里。
以至于“宋别”的名字竟然都能排到前几页。他想了想,她的名字还是太靠后,于是改了一个备注,把宋给去掉,只留一个“别”。
指腹摩挲着光屏上那一个小小的字,一个另,一把刀,怪不得说人如其名呢。他看了两秒,把手指拿开,最终拨通了另一个人的电话。
凌晨的时间,那边还是很快接通,孟良的声音十分清醒:“周寅,还有什么事?”
他说:“是这样,我刚刚知道丁天德他闺女,那个叫丁茜的,今晚喝农药自杀了,没抢救过来。”
“呵,死了就好,也省得我们灭口了。”孟良吐出口浊气,又像劫后余生一样庆幸:“也幸好是死了,不然万一她真知道点什么,我们可就是把脑袋栓裤腰带上了。”
“也是。”周寅张了张口,吐出两个字,随后就挂断了电话。给孟良拨过去实在是个错误的决定,像他们这种人,死了人要庆幸,救活了反倒要说倒霉。
真是够荒唐的。
*
丁茜的死让整个警局的气压都很低,有一种莫名的情绪悬在他们头顶,心照不宣一样,对丁天德和丁茜的悲悯实在是大过痛恨。
一场大病就能把人逼到这路上,老天爷可真不是个东西。
小郑警察往下啐了一口,烦躁地按着自动笔的笔帽,旁边有警察受不了噪音,让他别按了。他把笔往桌子上一摔,狠狠骂了一句:“狗日的那些毒贩都不是亲娘养的吧?!”
“你现在在这里骂也没什么用,还不如留着点力气把他们送进去。”警察拍拍他的肩膀:“走吧,吃饭去,听说食堂今天做了小炒肉,你不是就好这口吗。”
“不去食堂,咱俩下馆子吧,我请你。”
“你小子什么时候这么大方了?”
“嘿嘿,旁边新开了一家馄饨馆子,便宜量还大。”
两人说着就勾肩搭背地往外走,到门口就迎面撞上一个人,把嘴一咧跟人打招呼:“小安啊,来找林局啊。”
“嗯,给我爸来送个东西。”林康安对他们笑笑,客气地问了一句:“小东哥小郑哥,你们去吃饭啊?”
“这不是到饭点了,林局这几天都没怎么好好吃饭,你正好劝劝他,别让他老这么上火,回来把自己身体先给搞垮了。”小东劝了两句,搂着小郑的脖子就把他给圈走了。
走出一段距离,林康安隐约听见两人说道:“哎,这么多年没见,两姐妹差别怎么就这么大,昨天跟见着小别的时候,哎,真够冷血的,一点人情味儿都没有。你说,人就死在那里,她愣是连眉头都不皱一下。”
“话也不能这么说,丁茜还是她给送医院的,多少年没见的老同学,还能想着去看一面,不容易了。”
林康安微微朝那边侧头,听见他们的话,心底有点欣慰升起来,宋别这人还能知道关爱同学,很有进步了。
她回过神,朝林钊的办公室走去,他还在低着头看法医的实践报告,桌子上还摆着几张高远尸体的照片。
“爸。”林康安叫了他一声,把文件给他放在桌子上,挡住那些报告和照片,“先去吃饭,要不然胃病又该犯了。”
做警察做长了的,十个有八个都有胃病,吃饭都不规律,常常是吃到一半就去出任务,不得胃病才稀奇。
林钊摘下来眼睛,叹了口气,再看也看不出什么,就站起身跟林康安一起去了餐厅。
天气预报不怎么准,说是最高气温三十二度,可今天连三十五度都有了,从办公室到餐厅的这一小段路都热的人受不了。
林康安从冰柜里拿了一瓶可乐,插上吸管喝了一口,立马就被林钊教育了:“这些饮料含糖量这么高,少喝。”
“知道了知道了林局长,就这一次。”她还是没停下动作,一下喝了小半瓶,舒爽地吐出一口气:“这两天这么紧张吗,连饭都顾不得吃。”
“何止啊,一点头绪都没有,这些毒品到现在都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晚一天查到,就可能多一个家庭家破人亡,丁茜不就是一个血淋淋的例子吗?”林钊扒拉着餐盘里的米饭,眉头都皱出一个窝来,“更可况,现在吸毒者更加趋向于低龄化,你去戒毒所看一圈,好多都是十六七岁的孩子,他们知道什么呀,年纪轻轻的,这一辈子就这么毁了。”
林康安也不知道该怎么接这句话,只能也跟着叹了一口气。这些年来她流连海外,只知道那里的贩毒集团极其猖獗,没想到国内的形势也这么严峻。□□的复吸率是百分之九十,但她知道,这个数字也是远远低估了,这意味着,只要沾上,几乎没有戒掉的可能,这辈子都会成为它的奴隶。
她想起那次在高远家楼下看见的那个男人,她看见他的胳膊上已经遍布着几个黑色的,大大小小的脓疮,那是毒疮。针孔不止是在胳膊上了,连脖子上都满是针孔。她了解一部分这方面的知识,知道需要打针已经是很很严重的了,而这种针孔在脖子上的,说明胳膊上的血管已经硬化,只能从脖子下手。
到这个地步,基本上是离死不远了。
和高远一样的结果。
“爸,你们真的觉得高远是自己吸毒过量死亡的吗?”她有些吃不下去饭,拿起筷子戳了戳盘子里的西红柿,“我见过他的尸体,他的毒瘾远没到那个地步。”
“你的意思是……”
“你们查过剩下的毒品吗?”
林钊的脸色很明显地一沉,似乎在权衡什么,最后终于开口道:“我们鉴定过了,高远注射的那一管海/洛/因浓度非常之高,一般的毒贩会在里面掺水,可是那一瓶没有。不止如此,他的房间里还搜出一瓶盐/酸/美/沙/酮,这是海/洛/因的替代品,戒毒人员常用这个替代,说明他有明显地戒毒倾向。这个案子尚且存疑,不能早早地就定下结论。”
他拿起手边的一瓶矿泉水,喝了一口继续说:“结合你告诉我们的你和他的交谈内容,你在尝试劝返他的时候他也有动摇,我们推断,可能是有人知道了你和他的联系,所以想要杀人灭口,小安,这些天你身边有什么不对劲吗?”
林康安很自然地想起那一晚在拆迁房想要她命的那个男人,她逃脱虎口,碍于宋别,一直没有把这件事告诉林钊。某种程度上,宋别竟然也和那个可恨的毒贩同乘一船了。
“没有,没什么不对劲的,您也知道,我这几天都待在家里,他们就是想找我也没那个胆子。”林康安说道,这么半天,餐盘里的菜也没吃上几口,她实在没什么胃口,也再吃不下去了,站起身把餐盘一推,对林钊说道:“爸,我有点难受,先回去了。”
还没等林钊说什么,她就已经先把腿迈了出去。
餐厅外面的太阳还是很大,照得人几乎睁不开眼,她跨上自己的那辆摩托,想了想,不知道为什么,决定去一趟光明修车行。当时她就是在那里遇见高远的,碰碰运气,说不定会找到其他别的线索。
车子很快开到了白杨路的光明修车行,炎炎烈日让里面机油和钢铁的味道更加浓重,一般有品牌的车都会有自己专门的4S店,来这里修车的,一部分是老破小,一部分是不想走保险增加保险金,但总之,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此时门大开着,透过头盔的面罩可以看见老板在里面叼着烟摆弄一些工具。她把车停好,自顾走进去,敲了敲开着的门。
周寅听见声音看过去,眼底的惊讶一闪而过,他没有忘记这张脸,林康安。
“老板,现在有时间吗?”林康安看向他问道。
他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她的神情,应了一声:“还得一会儿呢,着急吗?”
“不急,能等。”林康安说道,像个好奇的客人一样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这里算得上干净,但难免会有一些工具散落到脚下,她一没注意,不知道绊到什么猛地往前一栽,正要倒下去的时候,一双手伸了过来把她稳稳扶住。
林康安抬起头看了一眼眼前的人,那是个很高大的男人,穿着一件白衬衫,上方扣子散开两颗,隐约可以看见锁骨下的皮肉。
她连忙站好,对他道谢。
“没什么,你没事吧?”沈缚问她。
林康安摇了摇头,又说了一声谢谢,转身走到一边的休息区,坐在长沙发上继续用余光观摩。
沈缚看了看她,又转头看了看周寅,两人的目光又一瞬间的交汇,就在这交汇的片刻似乎交换了什么信息,他也转过身,朝休息区走去,坐在林康安的对面。
茶几上有水壶,他倒了一杯水,推到林康安的面前。
“外面那辆摩托车是你的?”他泰然自若地问道,“很少见女孩开这种车。”
林康安点点头说:“还行,开惯了。”
他的姿态很放松,像是在两个等待中闲聊的客人:“做什么工作的?”
“没什么,也就是跑跑腿,混口饭吃。”林康安不接茬,转而问他:“你经常来这里修车吗,以前还能看见一个来送材料的大叔,聊过几回天,现在都碰不到了。”
“他死了。”
周寅不知道什么时候从那边走了过来,一边摘白棉手套一边说,“唉,吸毒死的,谁都没想到。”
林康安望向他,想在他的表情里找到一丝破绽,可无奈怎么看都是严丝合缝。
“这年头,吸毒的还真不少。”沈缚往嘴里呷了根烟,顺带着冷哼一声,“不知道这玩意儿有什么好。”
“这东西上瘾了就戒不掉。”林康安说道,转头看周寅:“老板,是好了吗?”
“不好弄,估计还得等挺长时间的,今天够呛,要不你明天再来看看吧。”周寅说话间,用余光看向她的手臂,今天天气的原因,她只穿了件无袖白棉背心,那道狰狞的伤疤像是蜈蚣一样攀咬在上面。
他明白,那是子弹擦出来的枪伤。
林康安也没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点点头说成,转身离开了。
沈缚又抽了一口,随后伸手把嘴里的烟按灭在烟灰缸里,瞥了一眼周寅,眼神淡淡的,语气来淡:“她是谁?”
“一个记者,找上过下面的人。”
“走过水吗?”沈缚问。
“没。”
周寅说了谎,高远在林康安这里可不仅仅是走水这么简单,这个记者今天来这里也不晓得究竟是发现了什么,但可以确定的是,上次从拆迁房离开之后,她并没有惊动警察,大概还是顾念着宋别。
“小心行事,记住你给我的期限。”沈缚最后说了一句。
他点点头,算起来,时间也快到了,他得尽快安排好这些。
*
那场庆功会公司里来的人不少,只有几个推脱说有事没来,还都是中国人,她也依照诺言,把奖金从私人账户划到他们账上。
周寅在三层被服务生递过来一杯香槟,一手端着往下看,没想到还能看见其他颜色的人种。
“叮——”的一声,酒杯里的酒液被碰撞出两滴,宋别站在他身边同样往下看着楼下穿着比基尼和三点式的嫩模,还有一些赤/裸着上身的男模,还真是够让人眼花缭乱的。
“不晕船吧。”宋别挑眉笑。她穿了一件红色连衣裙,丝绸质地,海浪一样顺下来,铺陈包裹住她的身躯,长发在海风里起伏,有时会遮住她的脸,周寅转过头,透过那些被吹起的发丝的缝隙,还是一眼就看见了那抹艳艳唇色。
“还行。”他背身靠在身后的挡板上,仰头喝了一口杯中的酒,这酒并不浓烈,反而有一股淡淡的果香,和他平常喝过的大不相同。“你们这什么公司,怎么还有外国人?”
“外企呗,总公司在纽约。”宋别也仰头把自己杯子里的酒饮尽,三楼是休息区,现在还没什么人,都聚集在一楼二楼的娱乐区玩游戏,当然也不乏有的人看上了被邀请来助兴的模特,抵在墙上就开始天作被地为床。
周寅也终于明白了宋别为什么要出海举行这一场庆功会,这要是放在中国的任何一个地方,她都没办法这么放纵。聚众赌博,聚众□□,□□□□,她或许还保持着在美利坚自由国土时的一贯作风。
宋别接着对他解释说:“我十八岁就去了美国,在那边待了很多年,交换两年,又在那边念了MBA,之后就顺理成章留在那里工作了。前段时间不是次贷危机,公司的人意识到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我就趁这个机会接手了这家子公司,没想到刚下飞机就出了车祸,再然后——”
“就遇见了你。”
有服务生走过来,她就顺手把空的酒杯放在上面,腾出手拿出一根烟放进嘴里,估计是海风太大,点了很多次都没有点着火。
周寅见状,从口袋里拿出自己的——那种便利店里用来凑整送的五颜六色的塑料打火机——转身到她面前,微微弯腰低头,一只手挡住风,另一只手按下去,火苗升起来,照得宋别的脸有一瞬的灼热。
她想起他们在医院见面的那次,他就是这样一手挡着风一手点燃火,那时他们离得和现在一样近。
嘴里的“罗利”成功冒出猩红的火星,同时散发出细若游丝的一缕烈香。周寅也直起了腰,还是和以前一样有些沉默寡言:“缘分这事,不好说。”
“谁说不是。”宋别往肺里吸了一口浓烟,接着吐出烟雾。
周寅说:“很少见女人抽烟,你的瘾还不小。”
宋别耸耸肩,两条细带挂在她的肩上,她的锁骨很好看,上面有一个很小的文身,像是什么别的语言,连在一起,看不出什么意思。
她接着告诉他:“我十九岁开始抽烟的,现在想戒掉就难了。那之前我在股市赚了很多,对自己太自信,以至于后来看到一支必跌的股票,直接allin做空。不止是我,很多在股票市场有嗅觉的人都这么做。后来,这家公司的产品被引进到中国,一路高歌猛进,我的国家让我一败涂地,那一年,尽管及时撤退,还是欠了十九万美金。于是就开始抽烟了。”
尽管父亲母亲在国内都身居要职,家里也有一定的财产,但十九万美金对这个家来说依旧是个天文数字。是陈斯年替她填上的这个窟窿,当时他也提醒过她做事得给自己留后路,可是她没听,偏信富贵险中求。
和陈斯年的认识也是一场极具目的性的“偶遇”。是在一场客座教授的讲座,她抱着电脑去的时候人还并不多,却在倒数第二排看见了他,她想起这张脸像极了那位经常出现在报纸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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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夫人,于是大着胆子毫不犹豫地坐在了他的身边。
“你以前说你喜欢赌,原来是真的。”周寅的嘴角有了一些弧度,又问她:“后来呢,怎么过来的?”
“签了一份对赌协议。”宋别说,“他们给我钱,我为他们效力,如果两年之内的创收达不到预期,迎接我的将会是数百万欠款或者几十年牢狱。不过这一次,我赌赢了。”
说起这些的时候,她的眼神看向前方有些放空,似是想起了那一段岁月。
仅仅二十五年,她的人生已经说得上传奇,大起大落,绝处逢生。对于这些,周寅忽然有些欣羡。
她很快又把话题转向他:“我跟你交代清楚了,是不是该聊聊你。怎么想起开修车行了,不累吗?”
他顿了顿,也给自己点了一支烟,也还是玉溪:“上学时脑子笨,学不进去,也不好好学,整天就想着和那些狐朋狗友打打球玩玩游戏,后来……”
他的声音缓步停滞了一下,张了张嘴,声带颤抖,接着说:“十六岁那年,父母出车祸去世了,我也就从学校离开了。那时候有爸妈护着,不知天高地厚,从来没想过以后。等自己饿肚子了才晓得苦,就什么工作都做做,后来我一个修车师傅跟我说得学点手艺,有手艺就饿不着,就干了这行。也不知道现在那群狐朋狗友现在怎么样了……”
宋别没有接话,还在沉默地抽着烟。烟雾过肺,把心底的烦躁冲淡了一点。
不是这样的,十六岁的时候,谢琅还在澄州一中,荣誉墙上面还高挂着他的照片,广播里还在播放着“我校二年一班谢琅同学在某某比赛上荣获一等奖。”
人人仰望,人人艳羡。
绝不是像他口中所说的那样,在幼稚青春里流离失所。
“真的吗?”
“真的。”周寅的头微微往下低着,伸出手,暗自牵过她的手掌,像是要给予安慰一样,握紧了两下。
掌心温热的触感传来,宋别从层层疑云里回过神,反手握紧了他。
从楼下赶来的贺普正好撞见了这一幕,眼神有些尴尬地闪躲了两下,对她说:“安柏,下面的人都在叫你过去呢。”
安柏是她的英文名,Amber,这个名字没什么太大的含义,只因为它排在英文手册的第一页,而且字母没有那么繁琐,才入了宋别的眼。
“稍等一会儿,我马上。”
贺普点点头,急切地离开了。宋别抽完最后一口烟,把烟给掐掉,拉住周寅的手:“走吧,下面去玩。”
现在几乎所有的人都聚集在二楼的大厅,根据流程,很快就该到宋别给他们开“惊喜大奖”的时候,台下的人用英文欢呼着,连服务生和另请来的特殊工作人员都在俯首交谈。
这波欢呼在宋别从楼梯上走下来时抵达高潮,她站在楼梯上,给上面的人打了一个手势,服务生不知道按动了什么按钮,从甲板上慢慢升起一个圆盘。其中一个服务生用英文给他们解释着简单的游戏规则,圆盘被划分成大小不等的几分奖励,上面有一个筛子,筛子转到几点,奖励翻几倍。
论功行赏,贺普是第一个。
然而很不幸,他的点数只有一,可是他转到的奖励还不错,叫从天而降。服务生又按动了一个按钮,一个圆球从天花板上慢慢落下来,在昏暗的灯光下,圆球打开,落下漫天鲜红的纸张。
周寅站在她身边,阴影里几乎看不见他的身影。
那些金钱没有让他血脉喷薄,他只是惊叹,这样的奖励竟然和吕澄阳那些异曲同工,只是他们管这个叫点天灯。
想到这个,他忍不住低笑了一声。
宋别看过去,问他:“笑什么?”
“没事,就是觉得……”周寅难得看见她脸上出现这样的疑惑,“你们这个庆功会,不太正经。”
“要那么正经干什么。”宋别倚靠在栏杆上,眼神轻佻地看着他,“还是说,周老板你是什么正经人?”
“在你这里我哪敢说自己是老板。”
她往下觑了一眼,气氛十分热烈,几个小姐少爷的衣服已经脱了个干净,这里面不乏来挣外快的学生,第一次见这种场面,也跟着欢呼起来。
宋别对这种场面见怪不怪,国外那几年见识的远比现在要奢靡下流的多,烟鬼毒虫醉成一片,分不清地北天南。
她收回目光,转身朝楼上踱步走去,周寅也跟在他身后,心底盘算着时间。这艘游艇计划航时是两夜一天,他们的行动在后半夜。
现在还早。
三楼的客舱空无一人,宋别的步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加快了,周寅一时没跟上她,上了三楼已经寻觅不到她的身影。
“宋别。”他试着叫了一声,空旷的甲板上没有回应,只有呼啸的海风,带来点咸涩的味道。
周寅只好走进船舱内,长廊两侧全是房间,只有最里侧的一扇门开着,往外透着炽白的光,照在下面的红地毯上,像是一条迷幻之路。
他十分确信,宋别一定在那个房间里。于是周寅也踏上红色地毯,像寻宝的稚童一样向里走去,终于抵达那扇门,他站在门前,往里看着。
宋别正站在里面,用开瓶器开着一瓶酒,她似乎很费力的在旋转,周寅走过去,没费什么力气很轻松地就打开了。
她侧眼看他,从那个角度去看,她的侧脸尤其坚毅。大概是不爱笑的原因,总给人一种很不好惹的感觉。
她没去碰那瓶酒,伸手揽住他的腰。这副躯体她见过一次,在晨光下,熠熠生辉。
“周寅,让我看看你。”
她的声音似乎是被烟熏得有些哑,就是这两三分哑然,充斥别样意味。
他几乎是被逼退到床沿坐下,宋别一开始是站立的,之后直接跨坐在了他的双腿上。她也清晰地感受到,有什么东西抵着她,坚硬的,像块烧红滚烫的铁。
“宋别……”周寅叫她的名字,两个字,带着上下起伏地喘息。
宋别的唇间溢出一声轻笑,伸出手从他的衣服下摆探进去,将上衣从他身上脱了下来,因为是坐着,腹肌微微卷曲,形成一个好看的弧度。他的肌肉有些紧绷,肩膀处还蔓延着背后青黑的纹身,宋别也才发现,他的身上有一些伤痕。
不大,都是些很小的伤,月白色,和周围的皮肤完全分割。还有一道短短的凸起,这大概就是比较严重的了,上手术台缝过针。
她抚摸着他的伤疤,皱眉问:“怎么弄这么多伤?”
周寅猛然捉住她的手,像是克制着什么,压低嗓音回答她:“以前不懂事,老跟人打架。”
宋别看向被他攥住的手,用另一只点在他心口,问:“周寅,你不想吗?”
“宋别,你确定吗,没有那个……”
宋别的眼神暗了暗,她沉默片刻,从他身上站了起来,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而是俯身跪在了他身下,用嘴衔上他的腰带,轻轻扯开,将他的长裤慢慢扯下。
没有人可以抵得住。
周寅伸出手,握住她的脖子,把她的下巴抬起来。她的唇色依旧鲜艳,比血更浓烈,瞳孔黑沉,看着他,像是在看一头势在必得的猎物,这样一个女人啊。
他闭了闭眼,再睁开时,猛然抄起她的腰,将她提到自己腿上缠吻起来,干涩的唇瓣交缠出湿腻的津液,流连于两人唇齿之间。
就在今夜,她和谢琅,做/爱。
他似乎还意犹未尽,从洗手台辗转到浴缸,热水和他一起侵袭到她的体内,她的意识在这场剧烈运动中变得模糊,隐约间似乎记得周寅问了她几个问题。
“宋别,你就不怕我是坏人吗?”
“你能有多坏。”
“我要是小偷呢?”
“别偷了,我养你。”
“我要是土匪呢?”
“正好,我骗股民的钱,我是大盗。我们天生一对。”
“我要是毒贩呢?”
“那我就一枪毙了你。”
“那你就非法持枪了。”
“哦,我自首,我认罪,我伏法。”
……
周寅从柜子里取出一套新的床品,把原来那条床单换了下来,而后把她放上去,盖好被子,自己则重新穿好衣服。
时间差不多了,他走出舱门看了一眼,夜晚的海域透着一种莫名的感觉,让人无端恐惧。远处,在黑沉的夜里仿佛有一个更黑的点正在往这里缓慢移动着,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周寅知道,差不多到时间了。
手机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他拿出来看了一眼,不出所料是孟良:“我看见你们了,你那边怎么样,打点好了吗?”
“嗯,可以了。”
他转身下楼,找到驾驶员那里,交代了几句。
整个游艇里的人不是在狂欢,就是已经醉死在某个地方,现在是最不引人注意的时候,那些东西可以悄无声息地搬上来。
他走到一层的甲板上,海风很大,把他周身积蓄的热气都吹散了,那个点越来越近,直到看清它的形状,不算大,只是普通的小货船的样子,为了隐蔽,连灯都没有打太明亮。
孟良同样站在甲板上,用望远镜往这边张望着,看见他的脸之后,才将望远镜放下。他的神情很严肃,有一种几乎要舍生取义的滑稽感,周寅有些想笑,却还是没笑出来。
两辆船很快接头,周寅捏着手里的对讲机吩咐对驾驶员吩咐了两句,这艘游艇就在海里稳稳地停了下来。宋别是他的东家,他这也算是狐假虎威了一次。
“孟良,让人搬吧,我去带路,甲板下有一个小仓库,专门用来放酒的。”
“好。”孟良点了点头,对着身后挥了挥手,船舱里出来很多人,神情和孟良一样,舍生取义,视死如归,好像这是什么光荣大事。
周寅知道,那句“犯案一人当,家属大家养”的口号喊了十多年,到现在依然管用。不止这句,还有一句“牺牲你一个,幸福你全家。”
这些人里,不只有中国人,还有一些人很明显不是亚洲面相,他没多去管。看着他们一部分从那艘船跨到这艘船,接过递过来的一个个木箱子,那里面装着酒,酒底下藏着毒。
而且为了掩藏气味,还特意在裹酒瓶的包装纸上抹上了黄油,这是常用的方法,更保险一些。
只需要带一次路,后面的人就知道怎么走了,他站在甲板上,看着这些人有条不紊地搬运着这些箱子,想起了小时候香樟树下搬运食物的蚁工。
在行话里,丁天德这样的人就被叫做蚁工,他们通常也称他们为“骡子”。无论哪一种,都暗示了他们的作用,搬运。
孟良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跨到这艘游艇上,脸上的严肃稍微卸下来了一些,取而代之的是某种劫后余生的庆幸。
他拍了拍周寅的肩膀,最后一下重重地落下去,没有离开,连着嗓音都有些颤抖:“周寅,沈缚那边,多谢你替我扛了雷。还有这次,要是没有你,兄弟我这条命可能就要交代在澄州这里了……”
他是没爹没妈了,可他还年轻,还不想死。
“用得着说这些……”
孟良抬起头,长呼出一口气,接着道:“这个情我记下了,别的不多说,以后有用得着我的,你尽管支应一声。
周寅配合着点点头,心中并没有多大起伏,他不是不信这话的真心。只是实话说,能有什么用得着的地方,他们两个,谁不是每天都在上刀山下火海的,真到时候,谁也替不了谁的命。
那些人没有用多长时间就完事了,或者说,只是他以为的没多长时间。孟良再次拍了拍他的肩膀,跨到原来那一艘小型货轮上,和这些人一起消失在茫茫黑夜。
他回头看了一样船舱内,依稀可以看得见里面的笙歌艳舞,纸醉金迷,这是宋别的世界,而在脚下,那个幽暗阴湿的仓库内,才是他的世界。
周寅回去三层,走进那间房间,宋别还在熟睡着,她的睡颜比平常安稳祥和多了,终于不再那么咄咄逼人,浑身像个刺猬。他心底涌起一股莫名的欣慰,侧身附过去,伸手揽过她的腰,把她拢进自己怀里,细嗅她长发上的香味,淡淡的,说不出什么味道。
他想起和宋别的那段对话,他问她如果他是毒贩怎么办,她说一枪毙了他。他说她也犯法了,她说那她认罪伏法。
那股浅淡的欣慰急速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浪高过一浪的苦涩。那种一眼望到尽头,无可更改的苦涩。
这间房的窗户可以看见外面的海,黑夜无光,已经看不清原来的颜色,是黑色还是蓝色,无从分辨。只知道有波涛还在不安分地沉浮,摇晃,他们都好像是一叶孤舟。